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承诺书七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文体。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书信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承诺书7篇,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承诺书 篇1
我单位监理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我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我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我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等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小组随时对监理报告抽查复核。
(七)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八)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监管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2. 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单位在一年内未每月定期报告、资料抽查不合格、隐患无记录排查结果、专项方案未审查验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的等未履职到位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行为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3.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单位承诺书 篇2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留存。
单位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本单位(人)谨此声明此陈述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表示。 本单位(人): 地 址: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人)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降低因环境等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本单位(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场所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正常运行,排放的噪音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规划布局和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市容的相关要求。
四、餐饮业经营活动中不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并保证在居民正常休息前停止经营。
五、不在无排水管网的区域经营排放污水的餐饮业。餐饮业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的.,安装隔油池或采取其他措施,达到城市排污管网进水标准。
六、餐饮业产生的剩余物等残渣的处理符合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排入下水管网。
七、在居民区内从事餐饮服务,保证不因环境因素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一旦因扰民等问题出现的纠纷由本单位(人) 自行负责协商解决并立即整改。
八、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因经营原因产生环境等相关问题或引起居民投诉,本单位(人)自愿接受贵单位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人):
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本人作为该项目的责任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要求,现作如下承诺:
1、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承包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刁难或故意为难承包方。
4、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秉公办事,不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谋私利,做事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杜绝暗箱操作。
5、不向工程承包方推销、介绍或暗示使用特定人或特定品牌的`工程材料等。
6、不向承包方索要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干股等;不在承包方报销任何应由工程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不收受或者以借为名收受承包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生活或办公用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收受承包方财物。
8、不接受承包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和高档娱乐等活动。
9、不进行其他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活动。
10、本人将努力践行上述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给予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自己保存,另一式交纪检部门备案。
单位承诺书 篇6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按规定在岗履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5、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挪作他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6、定期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不交他人代签。
7、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8、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9、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11、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档。
单位承诺书 篇7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