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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2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中层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政教主任(对接联系社区、对接联系区教育局)
德育主任、校医(对接联系定点医院、疾控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学校与卫生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结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学校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做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通报内容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存在的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班主任应每日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学校出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是落实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牵头建立结对工作制度,请求区教育局协调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系结对医院、疾控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3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防控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导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防控要点和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合理确定开学时间
(1)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学校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院一策""一班一策",并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2、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防控组),由校领导亲自兼任组长,学校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总务、教务、后勤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建立学校、年级(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到班、到人,压实防控包干责任。校领导(院系领导)分年级包干、班主任(辅导员)跟踪到人,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跟踪管理。
(4)学校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上班。校(园)长、书记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5)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
3、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强调"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纪律。
(2)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做好开学保障准备
(1)物资保障和全面消毒
①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工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②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浴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见附件3),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③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域(基本要求见附件4),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2)校园安全工作
①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
②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实行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③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需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室外场所仅对留校师生员工开放。
④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加大校园巡查和食堂、宿舍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饮用水、通勤校车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排除问题隐患。
(3)教学任务保障
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立足校情,"一校一策"细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区别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规律,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
①"一校一策"强化居家学习指导,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资源选择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利用好本地本校优质资源,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
②"一校一策"做好教育教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思想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对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特别是离泉在重点疫区的学生,加强家校联系,实施精准帮扶。
③"一校一策"组织网上教研,发挥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的团队教研力量与专业引领作用,加强网上集体备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新课题研究。
④"一校一策"用好学习资源,合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专用电视频道以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指导学生居家学习。
(4)信息化工作
①疫情期间,学校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使用线上OA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返校报到工作
1、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时间一并通知),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下列情形的,一律暂缓返校。
(1)假期从重点疫区返泉人员,未达到隔离观察14天的,需继续居家观察(已返校的高校教职工,需继续在校隔离观察)。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2℃的,要暂缓返校(或复学、复工)。
(2)除需达到本市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3、师生应根据家校距离,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要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进校。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4、学校应结合实际,实行多入口组织当批返校的师生排队(间距1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和健康问询,对有相关症状者进行劝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落实专人随后跟踪管理,彻底阻断一切疫情输入渠道。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5、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有关精神视作上班处理,并统筹安排他人顶岗。从事饮食、饮水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以做好学校开学的防疫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开学后工作
1、健康教育管理
(1)学校要将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抗击疫情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教育、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生命与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2、健康监测管理
(1)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在校门以及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师生员工在每日(次)入校或进入密集场所前,均应接受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午间两次测量学生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
(2)班主任(辅导员、保育员),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学生健康全日观察巡查。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人事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4)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送医、消毒和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立即上报处置,按照规定开展人员分流、消毒工作,并做好专家研判后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的准备。
3、学校活动管理
(1)所有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指导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原则上不安排课后服务,确有需求的由学校妥善安排。
(3)一律不组织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体育课以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适度的健身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5)适度控制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通校生原则上在家上晚自习,住校生上晚自习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6)学生因新冠肺炎误课,学校应对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
4、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留验)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
(2)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学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
5、师生心理健康管理
(1)学校应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地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
(2)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邮箱、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
(3)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突出分类管理,开展心理干预。
(4)提倡和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
6、重点区域管理
(1)卫生保健室
①加强卫生保健室消毒,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②卫生保健室在疫情控制期间,接到师生员工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等信息,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做好临时隔离、转诊和记录。
(2)门岗(校门值班室)
①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住校学生返校报到后以及非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返校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②驻校服务单位应压缩人员数量,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纳入教职员工管理。
③临时进校来访、服务人员由对口部门提前报备,到校当日核对身份后,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入校。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在需活动区域行动,不得在校内流动及就餐。活动结束后,立刻离开学校。
④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且体温不超过37.2℃的,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3)食堂
①在学校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设置进行手卫生的醒目标识。
②学校食堂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人员聚集及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为就餐人员配备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备饭盒,取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③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班级就餐,也可以食堂分餐配送。走读生只提供午餐,取餐回班级就餐,寄宿生回宿舍就餐。就餐要保持适当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
④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每日2次(上午、下午)保持开窗通风,桌椅每日2次(上午、下午)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
⑤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⑥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实名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垃圾。
⑦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管,督促落实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学生宿舍(教师公寓)
①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一律不聚集、不串门。
②每日2次(上午、下午)定期对宿舍、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宿舍楼道、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21:00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喷洒消毒。
③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④学生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设立宿舍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
①在这些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卫生。
②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一律暂停活动、自习。
③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实训室等共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④每日夜间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用湿巾擦拭消毒。
(6)电梯
①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电梯使用。
②确需使用的,可采用保鲜膜覆盖电梯按键或在电梯按键旁设置提供面巾纸。
③每日上、下午定期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以及按键进行消毒,视电梯使用频次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及更换保鲜膜次数。
(7)车辆
①在校车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提示,进车时先进行手卫生。
②学校公车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后,对车内进行消毒后,关闭门窗保持30分钟。
③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
④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三、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5)
1、学校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
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3、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二)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立即由书记(校长)、校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情况。
2、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3、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基本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并安排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配合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5、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安抚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督查调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7、疫情处置完成后,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特别是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生健康等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普通高校、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为确保我校高三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平安开学,全力构筑阻断疫情进入校园的一道道防线。最大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接合学校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控学校校门
自2月10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切学生、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非本校学生、教职工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我校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后门进,保卫科登记并且报杨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3℃不得进校。除工作需要外,校园内不准随意走动。
二、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开学前一切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进出校园,进出校园一律做到进口必拦,身份必查,体温必测,信息必登。教职工进校门统一由后门进,正大门一律关闭。
开学时,关闭后门,开放正大门。我校学生、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正大门进。进校前必需配合相关部门在校大门进行体温检测健康后班主任认领本班学生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开学后,一切学生、教职工30天内不得出校园,特殊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放行。
三、做好每日值班工作
杨校长关于校务会成员、保安等值班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添工作流程。值班人员时刻注意自身防护到位,一律佩戴口罩,并且配备体温测量仪,每日监测体温。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做好校内消防安全工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做好防疫各项工作的同时,保卫科邓德清主任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在开学前后,关于用水、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殊时期校园安全稳定。
五、做好校内巡查工作
每日校务会值班人员协同保安加强校内巡查,早、中、晚、放学时有序关于学生错时疏导。晚上22:30准时封闭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并且消毒,未经杨校长批准不得打开,发现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值班领导并且处治。
六、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后勤处超前安排食堂粮食等物资储备和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配备即时足量。
七、谢绝外来来访观赏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且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本通知暂定执行至疫情解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四方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按照“四早”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完善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科学、稳妥、高效处置校园涉疫情况。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严防校园疫情外溢。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白名单”管理
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落实防控措施。各学校摸清校内所有人员(含保安、保洁、食堂员工、校内家属等)、第三方作业人员底数,不漏一人。入校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1.师生员工加强健康自查。教职员工入校前做好健康自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且发热等症状消失后可返校。
2.严格落实“早检、午(晚)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各高校、寄宿制学校应于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后,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门口等进行体温检测。
3.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高校师生在本校的健康申报系统上报)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通报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
4.加强师生员工的因病缺勤管理。落实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
(三)家校协同防控
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全员参与,各学校对师生员工及家长持续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多形式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严格开展健康监测,教育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凝聚防控合力,“一日常规”做到人手一册,确保应知应会,共同筑牢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防线。鼓励家庭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盒,家庭共同居住人有发热等症状时可及时检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风险事项”向学校报告制度,家长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内有本土病例地级以上市返深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及时告知孩子班主任。孩子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参照上述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市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内本土病例的地级以上市的师生,暂不返校(具体地市,另行通知)
(四)开展校园核酸及抗原检测
各区成立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专班,统筹安排校内核酸检测工作,提供返校后每日每校送检上门服务,所有师生员工在校内完成每周三检(周一、周三、周五),不漏一人。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来自防范区的人员落实每日一检,防范区内的学校所有师生员工落实每日一检。各学校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等人员开展检测。
(五)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各学校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和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大力推进3-11岁学生第二针剂新冠疫苗接种、全市教职员工、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及高校学生加强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到点即接、应接尽接。各学校登录“深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健康数据系统中查看本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安排专场接种,积极引导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接种。
(六)加强校门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须佩戴口罩,核验粤康码、身份信息等,并检测体温。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进入校园须凭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查验行程卡入校。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及入校核验核酸检测、行程码信息等。保安要做好个人防护,穿着“三件套”(口罩、面屏、手套)上岗。
2.加强各类外来人员管理。外来(访客)人员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入校时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登记后可入校;外来(作业)人员,“白名单”人员或经批准人员,入校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等可入校;外来(医疗服务、课后服务)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查核酸、戴口罩、登记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证明进校。
3.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年级错峰到校、错峰放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能进入校园。学校应合理划分缓冲区域,避免家长聚集,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学校应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路途中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尽可能做到学校、家庭往来“两点一线”。
(七)加强进校物品管理
食材类物品设定固定收货区,送货人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送货人卸货,将货物放置指定区域,学校固定专人负责,收货期间着防护“五件套”(医用口罩、面屏、手套、防护帽、隔离衣),货物分层摆放,严格落实外包装消毒措施(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快递、包裹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学校门岗围墙内外指定区域,分别设置快递包裹专用架,分层整齐摆放,门岗保安人员签收后按规范消毒(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静置30分钟,再中转至围墙内快递包裹专用架,并建立详细登记台账(包括快递来源地址、收件人、签收人及中转人、消毒人、消毒时间、消毒方式等)。加强进口(入境)物品管理,师生确需购买境外物品的,按照“谁的物品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深圳市校园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管理。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各学校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开展,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彻底清理校园红线内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疏通排水沟渠,消除蚊虫孳生地,全面杀灭有害生物,消除鼠、蚊、蝇、蟑“四害”危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等春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工作。
(九)加强校内活动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减少校园聚集性活动,所有聚集性活动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落实戴口罩、隔位坐制度。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高校户外运动设施可开放,错峰错时安排,避免聚集。各学校避免师生员工非必要的校际、校区流动和大型聚集性活动、赛事等。
(十)加强校内餐饮管理
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尽量避免人员聚集,餐厅餐椅张贴间隔就坐提示,设置隔离挡板,做好餐具消毒。进入食堂前洗手消毒,在食堂就餐排队保持一米距离。学生在班级等区域就餐的学校(幼儿园)应尽可能采取分批次、错时、隔位、不同区域分散用餐。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入校严格按照外来“作业人员”要求标准进校。
(十一)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加强学校全员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开展卫生健康、春季传染病、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专题宣传、国旗下的讲话、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广播等方式,加大校园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电梯、就医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十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帮助学生做好假期和开学的过渡准备工作,中小学在开学第一天上好心理主题班会课,返校两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各高校、中小学应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有效筛查,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行高危预警学生校领导包干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十三)做好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障
各学校按要求配备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强化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施设备的供应保障,按应急状态2周用量储备消耗类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杀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帽子、护目镜、防护服等),并保证2周用量储备供货渠道;适量储备体温监测等设施设备。开学前要对体温仪、消毒设备、洗手池、水龙头等设备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洗手设施、洗手液、皂液器、擦手纸等应配置充足、布局合理。做好相关物资的采购、统计、出入库登记工作。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学校在校门外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校内相对远离学生班级及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隔离室,具备良好通风、采光等条件。一个隔离室不能隔离两个及以上的的患者,避免交叉感染,隔离室不得挪为他用。各高校、高中园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房。
三、应急处置
(一)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病例的处置
1.发热等症状病例。暂停病例入校,到校门外临时观察区,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通知学生家长并引导学生由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优先就诊,高校学生和教职工则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及时跟踪诊治情况,师生员工发热等症状消失,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及24小时核酸阴性方可返校。
2.可疑病例。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从问询辨别仍有众多可疑点(如家长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家长曾为密接、粤康码出现红黄码等),立即引导可疑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报告社区三人组、辖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采取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进一步排查诊治,原则上检测机构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6个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可疑病例检测未出结果前,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学校要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二)在校内发现发热病例的处置
1.热等症状病例。在校医的指导下,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检测,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参照入校检查时发现的普通发热病例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2.可疑病例。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的可疑病例处置措施基础上,同班级的师生和有接触的师生员工立即脱离可能的感染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有序转移至另一间通风、清洁教室继续上课,原则上留在新教室,避免与其他师生员工交叉接触。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刻对原教室进行清洁消毒。
中小学幼儿园可疑病例可同时开展新冠抗原和核酸检测,学生放学前可出具结果,学校要将检测结果告知家长,加强与家长沟通,减少恐慌;
如学生放学后方能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学校可根据抗原检测结果判定是否延迟放学。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学生可先放学回家,并由学校如实妥善告知家长,加强居家防护和学生家庭管理,避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放学回家后,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第二天正常返校开展教学活动。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学校第一时间通知同班级学生的家长及相关密接人员,并要求其在原地(家)等候,暂不返校,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三)如可疑病例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校园全封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立即落实工作部署,明确应急处置负责人并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3.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严格执行密接、次密接人员管控措施,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场所布置,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全校须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检测次数根据卫健、疾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如涉及多个校区或交流密切的其它学校,视疫情影响程度及防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4.有储备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学校在发生疫情后应向有涉疫风险的.师生、后勤保障人员派发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在校医指导下开展自检。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及疾控机构复核。
5.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校内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宿舍)、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学校通过微信、QQ群等,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家长和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学校安排好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隔离观察人员的线上教学安排、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学校出现密接个案应急处置
学校应准备好“白名单”,一旦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密切接触者,学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疾控现场流调人员。密切接触者所涉班级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按要求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员阴性后即可复课。校内人员中不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者可利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排查。
(五)学校出现重点人群个案应急处置
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重点人群,学校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暂不返校,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待感染风险解除后方可返校。健康码被赋红、黄码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做好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人员只进不出,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配合疾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提供“白名单”及来访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供疾控现场流调人员甄别密接、次密接和重点人群。按照疾控要求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七)“高风险地区”“三区”教育教学活动处置
1.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2.封控、管控区域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全部暂停线下教学,居家开展线上教学。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普通高校、中职学校、高三年级等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在校内实施全封闭管理;如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如宿舍内没有单独卫生间、浴室等),按疾控部门要求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或尽量减少宿舍同住人员数量,降低封闭管理人员密度。
3.防范区域学校严格管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线下教学安排由属地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学校严格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校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禁举办跨校和大型聚集性活动,并暂停堂食;学生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体育课除外)需佩戴好口罩。
4.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另有要求的,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四方责任”,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对于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或聚集性师生感染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领导挂点包片制度,举一反三,持续反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自查。针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目录,逐一对照限期整改。
(三)及时报告涉疫情况信息。各学校出现可疑或感染病例,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报告。属地有关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及时沟通核实,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市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卫生健康部门及同级政府,直至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省教育厅)。涉疫学校每天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强化应急演练。
各学校每月开展校园疫情防控演练,协调社区、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协同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后勤保障等应急措施,短时间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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