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方案模板合集六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xx)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2
一、保障范围、参保对象及参保条件
(一)保障范围: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被依法征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
(二)参保对象:被征地农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男60周岁(含本数)以上、女55周岁(含本数)以上的.
(三)参保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2被征地时依法签订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
3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4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
二、征地安置基准日及参保待遇
(一)征地安置基准日:由国土资源部门与村集体签订征用土地补偿协议的,以签订该协议时间为征地安置基准日。
(二)参保待遇: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按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执行,并随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后,被征地农民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并按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
三、缴费办法及资金筹措
(一)缴费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由个人、村集体和当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0年的养老保险费用。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由个人继续缴费,直至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继续缴费,待缴费年限满15年后,再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以征地安置基准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由个人、村集体和当地区人民政府按20%比例补缴10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从缴费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二)资金筹措: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个人、村集体和当地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即个人承担40%,村集体和区人民政府各承担30%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部分可从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安排;区人民政府承担部分从综合征地补偿费用中安排。综合征地补偿费用不足以支付的,由区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四、资金管理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财政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区人民政府应从综合征地补偿费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安排资金,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长效机制。
(二)责任分工。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区、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国土资源、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五、其他有关政策衔接
(一)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9号)文件下发前.区、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本意见实施前.维持原办法不变。
(三)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区人民政府所需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从用地单位支付的征地补偿款中划出预付的社会保障资金,单独列支,进入区级劳动保障专户管理。村集体所需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商得村集体同意后,可按上述意见办理。
(四)关于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五)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政策与其他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
(六)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七)本实施意见有效期2年.国家、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新的政策规定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开展,确保整个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
(二)突出实践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重点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从正方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三)领导带头参加。突出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这个重点,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列出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的若干专题,集中学习,深入研讨,保证领导干部学懂、学深、学以致用,切实发挥表率和示范带头作用。
(四)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纳群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主要任务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中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集中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积极指导各支部、个工商所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一系列特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策划组织各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讨论活动,引导工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交流进步意识、创新科学发展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整个活动营造出良好的交流氛围。
三、主要职责
(一)综合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县局学习实践活动有关会议,承担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有关指导性文件。
3、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与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4、了解掌握我局各支部、各工商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指导。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6、负责有关文件的领取、登记、运转及归档管理;负责领导小组交办文件、批办文件和来文的分类、登记、运转和督促落实工作
7、负责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记录和整理。
8、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领导的联系和有关服务。
9、负责学习教材、资料的印发等有关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材料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领导讲话。
2、负责起草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的材料。
3、负责起草各阶段及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三)宣传工作职责
1、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报道;组织有关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和日常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编写学习实践活动《简报》。
4、负责重要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5、负责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公立医院改革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确定的改革方向,立足区情,大胆开拓创新,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原则;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的原则。
三、改革范围
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市区妇孺医院、市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结构体系
1、优化市区资源,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区人民政府与市中心医院合作共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探索医院集团化改革路子。
2、发展区域性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发展市中医医院、市妇孺医院两家具有特色专业的公立医院。市中医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的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医院发展用地,添置更新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内部管理,发展中医特色,争创全省一流的县(市、区)级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专科医院目标,扩大建设规模,培养引进人才,打造川东北地区一流的妇女儿童诊疗中心。
3、大力支持驻区公立医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大力给予驻区的综合医院(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支持,对基础建设、新农合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卫生监督执法等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优化布局,保障我区卫生事业行业规范、布局合理。
4、扶持发展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县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与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双向服务体系,形成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诊疗模式,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同时按照功能定位有序发展,认真落实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对口支援行动等项目。
5、规范社会化办医。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要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票据,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监管体制,杜绝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事件发生,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6、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全区公立医院及驻区公立医院临床检验室质控网络,推行区内二级以上所有医院和科室间辅助检查结果互认,落实检验“一单通”。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医管委政策领导、医管局运行管理、卫生局行业管理、医院独立运行”的管办分开体制。
1、医管委领导机制。成立以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医管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管委,医管委下设决策、监督两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全区公立医院的总体发展方向,指导建设规划及人、财、物等资产的构建、监督。
2、医管局管理机制。医管局根据区政府授权举办和管理区属公立医院,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规定行使投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院长选聘权;负责医院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营运的安全和有效管理、财务监管、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区属公立医院承担、参与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发展工作、重大突发性和灾害性事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及其他相关任务。
3、卫生局行业管理机制。卫生局对区属公立医院医护质量、执业行为、医疗技术更新、疾病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控制等进行培训指导及监督管理,建立与社会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病人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
4、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管局指导建立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形成循环运行、相互监管体系。
(三)改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改革公立医院治理机构。在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制定医院章程,明确权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理事会作为医院的运营发展年度计划决策机构,对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及拥有医院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权;负责制定以医疗任务工作量、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人均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等为主要指标的院长绩效考核办法。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和院务会的决策、经营、财务等执行情况。院务会由院长组阁,行使经营管理权,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院务会可下设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汇总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务会,负责实施院务会通过的相关决定。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医院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优化公立医院服务流程
缩短平均住院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院、转科、出院服务流程;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逐步减少患者预付比例,实现持卡实时结算并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
(五)改革监督协调机制
1、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公示制度,通过院务公开、媒体宣传等各种有效媒介,定期向社会公开和通报医院管理理念、服务水平、医患沟通、重大事件等信息,争取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建立群众反映投诉,医管、卫生局调查处理机制,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对公立医院的运行、服务水平等环节进行监督。
2、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卫生局、医管局、应急办、信访办等配合的调解处理机制。发生医疗纠纷,院长及时报告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同时报告卫生局、医管局,协调资金二万元内可由医院自行处理或卫生局主持行政调解,二万元以上必须通过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决议。
3、建立外部审计监察制度。监察局、审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医院进行审计监察管理,医管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对院务会的运行及院长的绩效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管委提出建议。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2、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制定科学长效的财政投入规划,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按照测算所需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改革后的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同时完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购买服务,对医院整体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对医院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引进等给予资金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公立医院人员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改革动力。
(二)制定完善方案
1、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区医管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对医院现有资产、人员结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审计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备案,以作为后期医院发展运营的评价指标。
2、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方案。
3、医管局制定完善我区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文件。
(三)启动实施阶段
根据综合改革方案,按照实施细则,全力推进落实相关任务。
1、召开动员大会,建立机构,选聘院长,组建院务会。
2、制定院长、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3、制定医院章程,设置科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双向选择聘用人员。
(四)总结验收阶段
1、区医管局将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价,具体就改革后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运营情况、经济效益以及改革后群众反响、医务人员待遇等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医管委。
2、迎接市、区政府、市卫生局对公立医院改革评估和检查验收。
3、根据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上级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查漏补缺,扎实整改,使改革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员行动。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明确公立医院改革的原则和任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工作。
(三)围绕方案,大胆改革。在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在遵循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敢于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各种困难,按期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确定了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法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探索随班就读教育工作在孤儿学校开展”为重点,以语文学科为切入点做好我校的随班就读试点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在吉林省孤儿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积累经验。
二、实验目标
1.以语文学科为突破口,形成有利于孤儿群体中的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的良好的学校育人机制。
2.使参加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的语文素养较以前有所提高,与同学和老师的沟通更通畅,关系更加融洽。
3.做好这些随班就读学生和孤儿的心理辅导工作,让随班就读学生能在孤儿学校和谐健康地成长。
三、实验措施
(一)立足现有制度建设,规范随班就读工作
在教育局特殊教育的领导下,邀请有经验的学校指导工作,在我校召开语文学科随班就读工作会议,对在孤儿学校开展语文学科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布置、研究,把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使本校的随班就读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立足常规工作,促使随班就读工作稳定有序
1.由于我校的绝大部分孩子是全省孤儿中的智力健全的孩子,只有个别孩子存在一些智力或肢体方面的浅层次问题。鉴于此,我校主要立足于常规的教学工作,对那些需要特殊教育的学生,要求语文任课教师对这些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全面分析,然后制订切实可行的个别教学计划。备课中要求语文任课教师精心设计适合随班就读生回答的问题和习题,可以用不同颜色的笔在教案中注明。在课堂上,对于随班就读的学生给予特殊的.关注。
2.定期开展随班就读学生个别辅导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将语文学科的普遍难度降低,根据个人接受程度,能在自身的空间内得到提升。重点可以锻炼这些学生的语言沟通和作文方面的能力,为中考语文学科成绩夯实基础。
3.利用语文学科的思想阵地,每半个月,采用“一对一”的方式为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咨询或者谈话,并做好“随班就读语文课谈心记录表”的记录工作,完善人格,增进与教师、其他同学的人际关系,达到和睦相处。
4.鼓励随班就读的学生参加班级或学校举办的各类语文活动。组织号召班内学生带领他们一起参与。对于活动的结果要以表扬为主,对活动过程要注意资料积累,发现他们身上的进步之处,重在参与,给他展示自己语文才能的机会。
(三)立足课堂教学,提高随班就读学生的语文成绩
1.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进度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让他们掌握语文知识。多提问,多鼓励:一方面可以促进其知识的吸收,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其自信心,使其语文成绩取得进步。
2.语文教师要尽量给他们分层次留作业,避免“一刀切”,真正让学生在学校正常的语文教学中有所提升,并渐渐建立起自信,使教学活动真正面向每一位学生,使他们的语文成绩天天都有进步。
(四)立足家校互动,为特殊家庭提供特殊教育帮助
定期和亲属电话沟通联系,必要时进行家访,指导亲属教育学生行为习惯,对孩子的语文学科知识进行辅导。不必过于专业,可以停留在锻炼孩子与人沟通能力的训练上,避免1+1=0。
(五)立足档案资料建设,促进随班就读工作的系统化
建立《吉林省孤儿学校语文学科随班就读生个人成长档案》,开学初,语文学科教师要认真填写此档案。每周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语文学习成绩汇总,借此了解其学习情况。
如何提高初中语文阅读教学的质量如何在初中语文课堂中运用合作式教学法初中语文课堂教学动态生成的有效路径
工作方案 篇6
粮食高产创建是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粮食增产丰收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粮食生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把我县20xx年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搞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县内粮食生产的实际状况,科学选择合适的示范地点;围绕亩产过吨粮的高产目标,全面落实高产技术路线与技术措施;按照布局统一、平衡增产的工作要求,建立政技结合的工作管理机制。通过县、镇、村、户四级的共同努力,力争把我县的高产示范片办成省内一流的示范片,并通过宣传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的粮食产量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创办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4个。其中,部级示范片2个,省级示范片2个。产量目标为双季平均亩产1010公斤,其中早稻490公斤、晚稻520公斤。
2、创办省级千亩旱粮高产示范片4个。其中,玉米高产示范片1个,产量目标为平均亩产580公斤;红薯高产示范片2个,产量目标为鲜薯平均亩产3500公斤;大豆高产示范片1个,产量目标为平均亩产200公斤。
3、创办县级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18个。全县除了四个省部级水稻高产示范片涉及的四个乡镇和四明山乡以外,其余乡镇均要创办1个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产量目标为双季平均亩产1000公斤。
三、工作内容
1、合理规划示范片地址。结合各地的.地理位置、生产条件、群众基础和辐射面积,科学合理地选择创建地址。
(1)部级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第一片为风石堰示范片,地处风石堰镇g322国道沿线,涵盖紫冲村、上坪村、龙湾村、城楼村、杨柳村、风石堰村、庙湾村、曾家村、永和村、莲花村、雄飞村、吕家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1500亩,核心区为永和村、庙湾村、曾家村、风石堰村,面积1100亩;第二片为灵官示范片,地处灵官镇s317省道沿线,涵盖大同村、秋塘村、球树村、文吉村、金竹村、付家村、双玉村、长玉村、福星村、灵官村、关锋村、双发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1100亩,核心区为付家村、双玉村、长玉村,面积1200亩。
(2)省级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第一片为金桥示范片,地处金桥镇s210省道沿线,涵盖九塘村、付子村、新田村、云峰村、龙溪村、竹叶村、金桥村、新屋村、新桥村、月坪村、柿中村、枧桥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0800亩,核心区为金桥村、新屋村、新桥村,面积1000亩。第二片为过水坪示范片,地处过水坪镇s317省道沿线,涵盖樟树村、百吉村、乙塘村、达冲村、老髻村、向山村、铁坑村、过水坪村、百寿村、望岗村、老福村等11个村,计划面积10500亩,核心区为百吉村、铁坑村、老髻村,面积1000亩。
(3)省级旱粮高产示范片。玉米高产示范片规划建设地点为白地市镇g322国道沿线,涵盖灌渡桥村、流泉町村、元木冲村、毛田湾村、上岸塘村等5个村,计划面积1200亩;红薯高产示范片第一片规划建设地点为马杜桥乡枫荷公路沿线,涵盖小山村、桥头村、七星村、两头村、光明村、延甲村、石桥村、老屋村等8个村,计划面积1000亩;第二片为黄土铺镇老白太公路线,涵盖三星村、同心村、泉溪村,面积为1000亩;大豆高产示范片规划建设地点为砖塘镇车元村,面积1000亩。
(4)县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对于各乡镇创办的县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建设地点要是坐落在本乡镇的主要公路沿线。
2、科学制定高产技术路线。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基本理念,遵循“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基本思路,制定科学的生产技术路线,重点应用高产品种和集成高产配套技术。
(1)应用高产良种。早稻选用t优167、金优233,晚稻选用丰源优299、t优272、c两优396;玉米选用东单80、联合3号;红薯选用湘辐优1号、美国9号;大豆选用湘春豆21号、平顶2号。
(2)严格技术规程。对水稻、玉米、红薯、大豆等高产创建作物要分类制定技术措施,在播种期、播种量、种植方式、种植规格、肥料施用(含肥料品种、施肥数量、施肥时间、施肥方式)、水分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含收获适期、收割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做到“八统一”,即统一示范品种,统一种植时间,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栽种规格,统一配方与看苗施肥,统一水浆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收获。并分类制定技术措施落实日程表。
3、精心组织示范片项目实施。对各类示范片的建设,要明确责任主体。省部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由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实施,各示范片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抓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技术统筹、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管理、项目总结验收,各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人员组织、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和各类矛盾的协调处理。县级双季稻示范片由各乡镇政府制定方案并实施落实。
4、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总结高产技术、创建经验、好坏典型,县农业局要负责所有创建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所有创建信息的综合、上报与宣传,要录制高产创建专题影像带。对于创建成果,要搞好展示,引导农民到基地参观,组织分管农业领导、农技干部、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开展2次以上集中观摩活动,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同时,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前来考察指导,逐步扩大影响。
四、保障措施
1、推行县、镇、村、户四级责任管理。县里成立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专抓班子,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细分到相关部门和办点人员,并安排适当的工作补助。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农户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将落实示范片面积、促进生长平衡、保障技术措施到位、实现产量目标等四项内容作为考核指标,量化记分,实行绩效考核。创建部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对镇村两级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对核心区示范农户,免费提供种子,免费供应壮籽肥“谷粒饱”,优价提供配方肥料和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创建其它示范片,对乡镇酌情考虑一定的工作费用。为全面掌握情况,要建立信息台帐,分村登记汇总面积落实、种植布局、服务组织、技术到位、作物生长、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落实动态管理,督促工作进展,全面推进工作。
2、创建各级领导指挥田。为了带动和促进高产示范片的创建工作,要加强领导指挥。在每个省部级示范片内,均要建立县长指挥田、分管副县长指挥田、农业局局长指挥田、分管副局长指挥田、乡镇长指挥田、分管副职指挥田、村长指挥田,所有指挥田面积不得少于30亩。每一种领导指挥田配一名农艺师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干部,由其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在各类指挥田中,开展高产种植竞赛,评定前三强进行奖励。对于县级示范片,各乡镇也要创建镇村领导指挥田。
3、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对于县里创建的各类示范片,由县里安排一定资金,并实行县财政报账制,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与项目考核、奖励等。各乡镇创办的高产示范片,各乡镇要从县里安排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以切实保障经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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