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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9 12:11: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各种隐患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六)图书室、实验室、网络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校园周边保卫工作情况;

  (八)公寓安全及管理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校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1、学校制定方案,组织好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 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 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确保不发生事故。要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上级来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整改各类隐患

  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主要领导

  要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各分管人员的活动进展情况。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2

  近期,湖南省发生“3·22”交通事故导致26人死亡28人受伤,曲靖市会泽县内渝昆高速相继发生“3·23”事故,4月14日,我县坡头乡辖区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为认真汲取各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准确把握我校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好4月1日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办下发《建水县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政办发)及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建水县教育体育系统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教体发〔20xx〕59号)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安全漏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从严惩戒并通过媒体曝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建水县第九中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第二阶段:落实推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问效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请官厅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通过摸排,对学生乘坐违章违法车辆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六)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联合官厅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我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认真指导和督促各班级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从20xx年1月10日到20xx年4月20日

  三、活动组织结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4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 xx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 xx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

  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

  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xx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xx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 xx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后港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衍栋

  副组长:董志伟、王清、蔡晓波、程卫华、石勇、吴晓春、董文波、王图标、吴能平(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局长)

  成员: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人、朱文良、徐帅、邹茂元、余序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董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镇负总责,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以建制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对零报告的建制村须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并形成专项实施方案。镇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后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镇农林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整治有关工作;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文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以及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后港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统筹现有相关资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镇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要求,协助各村(居)委会、林杨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

  (三)加强综合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村(居)委会、林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林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加快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xxxx年元月10日前将纳入销号管理重点整治台账报送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 xxxx年12月起,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5

  3月12日处里召开了紧急安全生产会议,针对环卫处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做出了加强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会后,根据我所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迅速组成由所长、分管安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员和外包物业公司负责人的专项检查小组,于1516日对我所管辖区域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在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消防中心、配电室、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风机房、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安全运行及安全用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安全隐患

  1、 部分保安、保洁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外包物业公司保安、保洁员工流动性较大,有个别新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比较淡薄,不能完全了解和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

  2、安全管理工作缺陷及隐患

  对外包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够严格,办公休息场所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私自乱拉电现象;工作场所停车场有抽烟、乱扔烟头等现象。

  三、 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立即进行整改。根据隐患排除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消防中心、配电室、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风机房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检查巡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全力实现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对外包物业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外包物业公司负责人定期对其内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求物业公司不得私自乱拉电、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如有工作需要,必须向工程部申请,由工程部派专业电工进行拉电,如果再发现私自拉电情况,严厉处罚。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实操培训工作,向职工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生产常识,使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生产局面。

  4、要求各部门各班组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班前检查不到位,隐患排除不彻底的部门和班组,进行严厉处罚,彻底消除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6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7

各片、村、镇有关单位、企业: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8

  为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切实预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实现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做到校园内安全设施零隐患。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隐患报告督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零隐患。

  5、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和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能时时关注学校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人员零隐患。

  6、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做到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零隐患。

  三、领导小组:

  组长:李士才 副组长:赵文地

  组员:朱辉 唐梅 刘伟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确定每月第一、三周周一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日与安全隐患排查日,并及时登记检查情况。

  3、安全为先,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学校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充分保证资金落实。

  4、加强学习,提高安全处置能力。

  5、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6、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制度,人人做个安全工作的有心人。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强调教育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任何一位最方便的老师,不要自己参与或排除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9

  根据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江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xxx〕22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边查边整改,轻重缓急,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以用作经营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二、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以建制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统筹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片(村)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安办等站所人员作为排查主体,结合脱贫攻坚已有数据,充分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辖区行政村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认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认定同步开展。

  1.排查的对象。一是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xx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围。对辖区内所有未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 xx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评定(鉴定)。房屋安全评定(鉴定)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住房危险性评定鉴定、改造对象认定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 xxxx〕97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依据《农村房屋安全评定表》(附后)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A、B、C、D级)评估。评定意见一致的,以一致意见为评定结论;评定意见不一致或情况复杂难以评定的,可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评定表,采集一处房屋照片,再按照评定表内容填写《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户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确保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定(鉴定)全覆盖。

  已于 xxxx- xxxx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统一排查评定(鉴定)且资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评定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其他途径实现住房安全保障认定表》三张表完善的)可不再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评定(鉴定),但必须将《评定表》收集到村专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评定资料遗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评定(鉴定)又因暴雨、地质灾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再次排查评定(鉴定)。

  (二)分类集中整治。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村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xx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强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镇级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级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强化农村房屋设计和风貌,加强建筑工匠培训宣传力度,注重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村房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责任分工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紧压实各站所、部门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镇安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经营房屋安全管理、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房安全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传统村落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张杰为组长,王斌、赵倩、吴庆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镇级相关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摸排。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主动靠前服务。镇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强化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监督检查。镇纪委将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四)增强宣传引导。各村、站所、相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村要第一时间向各站所、部门汇报,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在 xxxx年12月20日前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自 xxxx年12月起,每半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安全问题。就20xx年“10·06”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我镇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同时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用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和危化品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各种营运车辆的管理、水上船只的管理、在建项目的设施、设备管理、危化品标语标识注意事项的管理和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打击水陆交通违法、违规操作,在建项目的安全疏漏和危化品的违法、违规使用等情况。建立规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在年初已经对辖区内所有面包车、轿车、货车、摩托车和水上船只进行了清理,在建项目的安全建设情况和危化品使用情况等,分类别建立详细的台帐。同时认真排查辖区水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在建项目工程安全建设情况和危化品使用情况等安全隐患,并排查辖区内其他安全状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入户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并对车主、沿江边船主,在建工程责任人和危化品管理员进行宣传、教育,就“10.06”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举例进行针对性宣传,资料要有文本样式交镇安办留存。特别是涉及高速公路的界牌村和三潭村,在高速公路还未通车的情况下对广大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警示。交警二中队、派出所、建环中心、安办和学校要抓住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沿江边船主、在建工程责任人、危化品管理员及周边农村居民六个重点群体,深化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专项整治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整治阶段联合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交管站、建环中心等部门加强水陆交通、在建工程、危化品的检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形成高压态势,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对全镇农村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和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建环中心、交管站等相关部门建立农村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管理工作,使农村地区安全问题要有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交通隐患整治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农村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主要成员单位和各村的职责:

  1、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承担起本辖区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逐步拓展农村道路管控履职面,逐步减少失管漏管的地段,坚决杜绝因履职不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交警二中队:要加大管控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深入村、社对面包车、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限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积极倡导驾驶人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提高驾驶人的法制意识。对面包车、摩托车、货车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非法营运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使乘车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建环中心: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情况,是否使用伪劣材料建设(有必要进行抽检)、是否违章搭建、是否按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

  4、镇安办、交管站: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展水陆交通安全管理、在建项目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必须要有警示标识、标语)和烟花爆竹、危险品、压力机械容器管理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力度,确保预防重大事故落实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5、各校(园):做好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活动。既:通过学生、幼儿对家长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达到安全教育目的。

  6、党政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警示、警醒社会。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安全管理防控网,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快农村建设,在对农村安全状况的排查整治时,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状况,要增设明显的标志、标语和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一律取缔。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安全隐患的情况。

  一是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等单位配合,开展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检验等违法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二是由镇安办牵头,建环中心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施工工具、防高坠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材料是否伪劣等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施工及出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由镇安办牵头,涉及危化品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有危化品的企业和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证和专售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奖惩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既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沓,抓紧研究,及时办理。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外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联合执法,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围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台账建立。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村庄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2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xxx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3月12日至4月1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责,结合近年来辖区的安全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1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根据安全隐患整治的程序要求,对已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倒排整治时间表,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属地原则,

  针对整治完成的隐患,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一)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镇政府和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二)创新管理,优化机制。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及各有关部门在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突出、管理创新、优化机制等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向各地推广。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事故总量大的村,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根据20xx年各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xx年平均数同比升降情况,确定溪东村为事故重点村。

  2.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溪东村要把握辖区内事故特点、规律,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及道路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要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1.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2.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并向镇政府报备。

  3.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应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派出所、交管等部门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全镇已列入省、市、县、镇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2处,镇交管站、派出所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镇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统筹指导各部门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等单位要各自负责好本领域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工作,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加强对隐患完成整治路段的日常维护,确保在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扎实推进临近池塘、水渠道路隐患的整治。对溪北已经排查列入整治的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水渠隐患道路1处,要在8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对尚未完成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交管站要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长隧道、特长隧道、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应积极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高速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学校、派出所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交管站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管站、派出所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派出所、农机站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派出所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领导小组要主动协调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学校、应急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应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镇效能办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通报。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3

  根据公安部、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平稳运行,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市住宅小区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争取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深入发动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多部门联合排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黄永平任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忻一鸣、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主任马浩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朱志荣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检查等工作。各区县房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工作职责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检查指导等,指导本地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等进行集中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责任人予以整改;指导业主委员会(产权人)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更新、改造和修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维修、改造、更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联合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对本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消防通道的通畅情况等进行具体检查和排摸,发现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需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的,要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落实资金;督促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发现楼道堆物、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形,要开展联合整治;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影响小区消防安全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业主委员会:负责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库和消防通道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劝阻业主(使用人)楼道堆物影响消防安全等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需更新、维修、改造的,要及时启动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整改;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等。

  四、整治内容

  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清除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范围: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居民住宅小区内楼梯间、首层门厅、安全出口;居民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

  工作措施:一是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需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修缮的,房管部门要指导业主委员会(业主)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或改造。二是对住宅楼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张贴管理公约,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集中存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并统一维护保养有关充电设施设备。三是对住宅楼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依法责令有关单位、业主(使用人)立即改正;四是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集中开展清理楼道堆物行动,及时消除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五是对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业主)报告,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住宅小区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步骤,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摸自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根据市公安局制定发布的通告,各区(县)房管部门根据市局、区(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排摸工作,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楚、状态明晰。同时,按照“边排摸、边整治”的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抓紧进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县房管部门要积极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执法;9月底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将专项行动与重要节庆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并于10月20日前向市局物业管理处报送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工作的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工作例会、督导检查、隐患抄告、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对发现的住宅小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积极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和主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通报、抄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确保信息对称、监管到位。

  (二)依法从严治理。各级房管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区(县)房管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行动明确要求的工作任务走过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在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诚信档案上予以记载;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努力形成严管声势和氛围,鼓励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房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部门和联络员,并于7月15日前报市局物业管理处;同时,要就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工作台帐,每月月底前向市局物业管理处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4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 xx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xx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 xx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 xxxx年至 xx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 xx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 xx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 xx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15

  (一)制定本方案的目的:

  为确保加油站安全,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以及对处理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因事故灾害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和危险,为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应急组织原则:

  1、组织原则

  加油站“紧急疏散方案”应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2、协调原则

  应急工作既与加油站日常行政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协调一致,又要在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具有权威性,全部调动加油站人员的组织能力,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3、重视灾害的发生

  由于石油产品的特性;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流动扩散,极易造成火灾,污染环境,危害极大,疏散应急工作应充分考虑这些问题。

  4、本方案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方案制定后,凡加油站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本方案即开始启动。

  (三)紧急疏散应急组织机构及任务:

  1、成立疏散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任务:

  (1)负责实施应急工作的'指挥任务,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站内的应急疏散工作的实施。

  (2)负责协调各班组的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安全保卫,物资救援等工作。

  (3)负责向上级汇报方案实施等情况。

  (四)紧急疏散措施:

  (1)疏散抢救组迅速要求现场人员做好撤离准备。

  (2)安全员迅速疏散车辆和闲杂人员,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义务消防队组织将所使用的消防器材迅速撤到安全地带。

  (5)所有车辆和人员都必须服从紧急疏散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做到撤而有序,忙而不乱。

  (五)方案实施:

  站内发生特大火灾,加油站义务消防队按照灭火方案实施第一阶段抢救无效。消防支队援助后,火势仍难以控制,现场救护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加油站紧急疏散应急方案马上开始启动。

  (1)电工立即切断一切电源,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消防队员迅速抢战有利地形,继续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3)计量员迅速关闭所有阀门,并派人将电脑及各种票据和记录疏送安全地带保管。

  (5)维修员尽最大努力将能拆卸的设备拆卸后运送到安全地带,不能拆卸的设备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卸油区如有油罐车、要迅速通知司机将油罐车驶离加油站,远离事故现场。

  (7)疏散加油车辆和无关人员,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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