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核查工作总结(精选11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低保核查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1
为了落实民政部、省厅“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根据省低保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28日起到4月30日,由市低保局直接组织,对全市农村低保、农村五保、40%救济及其他救济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工作,达到了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救助对象,了解民意的目的。通过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各类救助对象的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核查清退调整农村低保对象8103人、农村五保对象275人、其他社会救助对象17人。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
全省社会救助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市长和局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初步提出核查的具体方案,积极争取市领导和局党委的支持。局党委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把农村低保核查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贫困难群众得实惠的大事来抓,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力支持市低保局开展核查。核查前召开了全市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进行核查工作安排部署,核查中再次召开了主任会议进行督导。同时核查工作也获得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核查的通知》,财局社保科派人自始至终参加核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全力予以支持,积极配合。由于市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认识统一,加上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试点,是保证核查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环节。
在开展全面核查之前,我们组织骨干力量,在小板镇进行了核查工作试点,核查试点采取四种形式:一是以村为单位逐户入户调查,访问邻里住户,登记家庭信息;二是由村召集所有对象逐户介绍情况;三是调查人员在村医疗室、小卖部等人口集中的地方了解情况;四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现场评议对象;通过试点,基本摸清了核查工作的流程,低保对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核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统一了核查标准和评判尺度。核查试点也锻练了核查队伍,起到了培训队伍的作用。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设计印制了《市农村救助对象核查登记表》,分类统计表,征求意见表等三万余份。为全市核查工作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详细制定方案,严格执行标准,是确保核查收到实效的重要保证。
通过试点,我们制定了详细核查实施方案。按照集中核查,分组调查,上下联动的原则,一个一个乡镇,一村不漏的进行调查。做到明确分工,流水作业,各负其责。下乡核查分四个小组进行进村入户调查,在家同志负责资料收集、信息统计,实行一条龙操作。核查前用二时间对所有参加核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核查要求,规定核查纪律。规定在核查过程中,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按受对象礼物、不准说情包庇、不准泄露核查信息、不准独立行动、不准将核查资料放在个人手中。同时确定了在核查中七种应予取消和调整的对象类型:一是对象死亡的;二是儿女已成年,外出打工经商的;三是优亲厚友的关系保、人情保;四是保障家庭成员中的老人有其他子女,并有赡养能力的;五是保障对象无病、无残,正在劳动年龄段的;六是张冠李载的;七是群众意见较大的`等等,方便各核查小组在核查中掌握,统一尺度。有了实施方案,有了掌握的标准,使整个核查工作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在核查中,核查人员遵守核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详细登记对象信息,每个核查小组平均每行程150多公里,走访近10个行政村,填写150多份核查登记表。整个核查过程紧锣密鼓,有条不紊。
四、实行上下联动,是核查工作整体推进的有效手段。
为了使整个核查工作做到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我们在核查中坚持做到上下联动。一方面市低保局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力量直接进村入户调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信息及时向乡镇和基层反馈,征询基层意见,由乡镇村进行复核调查,特殊情况及时沟通说明。防止因被访对象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造成错漏和误判等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组织乡镇村二级开展评议公示,自查自纠。发挥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防止不合条件对象漏网。据初步统计,乡镇及村民委员会通过自查取消、调整对象占整个取消对象近30%,经过至上而下,至下而上几个回合,上下意见一致,都比较满意,对象也更加准确了。
五、存在问题比较普遍,今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较大的违纪违规现象,救助资金也按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了对象手中,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及痴呆傻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多数困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调查核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一是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照顾保的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不按程序申报,个别人说了算,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乡镇审核把关缺失,一些地方任凭村里申报,不进行审核把关或者审核不彻底,造成部分对象不准确。审批环节由于对象多,分布广,时间紧,也往往走马观花,即使抽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没能及时予以纠正;二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政策一知半解,有的根本不知道,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有的地方干部群众对新的五保政策了解极少,对其他救助政策了解就更少了。因此,造成执行农村救助政策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三是救助对象的信息失真,存在张冠李戴。有些特殊救助对象没有户籍和身份证,社会化发放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一些地方在办理过程用他人名字顶替,有的用村干部的身份证为其开户,造成不知情的群众意见很大。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农村低保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平,对象公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2
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把有限的“三农”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干部亲属63户,离任村干部46户,孤儿成人5户,企业退休人员128户,生活好转脱贫1131户),取消率7%。将符合条件的1340户及时纳入低保。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意。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自查。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自查。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具体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能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
(三)加强督查,工作到位。为了确保低保核查不走过场,由市政府组成的8个督查组利用一个月(5月份)的时间分赴20个镇(街道)、17个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查工作组随机抽取3-5个村(或基层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的方法:一是召开各类型座谈会,听取该村对本次核查工作情况,及本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走访群众,了解对该村低保对象准确率的反馈及有无违规拿低保、办低保以及村干部私拿低保款等行为情况;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低保款发放情况,了解低保户对低保工作的意见。督查组到镇(街道)、市直单位的督查率达到100%。随机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监督,保证质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纪委驻民政局派驻组的全程参与。同时,在各村公示栏上也公布了市、镇、村举报电话,可以说是一次全程阳光操作的过程,在村级基层涉及面也比较广泛,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大坪镇鸽池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低保户,这样的形式准确率高,群众满意,使原来的问题村转化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低保的核查还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干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畏难,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传有待广泛深入,群众对低保政策领会不够,村干部也不能把好低保准入关。
(三)村委一级在动态管理工作上,不够大胆仔细,造成未能及时取消应该退出的低保对象。
(四)各镇(街道)民政办干部人手不足,入户调查面不够广泛。
三、今后工作计划
根据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扩宽核查到村工作面。
民政局将对未开展自查的空白村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100%的村通过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
1、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有关文件在民政网站公布。
2、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组织媒体宣传、设立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及其实施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
3、加强对镇、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理论与业务培训班,为基层培训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兴宁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兴市府[xxxx]47号文件)和上级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有关申请、审核、审批的规定,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转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完善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追究制。建立举报检查制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根据低保对象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定期审核办法。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长期贫困的家庭实行一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群众产生新的异议的对象进行随时复审;对下岗工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领取退休金,实行半年审核一次。根据复查掌握的家庭经济状态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及时向社会公示。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3
20xx年11月16日达州市民政局关于20xx年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xx〕3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我市于9月16日召开了全市低保普查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工作完成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按计划已全面完成此次低保普查工作,现将普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查的基本情况
我市7个县(市、区)从9月20日至11月25日分为宣传发动,普查清理,整改总结,交叉检查四个阶段,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对县市区低保工作制度设置,对乡(镇)、社区(村、社)基层低保工作程序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全市普遍采取了低保对象对家庭收入进行一次诚信申报;填写一份低保诚信承诺书;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表决;进行一次张榜公示。经过两个多月的全面普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市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准确掌握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健全了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加强了基层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了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基本做到了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充分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这次普查,各县(市、区)培训低保各类人员850余人(次);新制定各种制度9项;修订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5项;统一各类表册22项;各县(市、区)低保自查检查3次;市督查指导、检查3次,各县(市、区)整理完成了《低保文件资料汇编》工作。目前全市从事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45人,已明确的兼职人员3600人。基本做到了每个社区、每个村有人管理办理低保事宜。通过普查全市共取消城市低保对象6286人,新增677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11290人,新增7161人。到目前为止全市城市低保对象76217户,152763人;农村低保对象151075户,321787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推进了全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步入新的台阶。
二、主要做法和具体措施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继全市低保普查工作会议后,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以县(市、区)领导或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低保普查动员大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工作的意见》(通知)等文件,各地在国庆节前普遍对乡(镇)、社区的分管领导和民政干部进行了普查培训。对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时间安排、措施要求等作了详尽部署。确保了低保普查工作目的明确,时间合理,办法有效,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准备工作充分
为认真搞好此次普查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及乡(镇)通过有线电视、广播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基层单位通过乡、村(社区)干部专题会、群众大会、有线广播、墙报、社区和村委会公示栏等形式,开展了城乡低保的有关政策解答和普查工作的宣传。渠县、达县、大竹县、宣汉县采取印发手册、政策汇编等发放到群众手中,让城乡低保政策、普查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县还以乡(镇)办事处、村社(社区)为单位把低保对象名册、救助金额进行放大公示。保证了群众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及社会公信度。为确保普查工作规范有序,我们设计了低保各程序必要的表册,各县(市、区)参照“样表”以县为单位进行了统一印制下发到乡镇、社区(村),确保了普查工作在规范化操作下进行。
(三)认真普查核查,确保工作到位
按照省厅对普查要求,我们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群众、组织座谈、开展评议、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等多种形式核实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其人口变化情况。各县(市、区)都采取凡举报必查,再公示有举报再查,直到群众满意为止。我们还利用普查机会与劳动社保部门联系,打印出社保名单与低保名单核对,对已领取社保金且家庭收入明显超标的,一律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采取了听、看、问、算的方式,调查结果当面核实并填写《入户调查表》严格把好普查审核关。对已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取消。普查情况、结果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凡举报必查的原则,普查期间全市共接到电话、信件举报150余件(次),做到了件件核实。今年以来全市已普遍实行了“低保对象调查审核承诺制”,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调查审核人都必须向组织和群众承诺,并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对凡上报审批的低保对象必须经乡镇(办事处)集体讨论审核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实行党委政府集体“把关”。避免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重复保”等错误现象发生。
(四)完善制度设置,促进规范化管理
此次普查我们把完善低保制度设置、统一低保工作程序、规范各类表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检查。办公条件设备、人员配置、低保信息数据库及档案管理都列为普查工作的重点。各县(市、区)在总结几年低保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低保定期复审制度》《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制度》《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城乡低保举报奖励制度》《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城乡低保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城乡低保调查审核承诺制度》《续保申请登记制度》《定期公示制度》《保障对象异动管理制度》《公益性劳动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制度》。乡镇、社区低保办公室(中心)都相应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建立了简洁明了的低保申请登记表、城乡低保投票表决表、城乡低保投票表决统计表、民主评议听证记录、社区居民委员会还建立了低保对象续保申请登记表、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登记表等。对一些新的制度规定我们将在部分县市区运行一段时间后,再在全市推广执行。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要求,将城市低保对象分为A、B、C类,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一、二、三类管理,各类别对象都明确了低保救助的标准和低保救助时间。城市A、B类,农村一、二对象救助保障时间相对稳定,每年复查一次。对城市C类、农村三类低保对象实行限时救助,救助保障时间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的具体情况通常分为3个月或6个月,到时间即停保,并在“承诺书”中予以明确。需要继续救助的应在最后一个月时申请填报“续保申请表”,民政部门按程序重新审批。做到了低保有进有出,有升有降,防止了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现状,实现了低保动态化管理。
(五)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普查效果
为确保普查的实际效果,我市在《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9项普查重点和6项工作要求。普查期间我局先后2次督查指导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情况,抽查了部分乡镇、社区的普查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帮助、指导基层的低保和普查工作。推荐了一批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乡镇、社区进行交流、观摩。保证了普查工作的落实和不流于形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最近我局已发出通知,将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全市低保目标任务和低保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全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今年我们把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作为督查的一项内容,通过检查全市城市低保金基本实现了银行打卡直发,农村低保金除部分山区农民远离乡镇仍采取民政办现金发放外,有条件的地方基本实现了银行打卡直发。目前通川区、宣汉县、渠县、开江县、达县等5个县区城乡低保金全部由银行打卡直接发放,大竹县除竹阳镇外全部由银行打卡直接发放,万源市仍实行设置发放点集中发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低保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制度设置逐步趋于合理,规范化建设也取的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此次普查我们认为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一是无独立的办公场所。大部分乡镇的低保中心或社会(民政)事务办均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无独立的办公场所,工作条件十分受限。二是办公设备落后。大多数乡镇由于没有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低保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数据只能靠手工抄写,人工操作,工作效率很低。三是工作经费无保障。四是人少事多,工作任务繁重。
(二)困难家庭收入难核实。城乡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一般都外出打工挣钱,往往留在家的人员均是老弱病残或小孩。入户调查时,对象户只谈困难不报收入。因此,对低保户家庭收入无法准确核实。无论是保还是不保群众都有说法,即对部分低保对象不能准确届定,缺乏确切的标准和依据。
(三)要求进低保人员越来越多。近年来,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补助)金额提幅较大,由于群众的思想素质有差异,人人想吃低保思想严重,特别在农村这种现象尤为突出。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夯实基层基础
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领导,要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配足工作人员,争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设备。
(二)强化动态管理
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全面推行按类限时保障制度。要把公示制度作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来抓,进一步落实好定期核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城乡低保规范化操作,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要加大对各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真正把我市城乡低保打造成阳光工程。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4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区委、x及区民政局的工作安排,我镇从4月初开始进行本年度的第二阶段清理排查。镇x成立了低保清理排查工作小组,深入到全镇14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经过两个月的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我镇的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第1-3月,全镇共排查取消低保对象151户208人,其中城镇低保16户23人,农村低保135户185人。此次清理排查共入户调查383户441人,占到全镇低保对象的32%,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方调查,覆盖面达到目的`了100%。通过清理排查,共取消农村低保46户46人。取消人员的构成情况为:享受五保取消低保的有10人,新买社保而取消低保的有3人,死亡取消的有18人,其他因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有15人。经过清理排查,现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有1063户1209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清理排查的工作重点。
为了保x清理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海龙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张淑玲任副组长,民政办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确保清理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清理排查的重点包括: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新购买社保的;享受五保待遇的;死亡后未及时上报的等。特别是严格清查[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清理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秩序。从而提高了我镇低保清理排查工作的针对x,保x了清理排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2、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清理排查工作实效
要求各级召开好会议。镇上召开了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会,明确重点;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大会,将清理排查的有关情况宣传到各家各户。镇上也公开了办公室电话作为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届对我镇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排查工作。
3、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低保清理排查工作,镇工作组与各村(居)委会联合行动,对全镇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清理排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人员信息,详细询问低保对象收入情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人员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通过向低保对象的邻居及村社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再进行入户复查,对经查实确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取消。在清理排查中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在此次清理排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人收入不好确定;调查取x存在问题;动态管理难度大;[争低保的不正常心态;客观原因造成的不客观低保户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是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x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坚决取缔[人情户、关系户。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x;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x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x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5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渠民发[20xx]45号文件精神,制发了《关于转发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时下发到各村(社区)及镇属有关单位。9月29日,镇领导小组又组织召开了全镇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镇属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会上,镇长刘强同志就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明确。他指出,全镇城乡低保普查主要是为了准确掌握我镇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取消其低保资格,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搞好城乡低保对象普查,有利于改革社会救助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增强公信度,更好地做到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更好地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真正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这次培训会上,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胡凤英同志对普查对象及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使与会同志明确了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查低保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人均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二是查低保对象是否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近年来我县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三是查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重复保”等错误做法,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否做到“应退即退”。
三、扎实开展普查清理,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工作
我镇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从20xx年9月28日开始,到11月15日全面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阶段。从9月28日至10月8日。在此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低保政策、普查的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低保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培训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二是切实开展普查清理工作。此此项工作历时一个月,是整个普查清理工作的重点时段。我们切实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普查清理工作,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完善各类表、册、本、簿登记记录,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逐一清理核实。通过核实,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三是整改总结,规范完善。通过对全镇城乡低保工作的普查归类汇总,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完善。在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工作中,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坚持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即保障最低生活的原则、立足吃饭、补差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动态管理原则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其实是必须规范城乡低保的申办审批程序。第一步:申请受理: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统一受理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的低保申请,并进行入户调查,并填写入户调查取证工作记录表。在核定收入时坚持四做到:一听本人陈述;二看家庭摆设和生活状况;三访左邻右舍;四问整个家庭情况。第二步:居民、群众代表民主评议。评议组9—11人,一般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组成,并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批表,居委、村委加注意见后上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进行复查,组织镇评审小组(即党委政府领导成员)进行评审,然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加注意见后报县民政局。第三是严格实行动态管理。执行每年度复查制度。每年的11月城乡低保户户主须持低保证到镇报道进行复查,如实报告其家庭收入和人员变化情况,并配合接受调查。凡在规定时间内户主本人不到场进行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城镇如遇低保户家庭成员中有男年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者,低保户应出具其是否在社保局领取退休金的证明材料。或由镇民政办每季度统一到社保局查询到龄城镇低保人员是否有领取退休金的情况。对死亡人员必须于次月取消。
总之,我镇的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普查有力,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无误,操作程序阳光透明。同时,通过普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低保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了城乡低保操作程序。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6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暨农村低保工作会。安排安排我市
市民政局局长何健同志就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作了动员演讲,并就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安排。这些都是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了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全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暨农村低保核查工作讲两点意见。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和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刚才,市监察局局长任明高同志宣读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明祥传达了4月XX日市乡镇及工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工作会议精神。
一、扎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
(一)充分理解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必要性
市政府今年加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这项工作有三方面的必要性:一是有错必纠。有错必纠,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这是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初衷。临时以来,市市、乡两级政府(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在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总体看是平安有效的为维护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高度关注民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民政工作内容不时丰富,对象不时扩大,范围不时延伸,资金不时增多。这种大形势、大背景下,原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方式逐渐流露出一些与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已经流露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需引起我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是防微杜渐。防微杜渐,这是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的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他民生权利的最后一道兜底防线,尤其是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更是老百姓的救命线,一条高压线,各级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挤占、截留、挪用。但我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却明知此行祸,偏向祸趋之;只看当前,不看长远;只晓得蝇头小利,不知道民间疾苦。一旦资金调度困难,就想打民政资金的主意;一旦资金明确到具体救助对象,就清查其有无历史欠帐,以前政府代其垫付资金现象,希望以此抵扣。这些都是极端危险,极端错误的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等一系列过硬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才干有利于教育和保护干部,才干确保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才干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三是规范管理。规范管理,这是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标。民政事业要实现科学发展,一条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必需要加强民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核心要把握三条:第一条,必需及时。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需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春荒或冬令救助资金时,市必须在5日内办结,乡镇办必须在10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第二条,必需真实。资金的发放必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村委会在接到乡镇办救灾粮款分配数后,必需在1日内完成救济对象的确定和救济数量分配并对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无异议的方能发放救济粮款。同时,乡镇办及村委会要大力推行临时救助卡制度,妥善保管灾民申请书、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救济人员公示榜、发放救济粮款灾民签领表等原始资料,不准代领救灾粮款,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可由村委会指定人员领取,并监督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第三条,必需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需建立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严格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平安、规范、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防止出现优亲厚友、、悖理违法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组织人员督促检查下级救灾款安排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按时分配下拔救灾款物、截留、挪用上级下拔救灾款物、发放救灾款物帐目不清,手续不完备、短斤少两、导致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需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市自然灾害多,受灾水平深,需救灾救济面广,上级每年都会下拨大量的救灾款物。对这些救灾款物如何管理使用,上级高度关注。特别在今年我市遭受五十年不遇的雪凝灾害情况下,目前上级已经下拨了大量救灾款物,下步还会下拨更多的救灾款物帮助我市恢复重建。整个恢复重建中,如果我市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出了问题,难以向老百姓交代,难以向市委、政府交代,也难以向上级交代。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牢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疏通渠道,快速拔付,确保平安,提高效率,为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提供重要保证。
(二)切实增强做好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
会前,关于如何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大家一致认为,由于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采取纵向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这是开展好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为此,强调三点:一要主动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思想是要加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领会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要主动履职。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刚才,明高同志在宣读《方案》时,已经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不再重复。主动履职的'问题上,今天我只强调一点,民政部门作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正确认识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抵触,自查自纠上不隐瞒,整改落实上不敷衍,对待问题上做到小惩大诫、治病救人,完善机制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要主动配合。本次执法监察活动中,无论是自查自纠、全面检查还是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必需严明工作纪律,主动配合执法监察组工作,如发现在自查自纠、纠偏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甚至违法违纪的有关部门必需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三)务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性
时间紧、任务重,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需要动员大量人力和财力,精心组织,才干保证工作效果。为此,强调三点:一要确保政治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需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体现出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出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体现出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觉悟,体现出以民为本、为民执政的高尚政治品质。二要确保社会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需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广大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三要确保工作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需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系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形象,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干部特别讲政治、特别讲正气的工作作风,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进一步争取上级对我市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和乡镇及工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基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保证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建设,也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扎实组织开展好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迫切需要。去年以来,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市依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改善民生的决策安排,全面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绝大多数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证。总结以往做法、巩固已有成果、坚持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就是要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达到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目的
促进农村低保政策更好地落实,二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的重要措施。由于我市农村低保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不少地方在家庭收入核查、保证对象认定、低保金计算、民主评困、张榜公示、定期审核、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具体的操作顺序和方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同时,农村低保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去研究解决。开展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就是为了准确判研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农村困难群众。
确保农村低保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重要基础性工作。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三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为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发挥了兜底”作用。市农村贫困面相对较大,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繁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地方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还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开展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就是为了找准“应保未保”原因,核准“需保证困难群众底数,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对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扶贫工作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效果的一次检验。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扶贫工作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四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其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制度建立起来了政策规定出台了资金也层层下拨了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困难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村入户,才干得出真实全面的答案。此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困难群众“零距离”和“全方位”接触,也是对我工作效果的一次检验。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
涉及面广,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工作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好核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注意抓好重点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抓出成效。
一次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核查,一要突出核查工作重点。此次核查。要掌握各地农村低保工作实情。短短一个月时间,要把所有情况弄清、摸准,难以做到也不现实。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和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对各地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这两条收入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底数。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农村低保核查的规范问题,也就是哪些收入需计入纯收入的范围,哪些收入不计入纯收入?比方,农民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经营性收入以及务工收入就要计入纯收入的范围,而抚恤金、学生奖学金、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医疗救助金等就不应当计入农民纯收入的范围,这个规范在下发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统一规范。二是对已保证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准确掌握他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从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核查到位。简要概括,二要掌握方法。也就是八个字:排查、审核、检查、督导。
就是要抓好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人数的摸底排查工作。各地要结合农村实际,第一是排查。依照自下而上原则的和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指导村民委员会自查和上报贫困农户花名册的基础上,乡、镇、办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市人民政府要抽调力量深入乡、镇、办加强指导,搞好复查工作。
就是要抓好已保障对象的年度审核工作。入户核查保证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第二是审核。根据其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提出是否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以及相应调整保证类别和档次的意见,按顺序及时料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做到保证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就是检查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是否依照个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也可由村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的顺序和“三榜公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第三是检查。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检查农村低保规范和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划拨和发放到户情况,基层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情况。
就是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此次核查,第四是督导。查找工作中的单薄环节,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当地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地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此次核查工作的关键和重点,要力戒形式主义、核查过后无实质性效果的现象。核查过程中,要抓好督促检查,及时指导各地解决共性问题,研究破解难点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要注意发现培养典型,总结胜利经验,为规范完善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市人民政府将抽派人员组成农村低保督促检查组,分赴各乡、镇、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办也要组织农村低保督促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社会影响大,三要注重宣传引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必需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借助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机会,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向群众和社会全面介绍、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的主要内容,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保证对象范围、保证规范、补助水平、申请审批顺序、分类划档、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情况,引导他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协助政府共同做好工作。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使他认识到这只是一项针对生活终年困难群众的救助制度,基本目标是保证缺少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走向脱贫致富道路,提高生活水平还要依靠自身的努力。
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因此,四要认真抓好核查数据统计汇总会商工作。核查数据是此次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效果的体现。数据的准确水平。要高度重视核查数据汇总会商工作。对乡、镇、办上报的数据,市民政、财政、监察、农业、农办、统计等部门,对照当地农村低收入和绝对贫困人口数据认真进行会商,发现数据失真或有疑问的要抓紧重新核查。最终确定后,要经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对各乡镇办上报的数据不能简单汇总上报了事,更不能随意调整。
不得错统、漏统、虚报、瞒报,五要严肃核查工作纪律。核查中。人为缩小或扩大相关数据。要坚决纠正层层分指标、一户一保”轮流救助、二次分配等错误做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全面做好核查工作全程监督,对核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察,严肃查处核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或干扰核查工作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贪污、挪用、截留、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把做好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核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核查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牢固树立为困难群众服好务的思想,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与困难群众的期待。
又要密切协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村低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很多。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真正形成合力。市民政局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具体组织核查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指导基层做好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低保资金预算落实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农业部门要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引导有劳力农村低保家庭调整农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益。监察、审计部门要研究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统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统计信息。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政策措施与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承担着逐村逐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繁重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农村低保的基层部门和组织。直接面对困难群众,需要处置群众之间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农村低保这一德政善举能否真正取得效果,最后还要看基层的这“最后一道关口”因此,要着力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科学整合市、乡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做到有机构理事、有人员做事、有条件办事,确保农村低保规范、细致和可持续发展。农村低保涉及人口多、信息量大,要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基础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建设相关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减轻基层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7
一、工作方法
先扩面,后提标。这次提标扩面是低保标准从683元提高到860元之后产生出来的人员和补差额。人数是省民政厅根据省统计局农调队按照860元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测算出来。县局将省分配的新增指标按照原低保对象覆盖比率和各乡镇实际困难状况,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根据上述方法分解到村。由村委会摸底调查、评议上报。原已审批享受的低保对象原则上不动,个别微调。A类标准按每人每年860元全额享受;B类标准按每人每年657元执行;C类标准按每人每年417元执行;D类标准按每人每年377元执行;新增低保对象一律纳为第5类,标准按每人每年177元执行。
保障范围,家庭收入核算项目,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仍按照《XX县农村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固民字[XX]18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步骤
1、2月13日至2月20日,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
2、2月20日至2月2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
3、2月25日至3月20日,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3月10日之前村级评议、公示结束,填表上报;3月15日之前,乡镇审核结束,打印花名册、制作光盘、汇总上报;3月20日之前,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结束。
4、3月20日至3月25日,为打卡发放阶段,资金落实到户;
5、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地对农村低保扩面工作进行总结,3月25日之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总结书面报送县低保局。3月30日之前,县低保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具体要求
此次农村低保扩面对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经各级民政部门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要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张榜公示,做到情况摸清、对象保准。根据实际,修订后即将公布的《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吸取不少于3至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
1、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把提标扩面与当前除雪抗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保生活、保生产”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自觉性。
2、严格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审核,逐级把关。重点把好村民代表评议关和乡镇政府审核关。村民代表评议不得流于形式,要广开言路,充分酝酿,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准确。乡镇政府审核要重质量、重效果,一审村级评议有没有落实、有没有进行张榜公布,二审是否确保重点,杜绝撒胡椒面。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8
为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强化动态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金发放及时,监督有效到位,全面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务必要充分认识这次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成立各级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操作方案,量化分解《实施方案》每个阶段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抓好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
二、把握重点,树立为民服务意识。
各县区逐项对照《实施方案》中所列举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排查整改解决。同时,在整个活动中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要制定完善新形势下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城乡低保标准调整、资金运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受理等各项专项管理制度。同时做好宣传,执行到位。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要求,做到申请、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低保复核、复查落实到位,公示记录齐全,低保证、低保银行卡(折)“一户一证”、“一户一卡”。
三是落实资金。资金预算足额,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杜绝平均发放,低保补差率50%以上。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按季度发放。
四是有序管理。强化动态管理,按标施保。档案管理规范,材料齐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分户保障,及时查处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杜绝出现越级上访。
五是公开到位。继续强化审核公示制度,全面实行低保定期公示制度。县(区)、乡(镇、办)低保机构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等。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9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工作,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低保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对象及目的:
截止20XX年3月底享受城乡低保的所有人员,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从而达到法治低保、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和公正低保。
二、清理核查要求及重点:
各乡镇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和复审认定工作,认真查找问题,纠正错保漏保。特别要重点清理核查人情保;已领取养老保险金、有工资收入的低保对象;直系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在享受低保的情况。
三、清理核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从20XX年3月15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18日)。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清理核查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监督低保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乡镇自查阶段(20XX年3月19日—3月31日)。各乡镇民政办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由各村(居)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逐一审核,并以组为单位将评议、审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居民无异议、符合低保条件的',提出继续纳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办理退保手续意见。
第三阶段:乡镇复核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5日)。各乡镇民政办对村(居)上报的经自查过的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居民无异议的,继续纳入;不符合条件的,迅速办理退保手续。复核结束后,按规定表式填写本乡镇《核查花名册》,并签署意见,同时上报Excel电子档报送区民政局低保所。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10
按照全县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三进五解决”活动要求,为了确保全县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困难群众摸底救助工作。下面,我就春节前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就20XX年城乡低保核查及农村困难群众建房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春节前,按照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走访摸排情况,梳理汇总出全县困难群众共5983户,其中,痴、呆、傻、残等一般困难家庭4684户,子女上学困难家庭XX4户,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972户,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家庭183户。为了确保全县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幸福过年,我局积极采取分类救助的形式,先后分三批共下拨救助款698.3万元,救助各类困难户6294户,其中一般困难家庭(含痴、呆、傻、残等)4942户、子女上学困难家庭127户、患重大疾病1025户、突发意外事故的200户。确保了全县困难群众及因患大病、突发事故等家庭生活救助落实到位,近期,我局对各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横渠、齐镇2个镇已按要求将救助资金以现金形式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其他6个镇均有结余。
(各县具体情况略)
(一)、本次开展救助工作特点:
1、各镇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及时召开各类会议,书记、镇长亲自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研究及救助方案的制定,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2、机关干部全员参与。镇机关领导干部形成一盘棋,人人参与,严把政策关,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
3、程序到位。在深入基层摸底、调查时,救助对象摸的准,公示程序到位,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公示公开透明。
4、救助面大效果好。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看病难问题,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镇救助资金结余较多。
2、助台帐不规范,上报不及时。一些镇上报台帐时救助人员零乱、无汇总表,给上级汇总工作造成较大困难。
3、个别村有遗漏现象。在救助时还有一些困难群众没有救助到。
(三)、几点要求;
1、各镇近期开展一次遗漏困难群众和新摸排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尽快把下拨的救助金发放下去。
2、尽快分类建立健全救助台帐。
二、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工作
(一)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关系保”、“人情保”现象比较严重,“拆户保”在一些村组仍然存在,“挪用保”有发展漫延之势。有些村组干部与农户谈好,让农户申请享受低保,低保证和低保存折由组长统一保管,把全部或部分低保生活补助费扣留挪用于保洁员工资、打路修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征地拆迁等集体公益事业,甚至用于顶替组长报酬。
二是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由于“关系保”、“人情保”挤占了低保名额,导致将符合低保的困难群众家庭没有纳入低保。
三是因低保问题引起的问题比较严重。
四是乡镇没有担负起在低保管理工作中的审核责任。低保的评议会仍旧由村组组织,乡镇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乡镇的审核责任落得不实,谁享受低保村组说了算。
五是公示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镇、村、组三级公示程序及内容进行公示。有的乡镇只在镇或村公示了低保户姓名,没有公示详细内容,且公示时间不满7天。
(二)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就是要纠正和解决以往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重点把好以下几个环节。
1、把好业务培训关。去年以来上级在低保管理方面出台了许多新政策、新规定,今天进行了业务培训,把政策和文件交给了大家,回去后各镇要召开低保管理业务培训会和城乡低保摸排核查各镇安排会,把低保政策原原本本的传达给每个从事低保管理工作和参与这次低保摸排核查工作的人员。
2、严把入户调查关。各“五包促五化”驻村工作组、镇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必须深入村组逐户进行走访调查,不留死角,对在册低保户进行核查,对生活困难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摸排,入户率要达到100%,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采取“访”、“谈”、“查”、“看”的`方式,要把真正困难的群众摸排和筛选上来。低保核查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出有序、动态管理、阳光规范”的原则
3、严把评议审核关。对摸排出的低保户进行审核时,要组织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会议由“五包促五化”驻村工作组成员、镇包片领导主持,参加民主评议会的人员由村党支部和村委成员、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对摸排出的困难户用倒排法确定低保户,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等现象发生,要把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内,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4、严把公示关。一是各村低保民主评议会召开后,镇政府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二是公示期满后上报县民政局,局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入户复核后,研究提出拟纳入低保的家庭,并将信息通知给各镇,由镇政府落实在镇、村、组三级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三是两次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县民政局做出书面审批意见,各村组在村务组务公开栏设置专门板块将批准后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领取金额常年公示。
5、严把发放关。在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时,实行镇政府统一直接发放形式,确保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严禁由村组干部带领低保证件和存折,严禁村组干部扣留领取低保金用于村组公益事业。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把握政策。在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中要按照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实行分类施保,把可享受低保的大病由5种拓展到16种,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可单独申请。
2、落实责任主体。镇政府是低保管理工作中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单位,在这次城乡低保摸排核查中,“五包促五化”工作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开会安排,认真做好入户调查核查、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督促公示、低保上访事件的核实处理等工作,确保低保摸排核查取得实效。
3、严格责任追究。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文件对各级低保管理主体的责任追究措施明确,各级从事与低保管理有关的人员千万别碰高压线。今后有人反映低保方面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核实,属实的取消低保资格,并按照《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实行备案制度。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在今后低保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打造阳光低保。
5、做到应保尽保。这次低保摸排核查确定低保户数时掌握好尺度,各村低保户数可有突破,但不能太多。要做到应保尽保,但不能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三、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结合全县“三进五解决”活动摸排情况,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逐步解决474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20XX年实施“阳光安居”惠民工程XX户,其中无力建房户30户;2015年完成180户;2016年完成154户。
1、尽快拿出规划。各镇要尽快拿出集中搬迁和住宅建设的具体规划,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乡村旅游、千人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能集中建设的要尽量集中建设,设计要超前,功能要齐全。
2、打造亮点。各镇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整合民政、住建、财政、扶贫、交通、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电信等部门资源,提供建房资金保障,集中建设,形成产业聚集、美丽富裕、生态宜居的特色新村,打造城乡一体化工作亮点。
3、分步实施。各镇要遵循“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宜搬则搬,宜建则建,逐步推进”的原则,将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对困难建房户分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其住房问题。
低保核查工作总结 11
为了全面掌握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建立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48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标准
(一)调查对象
全县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
(二)各类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1、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年我县城镇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线290元的1.5倍以下确定,本次调查登记标准为人均每月收入435元以下。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年我县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529元的80%以下确定,本次调查登记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00元。
3、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年我县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529元的上线确定,本次调查登记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27元。
(三)住房困难标准
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本次调查登记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具体是:
1、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全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
3、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全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4、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全县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二、调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
包括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等。
(二)住房状况
包括家庭住房占用套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房屋座落、房屋性质、房屋类型等。
三、调查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职责分工
本次调查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具体实施,县考核督查局、统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指定专人,全力配合,共同推进。
(一)县住建局负责做好调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数据上报,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全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县统计局负责指导各镇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三)县民政局负责全县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被调查对象家庭的人口和居住地审核等工作。
(五)县人社局负责做好被调查对象家庭或个人提供劳务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的审核工作。
(六)县考核督查局负责对调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各镇负责做好调查宣传动员、受理申请、报名登记、入户调查、表格填写和核查认定等工作,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镇统一将调查结果汇总,连同电子档案上报县住建局。
五、实施步骤
本次调查从月8日开始到月25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阶段。召开动员会,张贴调查通告,组织开展调查宣传。培训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填写调查表,同步录入《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公示后上报县住建局。
(二)审查和汇总阶段。县住建局、统计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负责联合对各镇上报的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抽样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县住建局、统计局组织人员进行统计汇总。
(三)上报和建档阶段。县住建局公示全县调查结果,于月25日前将调查统计结果上报市住建局,对同步录入《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数据档案进行监管,并对全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信息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本次调查是落实中省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序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督促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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