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文集合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信的经历,对书信很是熟悉吧,书信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特别方式。写起信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1
XX有限公司:
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职责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推荐,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到达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理解工程造价的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郑重承诺,为确保北京顺义污水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将依据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如下:
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参与的项目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确保技术质量工作扎实有效的真正落到实处。在尊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全面做好质量工作。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认真熟习图纸并编制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将责任划分到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我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3、坚决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决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决不偷工减料,严格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试验。未经检试验或检试验不合格的决不使用,若做不到甘愿受罚。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自检),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技术质量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上岗作业。
8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的管理,坚持总包管分包.分包对总包负则的原则。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总包质量管理体糸中,并对其实施管理职能。若分包单位发生质量问题总包单位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9、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质量做出的郑重承诺,若工程验收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5%作为惩罚。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甘愿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无条件自动撤出施工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3
我单位施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我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二)我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我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抽查。
(七)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我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十一)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施工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9个月。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12个月。
3.飞行检查、监督小组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一年内对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临边洞口未作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未作编审或论证的,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验收等未履职履责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记录3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9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4.对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回复,视为未整改落实,第一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回复后经抽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第一次记不良记录1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3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仍继续生产的,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并记入黑名单。
5.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市住建局《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飞行检 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xx〕34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 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职履责》的通知 (六盘水住建通〔20xx〕35号)和《六盘水市民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xx〕160号)规定进行不良记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其规定作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 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 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 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
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签 字:
承包方(公章): 签 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签 字:
x年x月x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5
一、服务
1)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本公司承担此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本公司所承担的所有项目。
2)保修期限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质量保修期为:设备及系统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保修责任
1. 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完全质量保修责任。并在工程竣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2. 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我公司无偿维修达到合格。并在接到建设单位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维修。如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在保修期内,提供使系统保持良好运作状态的一切维修工作,每季度委派胜任及受过专业训练的技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按要求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并提供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4. 在保修期过后,我们仍一如既往,不管是工程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各种问题,我方仍将随叫随到,提供必要的服务,让用户放心。
4)保修及回访制度的实施
保修及回访是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回访保修为建设单位、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既是一种责任承诺,也是职业道德的升华,更是业务技术提高的有效途径和宣传与建立公司形象,赢得更为广泛的市场的重要工作。
1. 推行《工程质量回访》制度
2. 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向建设单位递交《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3. 按不同阶段执行回访保修:
在施工收尾阶段,及时处理扫尾工程完善事宜,现场留有配套保修队随叫随到及时服务。
一个月内,我公司将留下一部分施工人员对我公司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维护,并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保修问题进行处理。
工程投入使用后,由正常服务队通过定期回访及热线联络达到有效服务。
4. 对所承建工程在保修期内主动定期上门回访,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到建设单位单位回访,以便及时沟通情况,提供优质服务。
5. 接到建设单位质量投诉或保修通知后,根据用户投诉情况,进行质量分析,并保证2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
6.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保证维修到底,不留任何尾巴。
二、承诺
1)质量承诺
我方将严格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的管理要求,从组织结构、质量人员组成、管理程序与方法等方面来保障本工程质量,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损失。
2)工期承诺
我公司具有国际先进的机械化机电工程施工装备,并有大量工艺操作熟练的'技术工人,因此可以保证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成地埋管工程施工任务,本工程工期计划为:40日历天
我公司承诺根据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随时调整自己的施工进度,以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3)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我公司承诺确保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人员及质量事故。
4)配合承诺
1. 在施工中将主动与业主及总包方联系、沟通、协调,服从业主关于工程的总体安排,全力为其它专业提供便利条件,并保护好各专业成品,
2. 全面接受贵公司及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3.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出现由我公司原因而造成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均由我公司自行解决,与贵公司、总包方无关。
4. 若我公司有幸施工贵工程项目,我公司保证完全自行施工,不转包其它施工方。
5. 我公司保证在签约后,听从业主的通知并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
6. 工程进展过程中,公司市场部将与项目管理部、公司设计院保持紧密联系,共同促进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充分领会并解决贵公司、总包、监理、设计院意图和问题,尽全力把本工程完成好。
5)售后服务承诺
1.保修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保养,询问系统运行情况,解答用户提问。
2.在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我公司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
3.质量保证期后,我公司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负责终身维护。
4.按照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的要求,每个供暖期及制冷期内分两次对客户进行质量回访,并填写工程质量回访单。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6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
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
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
、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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