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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1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局20xx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契机,紧扣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落实年”主题,咬定本局20xx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不放松,切实履行为民办实事的职责。
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和执行的透明度,加速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扩宽住房租赁补贴覆盖面,使我局为民办实事工作办实、办好,让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真正切切的受益。
二、目标任务
1、新增廉租住房:674套
2、新增公共租赁住房:404套
3、新增住房租赁补贴:50户
三、实施步聚
全年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职责落实阶段。时间自20xx年元月至20xx年3月。主要任务是:政策宣传与发动,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申报,目标责任的组织与落实,各项资金的筹集与安排,各项制度制定与目标责任状的签订。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组织实施阶段。时间自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主要任务是:项目招标与施工合同的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与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数据统计与上报。
第三阶段:整章归档,验收迎检阶段。时间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主要任务是:展示项目成果与整章归档,清理项目现场与迎检准备。
四、实施措施
1、强化领导。局成立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住房保障办公室,重点工程办公室,具体承担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考核。按照县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方案,遵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间节点,制定好考核表。每月进行一次自查自考,对进度滞后,行动缓慢的要提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3、加强监督。局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要深入实际,深入工地,强化监管,主动消除施工中的矛盾,科学调度施工程序,对各施工企业中的相关技术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为办实事工作的全面完成。
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2
为确保20xx年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县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函20xx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着今年县委县政府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安排,切实保障好全县**个重点项目用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快内部管理提速,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国土资源局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分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用地股),由任专干,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改造县乡公路里程达到35公里以上。
2、乡镇到村水泥(沥清)路里程达到160公里以上。
3、完成乡镇敬老院建设1所。
4、完成农村700户危房改造。
5、完成新增廉租住房115套。
6、完成2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及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
7、完成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及60个农家书屋建设。
8、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新增通电话自然村建设。
9、完成13个乡镇邮政所建设。
10、完成1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为民办实事项目相关各股室要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分析汇总并定期向县绩效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股室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与牵头单位一起及时帮助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工作格局。
2、规范管理转变作风。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改进机关作风。二是规范管理。由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各股室业务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三是规范许可事项。坚持精简、统一为原则,对我局涉及的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3、政务公开优质服务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开展一系列优质服务活动。一是推行政务中心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二是重视来信来访。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强化督查考核机制。通过优化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程序等,加大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力度。由监察室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实施督查通报制度。
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通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济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群众需要和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通俗化、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工作效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时限要求:全年
2、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时限要求:全年
3、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风险评估先行,坚持防范与化解联动,坚持建设与调解并进,积极主动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做到“应评尽评”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4、着力化解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按照《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及时主动、依法处理的原则,通过行政疏导,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5、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的渠道。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做到“应公必公”;充分利用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现规划决策的'过程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媒体网络反映的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阳光纪检”、“美丽”等网络平台广泛吸纳民意,对有关涉及城乡规划的帖子,要及时回复。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时限要求:全年
6、全力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在规划审批过程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努力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辅导。及时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规划方案。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跟进;在批后监管过程中,树立为民形象。秉持“预防为主、教育纠正、苗头预警、轻违告诫”的理念,推行人性化执法,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新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20xx年八件实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一项具体行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各处室要增强承办“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按照任务要求和序时进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处室要紧紧围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牵头负责。通过新闻报道,网上发帖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工作成效。
3、加强督促检查。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协调,落实督促检查措施。各单位、各处室上下半年要各上报一次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由政策法规处整理汇总后按时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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