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残疾儿童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1、到20xx年全市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2、高危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筛查率≥80%;
3、高危儿、残疾倾向儿、残疾儿管理率100%;
4、各种资料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率100%。
二、实施措施
(一)明确职责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高危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残疾倾向儿早期干预和残疾儿康复的实施工作。
(1)成立业务技术指导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网络成员例会,对网络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利用例会收集有关工作数据和资料。
(2)对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高危儿分别在出生后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进行追访和干预。
(3)对各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和追访出的残疾倾向儿与残疾儿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
(4)定期向市卫生局汇报全市高危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残疾倾向儿干预和残疾儿康复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协助卫生局做好质控工作。
2、市直接产医疗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出生的高危儿筛查、出生缺陷监测登记上报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筛查、登记、报告制度,要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和高危儿评价纳入产科工作常规并由专人负责,对筛查出的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及时进行登记、填卡,定期上报。
3、乡镇卫生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建立出生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筛查、登记、报告制度,要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和高危儿评价纳入产科工作常规,把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童筛查纳入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并由专人负责,对筛查出的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及时进行登记、填卡,定期上报。减少和预防我市出生缺陷儿和残疾儿童发生。
(三)、开展培训
1、培训对象:市直各接产医疗机构妇产科医师或助产师、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医生、儿保医生。
2、培训内容:
(1)残疾倾向儿童的界定
(2)5项简易筛查法
(3)残疾儿童的界定
(4)出生缺陷的`界定
(5)信息资料收集与上报
三、督导评价
1、督导评价内容
(1)相关技术掌握情况
(2)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3)高危儿、出生缺陷儿、残疾倾向儿和残疾儿漏报率
(4)高危新生儿的回访率
(5)残疾倾向儿干预和残疾儿康复效果
2、督导评价方法
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包括相关知识的掌握、上下数据的一致性、资料的完整性,使漏报率控制在3%以下。市卫生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不执行筛查和报告制度导致残疾儿童发生者,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2
一、班会目的:
针对小学生歧视残疾人的现象,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关爱残疾人。进而让学生理解爱的真谛在于奉献,懂得关爱他人,愿用爱心温暖世界。知道献出自己爱心,做力所能及的事。
二、指导思想:
引导学生自觉发扬关爱残疾人的精神,进一步教育他们主动地伸出手去关心和帮助别人,从而营造一个充满爱心的世界。
三、活动形式:
表演、感悟讨论、唱歌等多种形式结合
四、活动过程:
1、放残疾人影片,让学生回忆故事情节,谈感受。(学生纷纷发言)
2、表演节目《他们是怎样对待残疾人的》
情景一、马路上过来一位盲人,他正用拐杖摸索着走路不小心撞到一位打扮入时的青年,青年生气的一把推倒盲人,头也不回地走了。一位红领巾看到了,跑过去把盲人扶起来,同时扶着他过马路。
情景二、公共汽车上上来一位有腿疾的乘客,他小心地走到一个没人作的位置,一位漂亮女生当没看见,急冲冲跑过去抢了那位置,腿疾的乘客无可奈何地站在旁边,一位红领巾看到了,主动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
3、激情讨论:从刚才的表演中,我们领悟到了些什么,我们应当如何对待残疾人(学生发言)进一步引入这世界上除了残疾人,还有很多人是需要我们去关爱。联系现实生活,让同学发表言论。
4、贴爱心卡:每个同学用一张小卡片把自己怎样“关爱残疾人,关爱他人”的决心写在上面。
5、为残疾小朋友献爱心,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
6、班主任总结:
平时我们要多关爱残疾人士,让他们感受世界的温暖,但着世界除了残疾人士,就没有其他人是值得我们关心的吗?答案是否定的。社会上每个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关心。通过本次班会我们学会了关爱残疾人,关爱他人。相信每个同学都受益匪浅。让我们荡起爱的双桨,让这世界变得更美。
五、活动效果分析:
“在关爱残疾人,关爱他人”活动开展后,小学生歧视残疾人的现象基本没有了,学生也懂得了主动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献爱心的风气越来越浓。知道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去关心残疾人。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3
活动目标:
让幼儿学会尊重,关爱残疾人,培养幼儿的爱心。
引导幼儿学习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的精神。
活动准备:
1.舞蹈录像《千手观音》
2.幼儿用书。
活动过程:
一.了解残疾人
1.观看舞蹈录像,帮助幼儿了解残疾人。
2.提问: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吗?幼儿自由讨论。
教师小结:残疾人和正常人不一样,他们都是身体有残缺的人,引导幼儿同情残疾人。
二.关爱残疾人
1.设问,你们见到过残疾人吗?他们行动方便吗?幼儿个别回答。
2.想一想:残疾人在生活中会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应该怎么办?
3.讲述故事《香香的路》。
4.小组讨论:我们怎样关爱残疾人。
三.值得尊敬的.残疾人
1.幼儿观看幼儿用书。
2.教师讲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故事,引导幼儿向残疾人学习。
活动延伸:
教师带领幼儿去《特殊教育学校》看到残疾小伙伴。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4
活动主题:
助力脱贫攻坚、奉献爱心、伸出援手、送出温暖、传承美德、温暖残疾儿童。
活动背景:
扶贫济困,用行动构建和谐社会,我校全体师生解囊相助,让爱心传承中华美德,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同时也展开当代中学生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对社会的关爱,我校特展开义务捐助活动,倡议全体师生,伸出援助手,献出爱心,为七星关区的残疾儿童送去一缕缕阳光,一滴滴甘露。金钱有价,爱心无价,事实无情,人间有情。我们用悠悠爱心,点燃他们希望的曙光,用我们的点点甘露,滋润他们弱小,受伤的心灵。
活动的意义:
为了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有书读,让每个孩子有衣服穿,有玩具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为了使他们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关心、支持和帮助。开展此次活动的宗旨是为了增强我校全体师生对残疾儿童的'了解,同时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他们的快乐就是我们的快乐,激发当代中学生的爱心,提升中学生的责任感,帮助残疾儿童,同时也给有爱心的同学一个平台,让他们传递爱心。
活动方式:
公益活动,义务捐助
地点:
xx中学上操场
时间:
20xx年10月17日
活动方案:
1. 通知全体师生活动的时间、地点。
2. 捐助由个人自愿。
3. 由雷校长担任主持
4. 安排工作人员对捐助的现金进行登记,并进行公示。
5. 由刘建老师把汇款凭据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5
活动目的
为贫困残疾人筹集资金,号召更多有爱心的同学参与助残活动。
活动过程
(1)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5日
(2)活动场地
重庆邮电大学雨红莲操场
(3)活动人员
组织者:贾平芳、汤敏
成员:艾星伶、李璐、李萌、周颖、胡雅雯
(4)活动主题
助残义卖
活动内容
本小组义工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助残义卖活动,通过该活动为贫困残疾人筹集资金,号召更多有爱心的同学参与助残活动。
主要工作有:帮助残疾人组织活动的`前期工作,助残义卖,助残义卖活动的后期工作。
活动流程
3月25日12:00义工小组所有成员在雨红莲集合。负责人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分配小组成员所负责的工作。
12:15场地留3个人与残疾人一起,其余成员在道路边宣传,吸引路过的同学们过来看,能够顺利出售义卖手工艺品。
13:00活动结束,义工小组的全体成员进行义卖活动的后续工作;清点未卖的义卖物品和出售义卖物品的收入;最后打扫场地。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6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使幼儿了解残疾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为生存是怎样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的,感受残疾人的艰辛生活和顽强意志,有助于幼儿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顽强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助于幼儿学会尊重、理解、关爱他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我园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召开班主任会议,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幼儿园大队部向全体师生发出助残活动倡议。
3.加强主题宣传,用心灵感受社会关爱。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幼儿园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幼儿园宣传栏、校园小广播等宣传主阵地,加强宣传“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使聋生感受到他们并没有被社会所遗忘,而是有那么多赋予爱心的人在帮助他们,深切体验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开展“红领巾手拉手爱心助残”募捐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利用自己的零用钱、卖家里的废品钱,为残疾儿童买他们喜欢的东西,送他们一份爱心。
5.5月20日献爱心送温暖。在助残日(5月17日)当天,幼儿园部分幼儿代表,带着全体师生的祝福,把捐赠的礼品送到了残疾朋友的手中。
6.手拉手共度六一。在六一当天,将残疾儿童请进校园和同学们一起欢庆六一,让残疾儿童与幼儿一起活动,共享童年的欢乐。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对“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份爱心、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爱心助残”活动的热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各中队要为献爱心活动设立爱心箱,募捐的礼品经幼儿园察看后,要整齐装箱封好,并在爱心箱上写上一句温馨的话。各班要在5月25日前将献爱心礼品箱上缴幼儿园大队部。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7
今年5月18日是第xx个“全国助残日”,为推动我园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在幼儿中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校园环境,落实教育局及残联文件精神,我园决定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宗旨
利用助残日有利时机,增强我园幼儿对残疾人的关爱意识,确保残疾幼儿也能健康、快乐地成长,逐步在幼儿中形成乐于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各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板报、主题班会,教育幼儿尊重残疾儿童人格,不歧视、不挖苦、不起绰号,积极开展“一帮一”“众帮一”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使残疾儿童愉快地学习,幸福地生活,健康地成长。
四、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筹备分工
1、园长:主持全面活动。
2、游继光: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
3、参加人员:上级领导、我园领导、随班就读幼儿、初一幼儿、全体老师。
六、助残日活动程序。
播放《迎宾曲》欢迎参加人员进进入活动现场。
主持人:20xx年助残日“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活动现在开始。
活动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国歌。(白板投影国旗、播放国歌)
活动第二项:介绍来宾。
活动第三项:请肖校长讲话。
活动第四项:请上湖乡乡长讲话。
活动第五项:教育局局长讲话。
活动第六项:捐赠仪式。随班就读儿童请到台前,上级领导捐赠书刊。(小音量播放:《爱的奉献》—韦唯)。
第七项:受捐者代表讲话。
第八项:全体幼儿唱《感恩的.心》,活动结束
各班主任宣传发动,将本次教育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培养幼儿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幼儿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各班积极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募捐活动。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在我校师生中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树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新观念,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构建和谐教育,进我校研究决定,结合今年第x个“全国助残日”,在我校师生中开展扶残助学募捐活动。
二、活动主题
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五、活动时间
5月4日——5月13日
六、活动安排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5月4日)
2、学校在醒目处挂出宣传横幅,并利用晨会时间宣读扶残助学倡议书。(5月5日)
3、各班办一期以“节省一天零花钱,资助残疾小伙伴”为主题的黑板报。(5月6日——5月7日)
4、各班组织募捐。(5月10日——5月12日)
5、各班召开募捐主题班会。(5月12日)
6、学校举行募捐仪式,然后对本次募捐活动进行小结,表扬在本次募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5月13日)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确保困境儿童得到生活救助保障。
坚持社会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全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配合,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工作
(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1、明确两类机构功能定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具体职责见附件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各地要采取工作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要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各县(市、区)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3、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大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力度,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已经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拓展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由村(居)委会委员、村级民政事务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有固定劳动报酬的基层工作人员中,选取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抽查制度,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水平。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儿童督导员职责(见附件2)、儿童主任职责(见附件3),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合格方可开展工作。要从培训资金、培训对象、培训层级、培训地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工作支持力度。
3、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提升基层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以学校、家庭、村(社区)为支点,构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的基层儿童服务模式。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假期活动。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辖区儿童开展排查,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者履职不到位、失学辍学、残疾患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每次排查必须100%走访,走访排查情况要记录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重点巡查核实村(居)委会每季度走访排查情况、重点对象定期随访情况、村(居)儿童主任履职情况、儿童之家作用发挥情况、系统数据时效性情况等。
(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通过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儿童服务类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成立孵化平台,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积极培育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食宿保障、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细化并做好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具备心理健康辅导能力的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信等必要费用开支。
3、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动员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贫困地区、深入贫困服务对象中,开展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帮扶,引导企业督促员工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
市级已建立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也要相应地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1、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推动建立闭环运行的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强制报告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建立以评估帮扶为重点的个案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并向困境儿童延伸,合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较差、辍学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2、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孤儿等特困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统筹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加强对不同类型儿童生活兜底保障需求的研究,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更有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相关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中央、省提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用于冲抵地方财政支出,对于截留、套取、冒领、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推动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失职父母的批评教育、训诫、处罚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民政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超过1年仍无法查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4、强化学校教育保障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为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就近入学提供支持。做好对重点群体的常态监控,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加强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培训。指导流入地政府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认真执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提供便利,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5、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在学校安装视频设备,设立亲情电话。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建立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定点医院共同参与的儿童血液病诊疗服务网络,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管理,实施肿瘤患儿化疗、手术、放疗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卫健部门要会同民政、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残联组织要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保障水平。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明确建设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民政部门要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解决特殊困难和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保障,在现行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资金保障措施,明确支出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贫困发生率”和财政困难系数作为重要因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跟踪机制,了解工作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强化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教导处负责。
2.每学年初、学年末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4.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5.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xx年xx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根据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不断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面发展,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任务目标、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一)任务目标
具有xx县户籍(包括常驻户口、临时户口和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7岁肢体(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年龄提高到17岁);0—14岁视力、听力(人工耳蜗手术6岁)、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少于270名,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二)救助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
1.救助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早期干预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2.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含手术、康复训练及矫形器费用)。
(2)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17000元/人/年。残疾儿童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康复训练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早期干预救助标准为24000元/人/年,早期干预康复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照每月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由县残联等免费配发后,不再享受相应补助。
3.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转介:县残联针对残疾儿童家长或其他代办人所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书面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或儿童监护人所选择的定点机构,将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并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康复(手术或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协议。对残疾儿童功能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手术或训练等,建立康复档案,将救助对象的康复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进行报告,并做好系统处理。
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定点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结算: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具体实施步骤:一是定点机构先自行审核。二是县残联审核或结算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转交财政部门。三是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残联同县财政部门确定。残疾儿童在辖区外定点机构康复,其救助资金结算原则上同步进行,结算办法由县自定。
省结算办法出台之后,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转介和康复工作
加强与卫健体委对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筛查工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帮助家长做好申请转介工作,定点机构做好评估、医疗康复或训练、辅具适配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首先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进行各类保险的报销,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救助标准内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长自行负担。
(三)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
切实承担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实现动态意义上的应救尽救。同时,应当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监督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监督管理。县残联会同县卫健体委等相关部门公开择优确定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对在训儿童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康复措施方案,精准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培养
发挥各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能力素质和能力。
(六)强化基层基础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建设。县残联、各定点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由人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助,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摸底、定点机构确定、监管、康复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按照“最多跑一趟”原则做好申请接办工作;按照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的原则,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汇总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民生实事跟踪考核。
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康复救助工作;做好本部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社会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教育部门实施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支持项目,扩大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供给,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入学或入园提供支持保障;对具有教育资质的定点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残联部门指导医疗、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转介等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定点机构确定和医疗康复机构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及康复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审计部门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康复服务价格监督,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康复机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做好有关康复机构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对“三类人群”中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给予扶持。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会同残联完善结算办法,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通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本地康复救助工作的督查考核,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2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肢体三级残疾的王鑫同学是我校初一年级(2)班一名学生。
王鑫同学在今年年初又做了一次手术,因此本学期不能到校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送教到家”的活动,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步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 驯(学校副校长)
翟展强(教务主任)
王智俊(德育主任)
成员:
初一二班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教案,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四、送教安排
1、每月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再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五、活动总结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学校根据送教得失整理送教工作总结上交教育管理中心。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3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残疾儿童的帮扶工作将作为全体教职工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评出模范教师,也就是学校的.先进工作者,凡工作不够认真深入的不得参加学校的评优评先活动。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4
为了保障重度智障、脑瘫等儿童因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真正体现“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城区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青秀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青政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真正把“送教上门”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城区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城区残联发证(登记)并居住在青秀区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6—15岁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二、服务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让中、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三、服务原则
(一)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原则;
(二)“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
(三)送教方式遵循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
(四)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五)“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六)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
四、送教内容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中、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康复能力。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
医生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教育、财政、卫计、残联、民政、镇、街道、开发区等部门组成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6000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三)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及以上人员,白天时间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四)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六、实施方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成立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永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杨华龙城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覃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清玲城区教育局局长
彭冬初城区残联理事长
成员:黄巍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申晛城区卫计局副局长
白以刚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曾慧文城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韦华苑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晓云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庆春长塘镇党委宣传委员
黄振梅伶俐镇党委宣传委员
韦璐南阳镇纪委书记
黄琛刘圩镇党委宣传委员
覃燕青新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倩婷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国民建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意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兴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贵梨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教育局,主任由赖清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基教股、各小学校长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城区中小学特教工作,联系电话:xxxxxxx。
(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1.城区残联每年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和登记工作,摸清情况后,由青秀区残联区分类型整理汇总,填写《青秀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城区教育局。
2.城区卫计局要协同医疗机构,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参加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做好干预康复治疗。
3.城区财政局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按时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城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让中、重度残疾儿童能正确安全使用康复辅助器具。对生活困难的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给予资助。
5.城区教育局根据城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组织中、重残少儿所在服务地段的.学校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6.各镇(街道、开发区)协助辖区内中、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为设立分教点服务提供场地,协同教育部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各实施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城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三)保证“送教上门”时间,原则上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周1次,每次3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
(四)多形式开展服务。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集中学校开展服务。利用部分学校和单位现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家长定期定时陪同中、重残子女到学校(社区)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2.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中、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3.设立分教点服务。中、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在服务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社区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分教点,集中开展服务。
4.协同教育服务。学校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培训机构等合作举办分教点,共同开展教育服务。
残疾儿童工作方案15
一、康复救助范围
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二、康复救助内容
(一)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三、康复救助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
(二)辅助器具适配
1、听力残疾儿童:为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助听器。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7000元。每人仅限1次。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适配机构评估,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适配辅助器具。
(三)医疗手术救助
1、人工耳蜗手术补助。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助1万元(1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仅限1次。
2、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补助。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实施手术的,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10000元(10000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四、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其他康复资金中列支。所有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验收核发”的管理原则。对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不得报支;违反项目规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报支;支出票据不规范的不得报支。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截留、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有权拒拨资金,监察部门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查处,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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