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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23 14:54:4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九篇

工作方案 篇1

  初 各位指导教师,20xx届毕业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20xx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我院20xx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从20xx年11月3日开始实习,20xx年5月2日返校。在此期间,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毕业实习。

  我院20xx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实习形式和要求

  1.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我院建有部分校外实习基地,学院将视实际情况,积极帮助联系安排集中实习,有意向的同学可提出申请,具体请关注后续通知。

  2.分散实习的单位应该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毕业实习管理

  1.我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2.综合导师担任各位学生毕业实习的学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毕业实习指导记录,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报告,认真批阅,不断提高毕业实习质量。

  3.实习单位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我院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及学生的实习情况。

  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在20xx年5月7日之前评定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

  5.学院在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提交成绩后,形成学院实习成绩汇总表存档,并对毕业实习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上传总结报告到毕业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

  三、学生毕业实习成果

  1.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字数不少于20xx字。

  2.毕业实习作业

  毕业实习作业可由指导老师根据各专业要求来确定作业内容和形式。实习作业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实习论文、实习的主要业务等形式。字数不少于20xx字。

  3.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手册不使用纸质版,而是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填写“论文系统-实习管理”,包括实习单位录入、实习计划安排和实习周记。

  学生实习须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在毕业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期间主动与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联系。

  4.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

  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反馈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以图片形式上传到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表格见附件2

  四、毕业实习在论文系统中的处理

  1.学生在实习前,录入实习单位和实习计划安排;实习过程中,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将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反馈表,上传到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同时将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上传。学生毕业实习成果需在20xx年5月3日前完成上传。

  2.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和学生的沟通情况以及上述材料,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在20xx年5月7日毕业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提交。

  五、毕业实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1.实行分散实习的同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2.实行集中实习的同学应按基地和协作单位协议要求进行实习。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4.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材料。

  六、实习生待遇安排

  1、实习补助。根据实习生学历情况,结合去年人力资源市场实习生补助情况及公司现状,计划对实习生实习补助进行如下安排:实习工资根据实习生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食宿安排。根据工作地点的不同,食宿待遇不同,实习地点在龙奥金座工作的,公司不提供食宿补助;实习地点在商河工作的,公司提供免费住宿(公司可在厂区附近小区、村庄租用居民楼或独院),提供伙食补助(可按照正常职工待遇标准执行)。

  七、实习生安全保障

  1、根据高校毕业生实习工作文件要求,公司须在实习生到岗前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

  2、对于在公司实习的实习生应该严格要求,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间应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尽量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八、实习生留用

  该批次实习生实习期满后,由各用人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公司实际、人员需求情况及实习生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综合组20xx-20xx第一学期工作计划》,9月份为综合组第二个“教学质量月”活动。这次活动将围绕“落实教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展开一系列活动,旨在落实师生常规,提高综合学科教学质量,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全组教师“质量强校”的长远认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主要工作及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27日-9月3日)

  1、学习讨论、宣传发动。

  2、学习各学科规范。

  3、制定《质量月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9月6日-9月29日)

  1、规范管理、促进养成。

  (1)全组教师研读教导处发布的《教学六认真》要求,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常规》,紧密结合月考核随机抽查机制,对薄弱学科、薄弱教师进行重点帮扶。

  (2)建立常规巡查制度。由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负责同志分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出纠正。

  (3)组织各备课组、学科组专兼职教师认真学习《**学科规范》,将规范要求传达至每一节课、每个学生,并常抓不懈。

  2、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1)备课由传统手写教案改为电子教案。电子教案不是不备课,不是懒汉思想,而是节约出更多的时间钻研教材、吃透教材、用活教材。对五年以下新教师的备课实施重点监控,重教学反思,重问题解决。所有备课实现专兼职资源共享。

  (2)养成教育进课堂,对课前、课中、课后进行必要的规范。针对《**学科规范》具体体现课前准备、文明礼貌、坐姿、合作学习、听课发言习惯、路队、卫生等方面要求,各学科组积极动脑,将规范要求转化为评价措施,努力将这些规范成为学生的自觉习惯。

  (3)依托区、市教研室和优秀教师培育室、片区对综合学科课堂教学进行调研,增强术课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意识。期末进行三校联合统测。

  3、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本学期综合组又陆续迎来多项竞赛活动,9月份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基本功竞赛决赛、10月份小学科学课程教学基本功竞赛、11月份省市科技创新大赛、12月份市中小学生美术比赛、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省金钥匙科技竞赛等。参赛教师或领队教师在所在科组全体教师的配合下,要精心组织,力争上游。

  4、整改提高。

  活动中,每位教师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思考改进的方法,形成文案,统一交备课组长审阅后,由教研组对照检查改进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跟踪、整改一起。总结阶段将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全组通报。

  (三)总结阶段(9月30日)

  三、活动要求

  1、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每位教师全程参与活动。

  2、严格执行活动方案,确保每项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和随意不参加的教师按教学常规制度进行奖惩。

  4、适时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及材料存档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一、目标任务

  全乡各种费用总额265.1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115万元,筹劳41.08万元,水利工程水费48.14万元,农业保险60.93万元。具体见20xx年夏征任务表。

  二、任务完成截止时间:

  20xx年7月15日下午5:00前。

  三、考核办法

  1、考核任务:100%完成各种目标任务.

  2、考核对象:各行政村(居)委会。

  3、结算方法:费用上交到乡财政分局,由乡财政统一扎口结算。

  4、考核奖惩标准:凡在7月15日下午5时前完成费用总额的村(居),按筹劳总额的10%、水利工程水费的'20%奖励给村(居)作为工作经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的,分别奖励三套班包村领导3000元,分工干部1000元。

  四、工作纪律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和坐收坐支费用征收款项,谁违背处理谁,集体违背处理第一责任人和会计。

  2、乡三套班领导、分工干部必须深入村组一线,积极协同村组干部共同做好费用征收工作,不得违法违规征收。

  3、费用征收前,农民负担监督卡必须发放到位,在征收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征收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4、在费用征收过程中,严禁饮酒、严禁在村就餐,加班过程中确需就餐的到乡政府食堂统一安排。

  5、在完成费用征收任务前,乡村干部不得无故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7号)精神,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的质量保障体系,在全县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二、时间要求

  试点时间定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至5月)。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的宣传,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对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知晓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试点单位。认真研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的实施方案。通过成立专班、深入宣传,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业内营造良好的试点氛围。

  (二)稳步推进阶段(6月至8月)。连锁药店总部住所设在本县,至少要确定一家连锁药店参加试点。本县没有连锁药店总部但所辖的连锁药店中有总部属于本次试点的对象的,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加强对延伸到本县的试点连锁药店的管理、引导、服务。确保试点单位在本县的连锁药店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至11月)。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xx〕66号)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到位。

  (四)总结巩固价段(11月至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

  三、试点范围

  省局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药店开展试点,并将武汉市、市作为试点工作联系点。

  市局在宜草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所属药店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所属药店开展试点工作,并将伍家区、夷陵区和市局稽查分局作为试点工作联系点。

  县食药局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药店开展试点,将试点单位名单上报市局。并将延伸到本县的试点连锁药店名单上报到市局。

  四、试点药店条件

  (一)必须是连锁药店,由其总部统一组织试点工作。单体药店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二)必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许可项目注明为“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三)有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具备加入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的条件;

  (四)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

  (六)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

  五、试点措施

  (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积极组织经营者和监管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食药监食监二〔20xx〕251号),该《通知》将近年来国家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系统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形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销售、监督管理规范,是今后经营者履行自律责任、监管者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依据。务必高度重视,通过开展培训、主动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保证本县相关人员人人知晓《通知》精神。同时,要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氛围,要让社会和市民都知晓目前试点的这项工作是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实行三专一统一模式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应当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专门的柜台、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确定专人统一管理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统一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提示牌。

  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不得与保健食品和其他乳制品等食品混放。

  库存专区应当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

  试点药店需对专人管理销售人员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达到能够对消费者提供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业指导和帮助。专业销售人员对消费者提供指导和帮助时,不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提示牌应当在销售专区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区专柜空间大小而定,但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

  (三)定规范,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办发〔20xx〕57号文件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xx〕251号)要求,并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市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规范要求及申办提交资料明细表》(附件3)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规范》(附件4)。县局有关股室及执法大队要监督各辖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购进、储存、销售行为,保障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四)强化培训,建立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的质量保证体系。要组织监管者和试点药店开展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确保每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使用电子追溯系统,会指导经营者应用追溯系统,会通过追溯系统实施电子监管;确保试点药店在短时间内能熟练应用追溯系统,并自觉坚持持续应用,实现对单个产品的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六、试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要确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试点目标,分清工作职责

  此次活动要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方案”的试点条件要求,确定试点对象。

  (三)做好经验总结

  在试点活动中,应加强数据统计、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和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

工作方案 篇5

  近期,省、杭州市和我市处于火灾高发期。11月14日12时38分,位于江干区彭埠镇的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1月26日20时37分,位于拱墅区长乐路45-2号的居民房二楼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和瑞安市分别于12月3日、5日、8日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对此、省、杭州市及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批示,要求各地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消除火患。为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杭州市政府统一部署,针对我市的火灾形势及特点,现就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部署周密,切实加强“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

  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各系统各行业和社会公民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要性;要成立临时组织、确定人员负责、落实专项经费,建立扎实有效的宣传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举措,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扎实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法律政策,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立足实际,努力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取得突破,敢于出新、出奇、出精、出特,积极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一)抢占平台,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的作用,积极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专题、专页,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重大消防工作措施、动态及先进典型、经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行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各类社会新闻媒体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紧密配合,全力支持消防宣传攻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舆论氛围。

  (二)多种形式,增强消防宣传实效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召力;要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以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固定宣传板、宣传橱窗、宣传专栏、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传单、图画等资料,举办消防法制文艺演出,开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及媒体专栏、专题宣讲、专家座谈、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宣传消防知识。要积极依托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和消防志愿者等渠道,通过发放消防传单、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力争每个家庭做到“两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三)创新载体,开辟消防宣传舞台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积极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设置短信发送平台,定期定时发送消防知识短信;要充分发挥消防教育站(馆)和消防科普基地的教育培训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活动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增强针对性、知识性,提升吸引力、感染力,切实让群众“来有所学,学有所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做到“五个有”,即“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近期要重点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和自救逃生演习,力求“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抓住时机,突出消防宣传重点

  “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型群众活动相对增多的特点,结合冬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社会单位、市社区、农村、城郊结合部、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出租房、车站码头等场所,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现场演示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并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普及消防常识特别是群众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火工作,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重点是火场自救逃生、用火用电安全措施、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等。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孤寡老人等群体的宣传服务,结成邻里守望的帮扶对子,使弱势群体能得到消防安全保护,提高防范能力。

  三、广泛动员,全面参与,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宣传工作要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社会各界自发组织、广泛参与、相互宣传、自我教育的良好机制;要在引导督促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或警示语,播放消防宣传片或宣传字幕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辐射面广的优势,宣传社会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消防安全宣传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领导挂钩帮扶老少边岛重点村工作的通知》(莆委〔20xx〕63号)精神,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转变作风,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进驻高峰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研目的

  把驻村蹲点调研作为机关干部了解基层情况、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通过机关干部与基层党员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培养群众感情、切实转变作风,为开展支持高峰村加快发展出谋献策。通过调研,全面掌握高峰村的村情民风、班子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情况,找准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相对落后的主要原因和下一步帮扶帮建的工作重点,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和工作>计划,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挂钩帮扶打好基础,为即将展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供有效载体,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挂钩帮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调研内容

  (一)基本村情。包括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村人口数、党员数量等情况。

  (二)班子建设。包括班子配备、工作运转、报酬待遇等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三)经济发展。包括村民和村集体经济主要收入来源,20xx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村财政收入情况,目前村级负债情况以及制约村级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四)社会治安。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和信访老户的稳控情况,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五)社会事业。包括计生工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条件、饮水安全、民生工程、困难群体等情况,目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六)教育实践活动。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当前群众对机关干部作风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何更好地聚集整改、取信于民;如何更好服务基层、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如何开门搞活动,让基层群众参与、让基层群众评判等。

  三、人员时间安排

  (一)20xx年10月29-31日,由梁国镇局长带队,成员有:陈朝霞、黄云鸿、林德新、倪成威、张家胜。

  (二)20xx年11月5-7日,由郑玉礼副局长带队,成员有:杨兴斌、龚美金、吴敏达、许赞卫、曾宪燚、林炳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驻村调研局领导亲自带队,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驻村蹲点调研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重要举措,主动与挂钩村做好衔接和具体安排工作,以自然村为单位,每组7人,驻村三日两夜,开展好"走访一批困难群众、召开一场座谈会(或现场会)、收集一些问题建议、记好一本民情日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等五个一活动,真正做到掌握情况,体验生活,听取意见,增进感情,共谋发展。

  (二)严守驻村纪律。

  机关干部驻村期间要自觉树好形象,自带被褥和日常生活用品,住宿原则上集中在村部;村部不具备条件的,可安排在农户家中。驻村期间,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用30元,伙食费由每组成员组的第一名同志负责预借交纳,并索回正式发票。要严禁接受村级接待和土特产等礼物,严禁玩牌、赌博、喝酒,严禁以驻村名义谋取个人私利,做到不层层陪同、不流于形式、不影响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

  (三)撰写蹲点报告。

  每位机关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结束后,要撰写书面报告,包括驻村体会,群众生产生活哪些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对机关干部作风的看法以及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每组蹲点调研结束后,5日内完成蹲点调研报告,由成员组的第一名同志负责收集,统一交给党办(含电子版)。待整体蹲点调研结束后,局党组要提出支持高峰村产业发展、形成"一品一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的具体方案;要对高峰村贫困户逐一登记造册,安排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要根据驻村蹲点调研内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支持高峰村产业发展方案、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一览表及驻村蹲点调研专题报告于20xx年11月30日前分别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处办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各处室、各班级及学生寝室、微机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处办、各班级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学校每学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补充配置相关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制度,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3月:举办法制报告会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月:

  1、各教学班组织召开法制教育报告会暨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2、各处室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学生寝室由政教处、舍务自查。

  5月:

  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附表)

  6月——7月

  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办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处办、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办、班级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附: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及校内从业人员。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第四条 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9、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1、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

  12、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应加防火巡查。

  第六条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第七条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

  第八条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第九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条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二条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学校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第十三条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措施:

  1、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单位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

  第十五条 接到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校领导汇报,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第十六条 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保持通讯和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

  4、安全防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阻止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5、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八条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

  3、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第二十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工作方案 篇8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全县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和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合法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

  二、主要内容

  一)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审批。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审批制度。

  三、实施标准

  一)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即收多少、免多少;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全免。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严禁重复收费。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人数按学前一年幼儿总人数的20%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生每年补助750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四、资金筹措

  一)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行市县分级、以县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免费资金的筹措。省财政统一按照全日制公办二类园现行收费标准。按所需资金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省级奖补资金按照人均财力、学前一年幼儿在园人数、学前一年毛入园率等因素,即每生每年700元测算。以县为单位算账。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免费所需资金除省财政奖补资金外,其余由市、县财政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办法落实。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的筹措。市、县分担资金比例由市、县财政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办法落实。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5∶5比例分担。

  五、操作办法

  一)免费人数的.确定办法:学前一年免费人数为幼儿园的大班和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人数之和。学籍号与身份证号对应)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学籍管理办法,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的学前教育学籍核定人数为准(学籍管理实行从幼儿园小班到九年级一号制。加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幼儿数核定工作,确保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稳步实施。

  二)拨款方式。学前教育免费资金拨付实行“财政直通车”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镇中心校(县直幼儿园直接拨付到园)镇中心校拨付到各幼儿园(学前班)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由县财政局预拨部分免费资金。学前教育免费资金坚持与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同步拨付。确保学前教育幼儿园(班)正常运转。后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落实部门责任。为了加强对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财政、监察、审计、物价、文广、教育督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县为主、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幼儿人数的调查摸底和审核、资金测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工作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管理免费资金,并保障资金按时拨付;县文广局负责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题栏目、公告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

  舆论氛围;县监察、审计、物价、教育督导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相关标准审定工作,确保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经费投入。每年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强化资金管理。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预算内学前教育支出占整个教育支出的比重。加强资金管理,坚持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资金全部纳入特设专户管理,由县教育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经县财政局审核后联合下达资金计划,并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幼儿园和各镇中心校。

  三)坚持收费公示。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规范收费管理。每学年初。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按保本原则核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执行,且向社会公示。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按照《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县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同时向社会公示。

  四)推进均衡发展。全力支持新建或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缩小园际差距。大力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大对薄弱幼儿园改造力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努力缩小园际差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师资培养,切实提高师资水平,改善幼儿教师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

  五)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规范办园行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办园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工作制度,及时查处各类幼儿园存在办园不规范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要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幼儿园,要依法取缔。要全面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达不到办园基本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取消招生和享受免费资格,并妥善安置幼儿就近入园。

  六)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和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工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严查重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教育部门和各级各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校园广播等媒体,并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作方案 篇9

  一、危化品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成员:县发改局、县农办

  检查重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危化品储存销售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等;

  检查标准: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条件是否达到消防安全标准要求。

  二、公共场所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县司法局、县林业局

  检查重点:九小场所、宾馆、旅馆

  检查标准:是否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合格证,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三、建筑行业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规建局成员:县综治办、县水务局

  检查重点:在建工程

  检查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

  四、工商行业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成员:县总工会、县电信公司

  检查重点:商场、市场

  检查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五、教育行业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成员:县人社局

  检查重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检查标准:是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是否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育内容,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

  六、文化行业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文广影视新体旅局成员:县供电公司、县农牧局

  检查重点:网吧、影院、KTV等公共娱乐场所

  检查标准:是否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有关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七、民政行业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成员:县移动公司

  检查重点:养老院、福利院等

  检查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

  八、卫生行业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成员:县财政局

  检查重点:医院

  检查标准:是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九、交通站点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成员:县气象局

  检查重点:汽车站、火车站等

  检查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十、重点领域检查组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成员:县人武部

  检查重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

  检查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培训,是否组织开展逃生疏散演练。

  十一、工作督查组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成员: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督导各检查组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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