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工作方案1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招生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招生工作方案3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无计划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以校为主,区级统筹,分类管理”的原则,教育局统筹和管理全区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校结合实际,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并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免试入学原则。城区公办学校按施教区认定条件入学,乡镇公办学校按行政区划范围入学,民办学校可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均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所有公办学校对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收尽收。
(四)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学校全部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五)公开透明原则。各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咨询电话和地址等招生相关信息)。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六)保障公平原则。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教育优抚政策,全面做好随迁人员子女、特殊儿童少年、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校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实际,公办学校同时兼顾施教区或乡镇区划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或已有小学学籍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学籍信息为准)。
(三)城区公办学校
1、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人员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一户多子女除外)。具体按照《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宿区教发〔2015〕31号)文件执行。
2、拆迁户子女入学: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的,或者选择房屋安置且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两个学年度内,其子女可在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宿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心城区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
4、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宿部队军人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联〔2013〕1号)文件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3〕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28号)文件执行。
(4)我区户籍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江苏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7号)文件执行。
(5)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5、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子女是指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固定居住、非我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中心城区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在宿城区连续居住满3个月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宿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3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宿城区连续且满3个月有效营业执照。
注: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7月31日止。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安排资格。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于规定时间到宿城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四)乡镇公办学校:参照城区公办学校执行。
(五)民办学校:快乐儿童学校、现代实验学校、飞龙文武学校面向中心城区(含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园区)招生,九龙潭学校、屠园外国语学校面向宿城区和市洋河新区招生,龙门学校面向宿城区招生。
四、招生方式
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1+1”招生入学政策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条件,自主选择入学学校。
1、“1+1”: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还可以增加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不符合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可以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
2、电脑派位:①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采取电脑派位录取;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一年级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情况下,仍有空余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小学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面向直升报名学生采取电脑派位录取。
3、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政策,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一旦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一律不得放弃。
4、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报名施教区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取。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的由现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组织升学报名,指导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时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116、198、205、82)登记入学信息;未在本区幼儿园或学校就读而需要升入我区学校就读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系统登记入学信息。
(二)报名时间:
1、小学: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5日-21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小学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11日。
2、初中:登记信息时间为7月11日-17日,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0日-7月24日。初中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7月4日。
(三)电脑派位时间
1、小学:8月1日公布电脑派位小学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4日组织电脑派位。
2、初中:7月28日公布电脑派位初中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8月1日组织电脑派位。
(四)录取时间
1、民办学校:8月5日-6日,民办小学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日-3日,民办初中被录取学生缴费确认,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8月7日-10日,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4日-7日,公办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情况:未被学校录取的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宿城区教育局(宿城新区北海路7号)报名登记,小学登记时间8月11日-13日,初中登记时间8月10日-12日,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认真学习、宣传、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严格规范招生。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施教区范围规范招生。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班额招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树立招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与培训。招生区域范围内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学校要自我主动消化、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对招生工作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局将全程开展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乃至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督学应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内容范围,及时进校督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建立应急预案。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专机,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接待和招生政策的解答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
七、本实施方案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113456
招生监督电话:012348
招生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广泛宣传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转变观念,理性选择学校,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宣传、联络、协调和督查四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中职学校要成立中职招生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三所中职招生驻点人员任联络员。各生源学校也要成立领导组,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授课教师为成员。工作组职责是组织召开学生及学生家长会,组织职业教育宣讲团成员进村入户宣传,组织招送职业学校的新生入学,确保县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招生对象
1、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4、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招生计划
中职计划具体落实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普高线下生源数另行下发文件
五、工作安排
(1)5月上旬,分七个片组织召开中职招生动员会。
(2)5月下旬,组织召开20xx年中职招生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6月10日至8月10日,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对20xx年全县中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6至9月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中职招生进度阶段性旬报节点,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填好《中招招生情况旬报表》报教育局职成教股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将普高线下学生分班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班主任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表格见附件三)。
六、方法措施
(一)强化招生宣传
1、制作《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供县电视台播放和宣讲分团宣传)。
2、中职学校提供的招生宣传材料,面向全县各初中九年级毕业生和家长,宣讲国家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及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宣讲我县职业学校的发展状况、办学优势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并播放《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
3、中职学校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赴各生源校开展驻点联络工作,积极与生源校中职招生工作组联系,搞好招生服务工作。
4、各生源学校校园内必须有丰富多彩的宣传专栏,结合职教内容九年级每班出一期黑板报强化宣传,并将本校宣传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上传教育局网站,要求图文并茂。
5、生源学校要配合中职招生驻点联络员召开毕业学生和家长座谈会。
各校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二)严把“四关”
⑴计划关。基教股、职成教股和招生办三股室共同商定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规模、师资力量和配套硬件设施等方面具体客观核定并确定招生计划。计划数确定后,民办学校不得超额招生。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均应在计划内运作。教育局各股室要形成合力,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县域外各类学校无序招生行为进行监管打击。
⑵入籍关。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分类入籍问题处置。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指标数进行入籍,杜绝不符合条件学生入普高籍。职成教股要做好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⑶流动关。招生办要向职成教股和基教股提供毕业生报名册和相关信息,特别是今年普高线以下生源信息,这些学生去向关乎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职成教股要将这些学生一一分解到校、任务到人。各生源校要将无序流动或不正常流动情况监管到每一位学生。
⑷责任关。对20xx年中职招生中的学校、教师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人为运作造成学生大面积不填志愿,甚至不知去向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等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
(三)重点调度
⑴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按县乡镇片区划分,组长由教育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股室负责人和中职学校正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中职学校招生驻点人员、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⑵6月中旬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职招生调度会,各校汇报招生进度,交流中职招生经验等。
⑶生源学校校长、中职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方位履行职责。
(四)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各生源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运作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查处,特别是严禁班主任、教师等违规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员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招生工作方案5
一、保障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任务
(一)负责协助、配合市经信委做好无线电保障工作。
(二)积极配合市经信委技术保障组对全区1个考点无线电信号实施巡回监控,对重点信号进行分析、监听、录音,对作弊信号进行干预和查找,确保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无线电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调试设备,作好准备。5月28日至5月30日,市经信委保障组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对使用设备、车辆进行检查和安装调试,确保我市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设备、车辆完好运行。
(二)熟悉考点,掌握情况。6月3日至6月5日。市经信委保障组负责人带队熟悉考点,了解掌握考点周边的无线电信号和电磁环境情况,为迅速发现作弊信号和尽快查找作弊人员做好准备。
(三)严密监测,提供保障。考试时间: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6月7日、8日上午8点,参加人员在市经信委停车场集中乘车,陪同市经信委监测人员按时到达考点开展监测监听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对137—1200mhz频段进行监测,扫描步进25khz。
(二)监测中若发现异常信号,应对异常模拟调制信号进行监听和录音,保存录音数据,采取以下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1.发现作弊信号,立即按程序向有关人员报告;
2.在时间允许情况下,组织技术人员查找信号源;
3.没有足够时间查找,应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频率信号进行干预。
(三)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透露监测工作情况、监测测试数据、技术参数等。
招生工作方案6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三、招生计划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招生工作方案7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切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就我镇xxxx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xxxx年我县初中招生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按户籍或统筹派位组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二、有关政策
(一)片内生升学
1,按照xx镇初中对口升学或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2,“去库存”政策生、落户商住房的居民子女、投亲与租赁住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如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由xx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回原籍升学
1,在xx镇就读的本县外乡镇学生,可申请在xx镇升初中,由xx学区通过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初中升学。未申请及无学位余额乡镇的本县外乡镇毕业生,回原户籍对口初中录取。
2,xx县户口在外县、市就读,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由教育局初教科统一受理、审核,按户籍就近入学。
3,外县、市户籍在本镇就读,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带走。
办理程序如下:x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x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x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原件交县教育局留底备查。
(三)政策照顾生升学
1,在本镇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及本地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就读本镇初中的,由xx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外籍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2,学籍在本镇的省、市、县少体校学生可参加甘蔗地区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小升初招生。
3,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如在我县公办小学毕业,视同片内生升入对口初中;如在我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根据购房所在乡镇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印发后(xxxx年x月xx日及以后)。
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需到现就读地所在学校报名登记(在外县市就读的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登记)。各校汇总上报学区,由教育局和学区视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的,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xx学区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升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升学。
5,为服务东南汽车城经济发展,对东南汽车城(xx、祥谦、尚干三镇重点企业)职工子女,符合有关政策的,录取七里学校七年级(预招收一个班),被录取的学生先行就读于东南学校,待七里学校建成投入使用,这部分学生须回新校就读。该校具体划片范围待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另行研究确定。
(四)随迁子女升学
1,升学条件:
在本镇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镇初中就读的,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入学申请表》,下同),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即符合条件。
2,学籍在xx学区的随迁子女可由家长填写《入学申请表》。学区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及填报志愿进行电脑派位安排本乡镇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优先派位条件:在毕业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x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xxx%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x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xx%(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x父(母)xxxx年xx月xx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x父母一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乡(镇)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地点的随迁子女;x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地户口,并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x月xx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xx育才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在尚干镇、祥谦镇的学生,安排在居住证所划片的尚干中学、祥谦中学或虎峰中学就读,由教育局视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其余居住在xx镇的,由xx学区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及学生填报志愿进行电脑摇号安排就近入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四)民办初中招生
1,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可申请向闽侯县招生。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县教育部门组织电脑摇号,学校根据市局批文及摇号结果在规定招生计划内招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xx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他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片内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随迁子女统一参加xx学区组织的电脑派位安排本乡镇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统筹安排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3)为减轻农村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助力乡村振兴,x金桥学校特设初中鸿志班。招收xx名闽侯户籍与学籍、品行端正、家庭贫困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被录取学生享受金桥学校的优惠政策,
三、初中对口招生方案:
1,大义中学计划招收xx个班:
招收双台片三个村:
xx片七个村:
xx片六个村:
xx片两个村:
2,xx中学计划招收x个班:
招收xx片十个村
3,xx学校计划招收xx个班:
xx片七个村:
xx片四个村:
4,凡已经就近入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选择学校,以保证就近入学顺利进行。
5,小学毕业生可填报民办中学的志愿,报名和招生办法按《闽侯县xxxx年初中招生办法》意见执行。
四、入学报名工作
1,xx镇初中招生的报名工作由xx学区负责。
2,凡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原毕业小学报名。
3,报名时间:x月xx日—x月xx日。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报名时(x月xx日)的户籍地为准。(所有学生的档案应附学生户籍复印件)
4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应携带有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查验核对学生户籍信息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不得随便交由他人。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6,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xxxx年我镇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五、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学毕业考试合格质量关的基础上,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评定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
小学毕业生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x月xx日(星期四)。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上午:x:xx—x:xx数学
x:xx—xx:xx英语
下午:x:xx—x:xx语文
x:xx—x:xx道德与法治
凡小学毕业生语、数、英、道德与法治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全部升入初中就学。
以上意见,望各小学、民办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招生工作方案8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中卫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坚持把落实中职招生工作做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落实力度,全力完成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市共有初三毕业生14859人,其中沙坡头区5804人,中宁县5012人,海原县4043人。教育厅下达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6000人,其中中卫职业技术学校20xx人,中宁县职业中学2200人,海原县职业中学1800;东西部合作办学输送生源2900人,其中中卫市教育局(沙坡头区)700人,中宁县教体局400人,海原县教体局1800人。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中职招生任务3885人,占下达计划64.8%,其中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招生20xx人,中宁县职业中学1060人,海原县职业中学807人,完成率分别为100.9%、48.2%、44.8%;东西部合作办学任务共输送3049人,完成率105.1%,其中中卫市教育局675人,中宁县教育局335人,海原县教育局20xx人,完成率分别为96.4%、83.8%、113.3%。
二、主要措施
1、加快建设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暨实验实训基地,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奠定坚实基础。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一个地级市建好一所中等职业院校和一个实训基地的总体要求,中卫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决定建设学生规模为7500人的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和为全市职业教育提供实习实训服务的实训基地。项目占地50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65846平方米,概算投资1.6亿元,包括17个建筑单体(三栋教学楼、三栋实训楼、三栋实习车间和办公楼、远程教学楼、培训楼、师生公寓楼、餐厅、动力车间)。决策作出后,市委、政府即按照定责任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时限的四定原则,与教育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承诺书。要求市教育局全力以赴,抓好学校建设工作。学校及实训基地建设于20xx年4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市委、政府先后召开棠委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20多次,专题研究、现场督办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尤其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通过整合市财政资金、拍卖原职教中心资金、土地出让金、银行贷款等途径,共筹集投入资金1.06亿元,中央和自治区先后投入专项资金和实训设备配套资金3250万元,保证了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抽调得力干部10余人组成建设指挥部,驻在工地,指挥协调工程建设,监督工程质量。自治区王正伟主席、刘慧副主席、杨春光棠委、蔡国英棠委、人大冯炯华副主任等领导先后到学校建设现场调研指导工作,给予很大鼓励和支持,坚定了我们抓好学校建设的信心和决心。经过一年艰苦奋战,20xx年4月30日,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暨实训基地全面完工,并于5月15日投入使用,2852名学生(含电大1102名)迁入了新校区。
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质量是根本,专业是基础。为此,我市在抓好学校建设过程中,面向本市及全国两个市场,科学设置专业。我们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业立市、人才强市的战略要求,立足我市旅游、造纸、酿酒、冶金等重点支柱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实际,着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大的广阔空间,在办好长线专业的基础上,量身打造了以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电工与自动化、金融财会、机电技术、数控技术、音乐艺术等8类20个专业,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电大本专科教育和短期培训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采用全日制教学、学分制和双证、多证等管理制度,基本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的教育需求。同时,积极报请自治区编办同意,为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新招聘专业教师67名,并竞聘选调了部分文化课教师,使学校教师总数达到了202人。为进一步解决专业课老师紧缺的问题,今年9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为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招聘50名专业课老师,招聘计划已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待批复。新招聘老师到位到后,将进一步充实学校专业课老师队伍,为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招生工作方案9
根据"20xx年xx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小组成员:xxx、xx、xx、xxx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
4、录像负责人:xxx
5、医务组负责人:xx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xx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20xx年xx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20xx—20xx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xx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20xx年xx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20xx年5月23日(8:00—xx: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xxxx—xxxxxxxx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 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x月4日(身体素质)8:00—12:00。
x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xx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x月4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xx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xx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
未尽事宜,根据"20xx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归xx市第十二中学。
附件1
1、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2kg)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依据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组织测试。
2、测试规则
身体素质测试顺序:按报考的招生学校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每组10人,先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项目的测试,再进行50米跑项目的测试;每项测试之间休息5分钟;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身体素质测试,不补测。
(1)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平行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起跳线为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单位采用厘米,取整数,小数点后1位数字采取四舍五入。丈量成绩时,工作人员要当众唱出成绩(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生应穿着平底胶鞋或赤脚起跳,最多可循环试跳3次,选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动作犯规的考生,该次成绩按"0"处理。
(2)掷实心球: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测试时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测试10人。考生在小组内按序号循环投掷3次,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若有1次投掷达到满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再进行下一次投掷;测量成绩按从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可按评分标准划线,不进行丈量;工作人员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场为考生准备体积大、小不一的2种相同重量的实心球各5—8个,供考生自由选择。
(3)50米跑:每位考生测试机会只有1次,采用蹲踞式起跑,不允许穿跑鞋。
每次测试2名考生,3名人员计时,当3名计时成绩不同时,若有2人数字相同,则采用该数字;若3人数字均不相同,则采用中间数字。成绩精确到十分之一秒。若有两次抢跑,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大学生的评分标准。成绩达到满分以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三个项目的'成绩均上不封顶。每测试完一项,由考务人员将原始成绩记录在登记表上,并签字或盖章,合分人员根据成绩转换成对应的分数,同时,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若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唱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答复仍不满意,根据考生自愿,可在考试结束前,三个项目重新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无故不签字的,测试成绩有效。
附件2:
xx市第二十三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安全预案
为了全体师生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职责: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招生工作方案10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 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生工作方案11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生源推荐工作机制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工作的通知》(蚌教〔20xx〕38号)及教体局相关会议精神,为落实好职普招生的要求(以下简称“中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建瓦疃中学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马超(校长)
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单鸿飞、张勇
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成员:刘四化、陈建、王继玲、田大强、单磊、束秀丽及本届九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班主任束秀丽负责九(1)班中职招生工作,张勇、崔海章协助。班主任单鸿飞负责九(2)班中职招生工作,刘四化、王继玲协助。班主任单磊负责九(3)班中职招生工作,陈建主任、田大强副主任协助。九年级任课教师中职招生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着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3、学校统筹安排,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按教体局文件要求宣传动员,严禁私自违规操作,谋取私利、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工作目标
1、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中职升学率。
2、最低目标:完成报到数不低全县后五名。但要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体局交给的任务。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我校在7月1日组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与各位教师明确
相关职责,落实具体任务。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先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利用好中职宣传手段
要利用广播、致家长一封信、网络、QQ群、微信等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道、走进乡村等,广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不断扩大中职教育的影响力。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招生工作,为孩子提高再就学的机会。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级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1、每当把学生送到职校去就读的时候,我校护送人员及时与对方切实办好就读手续并带回学校存档。
2、建立学生就读中职校专门档案,以便今后跟踪调查。
3、及时上报所有资料,做到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五、建立奖惩机制,激发招生工作活力
(一)严格兑现奖励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廉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将按县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奖励:一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金,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招生动员工作不分班级、不分年级,包括学校任何一位教师,谁动员的学生,就奖励谁。)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3、对无视招生纪律、顶风违纪、招生过程中向学校索要经费或实物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和本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否则交由上级处理。
4、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学校受到教体局处理,中职升学比率最低班的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下学年度不得担任初三班主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招生工作方案12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多元化招生政策,科学有效的选拔、录取各类普通高中新生,培育和发展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全面适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XX市XX第一高级中学20xx年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音乐特长生总人数0-40人。其中,声乐0-18人、舞蹈0-12人、器乐0-10人。因报名人数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导致招生计划空缺的,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
二报名方式
1、具有XX区学籍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负责初审。经区教育体育局复审通过后,由初中学校统一携带考生有关材料于20xx年5月15日8:30-17:00,至XX一中办公楼一楼团委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外地回XX考生。已办理20xx年外地回XX报名手续的考生,持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学生证、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到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报名。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携带相关材料于20xx年5月15日8:30-17:00,至XX一中办公楼一楼团委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志愿填报。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即视为已填报所取得专业合格证相应学校的特长批志愿,并自动锁定,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特长批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4、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还)
(2)考生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反面备注学生姓名和初中学校)
注:报名学生需与招生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在高中学习期间必须按协议要求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比赛和演出活动,并以音乐特长生身份参加高考,否则将被学校视为不符合录取条件,予以退学并取消学籍。
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测试时间:20xx年5月21日(周六)
(一)报考声乐、器乐主项的考生
时间:上午7:30到校,先在天问楼一楼阅览室进行分组,8:00—12:00统一测试专业。
地点:天问楼四楼音乐教室
(二)报考舞蹈主项的考生
时间:下午13:00开始抽签测试
地点:天问楼四楼舞蹈教室
注:考生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一)测试内容(满分100分)
1、声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60分
(3)副项,占30分(副项必须为器乐或舞蹈,自20xx年起副项仅限器乐。)
2、器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90分
注:器乐主项的`考生,不考副项。
3、舞蹈主项的考生:
(1)形体目测,占10分
(2)软开度,占30分
(3)技术技巧,占20分
(4)剧目,占40分
(二)专项要求
专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三项,均需遵从以下要求。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器乐:
(1)西洋管弦:长笛、双簧管、巴松、单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上低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2)民族管弦:竹笛、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等;
(3)打击乐:马林巴、排鼓等;
(4)键盘乐器:钢琴。
3、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注:不招收拉丁舞、街舞、健美操、芭蕾舞、现代舞。
(三)测试要求
1、声乐:全部清唱,演唱一首歌曲。
2、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3、舞蹈:自备练功服和表演服装及伴奏,表演一个舞蹈。(伴奏音乐U盘,U盘内只存有考试曲目)
4、视唱练耳:考察学生基本音乐素养。(视唱:简谱与五线谱任选其一,C大调、自然音级、无变化音。练耳:考察旋律音程模唱)
注:表演过程中,评委中途叫停,不影响专业测试成绩。
五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
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超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倍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音乐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证按声乐、舞蹈、器乐三个专业分类确定、发放)
六录取办法
在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区教育体育局招生文件中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录取),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小于招生计划时,只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达185分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数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声乐、舞蹈、器乐)可做适当调整。
七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要求
(一)规范考试程序。由资格审查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身份核实,由考务组全面负责音乐专业测试,学校纪检小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区教育体育局派巡视员对整场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工作人员在考前封存考务人员的通讯工具,考生进入考场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考试参考资料,对违规者视具体情况按扣分或作弊处理;各测试小组严格执行考试办法和要求,考试成绩由评委共同签字确认。各专业测试考场及考评流程,均采取全程监控录像,并严格封存考生试卷。
(三)所有带队教师和家长禁止进入校门。考生测试时需出具身份证和准考证,由资格审查小组逐个核实,以防冒名顶替。
(四)公开公示。学校将对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名单、录取学生名单等予以公示。
八咨询服务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
招生工作方案13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平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平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平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6.确认录取结果。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平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www.hrbpf.gov.cn。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平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招生工作方案14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招生工作方案15
为做好20xx年我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并对考试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决定成立我校20xx年中考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主考):xx
副组长:对方带队副主考
成员:xx
xx初三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如下:
一、考务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实施考场检查。
1、准考证准备工作,并在6月17日下午4点前发给各个班主任。
2、考场布置,封条、桌角号、考场监考员所需的文件包准备。
3、考试用的草稿纸准备(xx负责)、试卷袋的各个环节的签领交接单、学校介绍函等准备(xx负责)、废弃答题卡袋的准备(xx负责)。
二、信息组:
xx(负责人)。
考场情况汇报、机房性能安全等工作。
1、考试前一周按照市招办要求进入考务系统,查看本校网络系统、播音系统是否正常。
2、准备10台手提电脑,以备断电情况发生。万一英语听力因故不能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学校将使用手提电脑进行英语听力播放,xx负责40027~40030考场、xx负责40031~40034考场、xx负责40035~40038考场、xx负责40039~40042考场、xx负责40049~40051考场,xx老师请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检查各手提电脑的充电及开机运行情况。
3、每科考试前后,xx应按照考务系统的统一指令进行各项操作,并及时汇报考点考场各项工作情况。
4、6月22日上午7点半,学校将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最后一次调试,届时将由xx通知本系统的供应商派驻专人到校进行协助。
三、保密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试题的领取、回送、安全保密、保管等工作。试卷袋
1、请xx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打印好学校介绍函,并在每天上午7:15分前到达xx区保密室领取上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上午考试结束后,请将上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作废答题卡袋(如有)交回xx区保密室,同时领取下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回学校档案室保管,下午考试结束后,请将下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作废答题卡袋(如有)交回xx区保密室。
谨记,从区保密室领取试卷之后,直接返回学校保密室,沿途不作任何停留。
四、检查组:
xx(负责人)。
考试结束之后,负责检查答题卡装袋、填涂是否规范。
xx负责40027~40030考场、xx负责40031~40034考场、xx负责40035~40038考场、xx负责40039~40042考场、xx负责40049~40051考场
1、请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强调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填涂信息,及时总结上一场考试各个考场的检查情况。
2、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应强调监考员开启试卷袋前要由学生检查确认试卷袋包装完好并签字,开考后15分钟,监考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考场点名卡,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
3、考试正常时,监考员将“正常”字样写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上;如有违纪、更换答题卡等情况,同样写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上。
4、装袋要求:监考员将答题卡袋、试卷袋、草稿纸、作废答题卡整理好等待检查组人员检查后才密封。监考员用红笔在缺考学生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再用2B铅笔填涂考场号、座位号和缺考信息点。考场内的空白答题卡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作废的答题卡交回给学校考务办公室统一上交区招办。
五、宣传组:
xx(负责人)。
负责校园内标语、横幅悬挂。
六、后勤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水电、后勤保障工作。
1、请总务安排好考试期间用水、用车等,如有需要,请安排好用餐。
2、请保障本校的'供电系统正常使用,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做最后一次电路的检查。
3、xx负责好考务室的接待工作,负责保管监考老师的手机等保管工作(准备一个空箱子放手机、手袋)。
七、医务组:
请有资质的医生协助。
具体负责考试期间学生生理、心理健康状况。
1、准备好必备药品。
2、如有学生因病产生的突发事件,请医生及时把该学生带到备考室并及时上报市、区招考办,按照相关文件妥善处理。
八、送考组:
xx(负责人)各班主任、各科学科教师。
具体负责学生考前准备、送考工作。
1、6月19日上午第4、5节课,初三年级学生在架空层召开考前动员会(强调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习、考试期间心理调整、考试答题技巧等),由xx主任负责主讲。
2、6月19日上午12点学生熟悉考场,下午在家准备考试用品。
3、中考三天,每天上午7:40前,下午2:30前班主任应准时到达班级,指导学生备考。每场开考前30分钟把学生的准考证发到学生手中,每场考试结束后收回学生准考证,以备下一场考试使用。(22日下午化学科的考试之后不需要收回学生准考证,由学生自己保管,以作纪念。)
4、6月20日上午7:40前请语文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6月21日上午7:40前请数学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6月22日上午7:40前请英语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
5、6月22日下午3:00~4:00初三年级班主任请到学校二楼报告厅参加中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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