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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计划

时间:2024-09-25 05:07:2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热门】管理工作计划四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管理工作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管理工作计划四篇

管理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将以完善管理、健全制度为目标,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一、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一是做好材料甄别工作。对收集到的归档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确保归档材料完整、齐全、真实、精练。二是完备手续。对应归档的材料,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归档。三是归档及时准确。按照中组部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四是认真做好20xx年新招入人员档案接收工作。严把档案接收流程和环节,确保新进档案接收完整,准确无误。

  二、积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严格遵循《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转递档案,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做到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是严格转送程序做到转送、接收、回执程序严密,万无一失。三是严格遵循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查档、借档、审档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杜绝查阅档案时拆散、涂改、圈划、加批、折叠、抽换、吸烟、喝水等现象。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时刻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对《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干部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干部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档案鉴别归档制度》、《干部档案材料检查核对制度》等八项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制度可行、有法可依。

  四、加大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在建立单独档案室的`前提下,加强档案库房建设,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一是购置和更新干部人事档案装具,包括打孔机、新式档案盒等,确保档案装置整体规范,便于档案整理、查阅。二是检查和更新灭火消防设施、防虫防蛀设施等,提高档案存放的安全度。

管理工作计划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坡道、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八)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露宿、通行机动车或者骑行电动车、自行车;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二)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及其乡村道路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工作计划 篇3

  一、人员配置方面,总经理李永亮,管理部长两名 郭冰 王宽 前厅经理一名郝晓静 客户经理四名 郝庆国 罗少党 新增加两名, 服务员两名 保安+值夜班一名,厨师一名收银两名,保洁待定,技师队伍现在17名增加到28名,每个人的具体工作看副本,针对每个岗位的薪资报酬(设奖惩机制

  二、经营理念,原有的保健项目,增加多元化项目理念,手法+产品,手法结合仪器,创新式服务(方案一起研讨)。

  三、店内节源开流的方案(看副本)

  四、技术:第一个月对老的保健项目稳固,一边新的项目全程不间断的.培训,采用技术考核制,不行则退,优中选优。

  五、服务 每个岗位的服务标准化,(看副本)(设奖惩机制)

  六、卫生 卫生的标准化,技师团队打扫,(设奖惩机制)

  七、店内客餐:在原有的基础上加新的品种,(看副本)

  八、营销:以上进行的同时展开大规模的营销,大方面的商业联盟,从最老的方法做起,进行扫街 扫楼 上家式的团队服务等等,具体看副本,目的是全濮阳地区都知道金链花。

管理工作计划 篇4

  转眼间,xx年的工作就要结束了,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市的信用联社的工作进行的十分的顺利,总体来说顺利的完成了之前制定的目标和任务,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是要继续坚持今年的工作作风,继续的努力将下半年的工作做好。在次做出20xx年的工作总结,也是为了明年的工作打好基础。联社紧紧围绕上级行的有关精神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本着“总量控制,效益优先”原则,强化成本意识,积极拓宽增收节支渠道,压缩费用开支,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效益,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信贷指标完成情况

  1、有效地控制了各项贷款规模,截止到xx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 万元,增长××%,同比多增××万元,完成全年各项贷款增量任务×× 万元的××%。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增长××%,同比多增××万元,占比××%;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 ×万元,同比多增××万元,占比××%;其他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下降××万元,同比少增××万元,占比××%。2、贷款利息收入稳步增长。xx年末贷款利息收入实现××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完成全年收息任务××万元的××%。

  二、信贷工作开展情况

  1、以信贷支农为重点,坚持为农服务方向。

  我们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和桥梁、纽带作用,把管理和服务的重点放在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上,05 年××市遭受历史罕见的禽流感灾害,全市养殖户损失惨重。为了恢复禽业生产我们投入了大量资金,截止到xx年末我们投放禽业贷款××万元,其中:支持建设省级高标准化养殖小区××个,已投放××万元;今年全县新扩建高温暖棚××万余亩,仅青堆子镇就增加××亩,其中××亩连片高温棚××个,每亩棚总投资约 ××万元,信用社对每栋大棚投放贷款1万元,共投放贷款××多万元。我们实行定时、定点、定贷服务制度,方便于农民。全辖××个信用社有信贷员× ×人,每个信贷员至少包××个村,农民在农忙季节时常为找不到信贷员而着急,为了保证贷款及时地发放到农民手中,他们根据农民的意愿建立了定时、定点、定贷服务制度,在信贷服务上,转变工作思路,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贷款投放工作,热心为农户服务。全年累计投放农业贷款 ××万元,重点支持蔬菜、水果、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使全市棚菜种植面积发展到××万亩,水果鲜储量达到××亿公斤,猪、牛、羊禽类的出栏量分别达到 ××万头、××万头、××万只、××万只,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调整的步伐,对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加快了××市“富民强市,提档升位”的步伐。

  2、支持春耕生产情况

  年初,为掌握今年贷款投放第一手资料,我们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市政府在农业上的部署和安排,以及××市各乡镇春耕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建立高标准养殖小区等项目所需资金情况,对×市各乡镇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20xx年我市春耕生产资金需金量在××万元左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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