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工作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督的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督的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食药监局《省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xx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xx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xx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迎接市省市局对专项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处。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质量技术监督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食品科、食监队、质检所相关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专项监督检查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监督的工作方案2
一、工作目标
为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通过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重点开展对作为学生饮用水源的二次供水、学生直接饮用的各类饮水和各类饮水设施设备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和落实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防范介水传染病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结合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发病季节特点,科学有效地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报告、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等各项防治措施,预防校园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对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建筑、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课桌椅、黑板、宿舍、厕所等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状况开展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四)对学校医务室的监督检查。
校医室的设置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校医室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处置记录。
(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预案、制度的建立和事件报告人员的配备以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的监督工作,督促学校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3月1日)。
制定2015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并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1日-7月31日)。
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予以纠正,对学校进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5年11月)。
总结分析2015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系统整理、分析和总结,为下一步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依据,针对问题和存在问题严重的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报送上级有关单位。
监督的工作方案3
一、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
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
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
四、工作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监督的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长效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制度
1、规范卫生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督促食堂、小卖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加以完善。
2、加强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食堂、小卖部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工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原料要定点采购;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小卖部设立专职和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各1人。
4、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监督人员每天检查1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每月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会议,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并对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服务意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二、具体要求
(一)原料采购
1、采购原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2、对大宗食品采购单位要定点,并必须索证,同时要组号采购记录,并建立台帐。
3、对零星小额食品的采购也应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渠道的稳定、畅通和安全、卫生。
(二)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使用。
2、易腐败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即时使用和冷藏。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
4、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5、净菜、切配菜等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要配备离地15cm以上的地脚架,以防污染食品。
6、学生食堂严禁野生菌类、凉拌菜、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上架。
7、食品存放应又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摆放和无人看管。
8、食堂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清洁设备。
(三)留样
1、食品成品留样在学生集体供餐中式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食品成品留样式说明当餐饭菜卫生质量的`唯一根据。
2、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再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要有时间、名称。
4、留样的各种样品要分别装放。
(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在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身体健康,不带任何传染病,每年定期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把健康合格证交总务处查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监督的工作方案5
一、概况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测绘法》的贯彻实施,加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产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全面了解新形势下测绘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状况,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根据国家测绘局要求,在20xx年开展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对象是北京市甲、乙、丙、丁级测绘生产单位(含地下管线竣工测量资质单位)。
二、组织安排
(一)机构设置:
成立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家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位于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2层北段。
领导小组:组长曹跃进
副组长周荫如丁秀云
成员赵通海杨伯刚办公室:主任丁秀云
成员董维新顾旭东张凤录孟志义
专家组:组长丁秀云
副组长董维新孟志义
组员张凤录米宏宾王晓宁
黄宗伟黄小平陈燕罗小燕
王永跃(高工)中航勘察设计研
究院
郭大海(高工)中国国土资源航
空物探遥感中心
秦长利(高工)北京城建勘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吴干城(教高)北京国电华北电
力工程有限公司
翁克勤(高工)中兵勘察设计研
究院
金武北京市房地产勘
察设计所
黄坚(高工)建设部综合勘察
设计研究院
(二)检查通知: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订于20xx年5月以文件通知及网上公布形式动员部署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步骤:
1、各测绘生产单位进行自查。
2、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和抽查。
3、总结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工作总结连同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4、国家测绘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查。
5、国家测绘局总结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生产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1、生产单位自查内容:
(1)质量管理的基本情况:
质量、技术管理的职能落实以及人员配备情况;质量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服务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证据的全面性和充分性;各类质量记录(设计审定、仪器状态、技术协调、质量问题处理、奖惩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的齐全性和正确性。
(2)产品质量(自查范围:20xx-20xx年完成的各项测绘产品):
项目合同书及技术设计书;产品的数学精度及数据格式;产品的地理精度;产品的整饰质量;产品的属性质量;产品附件(文档簿、元数据等);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及各类检查记录、技术总结等;甲方或第三方的验收报告;用户意见。
2、对生产单位自查的要求:
(1)自查内容严格按本方案执行并对自查结果作出记录。
(2)自查结束后,编写自查总结报告,于6月25日30日上报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并保证自查报告的真实、可靠。
3、自查结束后,准备以下资料供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检查:
(1)本单位质量自查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
内容:
a.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人、资质等级、人员构成等情况。
b.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及全员参与质量活动情况
(a)对测绘法律法规、生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理解情况。
(b)对“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认识。
(c)全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及全员参与质量活动情况。
c.质量、技术管理的职能落实以及人员配备情况
(a)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b)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能。
(c)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
(d)法人、质量主管、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岗位职责。
d.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a)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b)质量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c)采用的质量检查标准。
(d)产品质量检查原始记录及检查报告的执行情况。
(e)合同评审的开展情况。
(f)技术设计的质量控制,设计和生产的关系。
(g)仪器设备的受控情况。
e.质量奖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a)质量奖惩制度的建立情况。
(b)质量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
(c)产品质量获奖情况。f.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服务情况
(a)信息反馈制度的建立情况。
(b)客户反馈意见的处理及改进措施。
g.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a)执行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的目录。
(b)产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h.岗位培训情况
(a)有关岗位培训计划与实施。
(b)上岗证取得和管理。
(2)已经认证的测绘单位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有效性运作的证据;
a.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b.最近一次认证(或监督)审核报告(复印件)。
c.最近一次管理评审报告(复印件)。
d.最近一次内部审核报告(复印件)。
e.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手册。
f.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的目录清单。
(3)20xx-20xx年完成的测绘产品目录,内容包括:
a.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承担时间、验收单位、质量等级和用户意见。
b.被抽查产品质量的单位需准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技术文件、产品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为一份书面材料,一份电子文档。
(二)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检查和抽查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15日)。
1、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2、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检查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测绘生产单位,其中抽查单位数量不少于测绘生产单位总数的10%。
3、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检查和抽查内容: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测绘生产单位的自查工作质量,自查报告的真实、全面性。
(2)被抽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参照“1.1生产单位自查内容”),给出综合评价
(3)被抽查单位的产品质量情况:每个被抽查单位选择12项测绘产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检查和抽查的要求:
(1)在对生产单位自查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北京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的测绘项目、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测绘项目及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资质管理、仪器检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被抽查单位。
(2)抽查的产品类型要能与被抽查单位的测绘资质、水平相匹配,而且应是最近的产品。
(3)抽样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完全随机抽样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中的一种,并在抽样单中予以说明。
(4)检查方式可采用全要素检查和重要要素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涉及外的产品,应外业实地检测,必要时应进行用户回访。
(5)样本的检验和质量判定,可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按现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要求按计数抽样检验,对样本质量和产品批质量做出明确的判定。以下五类抽检实施细则可供使用:《大地测量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摄影测量与遥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地图制图与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工程测量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报批稿)《4D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送审稿)
(三)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阶段(20xx.9.1620xx.9.30)
1、北京市检查和抽查工作结束后,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编写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连同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一并报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2、北京市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基本内容:
(1)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测绘生产单位的自查情况;
(3)北京市监督抽查情况;
(4)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综述;
(5)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北京市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3、北京市检查和抽查工作结束后,准备如下资料:
(1)北京市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北京市监督抽查报告;
(3)北京市抽查工作的相关资料:产品检验报告、抽样单、检查原始记录(含质量管理检查和产品检查两个部分)、样品资料。
4、召开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大会,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检验费用
本次检验费用由勘察设计管理处承担。
五、附件
(一)北京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二)抽样单格式
(三)检验报告封面格式和注意事项
(四)检验报告副封面格式
(五)检验报告基本内容
监督的工作方案6
质监2-3 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御景花园#住宅楼 进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面积m2,总造价 临朐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临朐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
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由级监督工程师 李保华等两人组成监督组。
四、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预拌砼生产单位的 资质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 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
3、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房屋建筑物的抽 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当施工至表【质监2-4】规定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监理)提前通知我站到现场核查。
4、除对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随机抽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的工作方案7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精神,决定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消毒隔离情况和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学校、托幼机构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2.晨检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重点检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2月19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真:xx)。
2、市卫生监督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13日
监督的工作方案8
县审计局在组织开展的民政局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时,发现存在重复救助或遗漏救助、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救助标准低达不到救助目的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严格管理城乡低保审核机制,规范发放程序
建议规范城乡低保资格认定,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建议在前期资格审批环节及后期管理环节,建立多部门家庭经济状况审批机制。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资格的认定需由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房产、人社等部门提供家庭状况相关信息,为民政部门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家庭状况及收入提供依据;程序上,全面建立跟踪核查制度,低保对象实行规范评审、严把准入关、动态管理方式,规范低保的评审程序,即村(居)民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县(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审两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二是建议按照“谁提供、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准确、完整收归低保对象的申报资料,建立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确保更多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及每一笔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管工作机制
建议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工作,完善审计监督。一是健全目标管理机制。民政部门要将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将监督管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和任务。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不落实、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问责。二是建立内审管理预防机制。民政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监督的工作方案9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通过打基础,压责任,强措施等各项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开发区实现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规范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监管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全面提升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泄漏、防扩散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行为;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认真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面掌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情况,依法监管违法违章行为;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一般事故减少、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目标。
(三)建筑施工安全。以建筑机械施工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监督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企业生产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通道、消防给水、防火间距等隐患的排查,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协助企业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加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六)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操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职责
建立健全开发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安监的管委会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开发区安监局局长任执行副组长,安监局工作人员、各企业总经理任成员,自上而下,成立一个完整的领导体系。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具体责任、生产责任按金字塔结构分解细化明确,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二)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及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开发区管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议,年末召开一次全年总结会议。开发区安监局第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情,落实要求,安排部署,总结工作。
2、建立开发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群。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开发区安监局局长、工作人员、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及安全员进群,定期和随机通报情况、通知、要求及信息动态,做好安全提醒,保证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及时快速准确传达部署到位。
3、加强工作监督。定期对安排部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方案,落实有痕迹,事后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不出问题。
(三)做好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1、开发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和专项检查,对19项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开展常规性检查,经常提醒,提早发现,及时处置。
2、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发区安监局牵头,建设局、经济局、招商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进行隐患检查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以查促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力处理的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或县安监局。
(四)抓好宣传教育,实现警钟长鸣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1、认真开展活动。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打非治违”活动。制定《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和“打非治违”活动实施方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检查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活动不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2、拓展宣传内容。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县安监局《行为安全手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县委、县政府会议要求、各地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让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耳熟能详,安全生产教训时刻警醒,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理念。
3、丰富宣传形式。广泛利用会议、文件、微信群、网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媒介平台和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增强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突出监管重点,遏制各类事故。
1、抓好关键节点,强化监督管理。注重抓好五一、十一、企业庆典、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节假日安全生产,特别是对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做好重点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要节点不出问题。
2、抓好关键企业,强化监督管理。依据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开发区辖区内涉爆粉尘企业粉尘管控和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整治。对区内各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做好重点监管,确保特种设备正常使用。对区内企业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做好重点检查,杜绝无证上岗、上岗证过期不检行为。做好安全培训、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四个“全覆盖”,切实管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遏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3、切实督促鑫源棉业和博亿集团严格按要求加快完成消防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监督的工作方案10
“端午节”、“龙虾节”两节将至,为加强节令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健康安全,根据《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x食药监发〔20xx〕x号),市局决定开展20xx年“端午节”、“龙虾节”两节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20xx年5月18日-27日。
二、委托承检单位
1、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负责抽样检测粽子、蛋制品、肉制品等品种,张金所、熊农、广华所等区域内相关食品。
2、xx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抽样检测食用农产品、白酒等品种,园林所、浩口所等区域内相关食品。
三、抽检任务和品种
本次抽检计划为2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60批次,小龙虾50批次,白酒10批次,蛋制品20批次,肉制品5批次(生产环节),粽子10批次,其余80批次为张金所20批次、熊农15批次、园林所10批次、广华所10批次,浩口10批次,具体品种由上述5个监管所自行分配。其他监管所申报的抽检计划将于六月份另行安排。
四、抽检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所、支队要配合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做好抽样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相关检查信息记载,同时对被抽样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填写《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二)要规范抽样程序,履行抽样手续,确定样品基数,认真填写抽样单,指定专人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相关检查信息记录,为监督抽检的后处理奠定基础。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所抽样品的`保质期从采样之日算起应不少于3个月。消费环节的样品必须是现做的产品。
(三)检验机构应严格依据产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开展检验,在样品抽取后15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并于签发2日内将检验报告送至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
(四)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各监管所、支队要严格按照《xx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企业)采取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防止同批次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市局将对后处理情况跟踪督查。
(五)抽样应当购买样品,并保留购样发票等凭证,不得向被抽样单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参与监督抽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样单位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谋取不当利益。
监督的工作方案11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精神,决定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郑xx
副组长:高xx
成员:高xx、陈xx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一)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消毒隔离情况和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学校、托幼机构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晨检工作开展情况。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重点检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2月19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真:xx)。
2、市卫生监督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五、附表
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表
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表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13日
监督的`工作方案12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20xx年,我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从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第五中学、第十二中学、区街道中心小学、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院、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10个单位20xx年度的会计信息(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等情况),必要时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xx年。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使用资金等问题依法实施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还要重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含“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开支)。
三、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汇总”的原则,制定“区财政局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准备阶段
1、确定重点,选取名单。按照我局大监督工作理念和建立纵横联动“全覆盖”财政监督体系的要求,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财政重点扶持的领域,选取1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
2、明确分工,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股及相关业务股室共同组织实施,按职责分工成立检查组,实施检查并进行处理。
3、加强学习,搞好调研。认真组织检查人员学习《会计法》、有关检查规则和检查工作办法以及有关财税政策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技能;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查前调研,了解被查单位收支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做好进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开具检查通知书。由区财政局统一开具检查通知书,并于检查3个工作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2、规范检查程序。检查工作中,检查组要按区财政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财政局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的监督检查工作底稿、询问笔录等监督检查文书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整理书面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查单位征求意见等。
3、检查组人员。检查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干部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适当聘用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参与检查。
4、检查的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以区财政局名义对被检查单位作出财政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并使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对查出不属于区财政局管理职责内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面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局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会计监督检查作为切实解决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整合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首先要充分应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其次要充分利用好会计监督检查这个平台,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日常财政管理工作等有机结合,实现一站式检查。形成一个检查平台,多种检查辐射,既丰富监督内容,避免重复检查,又提高监督效率。
(三)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合理把握处理处罚的尺度,作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一是要充分利用市、区财政局门户网、会计监督工作简报、报纸等,宣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检点、检查内容、检查信息等。二是建立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会计监督检查前,区财政局检查的7个单位,由区财政局在门户网上统一公示检查单位名单和检点,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信息;检查结束后,将通过一定方式报告全区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建立举报制度。要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件,加大举报的查处力度,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检查材料。在实地检查开始后,及时上报检查工作快报,反映检查动态、交流检查经验。9月5日之前提交各项专项工作总结和调研报告。10月10日之前报送检查汇总材料,检查总结、检查汇总报表、典型案例、经验交流等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以正式文件上报市财政局,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自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检查中既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又要对被查单位在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切实维护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监督的工作方案13
为进一步加强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的监管,保障药械使用质量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标
进一步落实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主要是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县医院、中医院及各牙科诊所)。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23日至5月22日。
三、检查重点
(一)是否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人员。
(二)是否妥善完整保存采购相关合法票据(药品、医疗器械)。
(三)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否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是否严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五)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是否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是否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六)定制式口腔义齿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并保存完整的使用记录,相关资料是否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等。
(七)直接接触药械的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是否健康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本辖区监管实际,统筹规划,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所队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涉及违法违规的,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请各基层所、执法大队于5月14日前,将开展情况工作小结汇总报送药品监管股,并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药械监管综合系统。
监督的工作方案14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u>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u>、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u>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监督的工作方案15
一、检查范围
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
市局主要负责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各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是要对疫苗的购入、分发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二是要对疫苗运输、储存、分发和使用环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冷链管理是否到位,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过期失效、疑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就地封存,并依法处理。对未在规定冷藏条件下运输、储存疫苗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年9月底
四、检查要求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认真依法查处。
此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各县(区)局务必于年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稽查支队。
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应检查单位数、实际检查单位数,监督检查覆盖率,出动的人次、车辆台次,立案、涉案货值、罚没款金额,移送案件以及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等。
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局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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