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承诺书合集九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特别方式。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单位承诺书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
很荣幸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业主装饰装修房屋,为维护小区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本公司在小区装修期间,愿遵守以下规定:
1、至小区管理处为每位进小区装修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员工)办理《装修出入证》,并在进出小区时佩带好《装修出入证》;施工完毕,将《装修出入证》退还于管理处;如有遗失,及时至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禁止员工在施工区域吸烟。
3、禁止员工在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
4、禁止员工进入非装修施工区域及指定通道以外的区域。
5、禁止员工赤足、赤身及穿着不体面的衣服在小区内走动。
6、禁止员工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有碍小区形象。
7、遵守小区装修施工时间规定,晚间18:00至次日上午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
8、施工时,不得将废弃物丢弃至排水管道内,以免影响业主以后的使用。
9、每日施工完毕,将装修垃圾袋装,放置于指定区域(装修垃圾不得放置于生活垃圾箱内)。
10、保证不将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堆放于楼道、单元门口、车库公共走廊等公共区域。
11、运送装修材料时,将材料袋装化(如黄沙等)。
12、施工期间,加强消防管理,严格遵守《装饰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上的条款,杜绝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13、指派有上岗证的员工进行水、电、动火等工作的操作。
14、服从管理处保安人员的安排,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
15、对于管理处的装修巡查,予以积极配合。
16、有义务劝阻业主破坏承重墙、安装太阳能、安装防盗窗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告知管理处。
17、施工期间,不在装修业主家中张贴任何广告,以免影响小区的形象。
18、设备、材料等货物出运,须填写《物品出入审批单》,并经业主审核签署后方可带出小区。
19、爱护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如楼道灯、按钮、消防设施等),不得拆卸带离小区。
20、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域水、电施工图,以免施工时打穿房屋原有管线。
21、遵守管理处其他管理规定。
22、如因违反小区管理规定,愿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注:如业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有任何不详之处,请至物业管理处询问。
承诺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2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
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3
为确认和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以及我方对承建20xx年度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协议维修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项目II标段(修缮类)认为有必要的说明有关事项,现整理说明如下:
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如果中标,工程不在分包和转让;
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安全、质量要求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要求;满足行业和工程所在省市地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满足施工图的要求;
我方投标时缴纳贰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服从发包单位的各项管理;
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芜湖良安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承诺如下:
1.装修装饰项目执行安徽省99装饰定额;修缮项目执行安徽省99修缮定额;水电安装项目执行安徽省20xx安装定额;市政龚永刚工程执行安徽省20xx市政定额。人工工资均按47.00元/工日执行。
2.本标段派出王次忠、秦胜兵、承小俊等3名三级项目经理。
3.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一名项目经理每月只会同时承担2项协议维修施工任务。
4.对入围工程项目取费5.42%,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水电、安装取费一并按综合取费费率执行,不在另报其他费率。
5.材料价格优惠率,以具体项目施工同期的《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基础自报,《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查阅不到的材料以同期市场价为基础。其中主材价格优惠率4.42%,地材诱惑率8.48%,装饰材料及水电安装等材料价格优惠率为17.68%。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必须由业主确认后方可使用。
6.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建设工程,必须按投标承诺承担
项目施工任务,否则将接收取消入围资格。
7、对入围零星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维修协议和合同,不得分包、转包此工程,若有违反,接收取消此资格。
8、协议维修施工合同必须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备案。工程竣工决算必须由财政部门确认的审价机构进行审价。
9、对招标代理处所做的随机抽取2个入围单位和一名项目经理交业主单位确认承担此项目的做法,以及不保证一年内是否有项目做,我公司表示接收。
10、对入围零星建设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会出现农民工上访等事情的发生。
11、所报材料的优惠率,一旦中标后,业主单位可以按修缮、装修、市政三类按有利于业主的原则统一确定各中标单位的材料优惠率。
投标单位:
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4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承诺人单位(公章):
承诺人(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单位向贵公司提交20xx年中国联通…工程(绍兴柯桥宝龙工业园管道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单位特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遵循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资料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结算书未列的项目,均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项目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补齐相关资料,逾期不能补齐的,表明我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剔除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意配合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本工程造价,我单位保证在接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数,7日天内完成对初审核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章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逾期不与贵公司对数的,表明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我单位承诺,审计费用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从应支付的工程费中扣减。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6
说明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
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 日年 月日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7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 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8
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
我企业进北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任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l、工程项目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做到不超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安例会和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务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其它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的制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9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施工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我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二)我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我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抽查。
(七)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我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十一)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施工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
罚: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9个月。
2.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12个月。
3.监督小组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一年内对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临边洞口未作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未作编审或论证的,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验收等未履职履责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记录3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9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4.对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回复,视为未整改落实,第一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回复后经抽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第一次记不良记录1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3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仍继续生产的,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并记入黑名单。
5. 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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