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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2 08:28:57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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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篇1

  近年来,xx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为全县的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日,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保障xx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人武部汇同县民政局一道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救助现状

  (一)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民政、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农林水、城建、环保、国土、司法、工商、税务、规划、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逐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基本建成了以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的管理平台,形成了齐抓共菅,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xx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xx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xx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农村低保核查办法》、《农村低保指导人数分配表》、《农村低保核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xx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制定出台了《xx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细化了报灾查灾救灾、灾情评估、应急保障、安置转移、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险防灾、转移安置、查灾核灾、资金筹措、物资动员、灾后重建等六大机制,先后对清江水布垭库区景阳段、花坪乡黄木垭滑坡险情等进行了成功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

  (三)救助范围逐步增大。xx县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慈善捐赠办法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救助效果明显:农村低保对象9135户18673人,其中孤儿219户2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47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州民政局给xx县增加农村低保对象指标8763人,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7200人,保障比例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9%;城市低保对象4229户740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7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184人);40%救济对象53人;城镇定救对象28人;一般救济对象11人;其他救济对象5人。

  (四)慈善捐赠氛围浓厚。5.12四川汶川地震后,全县人民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县慈善协会共接受捐款355.9万元、大米150斤、衣物3150件、消毒药品一件。xx县还将仅有的113顶帐篷在最短的时间内连夜送往武汉,由省民政厅统一送到四川灾区。2月28日,全县在船儿岛广场举行了“抗冰雪、送温暖”捐赠活动,共接收捐赠款68万元。今年5月12日,xx县又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和5.12赈灾彩票义卖活动,共募集资金12万元。

  (五)监督机制逐步完善。xx县在农村低保的上运作,提倡“对有钱的事实行无权操作”,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把决策权交给群众,重点抓住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启动的公平和纳入对象的准确。通过多种方式将民政工作职能、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有关政策、收费标准等公布于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监督有据。全县低保工作按照“开好三个会,搞好三公开,实行三统一,确保三到位”的方法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即:开好“三个会”:开好村委会成员会,讲解低保程序。开好村民代表会,宣传低保政策。开好享受低保对象的会,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搞好“三公开”:首先由村民代表推选,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再上报到乡(镇)、县民政局审批后返回到该村的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最后到xx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实行“三统一”:全县统一时间,统

  一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确保这项工作不走样。确保“三到位”:入户调查到位,操作程序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通过以上“四个三”达到了四个严禁。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暗箱操作;严禁拿低保送人情;严禁不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在办公室抠老壳,想报谁就报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按“村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分配民政经费,对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优抚等民政经费实行了银行“一卡通”发放,有效地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被截留、挪用、贪占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xx县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城乡低保对象、部分优抚对象对社会救助的期望值过高,认为救助金额过低,对社会救助过分的依赖,“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农民素质较低,对农村低保金有不拿白不拿的思想。主要表现在:

  (1)没有儿子,女儿已出嫁,或者虽有儿子,但父子多年分家立户,儿子不履行瞻养义务,申请享受低保;

  (2)重病住院,花去了一大笔医药费,很容易博得村民代表的同情,而获得低保。

  (3)残疾人、老年人认为自己有残疾或年岁已大理应享受低保。

  (4)人为剥离家庭中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无收入的贫困人口,单独立户,骗取低保。

  (二)农村居民收入难界定。农村居民除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对象,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以外,其他农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界定,特别是隐性收入,是困扰农村低保救助,阻碍公平、公正的一个难点。民政部门面对数量庞大的个人申报农村低保,在开调查核实工作时遇到难度极大,可能导致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准确。

  (三)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目前,农村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县乡两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由于民政部门编制人员少,县乡两级都只能靠兼职人员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大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的也只有2个工作人员。随着各项救助制度日益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心不断下移,运行机制不断规范,乡镇一级的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但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从事民政工作的机构挂靠到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减少,与所承担的工作量成反比,直接影响到各项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完善救助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入,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还会不断出现。完善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困难,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和救助弱势群体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把加强此项工作作为建设“和谐xx”的重要方面来认真抓好抓实。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救助工作领导体系,将关注和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增强刚性约束。民政部门是城乡社会救助的主管部门,承担管理、综合、协调的职能。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扶贫、教育、国土资源、农业、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扶贫济困网络。

  (二)整合资源,完善救助机制。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财政投入,强化监督,确保地方救助配套资金到位。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的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社会救助资金的增长幅度应略高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要挖掘社会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以经常性救助为基础,临时配套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福利彩票事业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变单一投入为多元化投入。

  (三)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构筑救助工作新平台,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医疗、教育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保家庭中因大病、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实行应保尽保。进一步做好分类施保工作,建立贫困预警机制,提高低保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能够就近、及时到位。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农村低保,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实行社会救济;对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实施定期定量的常年救助;对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实施临时救济。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积极实施就业、法律援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四)扶贫抚智,变“输血”为“造血”。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发展、扶持和兴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救助机构,为弱势群体的救助提供有效保障。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新的社会捐助方式,发展慈善事业。要以社区为依托,积极推进救助工作社会化发展进程,通过整活社区资源,扶持家政服务等壮大基层服务机构,拓展救助服务功能,扩大救助服务项目。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社会救助工作志愿者,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完善救助对象在生产和经营中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有条件的救助对象要从文化教育、劳动技能、生产发展、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造血功能,增强自我解困能力,使他们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篇2

  20xx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

  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2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新申报低保对象进行认定,通过组织申报对象培训,原来有9户对象申报,其中有3户对象资料未交齐自动放弃。

  至本年度11月,总计有低保对象53户,保障人口87人,占社区非农

  业人口总数的1.67%,月发放低保金27224元,全年总计发放低保金313392元。

  三、做好20xx年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做好20xx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

  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 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xx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总结人:罗晓燕

  20xx年11月18日

  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篇3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篇4

  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宝南区委、曲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将宝南区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宝南区位于*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临黄河,东北两面环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辖七个乡镇办事处,178个行政村,政区面积2365平方公里,人口23万。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区实际,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宝南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xx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

  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

  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xx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xx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社会救助工作报告 篇5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既是党和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局始终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程序、优化职能、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工作体系,创新管理机制,推行分类施保,全面打造效能低保、阳光低保和诚信低保,推动社会救助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有力地服务了华龙区的和谐社会建设。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

  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组织人员对全区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取消、停发,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及时新增,纳入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止目前,全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7294户17464人,保障标准由20xx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xx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新增2508人,撤消2541人,20xx-2013年累计发放保障金8400万元;现有农村低保对象3045户3813人,保障

  标准由20xx年的1360元增加到18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xx年的72元提高到99元,新增667户755人,撤消375户562人,20xx-2013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065万元。

  (一)基本情况

  1、规范管理情况。20xx年,城乡低保执行的是村(居)、民政所、民政局三级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各村(居)委会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和热心低保工作的群众代表参加的5—7人组成的民政议事委会员,对低保对象实行全过程评审,并将小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乡(办)成立了民政理事委员会,区民政局成立了民政监事委员会,实行了区、乡(办)、居(村)“三级管理”、“三级审定”的运行模式。20xx年10月,我区实行了城乡低保两级管理,进一步简化了管理层级,优化了审批流程,明确了工作责任,提升了城乡低保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将两乡失地农民以及特殊群体纳入低保。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将符合条件的41户214名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低保;20xx年,首次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18户40人全部纳入城市低保;把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的150名重度残疾人以最高补差全部纳入低保。

  3、按时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为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给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省、市要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xx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

  人均补助标准由20xx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xx年的1360元增加到18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xx年的72元提高到99元。

  4、全力配合,认真做好迎检和低保复核及xxx历任审计工作。20xx年8月根据省、市民政局《关于对城乡低保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尤其对专项检查中提到的问题,通过听、看、查、访的方法,逐一对照检查。通过这次复核,进一步对乡办的程序进行了规范,使其低保公示栏更加完善,档案管理更加规范。20xx年10月份盛市长历任审计,审计了我区20xx、20xx年低保发放情况,我局准确把握本次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以扎实、谨慎、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配合工作,积极整理资料、查找漏洞、完善制度,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审计出的各项问题认真疏理,及时整改,同时以这次审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

  (二)具体做法。为认真贯彻执行低保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我区按照国家及省、市低保文件要求,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议,定期及时研究和整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在街道办事处

  都配备有低保专干,逐级负责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办事处申报、入户、评议、审核、公示,区民政局抽查、审批、再公示的低保管理模式,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规范低保操作管理程序,严格把好“三关”。在低保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阳光低保”制度,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政策关,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有关政策、申请审批工作流程等等,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严把审核关,各办事处成立了低保专干领导小组,严格实地核实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了解周围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看法,经核实后,将拟上报的低保户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上报民政局。三是严把审批关,民政局收到办事处上报的名单后,再次联合民政所入户抽查并将有关信息和相关部门进行比对,经集体审批小组研究后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并进行公示。

  3、严格政策,做到动态管理。民政所经常组织低保人员到社区走访,并与居民群众沟通交谈,及时掌握了解居民和低保家庭的生活状况、收入动态,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情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4、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低保政策透明度。我们将有关低保政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主要内容印制成宣传册,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使广大居民对低保政策有全面正确的认识,使群众心中明白哪些符合低保条件,哪些不符合低保条件,让群众心服口服。

  二、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每年开展一次五保对象普查、申报工作,对死亡五保对象及时进行清退,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纳入,并将16周岁以下的孤儿全部纳入。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分散供养标准由20xx年的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现在的22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现在的3200元。全区现有五保对象483人,其中集中供养193人,分散供养290人,新认定五保对象34人,对去世及不再符合条件的55人及时删减,20xx-2013年共发放五保金225万余元。加强对岳村乡敬老院的管理,租用4.5亩土地,用于种菜、养殖等,真正实现“以院养院”。同时,对无自理能力的分散五保对象及时安排到乡、村敬老院,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增添了新的棉衣被,提供了生活取暖用煤,补充了粮油等,满足老年人的合理需要,提高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水平。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积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对因患重大疾病并经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家庭生活仍然较为困难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及时实施救助。同时,积极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宽救助范围,逐步向低保边缘群体延伸。20xx—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累计1382人次,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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