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作方案范文汇编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近日“宁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绍兴市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会议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坚决防止类似坍塌事故的再发生,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排查区域以城区为主,也包括乡镇、街道的所有危旧房屋等。
二、排查对象
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基础,确定“六个”方面作为必查对象:
(一)老楼危楼必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建筑。
(二)受灾的房屋必查。曾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区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筑必查。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建筑。
(五)群众有投诉反映的必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违规装修等建筑。
(六)在建建筑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乡公共建筑等。
三、排查内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记,记载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一)房屋结构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楼盖、屋盖、构造连接支撑、围护结构、电路设备、给排水管道等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否有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如属整体危险房屋,人员是否已经撤离。
(四)是否属于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如属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情况,现管理责任制落实单位等情况。
(六)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内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填写《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街道(乡镇)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的职责
各乡镇、街道是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具体实施、政策制定;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危旧房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
(二)区建设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具体负责区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区建管局的职责
负责区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协助解决全区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区行政执法局的职责
负责对已确定为违章建筑的危旧房的执法及监督工作。
(五)区相关部门的职责
教体、文广、卫生、交通运输、水利、服务业发展、经信、旅游、市场监管、供销、商贸国资、水务集团、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单位牵头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及时与相关乡镇、街道衔接具体公共建筑的排查对象;城改局负责本部门直管征迁改造安置房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宣传、监察、民政、财政、规划、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当地街道(乡镇)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实负担起自查自报的主体责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也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袁建副区长为组长,罗鹏达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建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城改局、供销合作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目标,抓紧排查。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全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政策、措施,按照“轻重缓急、数据可靠”的原则,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尽早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要迅速、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新的倒房事故。全区各部门、单位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部署,并迅速转换到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操作实施环节;今年5月3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排查任务,基本建立好档案资料,同时将《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各乡镇、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区直相关部门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2、3)分别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131445)。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并加大对督查情况的通报力度。凡是工作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和解释说明,并视情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大排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汛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到单位、任务到地段、岗位到个人,确保责任堤段防汛安全,经局务会研究,特制订如下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一、防汛总目标:确保责任堤段不溃堤、不渍水,做到有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防汛抢险组织机构
成立县文广新局防汛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三、责任堤段防汛抢险安排
1.我局责任堤段为西区桩号3—4号桩段的380米堤段,防汛抢险值班分白班(8:00-16:00)、夜班(16:00-24:00)、晚班(0:00-8:00)三个班,由五个班次轮流倒班。轮流值班时,办公室将按人数配备抢险工具,随班交接,汛后入库。交换班由局办公室具体安排,各班联系领导负责该班防汛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指导工作,各班责任人负责通知并负责该班防汛值班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局加派人员参与该责任单位的防汛值班工作。
2.城关垸水位达39.2米至42.3米(含42.3米),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5人(按每百米4人,我局13人,老干局2人),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如下表:3.城关垸水位达42.3米至44.00米(含44.0米)水位,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抢险,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9人,并准备15名抢险队员在单位待命,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按每百米5人,我局15人,老干局4人)。如下表:
4.水位达到44.0米以上且资江水位还在继续上涨,可能超过44.5米时,由书记、局长坐镇一线现场指挥,局班子全体人员上堤参与巡查,抢险队伍按县委办分指要求落实100人,人员按每个班次20人,5个班次人员不倒班全部上堤,作好抢大险的'充分准备。
5.由胡倩菁、胡菊秋、龚美英、莫慧明负责防汛时期的办公室值班,保持县委办分指与队员之间的联络,提供必要的后勤物质保障。
四、防汛物资准备
县委办分指规定要做好的防汛物资与器材(包括40米彩条布、200个纤维袋、10把锄头、10套箢箕、1顶帐蓬以及手电筒等)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组织安排,由胡倩菁、胡菊秋、贺辉具体负责采购和保管。
五、查险、巡逻要求
各单位要挑选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查险、巡逻队员,轮流巡逻,搞好查险巡逻记录。查险、巡逻范围和内容:大堤压浸平台以外20米范围或大堤内坡脚外50米范围,出现的渗漏、垮塌、管涌、险情隐患和其它影响防汛抢险的因素等。查险、巡逻队员对责任堤段在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时,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脚外100米,查到的险情及时向分指领导报告,同时报告给负责该段大堤的水利局技术人员,分指领导5分钟以内必须报告县防指。
六、防汛抢险纪律
1.搞好城关垸防汛抢险工作是县城各级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当出现重大险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他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并服从调度指挥。
2.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各单位须按排班顺序上堤巡逻,每班巡逻险情必须在分指印制的《巡逻查险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交换班时必须签字交接,确保24小时不断岗。
3.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各成员单位按分配堤段长度上足巡逻、查险和抢险人员,到时县防指将随时上堤清点各单位人数,未按规定上足人员的,追究、处分单位领导和当事人。
4.在抢险过程中,没有接到分指撤退命令时不准撤退,自行撤退者,是党员、干部的,按党纪、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其他人员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5.各责任单位所包堤段发现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理险情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和成员单位领导责任。
6.每个上堤抢险人员必须自觉服从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各值班点成员单位服从各责任段责任人的指挥。汛期各责任单位必须按分指规定明确护堤、查险、巡逻、抢险等人员的足量到岗到们,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各责任单位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局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全市20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传染病的发现水平和网络直报质量,有效落实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病毒性肝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等常见传染病,以及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措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加强网络直报的监督管理,继续保持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横向和纵向对比有下降,努力实现无漏报,全面提升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时率达100%。
(二)加强重点、重大传染病防控。制定完善监测方案,抓好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努力控制暴发疫情;对国家、省级要求监测的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暴发疫情调查率达100%。
(三)努力保持消除疟疾目标。加强宣传,做好“三热”病人血检工作,逐步完善消除疟疾后的疟疾监测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做好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和分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范网络直报程序,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减少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市疾控中心及时审核疫情信息,并根据报告信息完成常规周分析、月分析和年分析,适时做好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
2.市疾控中心完成年度用户权限申请,做好本级所有管理员账户、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的实名制管理,核实订正和补充完善各类用户信息,完成全市各镇、办事处和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编码维护工作。
(二)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蔓延。按照《省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发热疱疹门诊建设和管理,做好手足口病疑似病例样本采集和送检,确诊病例的个案调查和随访管理等工作,提高重症病例的发现和救治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布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与农牧部门沟通合作和疫情共享,联合开展疫情处置,规范做好病例管理,定期与豫北六市布病防治部门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布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高度关注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提前做好疫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重点时期、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严格落实医学隔离消毒制度,防止医源性感染发生。
(五)加强消除疟疾后监测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各医疗机构加强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年发热病人血检率达2‰;发现阳性样本,采用镜检、RDT或PCR及时进行诊断,病例确诊后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对所有检查出的疟疾病例同时制作滤纸血瞙(4个血滴)、5张血片和抗凝全血5ml,抗凝全血应冷冻保存后送省疾控中心寄防所。
2.对发现的疟疾病例,首先要进行核实和确认,确诊后3日内组织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疫点周围群众开展主动病例筛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3.加强媒介控制,在输入病例较多1-2个自然村开展媒介按蚊种群、密度及生态习性等参数监测。
(六)做好其它临时性、指令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媒介,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加强手足口病、布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儿童家长、养殖户、出国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防病意识。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市疾控中心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扎实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覆盖院内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村医和社区医生,重点培训疫情报告与管理、流行病学调查与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隔离观察、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内容,突出实用技能,提高各类传染病早期发现、及时报告、规范处置水平。
(三)加强疫情监测,控制传染病疫情传播蔓延。市疾控中心及时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为传染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学校托幼机构、外出返乡人员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病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做好传染病漏报调查,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报告自查。市疾控中心全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工作开展两次漏报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加强督导考核,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市卫计委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质量差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公安部“5·14”、省消防安全委员会“5.22”会议精神,州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夏季消防检查为牵引,以构建法治消防为着力点,推动基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夯实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消防安全宣传“六项基础工作”,大力提升消防执法、科学施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行业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群众自防自救“六个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xx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xx 州政府副秘书长
徐xx 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夏季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信息沟通和指导各县(市)、xx试验区开展好夏季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排查范围。
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大型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
2.整治重点。
(1)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不到位,灭火药剂储备不足,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未按要求建立企业消防队,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2)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未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未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不规范,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3)文物古建筑场所。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工作人员未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对各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城乡结合部开展治理,主要整治整改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期限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
(6)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按照州政府《xx农村大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水改”、“电改”、“灶改”工作缓慢,志愿消防队未建立等八项工作措施未落实的情况。
(7)大型城市综合体。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工作 ,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确保安全渡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规划和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定防御洪水方案,确保防洪标准和措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条:“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汛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的规定,以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订本防洪工作预案。
一、基本概况
田东县平马镇位于田东县中部的右江河畔,东接林逢镇,南与作登乡相邻,西与祥周镇接壤,北与朔良镇相连。全镇共有17行政村,5个社区,总人口近10万人。平马镇是田东县城所在地,是田东经济、文化的中心。主要交通干线有324国道和南昆铁路、南昆高速公路贯穿其中,平马镇境内地形错综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地势是南北高,中部低。全镇境内地表河在西江流域,河流分属于西江上游的干流红水河和西江的一级支流郁江上游的`右江,中部和南部有右江的支流龙须河、百谷河等,由于降雨时空不均以及多年来大兴水利,全镇境内共有中型水库1座即龙须河、小㈠型水库5座,小㈡型水库5座,平马镇地处右江干流沿江,是防洪重要城镇。目前,右江防洪堤未能建好,特别是作为县城所在地的平马镇,城市防洪能力极为脆弱。全镇辖区内星落局布的十几座中小型水库及几十座山塘,右江、龙须河上游大中型水库如果失事都将直接影响下游人民生命安全和耕地、铁路、公路等财产安全,而具有突发性和毁灭性的洪涝,损失很惨重,因此我镇防洪防洪工作十分严峻。
二、防汛保护重点
㈠防洪城镇的本县城区及辖区内的17个行政村。
㈡中型龙须河水库和重点的小㈠、小㈡型的10做座水库,面上的36座山塘。
㈢容易出现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村屯。
三、防汛抗洪抢险机构及职责
成立田东县平马镇防汛抢险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一把手担任,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指挥全镇抗洪抢险工作。根据雨情、水情和河堤及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危急状态,决定调集抢险队伍,转移防洪区人员和物资,协助上级防汛指挥部作非常措施的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洪预备方案规定:按行政首长责任制及分级管理办法,镇防洪抗旱指挥机构指挥及协调抢险物资,后勤保障及车辆、通讯、电力供应、抢险人员等。
1、抢险物资后勤保障。主要职责是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所需的物资及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由供销社、粮油公司、林业站等组成。
2、车辆船只。主要由镇交通管理站负责,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和船只,维持公路和水路交通秩序,确保所有抗洪抢险物资队伍交通运输车、船畅通无阻,并抢修需要抗洪抢险通行的道路。
3、通讯。由电信局负责,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及时抢修防汛通信线路及设备,确保抗洪抢险的通信联络畅通。
4、卫生、防疫由平马镇医院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配合抗洪抢险,派出医疗人员及救护车辆到前线提供应急医疗服务及组织好卫生防疫工作。
5、安置、救济由平马镇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灾情核准,统计上报,灾民的紧急安置和生活救济及开展募捐赈灾工作以及灾区的生产自救,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及技术指导工作。
6、电力供应由平马供电工区负责,主要任务是确保抗洪抢险中设备用电及生产、生活用电。
7、社会治安由平马派出所、合恒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⑴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⑵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抗洪物资运输优先通行;⑶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盗窃防汛物资的违法行为。
8、抢险人员:主要由武装部负责,主要任务是当水库、河堤等出现重大险情时参加组成抗洪抢险智囊班子,提出分析意见并制定出抢险方案,调动民兵预备役参与抗洪抢险工作。
9、防御思想宣传。由镇文化广播站负责,主要任务是:⑴及时宣传报道抗洪抢险实况,做好宣传工作,安定民心,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队伍的士气;⑵及时做好汛情、雨情宣传。
四、洪水预报和汛情发布
㈠镇防汛抗旱办要负责收集降雨天气过程,并做好记录上传下达。
㈡各水库山塘管理员,按规定向县、镇防汛办汇报水情,当水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及时向县防汛办预报洪水趋势。
㈢汛情公告由县防汛办逐级通知或交由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转发。
五、工作指导原则
㈠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为方针。
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自防自救的同时,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相互协作,行动协调,不得各行其事,互相推诿,确保有序地开展抗洪抢险。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xx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xx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加大新农保工作推进力度,全面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和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5月底,完成20xx年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工作,续保率98%以上;完成农村适龄居民扩面工作,新增参保20953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28日—3月7日)。各乡镇认真组织乡镇、村(居)、组干部对辖区内农村适龄居民、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参加新农保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区—乡镇农村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区—乡镇农村适龄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3月8前由乡镇人社所汇总统一上报纸质及电子文档交区农保经办机构。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3月15日)。各乡镇作为新农保工作责任主体,要通过广播、散发宣传单、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新农保政策。重点是宣传动员20xx年已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及时到乡镇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对有参保要求的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业务培训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为规范新农保工作,区农保经办机构和乡镇人社所要做好乡镇和村(居)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村(居)负责参保登记、信息和数据录入人员。
2、培训内容。新农保政策、参保登记要求、业务流程、信息和数据录入软件应用等。
3、培训方式。区人社部门负责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培训;乡镇各自组织辖区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3月16日,由农保经办机构组织对乡镇人社所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3人。
(四)参保续保阶段(3月20日——5月31日)。
1、3月28日前完成20xx年已参保农村居民银行存折打制、发放工作。
2、各乡镇有组织地动员20xx年已参保农村居民到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
3、为新参保农村居民办理参保手续。
(五)绩效考核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3月20日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组织成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从3月20日开始,对各乡镇参保、续保缴费人数每周通报一次。
3、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新农保工作重点是20xx年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缴费。为此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组织,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负主责、村(居)专人承办的续保缴费工作和责任体系。
2、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进新农保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因组织不力、要求不严、工作不规范影响新农保正常开展,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新农保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平考核,成立新农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天天有进度通报、周周有督查通报、月月有总结汇报”等形式,把督查考核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6月10日前将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工作方案 篇9
一、检查范围
县城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暨创建省生态宜居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工作方案》通知中所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控烟制度建立情况。
2、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行情况。
3、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
4、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
5、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建立戒烟奖励制度情况。
6、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公共场所禁烟问卷调查。从每个被检查的`公共场所抽取不少于2位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认知情况以及对公共场所控烟的态度。
三、检查方式
由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单位(文明办、卫生局、爱卫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负责对各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行检查,方式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定期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公共场所禁烟行动监督检查,有序推进我县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降低公众吸烟率和吸烟量,逐步达到公共场所禁烟目的,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部署,摸清情况,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促管理,强化公共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控烟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
(三)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被检查乡镇、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工作方案 篇10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积极开展防治“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达标活动,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净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从源头上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特制订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爱国卫生工作,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卫生防病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目的,大力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为职工和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 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组织,制定病媒生物防治计划,完善措施。
2.切实抓好病媒生物孳生栖息地的环境治理与改造,控制疾病发生源头。
3.制定室内、室外卫生检查标准,明确区域细划分工,将任务具体落实到科室、个人,实行个人负责制。
4.爱卫会每月组织检查卫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确保环境清洁整齐,消除病媒生物滋生。
三、 工作任务:
1、抓好科普知识宣传: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如:宣传栏、《政工简报》、卫生日活动等,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参与卫生除害防病的`积极性。
2、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
重点对医院各科室“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坚持组织开展孳生地治理活动,从源头上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垃圾,治理污水。
3、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1)灭鼠:按市爱卫会部署要求,在必要的地方投放鼠药。采用饱和投饵法,确保灭鼠毒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达到98%以上。院爱卫会将组织人员对鼠药投放情况进行检查。
(2)灭蚊、灭蝇、灭蟑螂: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对全院蚊、蝇、蟑螂集中时间重点进行药物喷杀,对“四害”生态环境,特别是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铲除灭杀。
4、督促检查,保障工作效果
灭鼠投药消杀结束后,要对各科室各房间、院落、空闲地、墙边等地段进行检查,对辖区内“四害”密度进行灭杀前后监测。
四、 工作措施
1、为了加强对病媒生物防治的领导,要及时调整病媒生物防治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把除“四害”达标工作纳入医院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抓好落实。
2、按照国家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严格标准,不走过场。对在防制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行为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卫生不达标的科室,要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促而不力,态度不端正,“四害”密度超标,环境卫生差的人员,要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直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