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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时间:2024-10-09 13:20:1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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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2

  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3

  20××年我x继续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为工作原则,扎扎实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不断提高动物检疫质量和防疫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xx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年xx省兽医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全站职工召开会议并制定年初工作计划。

  二、继续抓好产地检疫工作。重视和加强报检点标准化建设,根据《检疫报检点基本建设规范》的要求,对现有报检点重新审定和做好改进工作,协调好区域内各报检点工作联系,严把养殖环节风险控制关,严把屠宰环节监管关,严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加强检疫痕迹化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要以工作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以着重解决好基层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及对工作存在问题分析思考为体裁,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培训班进行宣传、实实在在反映动物卫生工作现状和发展;同时,继续加强动物卫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制作一批新的宣传展板、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积极参与广场、下乡和进企业、进农户的宣传活动。

  四、制定检疫值班表。每小组每天在本县活畜交易市场和街面肉铺销售点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检疫牛胴体产品,羊胴体产品,猪胴体产品,重点检查、查看从外地引进的动物产品有无检疫合格证明及标识,本县内屠宰的`牛、羊胴体产品经检疫人员的检疫后,对合格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且加施检疫合格检验章,经我所检疫人员加强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以来,全县肉铺销售点已逐渐转入规范营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杜绝经营销售劣质肉食品、瘦肉精、病死畜禽产品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肉。

  五、根据《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x月x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同xx县工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农贸市场肉食品加工及肉食品销售点等地,认真开展了肉食品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查看从外地引进的动物产品有无检疫合格证明及标识,此次共检查5个街面销售点,其中xx县新源蔬菜调料大全等2户销售点销售的鸡肉产品无检疫合格证,其他3户销售点销售的鸡肉均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证件。最后,对不合格的15只鸡肉进行相应处理并对不合格的销售点给予了严重警告。半年来我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为下半年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下半年继续按照xx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年xx省兽医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更好的开展20××年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4

  为切实加强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所按照上级部署,以动物卫生监督与依法行政为工作中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检疫监督人员实行定人定岗的责任制,使全年工作有序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上半年共进行产地检疫生猪7210头,羊子535只。

  (二)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一是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二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瘦肉精检测807份,全部为阴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生猪屠宰检疫生猪3557头,羊子4510只,家禽2061只(羽)。全县以检疫申报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工作,通过科学的手段,建立检疫的权威性。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动物进场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肉食品安全。

  二、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我所于4-6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养殖环节进行“瘦肉精”全面排查及现场风险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盐酸特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个品种。截至目前已检测尿液样本共计930份,均未发现阳性样品。

  三、强化执法检查工作。

  我所联合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市场内以及畜产品经营门店的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非洲猪瘟的防控。

  一是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把“四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无养殖档案或不符合出证条件坚决不予出证;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和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四是设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下半年我所的动监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全县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05-14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5

  20xx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农林局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下,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开展了检疫员、协检员业务培训,现就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检疫队伍建设。

  3月4日于洪区对检疫员、协检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重点是产地检疫、检疫票证的填写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产地检疫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各街道检疫员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坚决杜绝了给未经免疫动物出证,“异地出证”等现象,使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保证上市肉品安全卫生。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屠宰检疫对待宰动物要求一律凭免疫耳标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严格登记,查证验物,各屠宰场《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持证率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100%。同时区监督所严格按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的要求,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

  四、加强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维护肉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动监所加大了辖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畜产品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从而有力的维护了正常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流通秩序,保障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加强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督检查,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肉安全。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6

  2010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2.5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始终放在局里重台戏来抓,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我局先后颁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和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0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四)抓好证章标志管理。按照部省级执法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做到有专人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按规定发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票证免疫标志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全年共发放基层使用的产地检疫证1100本,产品证130本,运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7

县农牧局: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11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

  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

  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112包、13盒,货值11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

  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各项制度等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条件的责令整改,条件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全年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4个。三是强化奶畜养殖场管理力度,建立奶畜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并对养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保证养殖环节和源头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全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对奶站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各奶站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公示,储奶设备基本齐全,有消毒记录、购销鲜乳台帐,收奶秩序良好,确保了生鲜乳的安全上市。

  三、规范票、证、章管理,严格把好检疫出证关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行为。今年是新票证启用的第一年,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管理,为确保新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我所加强了对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做到票证专人、专帐、专库管理,严格领取、发放、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同时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时,由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具,并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进行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和买卖检疫证明等行为,确保了票证规范出具,运转良好。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识

  为让全社会更深入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辨别能力,今年,我们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对基层兽医站站长及检疫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1次生鲜乳收购专项整治培训。二是在淳化电视台进行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以扩大影响,加深群众理解。三是在节假日或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月期间,通过组装整治活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致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畜禽产品安全知识。今年,我们共科技下乡宣传7次,悬挂横幅及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签订印发《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告知书》300余份,群众的辨别能力普遍增强,报检意识明显提高,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良好的组织纪律是一个单位保持工作高效的前提。为此我所非常重视单位制度化建设。20xx年,我们根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所内的学习、请销假、廉政承诺等10多项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一项活动考核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促进全所干部职工勤恳工作,不敢懈怠;与基层兽医站签订《基层检疫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检疫人员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检疫水平。

  六、狠抓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单位新形象

  (一)行风建设方面。为积极响应农业部“做尚德重礼,爱岗敬业的农业人”活动号召和市局狠抓检疫执法队伍的要求,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检疫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为农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简化证照审批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承诺并公示了《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我所技术咨询和投诉电话:32772406,耐心接听咨询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热情接待到访群众,并积极地为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执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加强检疫人员责任心建设,全面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一年来,我所无一例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树立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所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廉政制度,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读本》、《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文明道德素养;狠抓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执法队伍形象得到很大改观;通过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咸阳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唱红歌和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努力工作,办公环境也不断得到净化和美化;全年无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运转良好,计生工作达到“双无双百”。

  七、积极配合农牧局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下达的所有任务

  今年,我所承担城关镇农村农业技术指导员工作,单位5名同志利用200余天的时间,对城关镇8个村60户粮食、果业示范户进行病虫害防治、春季田间管理指导,对20户生猪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共指导粮田500亩、果树150亩、养猪户20户480余头,同时组织群众培训150余次,给每个示范户发放农资补贴150元。

  八、存在问题

  1、瘦肉精抽检、生鲜乳监管所需经费未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缺乏。

  2、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

  3、乡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制未理顺,基层检疫人手缺乏,办公环境简陋。

  九、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执法,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力争单位同志的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二是全力抓好基层检疫报检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我县基层动物检疫装备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以县内三个新宰场开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驻场检疫执法服务力度,使我县屠宰检疫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是在抓好日常业务执法的基础上,下茬立势,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树立单位现象,使业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理顺执法体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环境有新改观。

  六是千方百计,积极抓好相关项目的再争取,力争单位的执法和办公条件有新改观。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8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问题。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9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0

  2013年,我站动物防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接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市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搞好以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稳定,事关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站要求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及时查找防疫漏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一)预防注射

  这次的预防注射工作,采取以集中注射,各村同时进行的方式,到目前已全面完成防疫任务。其中口蹄疫免疫(猪、牛、羊)2.9万头次,密度100%;猪瘟2.495万头次,密度99.8%;蓝耳病免疫2.475万头次,密度99%;禽流感免疫3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狂犬病注射0.3万只。

  (二)采取的措施

  根据《xx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局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分管领导亲自指挥,成立了由镇长任指挥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并制定了防疫预案和文件下发到各村。对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培训

  为确保我镇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对全镇83个村的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保存、注意事项、注射技术要点的掌握、各类畜禽传染病的主要症状和病变、畜禽普查表格的填写。并给村级防疫员下达了防疫任务和完成时间,在工作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2、加强领导

  工作中,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动物防疫工作,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带队参与宣传,并督促、指导免疫注射、建档及挂标工作,乡镇技术干部分片指导。

  3、落实责任

  镇畜牧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上级部门20xx年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县无动物重大疫病发生,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今年,我所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先后组织各乡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全县开展了防控动物重大疫病规范化管理活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全县高温季节消毒灭源工作、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兽医站兽医及全县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使全县动物防疫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进一步增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果。现将我县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我县各级领导对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高度重视,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在春、秋集中防疫中,分别召开了各乡(镇)长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翼对防控工作做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明确指出在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和牲畜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县畜牧兽医服务也召开了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参加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防控工作做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县重大疫病指挥部先后下发了“X防重大(指)字[20xx]1号“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3号“关于下发20xx年X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4号“关于下发《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X县乡(镇)站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百分考核细则。

  (二)大力推进免疫工作。

  实施免疫是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首要防线,也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今年,我县切实把免疫工作作为当前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落实了行政和技术双包人员,并挂牌公示,强化了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双包责任制。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免疫工作责任制。规模养殖场,在防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疫;散养户,防疫人员亲自到户免疫。在免疫过程中,规模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月月补免,填写了免疫档案,发放了动物免疫卡,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截至目前,全县猪存栏13865头,口蹄疫免疫13157头,免疫密度达到95.9%;猪瘟免疫13455头,免疫密度达到97%;规模养殖场的蓝耳病免疫率达到100%;牛存栏9537头,牛口蹄疫免疫8731头,免疫密度92.5%;羊存栏103600只,羊口蹄疫免疫97790只,免疫密度94.5%;鸡存栏93740只,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93740只,免疫密度100%;免疫质量和防疫效果良好,重大动物疫病得到全面控制,到目前为止无有重大疫情发生。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我县猪、牛、羊二维码耳标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养殖场(户)的消毒工作。

  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各乡(镇)站完善了卫生消毒制度和病死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截止20xx年9月1日,全县11个乡镇共计使用消毒药品1.048吨;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37.1万平方米;消毒圈舍场点数1256个,开展消毒人数2101人,全县无一起重大疫情发生。

  (四)严格了疫情报告制度。

  今年,我县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制定了专人具体负责疫情报告,乡(镇)兽医站对动物疫情进行了排查,村级防疫员每月对疫情进行了巡查,并建立了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村级防疫疫情巡查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及时上报。形成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

  (五)加大疫情的监测力度。

  为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指挥办公室下达的《关于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对全县11个乡镇的畜禽免疫抗体进行了监测。

  1、猪口蹄疫监测,商品X养殖场9个,散养户16个,进行监测采样290份,其中商品X饲养场230份,散养户60份,合格数290份,合格率100﹪。

  2、猪瘟监测,采样160份,合格160份,合格率100﹪。

  3、鸡新城疫监测,规模养殖场16个,采样370份,合格364份,合格率98.4%。

  4、禽流感监测,规模养殖场12个,采样460份,合格460份,合格率100%。

  (六)动物疫病应急工作能力。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X县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政府下发了《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目前《X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已报政府应急办,等待下文。县级储备了能够处理一起疫情的储备资金30万元和价值10.255万元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完善,现有65名应急人员。

  (七)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根据全县畜禽饲养量和行政村建制,我县配备了村级防疫员60名,每人每月工资补贴100元,并配备了冷藏包。对村级防疫员进行防控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各种疫病的免疫程序和操作技术。

  二、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了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5月23日我县利用科技宣传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切实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提高了广大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的自觉性,提高群防群控的能力。

  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

  为了提高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能力,我县先后3次6人参加农业部、省、市举办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培训”,3月对村级防疫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我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严防了动物疫病的发生。

  四、动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工作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过程中,将动物检疫工作必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动物检疫工作常抓不懈,稳步发展。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指各区域内动物离开其生产饲养地之前的检疫。是检疫工作的基础,通过实施产地检疫,可促进防疫工作开展,提高免疫密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我县十分重视产地检疫,明确提出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的要求,动物检疫员实施地检疫做到“三到位”:一是检疫到位,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检疫站结果负责。二是出证到位,检疫员必须核对动物免疫耳标和免疫证明,将免疫耳标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没有免疫耳标或免疫耳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且填写票证规范。三是收费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多收、乱收。截止目前,产地检疫猪0.826万头,牛0.151万头,羊0.635万只。

  (二)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检疫关,我站派35名检疫员长驻定点屠宰场实行检疫。一是严格宰前检疫,对生猪进入屠宰场先前进行查证验物。确保有产地检疫证明,确保在免疫保护期内,确保是来自非疫区等,同时在待宰前进行认真的观察和检查,确保健康猪进入屠宰环节;二是严格按照宰后检验程序进行检疫,确保头头摘除“三腺”,确保酮体和内脏的卫生安全;三是严格发放酮体肉品检疫证,坚决把住“人情关”确保一猪一证。至目前,全县共屠宰生猪0.679万头。

  五、加强监督检查,验收防疫工作

  为了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xx年10月12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主任亲自带队督查、验收,先后20多天出动人员60多人(次),到各乡镇规模养殖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场等经营动物肉类产品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检查,共查出未经检疫的肉品0.2吨,全部补检,并进行处罚,从而促进了经售户自觉主动的检疫。

  总之,今年,在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畜牧兽医的辛勤工作下,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六、畜产品安全常抓不懈

  (一)“瘦肉精”监管工作方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生鲜肉类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行为。

  县政府领导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X县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所,我所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和“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署对全县各乡镇生猪养殖、屠宰、猪肉流通、猪肉消费加工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了《X县瘦肉精监督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印发了《X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随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我所分别在20xx年5、8、9三个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县畜牧服务中心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和承诺书”。我县有生猪10头以上养殖户125户,500只以上的养鸡户10户,饲料经营站点14处,定点屠宰场一处,日屠宰量20头左右。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定期检验、检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专人驻场,同步检疫。

  为了防止我县出现“瘦肉精”事件,我所组织各乡镇兽医对全县生鲜猪肉制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全县检查集贸市场3处,检查猪肉经营户83户次,饲料兽药经营门店14间,抽检尿样50个,检测定点屠宰场“瘦肉精”50多样份,到目前没有发现含“瘦肉精”猪肉现象。

  通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我县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瘦肉精”事件,建立了“瘦肉精”检测体系,外来生猪的检疫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生猪和猪肉生产经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并继续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合法、有序、安全。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面。

  我所严格监督管理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为了认真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本县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所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摆形式,不走过场,并制定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并印发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00余份,做到了对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不留死角。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所对三个乡镇的奶牛养殖户进行了专人管理,对奶牛养殖、生鲜乳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并实行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所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对全县3个乡镇,4个村9家养殖户81头奶牛,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产奶奶牛11头(其余不产奶),日产奶230斤,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在饲料中未发现添加任何违禁药物。

  七、基层站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个乡镇站峨口、枣林、胡峪、新高、峪口总投资27.5万元,项目已批复,资金未到位。

  八、兽医实验室建设

  X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完善、制度健全、人员齐备,能够全面落实疫情日常监测、随机监测、集中监测制度;监测数量完全达到市县要求;现场采血抗体监测率达到100%。目前可以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工作。

  X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的报审资料正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验收标准编制当中,年内有望通过考核验收。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防疫经费严重不足,财政预算未到位。

  2、防疫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充实基层防疫人员队伍,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技术培训。

  3、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过低,严重制约着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4、应解决部分基层站无办公场所的问题。

  5、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防、检手段。

  6、无“瘦肉精”,生鲜乳、检查经费和检查设备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2

  为确保我区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春季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方案》的精神,我所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执法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xx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xx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9885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3695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6434910元。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

  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

  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

  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3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4

  全区的畜牧,在市畜牧局的正确下,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十一五”,以增加农民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发展平和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卫生监督工作和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推进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两个效益为指导,努力打造畜牧强区,使畜牧业成为建设主义新的重要产业,。预计XX年全区畜牧指标完成,牛饲养量17309头,出栏 8750头,分别完成年的61%和53%(奶牛饲养量4640头,出栏 215头);猪饲养量74645头,出栏34130头,分别完成年计划的83%和56%;羊饲养量34506只,出栏24656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8%和104%;禽饲养量101.88万只,出栏50.1万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0%和67%,其中肉鸡和鹅的饲养量为40万只和3万只,出栏44万只和2万只。肉类产量5720吨,蛋类产量1025吨,奶类产量9397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54%、54%、75%;牧业总产值8835万元,完成年计划58%;新建市级村外畜牧小区3个,发展人工牧草3000亩.

  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档次和水平。

  在进一步做大做强宏福肉类有限的同时,重点抓了佳润有限公司、润霖食品有限公司和润丰肉联有限公司。今年宏福投资500万元,扩建厂区、改善。固定资产总投资达4000万元,年加工能力3万头,带动农民XX户,从业人员600余人,创产值XX万元,获利200万元,产品销往东北三省、青岛、、深圳等大中城市,前景看好。宏福肥牛正申办无公害食品产品认证,宏福肥牛产品质量和信誉非常好,同中东了出口,年出口创汇250万元,填补了我区肉类出口的空白。佳润占地72亩,预计总投资1.5亿元,年加工鲜牛奶能力3万吨,上缴税金300万元,利润500万元,安排300人,现到位资金7000万元,完成2.4万平方米的主体建设,8月份将投入使用,将促进我区奶业的发展。润霖占地50亩,投资XX万元,现到位资金1400万元,室内完工,主体厂房5700平方米竣工,现正在调试设备,预计6月末将启动日宰8万只肉鸡生产线,肉鸡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润丰占地35亩,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预计8月份投产,是我区又一家肉牛加工企业。

  二、加强村外市级畜牧小区建设、规模饲养不断扩大。

  本着效益第一、多元投入,突出特色、群众自愿,素质并重的原则,“五统一、四通、三有”标准今年新建市级村外小区3个。张相镇南台村养猪小区占地10亩,10户、10栋,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修500米,总投资50万元,20万元,饲养能力3000头,现已完成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预计6月末投入使用。杨木乡八社村肉鸡小区占地100亩,10户、10栋,每个棚舍一次饲养7000只,年饲养能力35万只,现已落实地块和完成图纸设计。聂聂家沟村肉鸡小区占地15亩,6户、6栋,年饲养能力30万只,现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3栋棚舍。同时加强原有小区入栏,确保已建小区发挥作用,加快畜牧业规模化、化和标准化步伐。

  三、 科技兴牧工作得到落实。

  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三源奶牛良种繁育中心,该中心已通过无公害畜产地认定,正在环境改造,争取无公害产品认证,今年将进行胚胎移植150头。完善13个改良站,加大科技服务力度,以开展科普之冬为载体,加强科技,组织养殖大户61户到沈阳参加奶业协会第七次年会暨第二届奶业展览会,并请专授到清河现场传授技术,提高了养殖户的文化素质和饲养水平。开展了黄改奶的改良工程,改善了牛群质量,增加了奶牛资源。成立了南台、前马、十八道奶业协会,集奶牛饲养、防疫、改良等生产技术工作为一体的群众团体的联合组织,发挥农户的约束管理能力,促进奶牛业向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区电视台利用黄金向全区播放养殖新技术,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养殖户安排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 依法治牧工作得到加强,畜禽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制定免疫计划,全面开展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清河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编制7人,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张相、杨木动物防疫监督所,每个所编制4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在每个行政村了1名动物防疫员,工资列入财政转移支付,形成了区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完善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调整了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和防治高致病禽流感指挥部,完善了重大疫病与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重大动物食品应急预案。二是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三是及时培训召开,下发文件落实防控。3月12日举办了清河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提高了防疫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部署了全区春季防疫工作。四是措施到位,实现免疫密度、免疫卡与免疫档案填写、耳标佩带率四个百分之百,并对新补栏家畜家禽进行补免,防止出现免疫空白,使我区畜禽常年处于免疫状态,保障畜禽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了我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确保我区无疫情发生。

  强化防、检、监、治工作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各项领导小组,尤其加强了无公害畜产品查验,对无公害产品企业的操作规程、违禁药品使用,休药期进行认真检查和要求。加强了兽药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单位经营条件、假、劣、伪药经营情况。对全区肉类市场的经销情况进行督查,各种证件齐全、真实有效,未发现病害畜产品。 依法宣传,采取电视讲座、宣传车、宣传手册、传单、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养殖、依法预防和检疫。有效地控制了各种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了动物食品安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全区畜牧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在:一是不到位,对畜牧业的发展和强制免疫的重视程度不高;二是投入不够,加上农民资本积累有限,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三是封山育林,经营方式落后的肉牛、羊饲养业受到的冲击较大;四是畜牧产业化程度低,饲养规模小,出口创汇差;五是强制免疫措施不到位,对拒免户没有什么强制办法;六是防疫监督人员执法尚未完善,免疫监督不到位。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在以后工作中解决。

  下步工作打算:

  1、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档次和水平。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市场的依托,也是联系基地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着力培养宏福、润丰、佳润、润霖龙头企业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加工龙头企业。

  2、加大基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畜禽饲养规模。下一步重点抓好村外小区和规模饲养场建设,缓解林牧矛盾。进一步推广秸杆养畜技术,提高秸杆利用率。主要发展草业,广泛发展草业种植,大力推广退耕还草,加快培育壮大草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进草业产业化。和借鉴肉鸡标准化饲养的生产管理模式,使养殖业更健康持续地发展。

  3、尽快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促进养殖业向科学、规模、环保、效益型转变。

  4、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执法队伍 。

  5、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确保畜禽健康发展。

  6、大力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全面提升畜牧业生产的质量水平。

  7、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切实抓好秋季禽流感防控工作。

  8、加强饲养、、经营畜禽及产品的免疫监管力度,变强制免疫为自觉免疫。

  9、围绕“兴牧杯”竞赛开展好各项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5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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