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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4-06-27 18:47:5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管辖异议申请书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管辖异议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xx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xx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xx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xx分公司工作(xx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xx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知识

  劳动仲裁管辖权范围该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是经常营业地。这就对实践中用人单位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时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先明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劳动争议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

管辖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苏__,男,19__年_月__日生,汉族,住安徽省__市__区__镇__村__组_号;

  被申请人:宜兴市__液压气动元件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江苏省宜兴市__工业集中区__路,法定代表人:吴__,任总经理职务。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安徽省__市__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__年_月_日收到相关材料。事实上申请人从未向被申请人出具过任何欠条,更未与被申请人约定过任何管辖权和违约责任,该欠条并非为申请人所出具,现被申请人依据该欠条起诉,并据此向贵院起诉显然不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被告(即申请人)户籍地为安徽省__市__区__镇,因此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系__市__区人民法院,而不应由贵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至申请人所在地__市__区人民法院管辖。请予准许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_年__月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街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姚xx,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

  根据申请人与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

  ”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___,女,汉族,1982年10月20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信息学院路10号院3号楼36号

  申请人对贵院受理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不服,现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__年11月6日收到贵院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申请人提起执行的.依据是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本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和所涉及房屋所在地均在郑州市金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本案应当由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望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___

  20__年_月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_____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___】第522号),业经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___年_____月底刘__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___年_____月初刘____与__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__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__一直在_____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_____)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_____分公司工作(_____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_____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女,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____省____县人,现住_____市_____区____村_____区_____号楼。

  孙_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__)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孙_____于20____年____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____年举家搬迁到_____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_____离开____省__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_____从20____年____月入住自购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村____区___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_____市_____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_____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_____市_____区,并非____省____县。因此,贵院受理孙_____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孙_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__省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张三,女,xx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李四于xx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xx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七月三十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8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____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____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________97号105房,但是在19____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申请人:___

  20____年4月5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街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姚________,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______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

  根据申请人与______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

  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______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________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辖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与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现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____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经常居住地是在宁波市海曙区。申请人自_________________年与__________相识,均是一直在__________工作,婚后也是与__________一起居住在宁波市海曙区__________室。然却在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莫名收到贵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一份,申请人始得知丈夫胡杰已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因申请人现工作生活均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经常居住地已不再贵院辖区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离婚起诉状中认可申请人一直居住在宁波,经常居住地是在宁波。

  故申请人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现住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理,盼望准许。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后附相关证据资料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二零XX年七月三十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2

  原告王小毛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我提出管辖异议。我户籍地虽在海淀区,但自20xx年2月至今,我一直在娘家居住,地址为西城区4号楼502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西城区应为我的经常居住地,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无管辖权,该案应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20xx年1月5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第12条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据此,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属于“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之后,双方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此致

  临汾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2月20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xx)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xxxxxxxx和xxxxxxx)。

  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

  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

  xxxx年十二月二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吕xx,男,1970年9月4日生,汉族,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西四巷9号48号楼5单元302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就吕沅姝(法定代理人王红)诉吕明军抚养费一案提出管辖异议,请求沙区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案中被告吕明军住所地,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西四巷9号48号楼5单元302号(见身份证)。因此,贵院对此案无管辖权,本案管辖法院为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依照《民事诉讼法》与相关规定,申请人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请予准许。此致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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