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方案(通用19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6月—6月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监督员要按照监管区域,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学校于4月底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报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2
为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x周年大庆和中秋节到来,确保辖区两个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根据县局要求,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状况,特制定国庆、中秋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和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包装袋和塑料杯和餐具环节等七个方面的整顿,推动食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好,保证人民群众节日安全。
工作步骤:
一、成立“国庆”、“中秋”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范孝明所长:组长 李汝生副所长:副组长 杨金刚副所长、朱文迪为成员
二、国庆中秋节前联系由各当地政府组织一次食品市场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内容检查;以月饼、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酱油、食醋、小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二是重点区域的检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聚集处、农村各类集市的检查;三是重点规范经营行为检查;强化食品经营户、小摊点、小卖店的管理,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食品质量,严防发生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食品、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根据各乡镇政府安排检查时间如下:土桥镇xxxx年10月21日到xxxx年10月24日 濠头乡 20xx年10月25日到20xx年10月26日 永丰乡20xx年10月28日到20xx年10月29日
三、预防和日常巡查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食品市场检测点和食品检测体系的.检测作用,及时发现“国庆”、“中秋”两节市场食品安全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有效控制有问题食品的流通。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要求各乡镇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和散、裸装食品标签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促进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口。引导超市、集贸市场、经营户加强自律,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对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加强入市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与此同时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巡查,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机制和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的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3
一、监测目的
收集我县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以及风险管理等提供支持。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收集、汇总和分析医疗机构报告的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和孕产妇等病例,由预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等。
2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通过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
3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主动监测掌握本辖区食源性疾病地区和人群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疾病负担、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开展常规和专项风险监测。
2开展食品放射性物质污染监测。根据《20xx年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有铀(钍)矿山、核设施周围食品放射性本底进行监测,监测样品种类:蔬菜、粮食、茶叶、奶粉、家畜家禽肉类等类。
三、监测方法
具体检验方法及要求参见《20xx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四、报告和通报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详见附件1)。
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信息报告与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对辖区内可疑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并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填写可疑聚集性事件处置意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提交分析报告。
(二)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详见附件2)。
我县监测机构在完成样品监测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测数据,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在核实后2小时内报送,并及时告知上级技术机构和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研判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承担我县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的地方技术机构采取网络直报方式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辐所。县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县疾控中心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州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优先采集本地产样品,科学设计采样方案,避免集中采样。
(二)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收集并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监测任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监测任务,加强监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并应当对本单位承担风险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培训和督导检查。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县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以及质量管理。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要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信息完整无误,并按照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五)监测工作人员可以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4
20xx年元旦和春节及新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及来康游客食品消费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监管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执法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一)督促自查,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食品经营者以及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件,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三小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生产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强调生产场所卫生条件整治。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流通监管。以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乡镇食品批发经营者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以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食品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肉及肉制品监管,所购进猪肉需单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依法落实进货索票索证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资质与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3、餐饮监管。一是要加强餐饮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监管。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节整洁,做好防鼠、防蝇、防尘、防虫等工作。二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五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特别要加强猪肉采购环节监管,所购进猪肉需单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不购进或销售来自疫区的肉制品,严禁提供或使用泔水饲养生猪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职责对节日旺销重点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持续开展“春雷行动20xx”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元旦春节及新年期间,节日消费进入旺季,市场主体高度活跃,各种违法行为易发高发。要立足市场监管本职,敢于亮剑,重拳出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违禁添加、价格违法等行为,坚决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强化《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其懂法守法、诚信自律、依法经营,通过进一步普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5
根据江宁区20xx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尚德守法原则为指导,坚持“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思想,按照“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原则,以宣传教育进学校为要求,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我校广大师生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及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0日22日。
三、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四、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2、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学校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学校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3、学校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充分解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
六、活动形式
1.上好一堂健康教育课。以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为主要内容,利用班会课给全体学生上好健康教育课,增强学生卫生防病意识。
2.举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校园网、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对学生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
3.组织一次食品卫生资料、图片展。组织学生收集、处理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资料、图片,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资料、图片展。
4.开展一次专题演讲。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展览和评比。
5. 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活动。学校以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活动。
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制度,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是否安全可控,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是否规范,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6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合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拒绝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所、工商所、食安办、农业办、畜牧站、水利站、中心校、镇中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内容
1、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2、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期适时发布预警公告,引导群众正确合理、安全科学地饮食。
4、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典型事例,支持和保护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
6、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等。
三、宣传形式
1、结合实际,根据食品放心工程的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简报、黑板报、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2、开展食品安全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举办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4、开展食品安全进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四、宣传时段安排
1、xx期间食品安全宣传由工商部门牵头,镇食安办和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实施。
2、“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3、各级学校的食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各村及镇食品安全委员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镇、本村、村单位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2、为加强信息交流,各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直各有关监管部门之间要注重监管信息的交流,定期(每月至少1篇)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稿件。
3、乡镇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4、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学校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会同镇食安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信息发布要严格遵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及时、统一、准确、真实。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7
为加强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8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
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㈢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x。
㈣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积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农村小商店商品准入,引导农村小商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㈤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㈥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㈦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x。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xx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办公室(注册厅)、监管一队、监管二队为责任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所月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各监管大队负责片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㈡加强监管,稳步推进。建立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消费申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有效引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㈢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一是通过已逐步建立完善的基层维权监督网和消费维权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在原有的“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者以及群众的质量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9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住“ 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包明正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 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 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864150,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zxsyjjbgs@126.com)。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xx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1
为客观真实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掌握部分大宗食品的质量安全程度,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参照国家、省、XX市关于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年度评价性抽验工作在20xx年评价性抽验基础上,以本地特色农产品、地产食品为重点,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11个镇、街道和各环节进行监测抽样,开展有关食品关键安全指标(农残、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抽验和评价工作。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抽样方法、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检测机构的原则开展抽验和评价。
三、工作内容与安排
1.抽验品种、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
对14类食品的部分安全性指标开展抽验评价,具体抽验品种、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见附表。
2.抽验承担单位
结合综合检测机构的检测条件、检测能力和第三方公正性等因素,经研究委托XX市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年度的评价性抽验工作。
3.样品采集方法
抽检样品采用购买的形式,从相应的监测点采集,取样应合理覆盖产地、品种、质量等级等,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取样品时应注明样品名称、商标、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规格及购样市场名称等内容。
4.评价抽验时间安排
评价性抽验时间安排在20xx年2月至10月,每一品种的具体抽验时间按照制定计划实施。
5.检测工作要求
检测机构要按规定操作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在出具检测报告10日内输入“XX市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系统”。检测结果和评价分析报告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数据上报采用电子表格形式,包括抽样登记汇总表、检测结果汇总表等,评价分析报告要包括产业概况、抽验实施情况、检测结果总体概况、结果分析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建议及措施等内容。
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情况,不得擅自引用检测数据或公布检测结果。
四、评价性抽验经费
由市政府安排的食品安全检测专项经费中拨付,供抽验承担单位用于开展评价性抽验工作。
五、结果的运用
1.评价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的成效。各个部门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有重点地开展整治行动,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作为综合评估监管部门、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的依据。
3.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对不同类型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4.根据评价性抽验结果比较地产食品和外地食品的.安全性。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是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好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和受委托的检测机构要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和受委托检测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选定监测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检测数据能有效反映相关行业食品安全状况。
3.严格管理,强化质控。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评价性抽验工作。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分析测试的质量控制。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2
为进一步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活动,20xx年县畜牧食品局将组织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养殖企业(场、户)、部分屠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和部分屠宰场。重点监测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农业部抽检中检出“瘦肉精”的地区、群众举报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以及突发事件涉及的地区。
二、监测内容
育肥猪、肉牛、羊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监测方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并在抽样现场实施快速检测(初筛)。初筛结果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及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四、任务分配
(一)各镇畜牧兽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县将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县监测任务。普查抽检,对养殖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全覆盖抽检。普查抽检以外的抽查任务县局另行安排。
(二)初筛所用快速检测试剂条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统一采购,县局将根据全年任务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产流通科领取。
五、结果报送
各镇畜牧兽站的检测数据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
六、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xx)规定执行。每次抽样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存栏猪数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过5头。屠宰企业(点)根据每批待宰猪数量(以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过3头。
(三)样品留存
初筛(快速检测)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30ml,一份留作复检样品,一份留作备份样品,一份留作确认检测。三份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和抽样单位人员签字封样后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阴性样品不留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畜牧兽站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镇畜牧兽站要认真组织实施“瘦肉精”专项监测,科学分配全年监测任务,保证每个季度的任务量相对均衡,每个养殖场(户)全年至少覆盖一次,避免专项监测出现盲段和盲区。同时要特别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的监测。
(三)检测对象限育肥猪和肉牛、肉羊,不得对仔猪、种猪、奶牛等进行抽查。
(四)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专项监测统一使用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抽样单和检测记录表,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问责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为县城小餐饮整治、创卫工作在宣传、用车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局考核小组,每年考核2次,创卫办第二次考核前进行本局第一次考核。局里对完成责任区域整治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以一定的奖励。结合县创卫指挥部的每两月一次考核,如我局在县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200元,对分管领导处罚100元,每次处罚以200元为上限。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4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拳头下,对校园整治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好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济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外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5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五无”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经营食品违法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无证生产经营、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助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模式和整体水平上档升级,为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前战。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下旬至10月底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排查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巩固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安全整治,不断加大对劣质“五毛”食品的排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次出现的同类个案,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对待、深入排查、客观分析、系统研判,对临街沿公路销售牦牛肉的商贩要加强备案登记管理,督促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其中可能成为区域性风险隐患的,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监督管理下,按照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隐患。
四、重点任务及措施
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三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承接和安排各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时向农村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在农村商场、超市、农村食品供货商、食杂店等场所的抽样频次,使农村地区食品抽检成为常态。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取缔“黑作坊”、“黑窝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五是在探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方面下功夫,以“整体形象好、证照明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创建标准,通过树立典范,以典型引路,正本清源。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梳理并掌握辖区内的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分类汇总排查和自查发现的重要问题隐患和一般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7月11日-10月15日)。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组织力量开展大检查,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不断完善治本措施,督促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及时纠正未经营许可或超范围许可、不清理过期食品、经营的食品无法溯源等违法违规现象,健全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要认真总结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中心、队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结合以往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深入、扎实地推进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现“盲区”。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股、中心、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股、中心、队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报送。各股、中心、队要认真梳理总结并及时上报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请各股室、队、中心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综合食品监管中心,并由综合食品监管中心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1、附件2)报县局综合食品监管中心。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6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xx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知》(xx号)及《xx市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x号)精神,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县政府决定自7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整治行动,基本消除全县的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二、整治工作任务
整治工作主要是根据《xx市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
(一)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重点对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农业投入品等生产环节进行全面大检查,依法查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兽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特别是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提高抽查频率,扩大抽检范围,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污染的监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要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二)质监部门要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冒仿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对加工企业原材料进厂质量安全把关和使用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制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可能存在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不仅要关注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还要调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新情况。对小作坊的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商部门要重点对超市(商店)、集贸市场、个体商贩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经营。检查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档案、不安全食品下架退市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情况、食品贮存及加工场所卫生情况、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情况、卫生设施、消毒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和个人卫生情况、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尤其要对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卫生差的问题进行整治。
(五)经贸局要重点对猪、牛、羊定点屠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及加工注水肉等行为。对酒类生产、经营市场要重点打击销售假酒行为。
(六)供销部门要严把食盐购销关,重点对食盐批发、零售企业和食品加工环节及用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制售、贩销和使用假冒食盐的行为。
(七)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八)县电视台要加强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曝光,同时要加强正面引导,着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安全隐患自查阶段
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安排部署,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采取联合检查和部门专业监督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疏理问题,并对排查疏理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督导检查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主要是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各县、区食安委成员部门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前一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交叉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
对检查组在我县交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和落实,同时研究建立我县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避免回到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中,争取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全面的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统一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对于部分监管边界不够清晰的问题,暂时按照以下职责划分执行,具体如下: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厂),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并有固定场的小作坊(包括前后厂)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早市、夜市及流动的食品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内、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个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食用农家品(含水产品及畜产品)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前由农业(水利、畜牧)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进入市场后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实施日常卫生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及监督检查;农药的登记、经营、使用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监察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纪检部门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查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这次整治行动。要在乡镇、社区、主要街道等人群密集地方制作长期固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百日整治行动实行阶段汇总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于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上午10时前汇总报送前一阶段本乡镇、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0月20日前将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县政府。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7
为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本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开展。
三、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x月x日
四、整治范围
全镇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
五、整治内容
(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及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三)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零售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账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六、责任分工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优质、高效。
(二)镇创卫办负责联合属地村(居)委会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监督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卫生资格证的检查办理,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检查、督查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做好学校食堂肉类制品等相关检查工作。
(四)镇中心学校及中学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针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详尽周密的方案和有效措施,确保我镇不发生因食品质量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8
食品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强化我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贯彻宣传《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结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自律意识,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从而减少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环节:农(水)产品残留检测;畜禽屠宰;食品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环节。
(二)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
(三)重点场所: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学校集体食堂;餐饮店等。
(四)重点品种:食用油、肉食品、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卤味制品(凉拌菜)、酒类等高风险食品。
三、工作任务
(一)农(水)产品环节整治(由社区办、兽医站牵头)
开展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在饲料原料、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兽药产品的行为;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猪肉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在畜禽、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生猪“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水产品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100%。
(二)生产加工环节整治(由经贸办牵头)
开展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内关停一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赝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继续推进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场的建设;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签订承诺书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检查覆盖率达100%;要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备案制度。
(三)流通环节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资质,确保100%持照经营;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经营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查处超范围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继续推广应用“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实现食品批发(含配送)单位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记录制度,食品零售经营户90%以上能够保留可追溯的进货票据;年内基本完成在大型超市(商场)、食品批发部、食杂店安装并运行“信誉通”的任务。
(四)餐饮消费环节整治(由教育办、防疫组牵头)
重点整顿企业、学校集体食堂和餐饮店,督促其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的熟食摊档进行监督抽检。全面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对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实现100%的.集体食堂和85%的餐饮单位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
(五)畜禽屠宰环节和酒类整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健全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对供莞生猪的全面、动态监管;加强和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场的监管,确保出场畜禽肉品100%经检验、检疫合格,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和注水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强化酒类商品经营购销台帐的监督检查,年内全市酒类批发环节、零售环节随附单使用率应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六)进出口环节整治(由外经办牵头)
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全区出口食品企业及原料基地100%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出口食品企业使用的原料100%来自备案基地,对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或注册;出口食品企业的有效资格率达100%。
(七)加大对无证照食品企业的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牵头负责)
以“整治和规范相结合”为原则,一是严厉打击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服务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疏堵结合,引导和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进行集中加工、经营,确保制售的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
各牵头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整治工作目标和明确责任分工,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食安办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12月)
各牵头部门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阶段(20xx年1月)
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年终由市食安委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统筹调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区办事处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现无缝监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各部门要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二是严格依法监督,加强各监管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监管部门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管理、加强检测。各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设备的投入,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和覆盖面,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
(四)加强检查、保障信息。各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任务和进度,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以推动全市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做至日常整治工作信息随时报送,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季度工作小结,12月底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9
为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在农村销售,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对象:农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店、销售类小摊贩、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超市、食杂店的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充分引导发挥市场监管“四员”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是否按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是否存在“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者是否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自查,并如实做好自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售卖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股要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糕点、大米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示范创建。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情况,对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择优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普法进乡村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监管所于11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统计表及检查表报至食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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