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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24-05-22 17:27:3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调解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行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调解具体工作由法规股牵头,负责我局行纠纷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调解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观念,大力加强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发挥行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坚持既相对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调解、司法调解及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11月份,我局无行调解案件。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

  20xx年以来,宜春市工商局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发挥工商机关的行政调节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开展行政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物质保障,调解机构不够完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等问题,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扎实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以来,根据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调解的组织领导工作,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市局在20xx年成立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门工作调解小组的基础上,对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门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各县市区工商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并落实保障措施,配备调解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坚持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打造“工商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市局专门印发了《工商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等五个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调解工作一般流程,规范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调解有关文书格式,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书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选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在法规科下设专门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确保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实报实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人员、组织、场所、制度和经费“五到位”,没有出现因没有履行职责而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了良好的行政调解氛围。三是建立了行政调解报告制度,落实了工作考评,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综治目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加强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县市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地积极出台有关文件,协调法院和司法部门,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调解宣传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及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素质。如今年6月,铜鼓县工商局举办了行政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发放行政调解工作汇编材料,方便调解人员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二、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

  今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分布不平衡。从调解类别来看,以消费争议调解居多,合同争议调解、行政许可调解、执法监管调解和行政复议调解很少,20xx年初至今,共开展行政调解823次,其中消费争议822次,执法监督调解0次,合同争议调解1次,行政许可调解0次,行政复议调解0次,综治信访纠纷0次。从主动参与调解的主体来看,主动申请行政调解的大多数是普通消费者,法人和其它组织很少主动提出调解申请。

  (二)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低,群众对其信服力不够。调解结束后,要求制作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但工商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中没有确定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为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效力。相比法院调解的较强约束力,当事人难免形成调解是多此一举的认识。一旦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则无权请求行政机关或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能依据调解协议作判决,当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纠纷重新提起诉讼。

  (三)基层工商人员行政调解积极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物质保障。虽然有关文件对行政调解工作办案经费有若干规定,但囿于部分单位经费实际,很难保证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兑现工作奖励,有的部门甚至无力拨付相关工作经费。这给工作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繁琐的事项。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足够的耐心,对工作中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容易受到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辱骂、威胁等,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员不愿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若操作不当,极有可能被当事人起诉。这也使得有些部门和经办人员不愿“掺和”到纠纷当中。四是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杂,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五是绝大多数县市区局在与法院建立司法衔接制度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障碍,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对与工商部门建立对接制度兴趣不高,导致各县市区工商局的该项工作无法开展。

  (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应规范指导,一些基层工商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对调解工作无时限意识,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单位面临纠纷数量增多、纠纷种类日趋繁杂,调解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明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让平等、自愿、依法履约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鼓励、提倡和保护双方当事人就各种争议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选择工商部门作为中间人调解合同纠纷,培养公众对工商行政调解的信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这是搞好工商行政调解的保障。可以考虑设立专门职位或采取资格考试的方法,挑选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并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来担任调解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树立调解人员公正、专业、灵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三是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牵头,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现状,因此法制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由于工商系统开展的行政调解大多集中在消费申诉争议领域,因此今后法制机构应当加强与消保部门的沟通,对简易程序和口头电话调解的案件一并录入台账,对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调解案件立卷归档。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奖惩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兑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久调不解,进行责任倒查,使各单位和人员都能做到尽忠尽责,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3

  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房管系统的行政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现将我局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纠纷预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发现了问题,提前排查了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政府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风险。强化受理调解人员的风险意识,对不属于房管行政调解范围的申请,积极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而且防范了因调解不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职能。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探索,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贯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显执法刚性的同时,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的纠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解决问题的柔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三是专兼结合,建设调解队伍。在全局范围内选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行政调解主任,专门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接受了县人大代表的调研督察。今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提案2个,满意率达100%。

  5、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6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6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三)确保成效,强化制度管理

  为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效果,畅通沟通渠道,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和行政调解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三、下一步应当做好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调解员的思想认识,在理念上树立国情、民情和职能意识,将行政调解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将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相结合,在工作中要防止仅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义的调解,防止以折中主义处理的无原则的调解,防止强迫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不民主的调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调解艺术真正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

  (二)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服务水平

  房管系统的调解职能以物业管理调解为主,工作人员在调解纠纷上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调解其它方面却显得知识匮乏。要加强调解员在民事法律知识、合同知识、公司制度、侵权法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调解员的知识领域,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调解。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职能及资源,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确定专职调解人员,除消费纠纷外,其他类型的争议纠纷都由专职调解人员调解,以便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解流程、确保调解结果。

  (五)推动司法确认,赋予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在积极鼓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协议的强制执行力的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受理条件、程序、文书与司法调解的对接,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4

  XX 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0xx 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 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 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 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 调解案件受理总数 6 件,调解成功 5 件,达到了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 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 萌芽状态,XX 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 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 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 纠纷调解室”, 并配备专人负责, 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 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 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 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 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 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 1 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 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 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 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 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 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 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 XX 镇解决 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 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 XX 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 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 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 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 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 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 实现优势互补。

  针对责任关系复杂, 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 2 解决,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无法调节的, 提请区“行政大调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 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 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 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对调解工作不落实, 导致矛盾纠纷突出、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 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 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 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 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 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 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 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 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 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 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 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 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 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 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 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 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 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 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5

  20xx年上半年,我局法制工作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泸龙府办函〔20xx〕33号)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机构健全,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重视,机构健全

  今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法制工作。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武正明任组长,分管领导彭跃云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彭跃云亲自抓全局的法制工作。二是制定了20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三是制定了专项目标任务,下达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四是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请相关媒体给予跟踪报道宣传。五是积极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参加区上组织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一是与执法大队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二是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和《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执法行为给予检查和监督,截今为止,未发生行政调解案件。

  2、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根据局机关制定的《应急处置机制》,为确保我局执法环境总体平稳,达到“小纠纷不出股室、大纠纷不出局、疑难纠纷不出区”的目标,矛盾纠纷调解室起到了化解源头矛盾的.重要作用。

  3、落实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安排专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受理和接待城管行政审批许可事宜;二是机关相应股室按照程序,在申请事项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审批事项,办结率达100%,在改善环境、方便群众方面有效的提高了行政效能。

  4、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今年我局将对含三街办事处的116名委托执法人员办理委托执法证件。

  5、加强队伍管理。一是统一了执法人员制服着装;二是实行早点名制度;三是每周组织执法人员两小时的法律知识巩固学习;四是落实周一点名点评制度;五是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三)落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培训工作

  1、接受了市特邀监察员的调研督察。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市人大政协提案11个,办理“12345”投诉件29起,满意率达100%。2、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8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1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15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3、全方位宣传城管法律知识。一是与市城管局共同参加了市广播电台制作的一期阳光政务节目;二是实现了城管进社区工作;三是全区临街门店全面落实了“门前五包”制度;四是上街设点宣传城管法规6次,共发放相关法律知识资料2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相应规范指导,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对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没有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苗头,导致在当纠纷突然出现时只能仓促应对,影响办案效率。

  (二)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触群众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少,工作经验不丰富,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完善调解时限、调解制度、救济途径等相应规定,统一制作调解书,明确调解协议的效力。将开展工作中的困难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交流,力争正确办理每一件案件。(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三)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6

  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发展劳动关系,圆满地完成“十二五”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规划不断扩大,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713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18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1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成效显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资金运行良好,保障基础能力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600人,完成任务率达100%以上。从20xx年1月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145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48909人,参保率达95%以上。我区收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项目29个,目前已有25个项目正在开展,涉及约12000人。全区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省、市属企事业退休人员人数达到35568人,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三、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抓好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技能工人占劳动者的比例有了较大的增长,劳动者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48人次,创业技能培训590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11268人。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几年来,我区不断创新方法,理顺体制,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24宗,结案302宗,结案率达93%;参加处理突发案件300宗;做出处罚23家,罚款金额共18.38万元;为工人追回拖欠工资及押金5907万元,涉及劳动者1893人,几年来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劳动签订合同及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初步形成,全区累计129家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涉及劳动者3819人。不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20xx年11月,成立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于通过公开招聘2名和调进2名配备了仲裁工作人员,为仲裁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几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立案1573宗,结案1541宗,结案率达98%。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7

  一、落实领导保障,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召开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亲自参与和指导群体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

  (二)强化基础建设,规范运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排查掌握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根据产生的原因、特征,逐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就地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工作,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矛盾升级。进一步推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健全规范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和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信息紧急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新时期人民调解理论水平

  (一)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qq群,积极鼓励各乡(镇)安办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积极着手组织素材,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此项工作有充分的思想认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能够正确对待工作、生产和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三、强化隐患排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坚持日常排查调解和敏感时期集中排查调解活动相结合。日常排查调解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注重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化解。春节前后、“五一”等重大节庆活动、重要敏感时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调解活动,确保敏感时期全县社会的稳定。

  (二)坚持围绕局中心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相结合。在企业复工复产、汛期、上级发布重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大节日、重大政治社会敏感期、各地发生安全事故等敏感节点,都能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打好预防针,敲响安全警钟,排查思想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落实,强化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电力、旅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各类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平息了多起事故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下一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

  (一)深化拓展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创新调解机制、拓展调解领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加强矛盾纠纷宣传教育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媒体全面、准确、客观地报道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对接机制。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深入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沟通协作,逐步构筑大调解网络。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8

  一年来,乡综治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区战略"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新一轮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360"服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为顺利实现全乡“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活力

  乡党委、政府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典型示范”六个保障机制,乡党委定期听取乡综治办、乡信访办、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汇报,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终乡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工作会议上,与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对上年度综治工作先进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群素质

  一是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活动。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的宣传活动。在今年三月份创建“平安"宣传活动中,乡村两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办板报,张贴标语,广播喊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政法综治工作氛围。二是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在乡集镇中心区,悬挂反邪教警示挂图,向来往群众散发“平安"、治安安全防范、反邪教警示教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资料。

  三、创新社会管理,抓好安全防范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综治网络建设。每月对全乡8个村级综治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三员合一"工作会,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以及他们调解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求村党支部及时予以调整。另外,投入资金近4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把基层行政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抓综治、保平安的合力。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是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的一个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下设“一心六室",即矛盾调处中心、综治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诉求表达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三调联动办公室。同时,公安、国土、计生、安全、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参与“联创中心’’的工作。“联创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派出所所长、乡维稳信息督查员兼任。自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成立以来,各种矛盾发现及时,调处有力,深受群众的好评,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率先达到一级乡所标准,先后接受了舒晓琴、周萌、张传发、刘和平、彭艳萍、周敏等省市领导同志的视察,并得到了一致肯定。

  二是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法。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乡摸索出一套“360"工作法。今年以来,我乡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在全乡范围内积极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定点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三种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乡、站、队、村、组、员”六位一体服务体系;实现与群众“零距离’’贴心微笑服务。组建8个工作组,在全乡开展“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助百家富,求百条计"活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做到“每组必到、每户必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清农户所思所想,掌握矛盾纠纷源头。并要求驻村干部每周到各自联系的村走访不少于2天,根据走访情况建立民情档案,详细记录

  走访的时间,走访对象,农户家的基本情况,以及农户反映的问题,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村情概况、村党员干部组织结构、困难程度及村民收入来源、村务公开、社会事业发展等基本情况归档成册。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以及各村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掌握,单独建档。各单位、各村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当月的夜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处理,对于不能由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上报乡360便民服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送交乡联创中心,进入联创中心处置程序。该项活动以来,共收集社情民意600余条,发现社会治安隐患30余起,并将这些隐患及时处理在萌芽装态中;在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19起,帮扶困难群众100多人;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通过“360’’工作法,使乡村干部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干群感情纽带联系,树立了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乡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全体乡村干部积极探索社会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迅速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网格化管理与进一步推进360便民服务机制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富裕、文明、法治、秀美、幸福”新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百姓评政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级网格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基本实现了“有事找网格、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乡、要事报得上、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乡将全乡8个村69个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成55个三级网格,并将每家每户的房屋照片与网格平面图相对应,增强了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辖区内设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55个。由35名乡干部分别担任一、二三级网格长,乡、村、组相关人员134人担任一、二、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乡社会网格办公室精心绘制全乡网格图,不同的网格采用不同的颜色,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网格,户进网格,房进网格,单位进网格,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服务管理,真正做到信息全掌握,管理无缝隙,服务无遗漏,责任全覆盖。

  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由所在地治保会担负主要帮教责任,派出所包片民警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现在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名,大部分自谋职业,安分守己,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到汇集、分流办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包案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包案,通过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依托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村综治室的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调解、大信访的工作格局。果断处理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努力确保整个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平安。今年10月份,经乡、村排查及时发现塘边村部分村民与新农贸市场指挥部因土地补偿,市场管理收费等问题发生纠纷,有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得知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安排乡村干部调查情况,了解情况,及时召集农贸市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塘边村干部和部分农户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协议,保证了新农贸市场的正常的运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当事双方都对乡政府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使农贸市场老板和村民达到互利双赢,提高了政府的威望。截止到11月底,乡村两级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基本上都调处成功。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实践,我乡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目标,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将继续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在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动脑筋,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环境,把我乡打造成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宜居宜业、生态和谐的新。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9

  20xx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大调解”办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x-xx月,我镇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受理总数xxx件,调解成功xxx件,调处成功率达xx%,其中行政调解案件受理xx件,调处成功xx件,调处成功率达xx.xx%,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夯实我镇创建x市“三星”级平安乡镇成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镇经济的发展营造出了一个和谐平安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鲁涛任组长,镇长张崇义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在芦稿村、光明村、永和馨居建设调解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农村产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推行“三调联动”、“三三制”等大调解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加强行政调解,充挥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贯彻和谐行政理念,增强行政调解意识,积极主动办理行政事项施政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以调促和。

  (二)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效结合的衔接机制,对发生的行政争议,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我镇积极推进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及部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室运行机制,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征地拆迁纠纷、流转土地纠纷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调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了联合接待、联合调处、联合管理等多种形式。对法律关系单一的纠纷,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交通事故、土地承包、产品质量等领域纠纷的处理,由相关的`行政部门可以运用专业知识优势进行调解,即达到解“法结”,更解“心结”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二是镇、村“大调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需要进一步强化调委会、调解室所辖区域矛盾纠纷全面客观排查分析上报工作,进一步强化定时报和重大问题限时上报相结合的畅通机制。

  四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

  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0

  20xx年,我办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政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1

  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信府法办字[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煤炭局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接受了县人大代表的调研督察。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提案2个,办理“96333”投诉件12起,满意率达98%。

  5、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1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12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触群众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少,工作经验不丰富,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2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3

  20xx年古湾乡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镇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古湾乡始终将行政调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对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都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重要行政调解问题都及时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全乡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调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

  三是及时有效应对。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访问题,各责任人都能及时主动掌握情况并调解,一时难以解决的报主要领导并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具体的研究处理意见,使得不少的`疑难复杂问题得以及时有效妥善解决。

  (二)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设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场所,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行政调解员,方便及时接收群众诉求。同时在乡政府大楼张贴了岗位信息牌,实现了群众的诉求直接交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办理。

  (三)落实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在全乡建立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制,由乡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包案,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和相互配合。具体操作是:由乡党政办对局行政调解案子及时予以登记、梳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再转交有关分管领导包案办理。由包案领导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停访息诉、包教育稳控,不能再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时,每个调解案子要落实“四个一”要求,即每个积案有一名包案领导、有一个工作班子、有一套化解方案、有一套稳控措施。在具体落实包案工作中,古湾乡还实行催办督办和调度制度,如:对于部分重要调解问题,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尚在办理中的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已办结的要争取停访息诉;而对于重大调解案件,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

  (四)营造行政调解宣传氛围。古湾乡通过贴标语、下村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有宣传但不够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深入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新人多、人年轻、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行政调解部门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由于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室只好设在乡党政办,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古湾乡将认真按照县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4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法规股牵头,负责我局行政纠纷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 “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11月份,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5

  20xx年,我办行调解工作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策、规定,对行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调解工作,力争行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机关工作人员的行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调解途径的信赖。

  五是强化行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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