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社科普及基地工作计划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科普及基地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科普及基地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省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每年推荐,评比和表彰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有较强区域示范辐射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推荐,评比过程,实际是广大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各地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3、通过建立我省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方式,有效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通过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的农村科普工作,让科学技术的阳光雨露惠及我省城乡,恩泽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省,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和社会效果,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优越的条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能在以上方面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1。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2。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坚持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3。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20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中旬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部门。
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三)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在汇总各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我省的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于12月中旬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真正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做到夯实责任。其次,要努力抓好实施,协调,指导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及时总结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第四,要制定激励政策,鞭策和鼓励各级科协及广大科协干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积极主动投身我省"计划"的实施。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建立一套科学的评比推荐细则,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那些优秀对象推荐上来。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和媒体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市当年的推荐名额。凡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社科普及基地工作计划2
一、前言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有关调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公民科学素质的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劳动适龄人口科学素质不高;大多数公民对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更为欠缺,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普遍存在,愚昧迷信在某些地区较为盛行。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低下,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之一。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人均接受正规教育年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科学素质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社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尚不全面和深入,公民缺少接受终身教育的机会。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科普设施、队伍、经费等资源不足;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不够、质量不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未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尚未充分调动。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本《科学素质纲要》提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和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
二、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今后15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将《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有关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公共投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措施:
――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
――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
――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
――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
――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及西部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制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和《中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指导面向农民的各类科学教育活动。
――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使参加绿色证书培训达1000万人;重点培育100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0万个农户。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化技术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有关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大王下乡、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建设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好它们的示范作用。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按照《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1万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农村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推动乡村科普橱窗、宣传栏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加强民族地区科普工作队建设,提高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的科普能力。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在广大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
――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城镇职工在职培训达到2.5亿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500万人,农民工培训2亿人。使新增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由目前的70%提高到90%。
――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
――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
――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
――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措施:
――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
――各级机关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各级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组织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
――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网站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四、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重视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增强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国际市场,改变目前科普作品“单向引进”的局面。
――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国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
――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国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
――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措施:
――鼓励、支持“科技博览”、“科技之光”、“科普大篷车”等电视科技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使其成为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发行工作。
――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前提下,新建一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科技类博物馆。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至少拥有1座大中型科技馆,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至少拥有1座科技类博物馆,全国科技类博物馆的接待能力有显著增长。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增强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市(地)和县(市、区)可建设科技馆等专门科普场馆;在一些市(州、盟和县)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措施:
――突出社会公益性,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为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条件和机会。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部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300余座增加至500座,省部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总数由目前的1000余座增加至2000座,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
――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市场,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制定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的资质认定办法;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机构,提高设计制作水平。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
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细则。
――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制定表彰和奖励政策。
(二)经费投入。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中央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改革文博专业课程内容,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
――建立有效机制和相应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国务院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将《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建立和完善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机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监测评估。
――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和成果,围绕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国家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社科普及基地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关心农村,致富农民的部署和《东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跃、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市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推动全市农村的科技进步、科学知识普及、实用技术培训、新品种试验推广和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整合农村科普资源,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东港市是省科协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试点县(市)之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试点的行政村建立和配备“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旨在搭建科技传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按照省科协要求,2006年1月—12月为试点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确2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2007年为示范推广阶段,全市行政村60%完成“三个一”建设;2008年所有的村建成“三个一”,实现农村科普网络的全覆盖。同时,组织科普志愿者80人;建设《科普大蓬车》播放点15个;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农村科技服务200人次;年培训农民13万人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1000人次,培训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及乡土人才200人,培训农村青少年1500人,培训农民经纪人500人;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新品种、实用技术20项。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民科技增收工程”的深入开展,完善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强化农村科普实践,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工作内容
(一)、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起点,巩固和发展完善已经取得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辽宁省科普工作达标县(市)”荣誉和成果,深入开展科普示范镇区、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逐步实现科普网络建全,科普设施完备,科普队伍稳定壮大,科普示范基地完善规范,科技活动经常,科普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与现代农业的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科技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
(二)、以农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宣传员即“一站、一栏、一员”建设为突破口,依托农技协、村委会、科普示范基地等建立科普服务站,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栏,把农技协负责人、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等致富骨干组织起来,培养成为科普宣传员,形成村级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科普宣传阵地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在试点村至少培养一名以上科普宣传员。科普活动站要建立组织机构,做到有管理制度、有标牌、有电教设施、有活动记录,每月至少活动1次,并有效发挥作用。科普宣传栏一般修建在村部明显处,贴墙或立式,用白钢和铝型材制成,长5米,高1.5米(8块科普标准挂图),每月更换1次内容。市科协组织50名涉农专家组成新农村科技服务团,结合“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和培训任务,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普讲座、技术服务,实现专家与农民的零距离对接合作。
(三)、以“农民科技增收工程”为载体,结合“大孤山庙会科技咨询”、“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普之冬”等大型科普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科普工作,使农民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农业经济中科技贡献率逐步加大,农民收入明显增长。与此同时,市科协继续组织开展“赶科普大集,送科技下乡”和“百名专家进百村带千户富万民”活动,使之成为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了使工作扎实开展而富有成效,东港市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主任由市科协主席鞠素澜兼任,负责“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
【社科普及基地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社科系文艺部和外联部工作计划02-05
实践基地工作总结03-30
宅基地申请书11-03
宅基地申请书03-31
宅基地合同03-18
昆虫基地建设协议04-24
宅基地赠予合同03-27
宅基地建房合同03-20
宅基地赠与协议05-06
宅基地申请书优秀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