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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4-07-05 12:08:2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承诺书精华15篇

  在生活中,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承诺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承诺书精华15篇

施工安全承诺书1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XXX警示XXX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XXX设备XXX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XXX人XXX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签字并盖章XXX:

  年月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2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总包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为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安全顺序实施,乙方就________工程项目进场施工期间作出如下承诺:

  (一)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二)教育己方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施工的各项流程规范,自觉服从甲方的工程管理负责人和保卫人员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四)所有现场出入的施工人员须佩戴由甲方保卫部门核发的临时出入证,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执行施工时间计划安排,如在非计划时间(甲方的非正常工作时间)施工,应提前向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申请批准后报甲方保卫部核批备案。而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所有施工人员在每天的19:00时前离场;

  (六)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七)自觉保护施工现场的财物以及消防、电器、网络、办公、装饰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

  (八)经甲方同意并按相关安全规范敷设的施工用临电、临水、动火,并根据规范要求配备漏电防护、防火以及其他必须预防而设置的安全设施,不私搭乱拉电线;

  (九)对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制订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单位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十)不安排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的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十一)高空作业时下方或作业平台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并专人监护。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作业脚手架或梯子必须安全可靠并有防倾倒措施

  (十二)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随处乱堆放施工用杂物,妥善放置施工用易燃材料,

  (十三)不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吵闹、起哄、打架斗殴等;

  (十四)不在施工现场内吸烟、酗酒、赌博和影响他人的不文明举止行为;(十五)不在施工现场留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

  (十六)如因我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我方全部承担其一切后果;

  (十七)以上的承诺,如有违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我方同意在工程决算时予以扣除。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3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__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

  2、工程开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整理好后,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严格执行发包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不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6、及时协调处理各承包单位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7、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8、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安监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9、组织和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印):__

  单位:__

  ___年__月__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4

  我是xxx,身份证号xxxxxxxxx,就拆除贵方大厦楼顶xxxx设施事项,贵我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拆除施工合同》,就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代表我方声明并承诺如下:我们将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拆除施工作业在合同约定的的履行期限内完成。

  一、经过对项目现场详细的踏勘及贵方有关人员的全面、详实介绍,我们已经全面了解并充分认识到该项目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和所有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清醒的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我们已经作出如下工作: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

  3、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编制了有效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5、制定了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6、编制了拆除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7、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可以承担拆除工程的排险救灾工作;

  8、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9、筹备好了拆除施工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资金,并保证该款项不挪作它用。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

  11、现行通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12、通用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相关要求;

  13、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技术规程及有关规定;

  14、全国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情况分析及xx市关于建筑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等。

  15、对地下管线我们将协助管线管理单位采取切断、移位或其他保护措施;

  16、对拆除倒塌物范围内的设备、物资等进行全面的清除;

  17、切断电线、燃气管道、供水管道等的干线与待拆除广告牌的支线;

  18、向周围群众发出安民告示,在拆除的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所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保护用品和设施将及时发放、配备给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我们为正确使用这些用品进行相互监督,确保所有人能正确使用。贵方委派的管理人员检查时发现我方进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我们无条件接受贵方对我方每人每次50元的罚款处理(贵方可自行从我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下文所述罚款可以相同方式处理)。

  1、拆除施工时,我们将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2、拆除作业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

  3、做好拆除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我们将对拆除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严格检查,随时消除拆除施工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将对拆除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每日给贵方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七、我们自觉接受贵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积极有效的整改。

  八、在履行拆除施工合同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我方除接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处罚并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愿意承担因此给贵方造成的其它相关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单位公章)xxxxxx

  代表人(签名):x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甲方)(乙方)就乙方承建的工程施工签订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人的界定及责任范围

  1、项目经理为该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2、所有的施工安全防护,现场人员的安全、设备安装及使用的安全、施工安全、防火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都属安全文明施工的范围。责任人必须对以上范围负全部责任。

  3、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

  二、责任人的责任目标

  1、责任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该工程要实现“五无”(即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

  2、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人安全生产的'主要标准

  1、严格按照JGJ 59—99标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该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合格(检查评分70分以上),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争创优良或样板工地。

  2、安全目标明确,机构、制度健全,资料齐全,设置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并按总平面图挂设安全标志牌,安全责任到人,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

  3、施工用电规范,采用TN—S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必须是合格产品。

  4、抓好安全“三级教育”和平时安全防事故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明确各楼层防护责任人。

  6、按照规范搭设外脚手架,所用脚手架和安全网材料要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7、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桩机安装拆卸有方案,各种验收手续完备后才能投入使用。卷扬机安装防护罩,超过使用期限以及没有保险装置的卷扬机不准使用。不准使用单根钢丝绳的井字架;必须按规定搭设独立的卸料平台。

  8、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防火器材,不准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电炉、煤气炉等;在建楼盘内不准住人或做办公室。

  9、严格遵守安全监督管理程序,未按规定完成达标验收的不准继续施工。按规定编制各项特殊专项作业安全组织设计或方案。

  四、责任人文明施工的主要标准

  1、按照JGJ 59—99标准和省建设厅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保证该施工工程文明施工合格(评分检查70分以上),争创优良或样板工程。

  2、施工现场衽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头书写企业和工程名称。

  3、“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大门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

  5、临时工棚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选用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及树皮搭设工棚。

  6、施工现场卫生,干净、排水畅通。

  7、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保证不出现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8、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标识。

  五、奖惩办法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x规定要求施工而造成事故,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性质恶劣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按照公司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年终进行总评。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法规和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对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x处分;对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此责任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竣工终止。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签字):

  乙方负责人盖章(签字):

施工安全承诺书6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

  “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

  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7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规划、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数量、体量、形式、位置、朝向、高度、材质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六条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组织编制本市主要大街和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第七条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和区、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和区、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区、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同意后,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经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批准。对区、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违反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的,市人民政府有权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九条禁止在下列道路和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二)天安门广场地区及广场东侧、西侧各100米范围内;

  (五)国家机关、学校、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

  对其他不适合设置户外广告的道路和区域,由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控制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条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禁止有车身广告的车辆通行。但是,因举行大型活动临时调用的车辆除外。

  (一)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

  (二)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

  (三)设置在立交桥、人行过街桥、铁路桥等桥梁上;

  (四)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在城市道路两侧以及三环路以内的其他地区,设置单柱式和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高度。

  (一)影响原建筑物、构筑物容貌;

  (二)超过城市规划中限定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

  (三)超过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定的限制高度;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在居住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征得该建筑内居民的同意。

  禁止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第十三条禁止在城市绿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在河湖、水库水面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在空中设置悬浮的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在飞行的飞行器上悬挂户外广告。

  第十七条设置户外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利用道路照明、电力、通信、邮政等设施的;

  (四)其他损害城市容貌和环境的。

  利用公共交通的候车亭、停靠站牌、车站出入站口等公共交通设施设置广告的,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并不得影响识别和妨碍通行。

  第十四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规范,保证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和牢固。建设和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配置户外广告夜间照明设施的,应当保持照明设施功能完好;设置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设施的,应当保持画面显示完整。出现断亮、残损的,应当及时维护、更换,并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巡视、维护,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出现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新。户外广告设施的'版面不得出现空置。

  对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管理责任人立即排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排除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排除,并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在限期排除期间,管理责任人应当在安全隐患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当派人值守,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在居住区及其周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十八条在公共交通固定运营线路上设置的公共电、汽车车身广告,不得在车辆正面、前后风挡玻璃及两侧车窗上设置。设置车身广告不得对原车身颜色全部遮盖。设置的车身广告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其他车辆(包括小公共汽车)禁止在车身设置广告。

  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共电、汽车车身广告的设置标准和规范。允许设置车身广告的公共电、汽车运营线路和车辆,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公布。

  第十九条本市鼓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粉饰建设施工工地围挡,美化市容环境,但是禁止利用施工工地围挡设置户外广告。

  在本市举办大型商业性活动,不得在举办活动地的场所外或者举办活动的区域范围外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第二十条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可以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与该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签订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前到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查阅在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上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设置人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并依法接受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本市对设置在城市道路两侧、公路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出让,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选择和确定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者,可以依照本市有关特许经营的规定采取招标方式,也可以采取拍卖方式。

  对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采取招标方式出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高(快)速公路、长安街延长线(东起复兴门西至首钢总公司东门路段,西起建国门东至通州镇东关大桥路段)、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两侧和首都机场、市区内火车站周边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招标、拍卖工作,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的招标、拍卖工作由其所在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出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新建电子显示装置等户外广告设施造价较高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超过4年。

  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采取招标方式出让的,确定的中标人为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特许协议、交纳特许权使用费用的,即获得户外广告设施经营的特许权。

  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通过拍卖确定的买受人为特许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特许协议,即获得户外广告设施经营的特许权。

  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的特许权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城市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获得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的特许经营者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

  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特许经营主体的,经原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许权可以转让。

  第二十五条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再次招标、拍卖的,原特许经营者在履行该户外广告设施特许协议期间,没有发现违法、违约行为的,在同等竞标条件下可以享有优先获得权。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属于市人民政府已经授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属于违反规划、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规划、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七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违反规划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拆除,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任人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或者依法委托专业企业代为拆除,拆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设置户外广告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使用以及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的,由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标准的,出现空置、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的,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的,责令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应当在批准的设置期限届满拆除。

  第三十条户外广告设施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维护管理责任,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或者撤销,使户外广告设施经营者受到损失,且损失是由有关行政机关过错造成的,该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市农村地区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联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8

  为了确保二号楼光纤套管喷漆完成处理,特向贵司就xxx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三、在施工期间,配合贵司做好办公场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相关管理员的'监管,对影响到车站营运秩序、车辆及人员安全的,提前与贵司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在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经贵司同意方组织施工。

  四、施工完毕后,我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性工作,确保办公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特此承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责任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9

  为避免我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乙方)在德昌高速公路施工期间对甲方产生的一系列安全影响,乙方自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施工人员与机械进场严格要求,保障德昌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转。

  施工负责人做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协议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安全相关规定,明确安全责任。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满足施工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

  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避免因施工防护不当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因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并且,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承诺单位:

  联系人:

  时间:

施工安全承诺书10

  为认真履行我单位在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证书。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

  6、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8、保证不将工程违法、非法转包、分包。

  9、按照你方的要求交纳安全生产保修金,并全部承担因工程事故所引发的经济责任。

  我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施工安全承诺书11

  平凉市建筑管理处:

  本人有幸承建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标准、规范及创建“文明工地”实施方案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灰色砖柱、白色涂料刷面,灰色琉璃瓦压顶,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宽度不小于5米,用料及制作必须坚固、美观。大门口要设立门卫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 。

  3、工程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加工场要搞砼硬地坪,实行硬化处理,人行道可铺煤渣或级配石土,整个施工现场要保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总平面图的布局堆放、设置。砂石散料要砌体围档,杆料要用立架存放,各种块料要堆放整齐,并分别悬挂材料、机具的'名称、规格等标牌。

  8、在工地的醒目位置,集中悬挂“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十大纪律牌、十项安全措施牌、卫生须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牌图规格,一般应不小于120×80㎝。

  9、施工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10、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市建筑管理处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二〇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12

xxx街道办事处:

  为了确保xx街道xxxxx程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向贵办事处就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指定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并与贵办事处工程部保持密切联系。

  三、保证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和资料齐全完备。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防护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作防护措施、警示后才组织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后才防护设施。

  六、装修分包工程进场时,应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和用具;注意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并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负责。

  七、在施工期间,配合贵办事处做好办公场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相关管理员的监管,,在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经贵办事处同意方可组织施工。

  八、施工完毕后,我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性工作,确保办公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九、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施工。否则,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工程施工承诺单位名称(盖章):xx

  责任人(签名):xx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13

  我方将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71号鸿星尔克专卖店的装饰装修工程交由福建天正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并要求其承诺做到:

  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排专职安全员;

  2、不违规操作,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持证上岗、依章行事、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安全施工;

  3、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随意与当地居民接触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4、不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不参与当地色情、邪教等不健康活动;

  5、对在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若导致安全事故,概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6、加强施工管理与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条例、制度及相关规定。

  7、在装修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由承建的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14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本单位因故未能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时限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本单位郑重承诺:从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签发之日为止,自觉停用过期设备,并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如违规使用,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相关设备注册代码:xxxx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15

  因__________道路工程,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__________公路__________路段施工。为确保在公路上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公路路容路貌和公路畅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公路施工许可证》并公示施工单位、道路工程名称、温馨提示等信息。

  二、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伍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做围蔽、安全警示后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才撤消围蔽。

  三、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扩大开挖和围蔽的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避免施工扰民。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安排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洁、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作出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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