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五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五、检查方式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六、质量抽样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七、费用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八、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
(二)各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产品(商品)的质量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粮油制品的安全负总责;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规定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不断提升粮油标准意识;要强化对采购粮油制品的索证、检验要求,从源头上落实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的机制;要高度重视计量、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产品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我局将继续落实诚信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市级放心粮油资质评定、监管、抽样结果、获奖受罚的信息将如实记载更新;
(三)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及时准确落实质量卫生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要同步做好粮油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认真解答有关质量、标准、检验方面的问题,做示范企业的好帮手;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库尔勒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库教发?20xx?272号),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应急演练的原则,切实开展学校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先将本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从领导到教师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逐项加以落实。其次,安全工作实时时讲。我校平时就十分重视能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时刻提醒教师、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到警钟长鸣。
二、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在放假前夕,我校各班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专题班会,
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努力保障假期内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暑假里,无家长、监护人在场不下水游泳,防溺水;
2、假期内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在公路边追逐、打闹、玩耍或骑车等。
3、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干净的食物、饮料等;
4、假期里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
5、开展防疾病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严防疾病感染;
6、教育师生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和睦相处,严防恶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7、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假期里不和陌生人搭讪,不吃陌生人的食物,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乘坐陌生人的车或和其外出;
8、假期内的其他安全事项等。
三、 提前谋划,精细安排,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在20xx年7月5日下午,学生正式放假离校后,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会上要求教师假期内要做到遵纪守法,不违规办班、补课,加强学习充电,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特别是安排好假期教师护校值班表,要求每位教师签字确认,以示对学校财产安全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家、校联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
1、我们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在放假前一个星期就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信中向家长通报当前安全形势及其我校的具体做法,号召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2、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上午10:30,我校针对今年暑期雨水大,各地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及时召开各年级学生家长会,我们在会上通报了防溺水的严峻形势,提醒、教育家长回家后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严防溺水悲剧的发生。
五、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我校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演练制度、安全预案制度等。
六、创新安全教育方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1、我校利用班会、活动课、晨会、集中时间对学生上好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教育课,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安全知识。
2、我校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班团队活动、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我校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达到吸引学生、教
育学生的目的,使安全和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3、加强对学生游泳的安全教育,告诫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加强文明交通教育行动、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岗位变动、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
3、加强对财产保管室、电脑房和饭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
急使用,对学校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进行了保障。
总之,我校上级领导的精心布置和指导下,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及每位家长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我校的安全工作必将做得更加完美。愿通过我们的努力,能给每一位同学的家庭带来幸福与安康!
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
20xx年7月9日
工作方案 篇3
一、 目的和意义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多种形式的学习,并不断加强与外出成功人士的沟通交流,更好的.提升我园区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特集中在三亚组织此次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二、 基本原则
1、领导带队,分期分批,人员编组,精心组织,畅通信息,确保安全。
2、不影响工作,公休假相结合,单位补助和个人自付相结合。
三、考察学习组织
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本次考察学习分为X批次。
第一批:
第二批:
四、时间安排
XX至XX
五、考察学习地点
XX
六、 经费来源
实行单位补助和个人自付相结合,由单位在办公经费中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七、 纪律要求
1、此次外出考察学习属单位统一组织,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外出学习考察者,不给予补助和休假。
2、外出考察学习人员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队,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团队待遇,并且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3、考察过程要仔细考察、虚心学习、从不同侧面去领会,挖出发展的实质。
4、考察学习回来,要求组织学习,相互交流考察心得体会,并要求每个人写一份考察报告。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AQI)持续向好,在全面总结“APEC”会议和“抗战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裸露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园区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裸露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裸露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十三)市质监局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
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
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
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xx〕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
(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裸露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七)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分管辖区、分管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在做好四大行业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对示范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要运用科技手段,安装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对有可能造成自动监测站指数变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记录在案,严查重处。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作用,牵头组织和配合好重污染非法小企业的依法取缔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管环保”作用,在抓好分管行业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八)严肃责任追究。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邯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空气环境质量领域的环保、交运、住建、交警、工信、国土、安监、煤炭、冶金等部门和市工业园区等乡镇进行考核奖惩,并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在省、市排名情况和工作实际,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发现和纠正农村村民建房工作中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清理范围及时间
本次集中排查的对象是乡和经济开发区所属各村农村村民建房,重点抽查120户。清理工作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工作步骤
(一)资料清理。(12月9日-12月12日)对全区所有村民建房规划、土地资料进行清理(资料清理时间从1990年开始)。
(二)资料比对。(12月13—12月15日)对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土地资料进行对比。
(三)抽样复核。(12月16日-12月22日在资料比对的基础上,抽取120户现场复核。
(四)走访调查。(12月16日-12月22日在部分村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掌握农村村民群众意见。
(五)汇总分析。(12月23-12月24日)对资料比对、抽样复核及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六)调查处理。(12月25日-12月29日)对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分类进行处理。
(七)总结上报。(12月30日)
四、工作分工
此次集中排查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在做好组织协调的基础上,重点是发现和查处农村村民建房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国土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村民的.土地资料清理,资料对比、抽查复核和情况汇总工作;规划分局负责全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资料的清理,配合国土分局做好资料比对和抽查复核工作;乡、经济开发区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实地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排查工作有序推进,从区纪委监察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乡、经济开发区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排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科室、责任人员。区纪委监察局要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对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国土、规划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扎实做好农村村民建房资料清理、比对复核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方案安排,倒排时间,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有序推进集中排查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作风,务求实效。在集中排查过程中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以务实的作风做好集中排查工作,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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