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创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创业工作方案1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宜春经济赶超发展,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培育创业主体,加大政策引导、强化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努力创建最优创业环境,更多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构建便民利民的长效机制。
二、热线电话服务内容
当创业者在开始创业或创业过程中遇到涉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问题时,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解答、跟踪指导和后续服务。
三、热线电话服务方式
由注册局工作人员负责热线电话的接听。
热线接听实行“5+2”(5个工作日加2个休息日)、“白加黑”(白天和晚上)工作制,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时间全天候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开通“创业服务热线”后要向社会公布“创业服务热线”电话号码,要认真制定电话接听制度、电话接听登记簿、电话接听值班安排表。
2、接听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注册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工作流程,接听电话时态度要热情,语气要温和,要耐心细致的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对热线电话的接听情况要认真记录。
3、各地要按照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归纳总结热线电话接听情况,并要在10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电话接听记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局注册局。
创业工作方案2
一、目标任务
全年培训200人以上,其中创业培训班100人,企业成长班100人和高管研修班若干人。
(一)创业培训班。对象为有创业意愿的拟创业和初创业主。培训人数100人,集中培训3天,培训时间安排在6—7月份。
(二)企业成长班。对象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小微企业主,除选送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企业成长班(分期班)培训外,县培训人数100人,集中培训3天,培训时间安排在8—9月份。
(三)高管研修班。组织规模以上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通过专题讲座和管理沙龙等形式在市创业大学本部培训研修。
二、培训模式
(一)上下联动模式。创业培训班、企业成长班由市创业大学采取巡回办班方式在我县统一安排课程,选派老师和跟踪教学。我局负责组织生源,填报资料,跟踪服务等工作;企业成长班(分期班)和高管研修班在市创业大学设主培训点,我局负责选送学员参训。
(二)广泛结合模式。采取长期与短期培训结合、创业与管理培训结合、工业与非工业培训结合、校内与校外培训结合的'开放式、广泛性的模式办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业培训工作是县局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全局要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创业服务股具体负责全县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全局共同参与。
(二)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建立招生审核机制,严格按招生条件进行招生,杜绝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人员入训,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使选送学员的合格率和到课率达90%以上。
(三)完善跟踪服务体系。一是建好档案。建好参培训学员的基本情况,培训后的创业情况的培训档案;二是跟踪回访。对参训学员一一回访,以电话回访为主,结合上门回访的方式,具体了解掌握学员创业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对回访的情况详细记录,建立学员后续支持调查档案,在其创业过程中提供必要帮助。三是完善提高。针对培训中和回访中学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研究,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四)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创业培训的人数、合格比率和创业率,选送学员合格数和到课率等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健全县级培训组织考核方案。
创业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引导我镇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强力掀起新一轮全民创业热潮,围绕县委确定的“跨越赶超、苏北争先”的'发展目标,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xx年度全民创业培训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民创业旅游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9日至2月26日
三、培训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个体私营业主以及具有创业想法的人员。
四、活动内容
在全力配合完成县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外,根据我镇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举行20xx年度全镇全民创业培训月活动动员大会。
明确今年创业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活动开展进行广泛动员和深入发动,迅速掀起新一轮创业宣传、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创业实践高潮,推动临淮旅游服务业快速发展。
2、举行创业知识、创业政策、创业金融服务宣传咨询活动。
镇政府组织劳动保障所、合行、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宣传创业知识、创业政策和金融服务,让创业者快速进入创业程序。
3、开展创业知识讲座。
请县讲师团来镇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和信心。
4、编制创业项目书。
对创业项目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提高创业者创业的可操作性。项目书以农家乐旅游、水产品贸易、旅游纪念品开发为主。
5、开展创业先进典型讲座。
通过成功创业者的现身说教,激励创业者坚定创业信心并通入到创业实践中。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是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各项活动。此项活动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目标。
创业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XX市工商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促进宜春经济赶超发展,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畅通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改善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紧紧围绕“发展、服务、稳定、和谐”这条主线,充分履行工商职能,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和“多设路标、少设障碍”的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促进个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对象
1、返乡农民工:凭外出务工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和本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外出务工的证明,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2、国家规定的六方面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伤残人员、“两劳”释放人员,按原有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完备证明材料的,享受优惠服务。
三、优惠政策
1、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即到即办,不受作息时间影响,优先受理,材料齐备的当场发照,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省工商局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
2、对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其自行申报出资数额,申办一般性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降低至3万元人民币。
3、将办理筹建经营项目的优惠政策扩大到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范围,采取“三通”措施,即: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即时畅通;要件具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补正,适时变通;材料不具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沟通。
4、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收一切费用,对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项目的允许试营业半年,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注册登记。允许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当地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工商局核准。
四、服务措施
1、开辟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绿色通道”专门服务窗口,市注册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局在注册窗口和基层分局的办证窗口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申办营业执照绿色通道”指示牌,明确专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工作。制作“XX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农民工返乡创业申办营业执照联系卡”。
2、规范办结时限。对申请个体注册登记的,提供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发照。坚决杜绝在申请材料完备的情况下,服务人员拖延受理审核发照情况发生。
3、突出优先服务,急事急办的原则。对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的,由返乡农民工带回在外务工信息和生产经营技术,能起示范带动作用,需创办经济实体申请办照的,要主动和地方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了解服务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主动、高效的全程服务。
4、做到特事特办。关注边远地区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的需求,提供创业信息,提供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咨询,提供申报材料书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送照上门。
5、强化行政指导。采取信息公开、事务提醒、申办导示等方式提醒其限期办理和补齐相关文件,引导其快速申办工商登记事务,帮助其正确办理相关登记及确认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树立地域优势意识、因地制宜创业意识、有序入市稳步发展意识,帮助其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建立返乡农民工登记办照信息资源库,尽最大可能的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帮助选准选好创业项目。
6、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对进入基地或工业园区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集中上门办照服务。
7、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实施“两查处一规范”,着力扫清返乡农民工创业障碍,即:加大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农民工进入市场创造公平的环境;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违法合同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欺骗和误导返乡农民工,牟取不义之财的恶劣行径。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的经营行为,清除不良就业引导,打击提供虚假就业的行为,让返乡农民工真正能够进入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思想、措施、责任到位。
(二)严格履行承诺,确保通道顺畅,按照“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依法许可与提高效率并重、确保安全与降低门槛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地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记注册服务。
(三)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做到少检查、多支持,少监管、多服务,少限制、多促进,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创业工作方案5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上发22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的“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号召,经总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总公司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优惠政策,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创业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共县委上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1、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开、法律保障、放手发展、引导规范”的'原则,对愿意离岗创业的干部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并经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批准的,在县内创业,享有县委、县政府的《三十条》优惠政策,三年内保编、保职级待遇,连续计算工龄,享受正常调资,期满后可回原单位工作。
2、期满后个人要求继续创业的,三年内仍可保编、保职能待遇,连续计算工龄,享受正常调资,期满后可回单位工作。
3、公务员工龄达到20年的,个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休,从事民营经济。
4、对在岗创业的干部职工,总公司可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他们创业。
二、奖励办法
1、凡干部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年纳税额首次突破50万元者,给予创业上浮一级职务工资的奖励。
2、首次突破100万元者,除上浮一级职工工资外,在退休时给予副科级干部享受主任科员、一般干部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三、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要开展大行动,激活全民创业的主体,一人创业发家,万人创业强乡,全民创业兴县。机关干部要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活动,使全民创业在社会形成创业富民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业工作机制
成立县物资总公司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为成员,邬国文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创业工作方案6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全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走向深入,促进人民就业增收,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关于全民创业的相关要求,现就搭建五大平台进一步助推全民创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委工作会议和全民创业推进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进一步深入推进全民创业活动,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以创业促民富。
二、总体目标
通过搭建全民创业“五大平台”,即助推全民创业宣传激励平台、助推全民创业做大扶强平台、助推全民创业抵押融资平台、搭建助推全民创业商标发展平台、搭建助推全民创业打假维权平台这五大平台,进一步将我县全民创业的热潮引向深入,力争年内实现新“升级”内资企业500户;完成新申报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2件,新申报注册商标300件;年内完成助企融资8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搭建助推全民创业宣传激励平台
1、开展工商干部进社区、进村居活动。以分局为单位,组织工商干部进社区、进村居,上门进行全民创业政策的宣讲、解读、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全民创业活动和全民创业优惠政策的知晓率;同时积极排找有创业意向、创业能力、创业资金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2、开展全民创业街驻点办公活动。局党组成员按照年初制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包街到人,总体负责各条全民创业街的驻点工作。一般干部按照全民创业街驻点分工进行包户到人,具体负责各经营户的宣传帮扶工作。全县22条全民创业街,工商卫士进街入铺宣传做到全覆盖,每周一次不间断;
3、挂牌成立全民创业市场。在全县40余家市场中选取10家成立全民创业市场,并举行隆重而简朴的送牌上门及挂牌仪式。要求市场主办方在市场内设立免收摊位费的“全民创业摊位”,进一步扩大全民创业在群众中的影响;
(二)搭建助推全民创业做大扶强平台
1、以责任片区为重点强化宣传。利用基层分局责任片区与监管服务对象联系紧密的优势,以片区为单位,向符合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升级为上市企业的对象开展宣传,增进他们对“升级”的各种优越性的认知;
2、全力落实“升级”的便利政策。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转型升级企业名称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及特点,即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名称;转型登记为有限公司的,允许其沿用原名称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3、做好升级企业的跟踪协助工作。升级企业涉及前置许可,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不变的,可由工商部门出具《转型升级证明》协助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协助升级企业办理保留升级前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的申请手续;
(三)搭建助推全民创业抵押融资平台
1、加大“三押一质”宣传力度。“三押一质”即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和出质登记服务。通过发放“三押一质”明白纸等方式,增强“三押一质”的社会熟知度。借助宣传专栏、电视、电台、网络、电子屏等媒介,不定期登载宣传有关知识,面向社会开展宣传,营造“三押一质”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开通三押一推“绿色通道”。在“三押一质”过程中,实行准入“零门槛”、服务“零距离”,做到政策咨询一次说清,各种表格一次发完,能上午受理的绝不拖到下午,不论金额大小,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就马上办,特殊情况的加班加点办,对于不熟悉情况的,帮助企业填写各种表格,对于资料不完善的,耐心帮助企业完善登记资料;
3、建立企业融资“快车道”。做好前期调查,实施重点行政指导。对于有意向开展“三押一质”的企业,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权属、权能情况,重点选择权属清晰、权能完整的企业给予指导,实现股权出质、出资登记。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积极为“三押一质”创造条件;
(四)搭建助推全民创业商标发展平台
1、推行商标指导员和商标联络员制度。指定16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商标法律知识的干部作为商标指导员,并在全县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重点企业中设立商标联络员,面对面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战略扶持政策措施,指导商标的创立、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2、大力实施“四书两账两卡”制度。“四书”即:《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管理提示书》、《商标培育指导书》和《商标违法使用告诫书》;“两帐”即:《辖区商标注册情况登记台帐》和《辖区企业商标联络员登记台帐》;“两卡”即:《商标战略跟踪服务卡》、《商标维权联系卡》。通过“四书两账两卡”等行政指导制度,实行商标战略综合性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实行市场化运作,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知名度;
3、推行商标梯度培育制度。以责任片区为单位,将新申报注册商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商干部;同时以分局为单位,建立健全商标监管档案和各类商标储备库,及时掌握责任区内各类商标发展的底数和基本发展状况,并按照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盐城市知名商标三个层级,确定重点培育扶持企业名单,对基础较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培育其争创驰(著)名商标。形成“培育一批、扶持一批、申报一批”的商标品牌梯度培育模式;
(五)搭建助推全民创业打假维权平台
1、建立“打假维权联络岗”制度。按照“依法经营好、售后服务质量好、服从管理好、诚实信用好”的企业设岗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选取知名企业统一授予《知名企业打假维权联络岗》牌匾,并建立打假维权服务网络,同时向全社会公示服务承诺;
2、建立维权联席会制度。定期邀请打假维权网络成员单位企业负责人与联络员、部分获驰、著名商标企业的代表和经销商召开联席座谈会,通过交流维权信息和收集维权诉求,进一步拓宽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协作网络,实现工商与企业共享打假维权资源;
3、确立维权联动互动工作机制。由局公平交易科牵头,实行分局与分局协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区域联合行动,为扎实开展“为知名企业打假维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知名企业投诉的假冒侵权线索,做到当日受理,从快查处。
创业工作方案7
一、指导思想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扶持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就业科、就管中心、培训科、办公室协同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就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实施。
三、工作内容
1.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热点动态。
2.制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公益广告,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3.由市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市局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集中宣传日活动,统一时间、集中宣传。
4.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问卷调查工作。
5.通过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对用户开通各项政策宣传,引导树立新型创业理念,介绍我区创业扶持政策及相关优势。
6.通过户外广告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资料及创新创业典型。
7.在各镇(区)街道、重点道路、城市出入口、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广告牌、宣传海报等,加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社会宣传氛围。
8.编印宣传材料,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平台发放到户。
9.利用各镇(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现有电子信息屏及社区现有液晶电视屏滚动显示创建政策,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意义及配套措施。
10.利用各镇(区)街道现有政策,开通、完善相关创业咨询内容,宣传创业政策。
11.通过发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品,扩大宣传受益人群,提高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创业富民、和谐发展”总战略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2.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结合宣传内容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重视宣传活动开展后取得的实际效果,使人民群众真正获益。
3.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机制。要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切实落实“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效。
创业工作方案8
(一)基本原则
1.原则之一:激励要因人而异
由于不同员工的需求不同,所以,相同的激励政策起到的激励效果也会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位员工,在不同的时间或环境下,也会有不同的需求。由于激励取决于内因,是员工的主观感受,所以,激励要因人而异。
在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时,首先要调查清楚每个员工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将这些需要整理、归类,然后来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帮助员工满足这些需求。
2.原则之二:奖励适度
奖励和惩罚不适度都会影响激励效果,同时增加激励成本。奖励过重会使员工产生骄傲和满足的情绪,失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欲望;奖励过轻会起不到激励效果,或者使员工产生不被重视的感觉。惩罚过重会让员工感到不公,或者失去对公司的认同,甚至产生怠工或破坏的情绪;惩罚过轻会让员工轻视错误的严重性,从而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3.原则之三:公平性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绪,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的奖励;同理,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宁可不奖励或者不处罚。
管理者在处理员工问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4.原则之四:奖励正确的事情
如果我们奖励错误的事情,错误的事情就会经常发生。这个问题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具体实施激励时就会被管理者所忽略。管理学家米切尔.拉伯夫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一些管理者常常在奖励不合理的工作行为。
(二)高级原则
企业的活力源于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由于人的需求多样性、多层次性、动机的'繁复性,调动人的积极性也应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各种动机激发手段使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的综合活力,达到最佳状态。
1.激励员工从结果均等转移到机会均等,并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举例来说,吴士宏在IBM从一个打扫卫生的人做起,一步一步到销售业务员,到地区负责人,到中国区总经理,是什么原因呢?除了个人努力,还应该说IBM良好的企业文化给了一个发展的舞台,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有无限的发展机会,只要有能力就会有发展的空间,实现自我,这在很多企业是做不到的,这种体制无疑会给员工莫大的激励作用。
2.激励要把握最佳时机。
需在目标任务下达前激励的,要提前激励。
员工遇到困难,有强烈要求愿望时,给予关怀,及时激励。
3.激励要有足够力度。
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
对造成巨大损失的予以重罚。
如果奖罚不适当,还不如不做。同时要记住,罚的目的不是要钱,而是一种激励措施。
通过各种有效的激励技巧,达到以小博大的激励效果。
4.激励要公平准确、奖罚分明
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做到考核尺度相宜、公平合理。
克服有亲有疏的人情风。
在提薪、晋级、评奖、评优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热点问题上务求做到公平。
5.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注重感化教育,西方管理中“胡萝卜加大棒”的做法值得借鉴。
6.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使员工以劳动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更加具有关心和改善企业经营成果的积极性。
7.构造员工分配格局的合理落差。
适当拉开分配距离,鼓励一部分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先富起来,使员工在反差对比中建立持久的追求动力。
激励措施
1.目标激励
通过推行目标责任制,使企业经济指标层层落实,每个员工既有目标又有压力,产生强烈的动力,努力完成任务。为员工提供一份挑战性工作。按部就班的工作最能消磨斗志,要员工有振奋表现,必须使工作富于挑战性。
2.示范激励
通过各级主管、工作模范等的行为示范、敬业精神来正面影响员工。
3.尊重激励
我们常听到“公司的成绩是全体员工努力的结果”之类的话,表面看起来管理者非常尊重员工,但当员工的利益以个体方式出现时,管理者会以企业全体员工整体利益加以拒绝,他们会说“我们不可以仅顾及你的利益”或者“你不想干就走,我们不愁找不到人”,这时员工就会觉得“重视员工的价值和地位”只是口号。显然,如果管理者不重视员工感受,不尊重员工,就会大大打击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的工作仅仅为了获取报酬,激励从此大大削弱。这时,懒惰和不负责任等情况将随之发生。
尊重是加速员工自信力爆发的催化剂,尊重激励是一种基本激励方式。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尊重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有助于企业员工之间的和谐,有助于企业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形成。
创业工作方案9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确保我市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根据市、区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创业渠道,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工作目标
通过创业贷款扩面、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平台巩固,使我镇居民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相关知识知晓率力争达到100%,符合条件的我镇创业者申请贷款放贷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全镇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氛围浓厚。
主要内容
1、实施“创业贷款扩面”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放宽准入条件,凡在法定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超出200万元部分再另外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
2、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动员活动,包括“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培训”,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3、实施“创业平台巩固”工程
镇社保所配备2名专职人员,各社居委、行政村、经济开发区要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创业服务信息员;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开展创业服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提升辖区内居民创业环境满意度。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提升创业环境满意度作为今年的重心工作来抓。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登门入户、小区门口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广播、报刊、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先进典型事迹,鼓励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3、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目标任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共同推进目标任务完成。镇社保所将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
4、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对于创业就业工作开展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并及时上报镇社保所。
创业工作方案10
为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进一步推动全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创业环境,激活创业热情,着力发展各类微型企业和创业实体,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区新增个体工商户x户,私营企业x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x个,通过创业带动就业x人;创业培训x人,培训后学员创业成功率不低于x%;建立创业扶持专项基金x万元;新增创业基地x平方米,建立创业示范点x个、创业实训基地x个。力争通过x年努力,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创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创业工作考核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
区政府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xx区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劳动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xx区国税局、地税xx分局、xx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创业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
1、放宽创业准入门槛。
(1)放宽创业领域。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放宽注册冠名。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xx”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3)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适用范围。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暂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在该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4)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x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 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5)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允许投资人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x%。
(6)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起x年内,免收工商、卫生、民政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放宽创业经营场所。
(1)家庭住所可作为创业场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但禁止利用居民住宅从事餐饮、旅馆、娱乐、五金修配加工等产生噪音、油烟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
(2)指定场地集中登记。对从事翻译服务、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网络技术、软件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允许在指定场地集中登记,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作为登记注册经营场地证明。
(3)特殊房屋登记办法。对申请人无法提供注册登记场地“房屋产权证书”及租赁协议的,允许凭借房屋建设或规划许可证,街道、园区管委会或房产部门直管公房证明进行办理;对属部队公房的,允许凭借所属部队后勤管理部门或营房管理部门证明办理。
对农民以合法宅基地房屋自营或出租给他人从事与该经营场所相适应的经营活动(不得再申请使用新的宅基地),允许凭村(居)委会、乡(镇)证明作为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申办登记注册。
(4)预留创业经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规划要结合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总体布局,预留一定比例用于社区服务业的创业经营用地。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各类经营场所,应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创业。在居住区规划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设施用房。
3、创业园区优惠政策。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型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4、大力扶持初始创业。
(1)明确创业扶持群体。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行业除外)。
(2)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年内免予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创业者20xx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4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20xx元/人一次性补助。
对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创业成功后,其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倍以内的,可保留享受1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延续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20xx年底;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企业当年新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4800元/人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0xx年由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xx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创业项目符合本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x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1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行业除外);对毕业x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各级政府和创业园区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企业,x年内免交房租;对从事社区服务业和农业创业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专项创业补贴。
对从事农林牧渔项目创业的,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给予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返乡创业和本土创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享受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
(三)完善创业服务。
1、建立创业服务体系。20xx年,区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创业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方案设计、风险评估、金融服务、开业指导和跟踪扶持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街道(社区)、乡镇要按照机构组织、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要求设立创业服务所(站),行政村设立兼职信息员,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形成“县区有窗口、乡镇有站所、村组有人员”三级服务网络。
2、整合创业服务资源。建立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定期发布创业指导目录、创业培训、融资指导、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加强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创业指导工作,广泛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创业状况调查,定期公布创业市场动态信息。
3、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3年内全区建立xxx万元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创业 资金支持。
4、发展创业者协会(联谊会)。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引导创业者组建创业者协会或创业联谊会, 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
5、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创业场所,依法完善手续,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不断扩大创业园和创业示范街经营面积,每年新增量要达到x平方米以上,形成x个以上的创业示范点。
6、提高创业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单独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试点工作,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组建创业投资公司、典当公司等多种方式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督促区国有担保机构为创业提供融资担保。
7、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基金代偿能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奖罚制度,逐步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8、开展各类有利于创业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积极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开辟“十佳创业明星”、“创业领头人”等专栏,组织创业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和张贴创业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构建创业宣传阵地,对在创建创业型城市中具有典范和带头作用的创业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在全区掀起“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环境、努力促进创业”的高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创业培训。
1、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政府投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制定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允许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创业就业培训。加强市场紧缺的家政、餐饮、保安等服务业技能培训,增加适需劳动力供给。建立完善创业就业培训补贴与创业效果、带动就业等挂钩机制,财政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创业教育。
2、建立创业实训基地。根据创业者需求,选择认定一批创业成功的典型企业,发展和培育一批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培训合格者提供3-6个月创业实训。对经过实训基地培训且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x元给予实训基地一次性补贴。对审核认定符合创业实训基地条件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给予相应补助。
(五)严格工作考核。
对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直相关部门的创业就业工作任务,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对创建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直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并逐项分解落实。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创建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四、工作步骤
我区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步骤是:
(一)准备动员阶段
1、宣传发动。召开全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启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在全区掀起创业型城市创建热潮。
2、制订方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
(二)贯彻落实阶段
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xx工业园区管委会,是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协调配合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机制,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要制订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成立区创业服务机构的前提下,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并向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延伸,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行政服务效能建设,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2、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订、完善各项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服务,建立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分解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建立创业孵化园区和示范基地,举办创业成果展示和创业项目推介专项活动;编写创业和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组织开展先进典型表彰和宣传工作。
3、区发改委:研究制定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将创业型城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把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努力实现以创业促进就业和减少失业的宏观经济目标。
4、区教育局: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状况信息网络,在做好就业安置工作的同时,重点帮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群体,收集各部门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提供推荐的各种资源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帮助有创业能力的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5、区人事局:牵头研究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准确掌握需在本区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转业干部开展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帮助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6、区经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研究制订有关发展规划、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培育并建设好中小企业的经济、技术市场及各类中介组织、协会、联合会组织,为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培育优秀民营企业家。
7、区财政局:积极筹措、合理安排创业就业资金,编制资金预算,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创业型城市的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
8、xx规划分局: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等方面支持创建创业型城市;研究制订降低创业门槛的各项措施,做好创业园、创业街等创业基地的规划工作。
9、xx国土分局: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创业用地计划指标。协调、帮助做好各类创业者创业场地的落实工作;提供被征地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工作。
10、区建委: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等相关领域,为创业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建筑业、房地产业中的创业企业健康发展。
11、区商务局:拟定涉及商业领域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拓宽创业渠道,开展调研,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通过开发早餐工程等积极开发商业系统创业服务、创业实训潜力,努力提供就业岗位。
12、xx区国税局: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的举措和建议,优化税收服务,降低创业企业的运营成本。
13、地税xx分局: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的举措和建议,优化税收服务,降低创业企业的运营成本。
14、xx工商分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创业领域,改善行政管理,支持公众自主创业,重点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发展;监测统计全区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业型城市扶持政策,继续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中小企业,特别是要积极支持发展服务业,为城乡劳动者创业提供更大的空间。
15、徽商银行大东门支行: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者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三)总结阶段
1、召开全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剖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意见,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创业工作开展。
3、总结整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汇报材料,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自查和经验交流活动,做好迎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创建创业型城市评估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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