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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29 19:56:2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招生工作方案(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生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工作方案(15篇)

招生工作方案1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的探索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与培养目标

  1.: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一天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一天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标准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面向锡山区自主招生人数占自主招生总人数的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一天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5月15日起,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一天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 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 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一天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四、招生纪律承诺

  1. 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 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 学校党委将制订“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 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z

  组员:z等

  2.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z

  组员:z等

  3. 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 z

  组员: z等

  六、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一天中学:0510-8***018

招生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招生工作方案3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班300人,包括自招生295人,信息学后备人才5人(方案另行制定)。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阳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未在报名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不具备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二组合达C等及以上等级;

  3、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到城阳三中报名,报名时需提报的材料:

  1、《20xx年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Excel表格电子版需发送到城阳三中邮箱:XXX;

  2、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研究性学习成果、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提报材料要求:第1项为学校集中整理提交的材料;第2项要求每位学生在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及姓名,用纸张包好并在纸包装上注明姓名,所有学生相片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第3项材料各初中学校提报时按顺序统一整理,无需装订,每人一个档案袋。

  (二)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所提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采取标志性成果评定和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1、标志性成果评定。工作委员会对学生提供的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笔试。考试科目:理科素养(120分钟,总分140分)、文科素养(9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资格确认

  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若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理科素养成绩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若理科素养成绩相同,则标志性成果评定等级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标志性成果不低于B等级。

  (四)公示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名单于5月16日(星期一)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意见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我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六)录取

  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达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达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文件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入学后学校将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理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理科素养强基班;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文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文科素养强基班。学段结束后,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学段期末学分认定考试成绩,按照“有进有出”原则,对自招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解释权归学校。

  (七)日程安排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考务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咨询服务

  (1)咨询电话:XXX、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网络服务:

招生工作方案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xx〕1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xx-20xx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均衡配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缓解生源饱和学校的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为适龄少年儿童分配学位。

  ㈡坚持市、区协作,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㈢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低龄不入学”的原则。

  三、时间及地点

  ㈠小学新生入学。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并开展预报名。20xx年8月下旬,城区小学新生正式报名,具体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家长持就读材料到学校报名。

  ㈡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xx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20xx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20xx年9月1日,学生持通知书到校报名。

  2、凡20xx年12月31日以前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的毕业生,原则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即铁路小学直升市九中;新钢一小直升新钢中学;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第1条办理。

  3、从外地市小学毕业或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20xx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㈢残疾少年儿童入学。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为20xx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购房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xx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xx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xx年1-3月)。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x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以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1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6、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五、录取方式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分配学位。

  第一类:父母房产(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本人,且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报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不在学区内。

  第五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学区内。

  第六类:能提供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其他情况。户籍在学区内的学生,根据学区划片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转户人员子女按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执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属于超大校额学校,由于学位紧张,优先录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类生源,严格控制本市主城区内其他学校在籍学生转入。

  六、学区范围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区区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仙女湖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由仙女湖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提出。具体划片范围详见附件。

  市教育局于20xx年秋季改革“单校划片”的方式,选取长青小学、明志小学、逸夫小学、渝水六小上述4所小学,以及新余一中魁星阁校区、新余三中、新余五中、新余九中上述4所中学试行“双向学区”的学区划分方法,即学校与学校的交接路段划出一片区域属于双向学区,双向学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以在这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长青小学与渝水六小的双向学区:赣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西、宝鼎路以东。

  明志小学与逸夫小学的双向学区:铁路以北、仙来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长林路以东。

  新余五中与新余九中的双向学区:白竹路以北、铁路以南、长宁路以西、五一南路以东。

  新余三中与市一中魁星阁校区的双向学区:解放西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北路以西、劳动南路以东。

  七、工作要求

  ㈠实行阳光招生。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㈡规范材料审核。在招生过程中无法认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协调公安、房管等部门进行认定;如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㈢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xx〕45号)精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招收6周岁以下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受理群众投诉,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招生工作方案5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

  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招生工作方案6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3号)以及《20xx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教发【20xx】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20xx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工作方案7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 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 695元/月

  伙食费: 15 元/天

  托管费: 8 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

招生工作方案8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使我街道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成立xx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问题,规范有序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对本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xxx,负责组织做好街道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和《xx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根据县政府、县人大、县教育局、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人大共同研究划定的《xx街道小学新生住址地段划分范围》、《xx街道初中新生住址地段划分范围》,就近安排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小学新生入学对象是具有本县户籍(包括非本县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年满x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xx年x月xx日前出生)。办学资源不足的学校可推迟到x周岁;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xxxx年应届小学毕业。

  (三)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区教育厅桂教规范〔xxxx〕x号规定:“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情况,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建立招生信息的公告制度,通过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公开招生信息,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xx人/班、初中xx人/班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xx人/班。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需求

  (一)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要认真贯彻落实xxx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条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⑴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双方户口簿)。⑵父母在当地长期居住,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⑶父母在当地稳定就业须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购买养老保险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⑷报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安排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分别由xx镇x所初中及城区x所小学安排为主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上述学校提交资料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二)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要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全部入学。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为贫困而失学、辍学。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报名入学的留守儿童,要组织家访小组,积极协调街道、村委会(社区)干部共同劝导督促其监护人依法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新生入学情况,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数据库,精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信息。

  (三)保障残疾儿童入学

  要按照全纳教育要求,会同当地残联等相关部门,细致摸清辖区内残疾儿童数量、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及家长意愿,合理安排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街道内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镇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协调卫计、残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保障优待群体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xx街道辖区招生范围的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在入学就读时,应提供有关单位签发的证件、证明。

  四、加强学籍管理

  1.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通过新生注册为每位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为每位原来没有学籍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确保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

  2.强化学籍管理和监控。要结合在办业务监控数据,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xx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落实就近入学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已经达到大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防止学生借转学变相择校。

  五、切实做好控辍保学

  要认真贯彻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学校将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纳入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到人,由责任领导、教师包巩固、包动员、包劝返、包帮扶。

  六、推荐初一新生的有关细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根据xx县政府、县人大,县教育局,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人大原划分的《初中新生住址地段范围》进行划片招生,统一推荐本街道小学毕业生就近进入相应初中就读。

  (二)推荐新生实施细则:

  1.由xx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各小学核定小学毕业生户籍、住址所属地段区域,然后按区域地段整理出小学毕业生名单,拟定安排小学毕业生就读相应初中学校的计划方案,交各初中实施。核定毕业生户籍住址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各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对核定住址地段结果负责。

  2.各初中录取新生做法。各初中必须认真核对各小学推荐毕

  业生的资料,严格按照划定的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次序:(1)户口和住址(有房)在本校服务区范围的学生。(2)户口在xx镇且住址(有房)在本校服务区范围的学生。(3)无房或租房但户口在本校服务区范围的学生。(4)户口在外乡镇且住址(有房)在本校服务区范围的学生。(5)进城务工子女,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外省外县农村户口)。

  3xx镇甘莲小学、新盆小学、罗新小学、西山小学和盆塘小学的学生统一推荐到xx镇第四中学就读;xx镇平田小学、xx镇西村小学、xx镇遥望小学和xx镇六壬小学的学生统一推荐到xx镇第五中学就读。

  4.由于今年街道公立初中学位紧张,对不是xx街道户籍在xx街道城区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xx街道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建议:xx镇中心小学、河面小学、罗合小学和xx县月亮湾学校的学生可推荐到xx镇四中就读;xx镇第二小学、xx镇附城小学、xx镇乌江小学的学生可推荐到xx镇五中就读。xx镇第四中学和第五中学,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有学位的可以录取,如无学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5.查出错报户籍、住址的学生由相应的初中学校将名单及档案退回原相关小学,由学生原在小学负责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自行联系相关的初中安排学生入学就读。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的要求。

  2.各学校要落实责任,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3.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总责,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4.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主动联系、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招生入学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5.各学校要召开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结合学校实情,认真研究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细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6.各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一要确保本镇服务范围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入学率达xxx%;二要妥善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就读。

  7各学校要强化宣传,认真召开好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等会议。积极发动本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8.各学校要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高普及程度和教育教学质量。

  9学校不得擅自跨范围招生。

  10.初中不得提前向小学毕业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工作方案9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招生工作方案10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20xx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xx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450人;

  师范附小:3xx人;

  实验二小:3xx人;

  实验三小: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初中和小学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起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公安局、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通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发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招生工作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组长:焦虎东

  组员:刘军、薛宇、賀彦峰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3.工作要求

  优化服务,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凡在孟家湾乡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报名录取

  1.在孟家湾乡有户籍的学龄儿童

  具有孟家湾乡户籍的学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在本辖区范围内优先原则录取: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报名入学。

  入学条件

  凡暂住在孟家湾乡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校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孟家湾乡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

  2、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榆阳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3、父母双方在孟家湾乡有相对固定住所,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开学第二日来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校长安排到班额许可的班级就读。

  五、日程安排

  1、每学年初张贴《孟家湾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填写、发放《孟家湾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

  2、每学年开学第1-2日办理本校服务区新生入学登记手续,每学年开学第二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第3日日现场审核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材料,然后报名登记。

  六、招生区域

  孟家湾乡15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招生工作方案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 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生工作方案13

  为做好20xx年我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并对考试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决定成立我校20xx年中考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主考):xx

  副组长:对方带队副主考

  成员:xx

  xx初三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如下:

  一、考务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实施考场检查。

  1、准考证准备工作,并在6月17日下午4点前发给各个班主任。

  2、考场布置,封条、桌角号、考场监考员所需的文件包准备。

  3、考试用的草稿纸准备(xx负责)、试卷袋的各个环节的签领交接单、学校介绍函等准备(xx负责)、废弃答题卡袋的准备(xx负责)。

  二、信息组:

  xx(负责人)。

  考场情况汇报、机房性能安全等工作。

  1、考试前一周按照市招办要求进入考务系统,查看本校网络系统、播音系统是否正常。

  2、准备10台手提电脑,以备断电情况发生。万一英语听力因故不能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学校将使用手提电脑进行英语听力播放,xx负责40027~40030考场、xx负责40031~40034考场、xx负责40035~40038考场、xx负责40039~40042考场、xx负责40049~40051考场,xx老师请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检查各手提电脑的充电及开机运行情况。

  3、每科考试前后,xx应按照考务系统的统一指令进行各项操作,并及时汇报考点考场各项工作情况。

  4、6月22日上午7点半,学校将对校园广播系统进行最后一次调试,届时将由xx通知本系统的供应商派驻专人到校进行协助。

  三、保密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试题的领取、回送、安全保密、保管等工作。试卷袋

  1、请xx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打印好学校介绍函,并在每天上午7:15分前到达xx区保密室领取上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上午考试结束后,请将上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作废答题卡袋(如有)交回xx区保密室,同时领取下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回学校档案室保管,下午考试结束后,请将下午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备考卷袋、作废答题卡袋(如有)交回xx区保密室。

  谨记,从区保密室领取试卷之后,直接返回学校保密室,沿途不作任何停留。

  四、检查组:

  xx(负责人)。

  考试结束之后,负责检查答题卡装袋、填涂是否规范。

  xx负责40027~40030考场、xx负责40031~40034考场、xx负责40035~40038考场、xx负责40039~40042考场、xx负责40049~40051考场

  1、请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强调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填涂信息,及时总结上一场考试各个考场的检查情况。

  2、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应强调监考员开启试卷袋前要由学生检查确认试卷袋包装完好并签字,开考后15分钟,监考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考场点名卡,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

  3、考试正常时,监考员将“正常”字样写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上;如有违纪、更换答题卡等情况,同样写在答题卡袋“考场记事”栏上。

  4、装袋要求:监考员将答题卡袋、试卷袋、草稿纸、作废答题卡整理好等待检查组人员检查后才密封。监考员用红笔在缺考学生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再用2B铅笔填涂考场号、座位号和缺考信息点。考场内的空白答题卡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作废的答题卡交回给学校考务办公室统一上交区招办。

  五、宣传组:

  xx(负责人)。

  负责校园内标语、横幅悬挂。

  六、后勤组:

  xx(负责人)。

  具体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水电、后勤保障工作。

  1、请总务安排好考试期间用水、用车等,如有需要,请安排好用餐。

  2、请保障本校的供电系统正常使用,在6月19日下午3点前做最后一次电路的检查。

  3、xx负责好考务室的接待工作,负责保管监考老师的手机等保管工作(准备一个空箱子放手机、手袋)。

  七、医务组:

  请有资质的医生协助。

  具体负责考试期间学生生理、心理健康状况。

  1、准备好必备药品。

  2、如有学生因病产生的突发事件,请医生及时把该学生带到备考室并及时上报市、区招考办,按照相关文件妥善处理。

  八、送考组:

  xx(负责人)各班主任、各科学科教师。

  具体负责学生考前准备、送考工作。

  1、6月19日上午第4、5节课,初三年级学生在架空层召开考前动员会(强调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习、考试期间心理调整、考试答题技巧等),由xx主任负责主讲。

  2、6月19日上午12点学生熟悉考场,下午在家准备考试用品。

  3、中考三天,每天上午7:40前,下午2:30前班主任应准时到达班级,指导学生备考。每场开考前30分钟把学生的准考证发到学生手中,每场考试结束后收回学生准考证,以备下一场考试使用。(22日下午化学科的考试之后不需要收回学生准考证,由学生自己保管,以作纪念。)

  4、6月20日上午7:40前请语文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6月21日上午7:40前请数学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6月22日上午7:40前请英语老师回到所任教的班级,指导学生备考并送考。

  5、6月22日下午3:00~4:00初三年级班主任请到学校二楼报告厅参加中考志愿

招生工作方案14

  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贵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大的调整。贵安新区今年将独立组织中考招生工作,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中删除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相关内容。

  20xx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20xx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1日前,将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

  可以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此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贵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大的调整。贵安新区今年将独立组织中考招生工作,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中删除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相关内容。

  20xx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20xx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1日前,将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

  可以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此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招生工作方案15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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