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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25 19:29:3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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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局工作计划合集8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工作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环保局工作计划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环保局工作计划合集8篇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1

  XX年,我区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提升工程,努力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XX年工作总结

  一、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环评调压阀作用,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和“两高一资”项目的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为辖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一年来,预审批、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70余个,对1个项目实行了环评否决;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安庆大旺食品和阿尔博水泥公司完成报告评估和验收,五宁化工和向科公司正在开展报告评估工作。

  二、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出动执法 800 多人次,检查企业410家次,立案查处 2家企业;积极部署安排秸杆禁烧工作,制定秸杆禁烧督查工作方案,环保、农业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禁烧期间,抽调两台执法车辆,在各乡镇街道不间断巡查执法,有效遏制了秸杆焚烧现象;积极做好大气降水采样工作,做到了逢雨必采,全年共收集有效雨水样品63个;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信访投诉,今年以来共受理批办件、信访件、12369专线投诉275 件,办结275件,办结率达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建成投运五横乡120吨/日和杨桥镇250吨/日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预计XX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4吨,氨氮1.5吨。

  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强化。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申报各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6个,争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60万元;XX区被省环保厅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区;罗岭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杨桥镇余墩村、龙山社区、溪安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五横乡作为全省生态创建先进典型推荐到环保部;组织杨桥镇、罗岭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大龙山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

  五、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架构基本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强化环保监察管理。印发《XX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基本构建。

  六、环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向各类媒体报送稿件40余篇;制作创模横幅80条;围绕“6.5”世界环境日,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宣传活动,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手册、环保小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书籍10000余份。

  七、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参加省、市各类培训达40余人次。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XX年工作重点

  XX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国家级生态区创建为抓手,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全面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保护我区生态环境,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编制“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谋划好我区环保项目。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尝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力促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以污染减排为主线,推进环保倒逼转型。完成省市下达我区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一是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推行环境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抓好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以污染减排倒逼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二是以减排工程项目为龙头,积极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加大减排任务落实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三是重点加强已建成减排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效率。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快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整改;对重大项目坚持提前介入,以防范环境污染和风险为重点,以服务经济为核心,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监测等环节实行全方位服务。

  三、强化污染全防全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持续抓好水污染治理,以食品制造企业为重点开展污染治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全力配合市政府推进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杨桥镇、白泽湖农村环境治理,促进石塘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聚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围绕扬尘污染、露天烧烤、垃圾和秸秆焚烧整治等,从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加快设施建设、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入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狠抓环保执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环保法》贯彻宣传力度,严格执法,以重拳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深入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用好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采取分类施策、因企施策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健全案件移交和联合办案机制,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提升执法水平。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坚决做到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切实达到“查处一个、震摄一方”的效果。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促重点风险源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辐射环境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五、加强协调对接,积极争取环保大项目。围绕宜游宜秀和美好乡村建设,积极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千方百计做好环保方面的政策、项目、资金对接工作,谋划好环保“十三五”规划,力争将五横乡、罗岭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菜子湖、破罡湖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杨桥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大桥开发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北部新城、杨桥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生态红线区域修复保护工程;杨桥镇、罗岭镇农业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引江济淮(巢)水源地保护工程;白泽湖区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等十大工程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以大项目促进我去生态区建设和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完善公共参与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为核心,充分调动环保志愿者的参与热情,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系列环保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绿色环保价值观,引导各类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环保义务,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抓好环保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廉政教育这个重点,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密切关注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坚守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创新务实、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2

 为加快推进清洁土壤行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部署精神,以全面实施清洁土壤行动为落脚点,以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为主线,以理顺和完善机制为保障,以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水平,为如期完成清洁土壤行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xx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4处疑似污染场地排查,配合上级部门基本建成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主要农产品产地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机制、协调机制和重点工程跟踪机制基本健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启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深化重点防控区和重点企业治理,完成重金属排放年度削减任务。实施危险废物“双达标”提速行动,完成32家重点企业达标创建,稳步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试点推进污泥转运刷卡行动,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行动,基本解决行业性和区域性废塑料加工污染问题。完成全市生产化学品企业调查,为识别和预防化学品对土壤污染风险打好基础。

  (二)加快完善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监控。针对主要农产品产地,以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企业聚集区、重点废弃物焚烧企业和固废填埋设施周边,试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长期定点监测。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试点协助上级部门建立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

  (三)积极推进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程。健全疑似污染场地信息数据库,掌握疑似污染场地数量和分布,建立分级、动态的清单式管理机制。年内启动至少1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机制。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同时,围绕贯彻国家和省里场地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会同国土、建设和工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和职能部门的分工方案,全面推行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制度。要结合污染场地排查结果,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储备,建立重点工程跟踪制度,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建设。

  (五)加强清洁土壤行动的督查考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工作,加大清洁土壤行动进展的指导检查,加强重点工作的`定期盘点回顾。上级环保部门将对各地的清洁土壤行动进行抽查、督查,将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将清洁土壤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满足桐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XX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桐生态办发〔20xx〕8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表水水质交接断面考核合格以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明显下降,饮用水源水质稳中有升。

  (二)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与重金属污染减排完成XX市下达指标。

  (三)污染治理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完善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工作。测土配方施肥完成XX市下达指标。

  (四)环保基础设施

  加强生活污染源管理,污水管网覆盖到市域所有集中居住小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8%以上。

  (五)生态修复

  清水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绿化造林、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完成年度任务。

  (六)监管能力

  实施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与乌镇断面、乌镇北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启动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国家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关停与搬迁工作。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一步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落实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 实施重点行业整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完成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完成我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及重点防控企业的年度综合整治任务。

  3. 加强重点企业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加快氨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实施钢铁、水泥、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皮革及其制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

  1. 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80%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40公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脱氮除磷设施配套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鼓励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

  2. 加强进水监管。严禁酸洗、电镀等特殊行业特征污染物通过污水处理厂稀释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水的入网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并在限期治理验收前停止审批、核准该单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3. 强化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日常维护,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处理厂台账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运营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水平。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 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建立与现代高效农业相适应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特征的高效生态农业和高效生态林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和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创建XX市级生态村9个,XX市级生态村20个。

  2. 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实行区域和总量双重控制,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养殖模式。

  3.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河塘水产养殖监管。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

  4. 加强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大力推进节约型农业技术和清洁化生产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

  5. 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聚居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面60%以上。加强对村庄河道、池塘、沟渠和道路两旁垃圾的清理,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1.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清水河道”建设,成片连村集中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清除河道内源污染,对全市县级河道和各镇(街道)及以下级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并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取缔营运挂浆机运输船舶,所有进入我市内河运输的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并正常工作。内河货运码头、旅游码头、油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 防治水土流失。大力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增强林木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开展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2. 加强湿地保护。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严禁随意填埋河沟池塘或改变其用途。严格西片饮用水源湿地保护,启动白荡漾湿地工程建设。

  3. 实施水生态修复。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积极采取生物调控措施,修复河网水域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六)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1. 加强水源建设与保护。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等活动。

  2. 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成果。

  3.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强已建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地自动站运行正常。积极推进乌镇北断面、乌镇断面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特别是三致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4. 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饮用水源集雨区内所有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核备案,需通过饮用水源附近路段的,还要有专用车辆护送。饮用水源附近的公路、主要道路要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谋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确保全市排名“保二争一”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1、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20xx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落实新建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继续落实 “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往年的办法,对20xx年减排工程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补助和奖励,确保全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2、着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重点加强对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境监督管理,配合乡镇或农业部门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搬迁或关闭,对全区范围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相关规定,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从严执法。三是狠抓扬尘污染治理。配合住建、城管、建管等部门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3、着力优化审批验收服务。

  一是 认真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关,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环保服务。二是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三是在项目建设之前提前介入,及时提出环保意见,为区政府决策时提供参考。

  4、着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

  一是 继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委托性监测和信 访仲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二是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三是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为环境管理、经济建设提供科学高效优质服务。

  5、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3个省级生态文明村,5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扎实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帮助南矶山乡政府全力推进农村连片整治项目。

  6、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 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后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对20xx年环保违法违规政府备案项目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给予违法者严厉的打击。四是加强违法排污的源头防控。按“双随机”要求,严格落实对重点行业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现场监督检查。五是 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7、着力抓好环境信访查处。

  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及时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着力推进环保领域改革。

  一是 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规定,配合上级加快监管平台建设,规范排污许可行为;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顺应环保机构垂直管理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三是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环境质量人人共享、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4

  20PC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环保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管和宣传工作,快速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既定工作任务。

  一、20PC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截止至20PC年12月底岳塘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4%,各测点的降尘年平均值浓度比20PC年度削减20.4%。

  (二)水污染防治工程进一步加快

  28家化工企业已全部签订征收协议。现已拆除企业厂房19家,约22.7万平米,已处置建筑垃圾5.5万余吨。省环保厅明确陈氏化学8000万吨废渣全部处置到位。金环颜料示范性项目完成污染土壤处置2.3万方。易家坪地区50.8万方土壤修复治理施工单位正在加快施工。竹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已完成国土预审、规划审批、环评、专项批复等前期工作。双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正在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

  (三)大气污染防治范围进一步延伸

  1、加强发挥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至20PC年12月底共清理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2家,并督查治理到位,经检测均达到达标排放要求。

  2、加强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改造。至20PC年11月,岳塘区已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11%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久千钎具有限公司、岳塘区佳美洗涤厂、湘潭东信棉业有限公司、湘潭十八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家锅炉企业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及改造的减排任务。

  3、加强黄标车淘汰。积极配合岳塘交警大队,对岳塘辖区200余辆在用黄标车信息统计表分街道筛选后,以区政府名义交办各街道逐车逐户进行政策宣传,督办主动淘汰。目前,各街道、区环保局正配合市环保局、岳塘交警大队全力推进。

  (四)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全面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于20PC年年初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排查出环保违规企业228家,现已完成228家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2、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20PC年是我国最严环境保护法执行的第二个年头,我局执法人员下基层单位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约近千次,以解决问题为主,口头或书面提出违法改正意见五百件次左右,处理、解决投诉纠纷401件,其中上级督办案件2起,办结2起,处理率100%,回复率100%,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通过多次反复教育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关闭、淘汰污染企业或生产线16家(条),其中关停塑料造粒作坊三家、洗涤厂两家和危险废物收集站、石膏厂、玻璃钢制造厂、废塑料加工店。淘汰了四台锅炉及窑炉、两条工业涂装和一条镀锌生产线。

  3、严格管控重点污染源。20PC年初,全局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环境隐患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270多台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检查建筑工地5家,处理投诉30余件。依法处置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项目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查中发现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有22家。全年立案调查违法排污企业9家,已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家;行政处罚决定书3家;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1家;查封扣押2家;案件移送公安2家。陈建达(个人)废塑料加工店和湘潭市永吉金属构件静电涂装厂的负责人分别被岳塘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天和5天的决定。企业自愿关停6家,自愿停止存在污染隐患的生产线6家,整改完毕1家。

  (五)城市环保管理合力进一步加强

  1、秸秆禁烧管理。年初我区专门召开20PC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会上,区政府与12个街道签订了《湘潭市岳塘区秸秆、垃圾禁燃责任书》,落实秸秆、垃圾禁燃工作。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及时处置垃圾焚烧60余起,垃圾露天焚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以岳塘区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发放《落实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八条措施方案》,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根据湘潭市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和新型收割机及其他综合利用措施补贴方案,制定秸秆禁烧奖惩措施和奖惩标准,将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落实到村(社区)。

  2、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制定下发《岳塘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及煤改清洁能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岳塘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岳塘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在餐饮行业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及改烧清洁能源的通知》。送达经营户达1200户,6月20日自行整改期后,以城管局牵头联合四部门和街道分别于6月23日、28日两次对建鑫二期、东方名苑没有按通知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销毁煤炉13个,落实主灶改烧天燃气50户。同时我局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评审批,对新建的餐饮单位均落实了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并对板塘铺湘恋回家餐饮店督促落实了在线监控试点。20PC年我局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处理37家餐饮油烟等环保投诉案件,其中30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

  (六)自然生态进一步得到保护

  1、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编制《岳塘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省环保厅申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立项,并争取资金500万元。荷塘街道五爱村安置区、盘龙示范园二期、霞城街道阳塘村生活废水治理全面完成。通过建设一体化水处理设施、湿地公园体系,从根本上长效解决废水直排和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对红旗水库实施环境垃圾清理、修砌护坡、设置围挡和应用水源保护标志;增设密闭式垃圾箱30个、购置垃圾摇摆车4台,建立起了良好水库和农村环境卫生户为基础、村为主体的运转机制。

  2、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市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岳塘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高新区规划部门,依据《长株潭生态绿心总体规划》,按照坚持整体原则(即坚持绿心总规模不减,管控面积区内平衡、管控范围集中成片、管控质量有效提高)、尊重现实原则(调整注重规划与现实建设情况相协调)、提高效能原则(坚持统筹各部门多规高效统一,提高行政效能)和规划范围与行政界线相统一原则(便于管理、多规统一协调),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现状,科学划定岳塘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省两型委、省环保厅的基本认可,为岳塘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始终围绕和服从、服务于环保工作大局,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美丽湘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20xx年环保综合督查工作

  1、继续推进竹埠港地区化工企业关停验收及环境监管工作,安排专人驻守竹埠港地区,定期、不定时对竹埠港化工区已关停企业和综合排污口进行环保、安全、维稳等方面巡查;加强拆除、建设过程中环境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和危险渗液100%的安全处理。

  成立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专家组,定期对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测、评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联系机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专家和污染治理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专家组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发挥好作用,为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聘请素质高、业务强、讲原则、有责任心和热心监督工作的环保志愿者做为竹埠港环保监督员,对竹埠港地区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确保竹埠港地区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环境监管,按照上级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涉危企业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涉危企业监管无盲区。以贯彻新环保法的契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做到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加强环保、公安的执法联动,力争全年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达到三起以上(含刑事案一起),以此来维护树立环境法律的威信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3、高度重视环境信访举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决不拖延。对调查属实的,依照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决不回避、决不护短。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报送最终处理结果。

  (二)继续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基础工作

  依法依规做好污染源普查等环境管理、行政许可、排污权交易、现场监察、排污收费、污染管理、危废管理等基础工作。

  做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查处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秸秆焚烧、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大力消减空气的排放,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努力控制和减少秋冬季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从整体上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开展污染物普查,持续加强减排工作力度

  20xx年为每10年一次的全国污染物普查年,我局将提前做好污染物普查工作准备,通过污染物普查,将有效摸清岳塘区环境污染底数,掌握基础环境数据,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为下一阶段污染物减排及今后环境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全面推进vocs减排工作,严把增量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根据20PC年岳塘区vocs普查工作结果及湖南省减排工作进度,预计20xx年减排工作重心为vocs减排工作,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排放vocs企业巡查力度并要求岳塘区辖区内vocs排放当量较大,且效益较好的企业增设vocs处理设备。目前已有德诚工贸一家已准备增设vocs处理设备。

  (四)、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扫尾工作

  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进行扫尾。对进入程序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督促,要求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到位,该关停的确认关停,该备案的备案,确保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在环保部督查前完成整改。

  (五)、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长效管理。积极争取国、省治理资金,发挥好国、省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村为主体、户为基础”的常态保洁机制,加快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严防退养后复养现象发生,加强环评把关和环境执法力度,防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改善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

  (六)、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

  在已实现电子公章、办公系统、信访交办等移动执法系统相关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移动执法系统的全区覆盖,完善“一企一档”管理,加快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高移动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使用效率;分期分步解决环境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口,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继续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监管,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易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重污染行业和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持勤查重罚,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契机,精心筹划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环保文化氛围。不断完善环保舆情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各类环保舆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5

  按照师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年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

  4、沙尘暴应急监测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在1——6月开展沙尘暴连续监测,其它时间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开展实时监测。

  5、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每月*日前将上月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数据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区站的具体要求对土壤的八大离子、盐渍化、矿化度、养分等进行常规监测和分析。

  五、做好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国控企业名单对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和区控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

  2、根据石河子市废气、废水重点污染源名单对国控、区控污染源中已安装并联网的自动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及日常比对监测。

  3、对自治区**年度进行减排工程建设的重点减排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六、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总排污口的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一般污染源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医院废水的监测。医院废水监测的频次为一年1-2次,

  七、质量保证工作

  按照《新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巡检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SO2密码样考核和每季度一次现场巡检,并编制本地区城市空气自动站半年、年度巡检总结报告和环境质量分析季报、年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质量体系文件运行。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面,做好**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摸清各类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九、环境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年监测季报、月报(简报)的编写工作。

  十、环境统计、城市定量考核

  认真完成环境统计的年报、季报、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季报在次月的5日前上报;年报在次年的1月底前上报。

  十一、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求监测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一篇监测信息,以被网上录用为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和排污申报监测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强化宣传方式,引导师市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责任心。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

  二是组织专题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倡导“人人关心环保、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

  三是以街道社区、学校为重点,大力培养居民和青少年的环保价值观和环保道德观。四是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

  十三、认真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思想觉悟。做到周五下午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当前的思想方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和干部职工的党员培养输送工作,为党内输送新鲜血液;制定局内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通过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班,使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学习、熟悉有关法规、标准、条例、规范等,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6

  一、按照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及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1、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参加地区环保局组织的“六五”各项活动。在党校讲环保课1次,在各中小学校讲环保课2次以上,同时开展其他活动。2、完成依乡560户,尤镇380户,新和镇100户沼气督促落实工作。

  3、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一个地区级自然保护区得到批准。

  4、撰写生态调研报告1篇。

  5、完成有机产品基地的申报工作(①粮油金贸公司10000亩水稻认证。②畜牧局10000只有机山羊肉认证。③排乡20xx亩葡萄认证)。

  6、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以政府的'名义依法下达详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企业。

  7、县政府下达辖区内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环保局负责督查年度辖区内被列入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所有治理项目的实施,治理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可运行。使县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8、按照地区环保局阿地环字[20xx]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污染。要求本年度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并做好预审或审批工作。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9、本年度辖区内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全部执行“三同时”,“三同时”执行率100。

  10、督促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的预案和其它重点污染源预案。

  11、开展一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20企业强制性生产审核试点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紧扣自治区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战役,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提高企业、社会环保自律能力和意识,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一)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完善环境基础资料。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xx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七)认真做好“中宁县国家区域生态建设与考核”推进工作。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xx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八)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思路和途径,着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8

  按照师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年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

  4、沙尘暴应急监测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在1——6月开展沙尘暴连续监测,其它时间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开展实时监测。

  5、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每月*日前将上月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数据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区站的具体要求对土壤的八大离子、盐渍化、矿化度、养分等进行常规监测和分析。

  五、做好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国控企业名单对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和区控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

  2、根据石河子市废气、废水重点污染源名单对国控、区控污染源中已安装并联网的自动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及日常比对监测。

  3、对自治区**年度进行减排工程建设的重点减排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六、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总排污口的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一般污染源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医院废水的监测。医院废水监测的频次为一年1-2次,

  七、质量保证工作

  按照《新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巡检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SO2密码样考核和每季度一次现场巡检,并编制本地区城市空气自动站半年、年度巡检总结报告和环境质量分析季报、年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质量体系文件运行。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面,做好**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摸清各类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环境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年监测季报、月报(简报)的编写工作。

  九、环境统计、城市定量考核

  认真完成环境统计的年报、季报、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季报在次月的5日前上报;年报在次年的1月底前上报。

  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求监测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一篇监测信息,以被网上录用为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和排污申报监测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强化宣传方式,引导师市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责任心。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二是组织专题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倡导“人人关心环保、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三是以街道社区、学校为重点,大力培养居民和青少年的环保价值观和环保道德观。四是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

  十二、认真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思想觉悟。做到周五下午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当前的思想方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和干部职工的党员培养输送工作,为党内输送新鲜血液;制定局内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通过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班,使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学习、熟悉有关法规、标准、条例、规范等,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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