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三年兽药销售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年兽药销售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年兽药销售总结1
上半年,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蛋鸡养殖场抗生素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兽药及饲料生产经营活动日常监管等工作,杜绝了兽药类投入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车辆40余车(次)、执法人员430余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20家(次)、中等规模以上养殖场57个、抽检兽药饲料样品13个批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维护了我区兽药饲料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宣传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兽药饲料经营门市部认真宣传《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还将宣传重点放在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上,特别是利用包村联户、新型职业农民暨养殖大户培训之机,有针对性地宣传养殖环节禁用药物名录、科学用药方法、滥用抗生素的危害等知识。通过宣传让养殖户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自觉配合管理部门共同搞好兽药市场管理及合法合规使用兽药。
二、认真开展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我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制订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车辆、资金等,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着重抓落实,使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动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20余家(次),查封饲料违法生产加工窝点1个,查处无二维码标识、过期失效药物一批。
三、认真开展蛋禽养殖场抗生素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们组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等养殖量较大的乡镇,深入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禁药的危害,并同重点养殖大户签订了《养殖场规范用药用料承诺书》。主要检查内容有: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使用情况,购药用药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是否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是否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兽用抗菌药组方、规格、用法用量等问题。共检查大中小养殖户290余家。
四、开展兽用疫苗经营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农业部、省农委关于动物疫苗销售使用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查质量意识、查管理制度、查质量隐患、建立严格产品放行制度”
的'“三查一建”活动,同时开展以“查隐患、严治理、保质量”为主题的疫苗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对违规经营动物疫苗的10余家兽药门市部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认真抓好兽药饲料日常监管工作
除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外,我们注重抓好兽药饲料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有:
(一)加大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各门市部有无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否到期,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兽药饲料有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标签是否规范、兽药是否经过GMP认证、是否超过保质期等内容,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清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共检查兽药经营门市部220家(次),取缔无证经营户2个。
(二)加大兽药饲料质量抽检力度。注重样品抽检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监测兽药、饲料有效成分不足和添加隐形成份等行为。已抽检兽药、饲料、预混料品种13个,抽检鸡蛋样品10个。
六、存在问题
1、兽药经营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仅专业知识贫乏,而且对行业法律法规知之寥寥,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畜牧业发展对兽药经营人员素质的需要。提高兽药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素养迫在眉睫。
2、执法手段薄弱,缺乏实验室检测手段,影响了兽药饲料市场的有效监管。
3、养殖环节兽药使用仍存在很多问题:养殖档案里兽药使用记录不全,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仍然有使用人用药等违禁药物现象。
4、经营环节仍然存在违法经营兽用疫苗现象,经营管理仍需加强、经营秩序仍需努力理顺。
5、动物诊疗场所仍有违法使用人用药物现象,须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七、下半年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
1、加大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约束生产经营行为。
2、继续按照“双随机”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以抽检促监管,确保我区无兽药使用安全事件发生。
3、工作重点是加大对养殖环节的兽药饲料使用监管力度。与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控制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力争使养殖行业兽药使用问题规范化、合规化。开展对养殖场(户)自配料的抽检工作,引导养殖场主按照行业标准自配、自用饲料,从而生产出合格的畜产品。
4、按照上级的部署,加快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力争使发生在我区的每一笔兽药买卖、每一种兽药的来龙去脉都能实现全程追溯,从而确保兽药监管的有效性,保证兽药使用合规合法,保障畜产品安全、优质。
5、继续加大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力度,保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杜绝兽用投入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年兽药销售总结2
我市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为重点,着重清查了非GMP企业产品、非法兽用产品、禁用药品等,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兽药生产环节监管,抓好源头治理。
1、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监控企业的整改。在农业部年第一期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兽药GMP重点监控企业,我市在省局4月17日重点监控企业整改会议后即于4月18日协同省局兽药GMP重点监控企业整改督导组深入企业整改;于5月9日到企业现场监督销毁召回的不合格产品9件多;于5月15日约会企业到市局作有关整改、申诉的调查;于6月10日列席了农业部兽药GMP专家组飞行检查;其间多次直接或督促县局到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警醒、反省,收到了良好效果;自4月17日后,企业停产整顿组织员工学习兽药GMP知识,从各个环节自查自纠,召回了不合格品,写出了深刻的自查报告。
2、加强对兽药质量通报中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治理。
3、严格监控非GMP企业动态。《通报》对我市原市动物药品厂非GMP产品在市场流通要求查处,我局于四月二十日找到原企业法人王前劲要求其履责收回流通环节产品并进行销毁,同时,我局责成原企业所在地大安区主管部门再次检查了生产区域,确未发现其进行生产。
4、督促企业停止生产已废止的地方标准产品。在今年4月30日后禁止流通的省第二批兽药地方标准产品,涉及我市、 、 、兽药,我市在禁止流通前已要求企业停止生产。
(二)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
上半年,全市共出动车108台次,555人次,按方案要求,做到月月有清查,平时不定期抽查,检查经营业主345个(次)。共查获过期地标产品,过保质期等劣兽药122公斤,货值2200元;非GMP企业产品12公斤,货值200余元,所有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均实行销毁。
1、违禁药品。在历次检查中,违禁药品均是清查的重中之重。检查中未发现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瘦肉精、氯霉素、痢特灵等违禁药品销售。也未发现原料药拆零销售。
2、生物药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生物疫苗一直是由市、区、县、乡动物防疫机构在主管,其管理制度、供应记录清楚完备,满足了工作需要。在市场上通过数次突击检查,也未查获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主要是其经营手段十分隐蔽,人货分离,查处难度大。
3、兽药标签说明书。个别兽药GMP企业在其原未通过兽药GMP认证时的包装上以加盖GMP字样等形式使用包装,发现的采取量小销毁、量大退货。
4、加强经营市场兽药质量状况的监控。今年我市在两县一区抽取市场兽药50个样品,送省监测。
(三)引导、规范兽药的使用环节。
1、加强宣传与检查,实行人药、兽药分离。我市通过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人药不兽用,并结合防疫检查等开展基层兽医药箱检查,从检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
2、在规模场建立用药记录追溯制。结合安全畜产品工程的实施,全市对存栏蛋鸡1000只以上,出栏肉鸡1000只以上,生猪存栏50头以上等适度规模户全面开展建立用药记录,以此检查其是否使用违禁药物、过期失效药、是否执行休药期等,检查规模养殖户191家,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周密布署,加强考核。结合农业部、省局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我市兽药市场的特点,我市制定了《市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市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下发到区县,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区、县的目标任务考核。
(二)积极引导、规范经营使用行为。
1、加强了宣传。大多数区县结合安全畜产品的建设工作,对规模养殖户发放了《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无公害畜产品兽医防疫规范》,使养殖户知道了怎样规范用药。
2、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要求逐步建立兽药GMP,大安区统一制作了《兽药采购与入库保管制度》、《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等兽药经营制度,要求经营者装订上墙。
3、在使用环节,自井区帮助养殖户建立了用药治疗、预防记录,基本实现了用药可追溯。
(三)加强经营者相关法规规定的培训学习,提高从业者素质。
结合年初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以区县为单位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兽药经营者进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培训学习,且实行了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快了打击假劣兽药的反应速度。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市、区县配合密切,迅速反映,情况互通,加大了对可疑行为的清理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
地标产品太多,监管难度大,收效不好。地标产品各省都有,在全国范围流通,而作为基层监管部门又缺乏一个权威、全面的资料库来核定其真伪,客观上让假劣产品有了生存空间。
四、建议
(一)加强对地标产品的监管。一是建立全面、权威的地标产品资料库,供各级监管部门使用。二是建立全国范围的地标升国标时间表,统一尽快废止地标。
(二)加强对监管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基层监管人员对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要求,国字兽药药典规范要求大多存在知识欠缺,开展工作难免不大胆,建议省局办一期地市及部份GMP兽药企业所在区县的业务主管部门参加的相关知识培训。
【三年兽药销售总结】相关文章: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
销售工作总结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