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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2-01-02 12:45: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方案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工作方案4篇

工作方案 篇1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5月5日的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印发的《县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以防为主、防范结合的原则,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落实职责

  成立防汛防旱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唐先平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完善防汛防旱预案,拟定工作措施,指导督促防汛防旱工作的安全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分片包干,严格检查

  按照“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全面负责”的原则,局划分四个小组,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全面监管检查工作。具体小组划分如下:

  防汛防旱安全监管分组如下:

  安全监管总指挥:

  1、城区、濉河、汴河片

  2、县淮河、怀洪新河片

  3、县徐洪河片

  4、小水库

  三、加强纪律,全力做好挂钩单位服务

  在加强防汛防旱工作中,各检查小组一定要加强纪律,增强责任心,健全防汛防旱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在汛期或旱情出现的情况下,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及时化解险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中,我局挂钩石集乡,为全面配合做好石集乡防汛防旱工作,我局派林祥成副局长与石集乡联系,监察、大队具体配合石集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事宜,要紧密联系、加强沟通,督促、带动石集乡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防旱防汛工作圆满完成。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关系和谐水平,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人社秘〔文件精神,现就区20xx年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㈠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做到“五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清、职工人数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清、工资支付情况清、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清),建立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㈡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不规范现象,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使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㈢通过检查,大力开展“五送”、算“五笔帐”等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

  ㈣针对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务派遣检查力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㈤与用人单位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做好为企服务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重点是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

  ㈠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㈡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㈢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情况;

  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㈤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㈥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支付情况;

  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㈧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用工检查的重点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情况;有无使用童工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书面审查为辅。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重点企业(以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公布名单为准)由区仲裁监察处负责,非重点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抄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20xx年度内未发生劳动用工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仅书面审查不做实地检查,其他被检查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参保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资料及向劳动者询问用工情况等方式,直接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五、检查步骤

  ㈠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社区要制定相应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部署本辖区的检查活动。区劳动人事局将统一印制宣传条幅、《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书》等书面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专题性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劳动用工检查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对专项检查的重视和认识。同时,区劳动人事局将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检查标准、检查方式和检查步骤。各社区可结合工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通过集中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特色培训活动和邀请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规范用工和安全生产意识,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

  ㈡全面审查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

  20xx年度未发生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下达书面年审通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有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进行实地检查。对实地检查的用人单位,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现场审查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书面材料,现场查看有无使用童工行为,并向职工询问核实实际用工情况。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将检查情况详实记录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各社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填写《规范企业用工建议书》,告知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未予整改的应当以《企业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抄告单》形式通报区劳动人事局。对拒不提供书面审查材料、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由区劳动人事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处理。

  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既是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掌握,对违法用工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在检查中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合同、送政策、送提示”“五送”上门活动和为企业算好“时间帐、成本帐、风险帐、发展帐、和谐帐”五笔帐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同时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规范到位。

  ㈢抽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为确保此次劳动用工检查落到实处,区劳动人事局将对各社区报送的用人单位检查结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数量不得低于送审单位数量的5%,如发现实际检查结果与书面资料明显不符和已备案的劳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未被列入检查对象的,不予验收通过,并由所在社区负责重新进行检查。

  ㈤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各社区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并及时将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劳动人事局。各社区要根据检查结果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台帐,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辖区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六、有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是对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又一次整体摸排,对推进城乡统筹的劳动用工关系,提升全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抓住此次活动的有力契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基层优势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准确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尤其是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情况。同时,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使区、社区两级劳动用工监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机制,通过持续有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使本辖区用工信息和就业信息形成互动,促进就业。劳动用工检查期间,区劳动人事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社区劳动用工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指导。

  ㈡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社区要把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地毯式”摸排,确保不留死角。各社区要依照“两网”化的职责要求,明确自身责任,切实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此次劳动用工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区劳动保障“两网化“标准化建设考核。

  ㈢树立形象,做好服务。劳动用工检查是一项了解用工单位信息,规范用工行为的活动。所有检查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依法审查;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开展“四送”上门和算“五笔”帐宣传活动,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管理制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的主动性,从源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科技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科技三项费发挥其最佳效益,达到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建设,推动我市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项目管理是对科技计划项目中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科技局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行依法管理。管理实行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科技项目年度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当年申报下一年的计划,申报时间从月日至月20日止,过时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必须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年度计划,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开发价值及应用前景,并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问题的科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成熟可靠、市场广阔、有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较大的示范和推广作用,并有可能较快的形成地方经济支柱产业。

  第七条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市直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将所申报项目送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各县、特区、区申报项目由所在县、特区、区科技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市直主管部门及县、特区、区科技局将审查同意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项目一览表(附软盘),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第三章科技项目评审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申报的项目经初审后,按行业分类,送专家委员会评审。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综合平衡后,市科技局提出立项方案。

  第九条将立项方案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第四章项目的管理

  第十条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每年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总结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合同目标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三项费使用情况,随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也可委托有关县、特区、区科技局协助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96)44号〕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只能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必须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提取项目总经费的7%作为管理费,该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证、现场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及奖励。

  第十五条在项目检查中发现未按合同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甚至挪作它用的,市科技局将终止项目的执行,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追缴其所拨款项,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中的有偿部分回收后,一律并入星火科技发展基金,但为了提高回收效益,由各县、特区、区管理的市级科技项目,年回收总额的70%上缴市科技局,30%留本县、特区、区科技局并入科技发展基金。

  第十七条对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科研任务、达到试验研究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予以奖励。奖励经费从市科技局提取的7%的管理费中解决。

  第五章项目结题验收及技术档案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完成课题后,应及时向市科技局写出书面报告,申请结题验收。市科技局收到验收申请后,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结题验收提供的文件资料:

  1、科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验收申请表;

  3、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第二十条经审查验收后,市科技局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二十一条对项目完成好,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前景的,将优先考虑给予继续支持或向省有关部门推荐。

  第二十二条严格建立项目归档制度。凡按合同完成并经验收和鉴定的项目应及时归档,由专人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信息库,规范存贮有关信息,对划定为国家秘密技术的项目,其技术档案应按国家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防止泄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均须附磁盘或光盘。

  第二十四条各县、特区、区科技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生效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市府办〔〕43号)自行废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日后施行。

工作方案 篇4

  各林场、县苗圃、林科所: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全部进行一次检查,布置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国庆期间,人员流动性大,情况变化快,安全隐患多,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重点区域加强安全防范。复兴林场要主动联系白鹭岛森林公园的经营方在节前对旅游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在景区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节日期间要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长山林场要加强对民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加强假日值班。节日期间,林场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民爆公司值班情况的督查力度 ,确保24小时人员都要在岗在位,安全措施不得放松。

  三、加强防火宣传,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每年十月为我县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各林场要各强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刷制各类防火宣传标语。白鹭岛景区还要向游人宣传必要的森林防火知识,制止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要准备好充足的灭火机具,国庆期间,如果天气干旱,应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假日期间,县林业局机关和所属国有林场、苗圃、重点企业都要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所有领导干部及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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