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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07 18:38:3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汇总15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汇总15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

  20xx年,湖里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互联网+实体+热线”平台全覆盖,辖区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区一级,在区信访大楼一楼窗口设立具有“3+X”职能的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一级,依托各司法所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连接12348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便民服务热线;在社区一级,依托调委会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法律顾问),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xx年起,指导成立了小区调委会、小区律师和小区公证联络点,小区调解员全区“全覆盖”,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成立湖里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力量整合。结合平台运行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遴选一批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高、专业技能强的.人才充实工作力量。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全面梳理平台进驻业务现有工作内容、业务办理规则等,制定各服务事项服务规范体系,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将单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列入综治考评的内容进行考评。五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四级全覆盖的前提下,开发“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一网通办”。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落地见效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突破。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中心联席会议、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访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162件,已办结154件,“诉调对接”化解纠纷56起,“警民联调”化解纠纷1832起,行政调解8件,做到案结事了。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426件,涉及人数9137人,涉案金额4414万元,其中重特大纠纷34件,涉及死亡纠纷21件,涉及10人以上群体访矛盾纠纷13件,涉疫情纠纷1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7%。

  二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870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5件,援助人数175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30.5万元。建立了一支涵盖我市33家律师事务所、92名律师的援助律师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大大提升服务质量。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230件,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22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6场。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湖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资讯348条,举办线上答题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46430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425人次。

  三是中心工作主动靠前见效。主动服务东部旧村改造,在五缘湾北片区等7个片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有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推动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自20xx年5月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七大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以来,服务站共受理群众上门法律咨询1164件,化解矛盾纠纷412件,参与指挥部入户走访1500多户,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超过20000份,办理公证1300多件。20xx年以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涉及征地拆迁的涉诉行政诉讼案件11件、民事诉讼案件39件。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2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3

  枞阳县司法局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形成,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人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加强“关键少数”普法,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关键少数”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同时选聘法律服务志愿者与全县214个行政村对接,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细胞”。截至目前,该县214个村居累计“法律明白人”642人,法律服务志愿者261名。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文化。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对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市民法治文化素养,构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繁荣乡村法治文化。同时,强化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掘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农村法治文化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县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个,法治文化创作基地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5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12个 ,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展“3+X”服务模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非诉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力量重心下沉、人民调解方法多元聚合,强化区域网格诉调对接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让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底色。目前,该县有镇级人民调解组织16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累计调解员1337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6起,预防矛盾纠纷139起。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律援助。完善机制,在全县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和214个法律援助工作室,方便村民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优化服务,将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工伤事故赔偿、土地承包、抚养/扶养费纠纷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案件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援调对接功能,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援助兜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xx年以来,累计办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267件,提供涉农法律咨询482人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4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5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近三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建设情况

  我县已于20xx年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人民调解设在临街一层。一是完善了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流程图,列明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办案流程等基本内容,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了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尽力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需求,同时为咨询群众提供舒适的咨询环境。在大厅里摆放了各类报纸、饮用水等,尽力满足群众的各类需求。

  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情况

  我县原共有25个乡镇,都均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因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也调整为17个。截止20xx年6月10日,我县的我县已构建了从乡镇到县为网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村居法律顾问覆盖情况

  20xx年9月,我县已应要求,按照片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按照:村委会书记+村长+法律明白人(2人——3人)+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股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名称为:县XX片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共六个片区,分别为毛儿盖片区、热务片区、镇江片区、松城片区、川主寺片区、小河片区。

  目前,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已达到了全覆盖。微信群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我局仅有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工作量大,任务重。及时充实法律服务人才,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1、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申诉人,可以采取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法律援助方式。阿委办发〔20xx〕13号文件规定:7.州依据《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确定为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提高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75元。(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城镇500元,农村310元。)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配合。开展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逐步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依法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3、对农民工、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人口、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众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予以援助。

  4、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无需审查事项范围和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

  5、法律援助主要采取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进行的公证、司法鉴定;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二)重点加强寺院和僧尼的法律援助

  将我县所有的寺院纳入法律援助常态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帮助寺院培养僧尼“法律明白人”,建立我县各寺院法制宣传档案,适时组织律师服务团、司法工作者等入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并加强寺院律师顾问工作,建立寺院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态化。

  (三)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1、巩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我局在各乡镇依托各司法所建立了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团委、妇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看守所也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和提出申请。

  2、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特点,综合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受援人的需求来公平合理地指派人员进行援助。特别是对死刑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要指派具有法律从业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

  3、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受理再审查,并告知其事后补齐材料,补办申请手续。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的申请可以当日受理并审查办理。

  (四)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

  于20xx年在县司法局临街一层建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和完善了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工作日安排社会律师和中心工作人员值班,窗口有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做到标识醒目,制度上墙,规范服务标准,热心,耐心接待群众咨询。

  三年以来,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事项3100余件,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合计3000余件。

  五、公证工作

  (1)人员情况

  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1名。2名公证员均为行政编制,公证员助理为事业编制。公证处于20xx年10月完成了机构体制改革,由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体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改制后于20xx年9月从若尔盖公证处调入1名公证员助理。

  (2)近三年办证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案件130件,其中委托书67件,声明书16件,继承权22件,小额遗产继承20件,证据保全2件,亲属关系2件,无犯罪记录1件。免费接待来访来电咨询人数达1000余人次,上门服务近30余件次,最多跑一次案件近百余次,总收费26900元。

  (3)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县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做好违章建筑拆迁的证据保全和现场监督。

  (4)公证援助情况

  为全面落实服务群众和民生工程,县公证处主动为困难群众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三年来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6件均为国内民事案件,其中继承权件2、声明书1件、委托书1件、小额遗产继承12件,免除公证收费3000余元。

  六、取得的成效及采取的措施

  县公证处在州局和县局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搞好公证处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更好的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服务。在工作中公证员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事实为根据办理公证,不吃、拿、卡、要,不弄虚作假,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塑造了公证人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错证、假证、人情证发生。

  七、存在的问题、表现形式、根源、短板及下一步意见建设

  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全部为公务员,自公证处改革后,公证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现有1名公证员助理,于20xx年公开招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但是无人报考公证处,现公证处2名公证员均要求回局机关工作,公证处面临着无公证员的窘境。公证处的所有收费全部如数上缴县财政,公证处的所有开支及设备全部由县局报销领取。

  在公证处缺乏公证员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招录公证员,充实县公证处,保障公证机构正常执业。

  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县在实际工作中法律援助人才奇缺,目前律师事务所仅有一名律师承担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正在改制,即将撤所。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处于既无工作机构又无工作人员的尴尬境地。我县急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并招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但是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尚未成立,尚无法律援助机构。应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并任主任一名,同时招录3—4名事编人员。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以“法学会”为平台,多渠道培养一批法律服务志愿者。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6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xx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xx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xx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7

  近年来,XX县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工作理念上明确定位,在基础建设上加大投入,在管理服务上完善机制,初步形成了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全领域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服务大众、惠及民生、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实现了三大转变。

  提高认识,工作理念由碎片化管理向全业务服务转变。在工作安排上,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重点)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四项基本功能定位,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法治资源,把多点位管理转化为组合式服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需要,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强化基础,服务平台由分散隐性向集中显性转变。一是建设三级实体平台的,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设了总面积1100多平方米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接待中心、宝山公证服务大厅于一体。其中公共法律服务接待中心按照“3+X”的服务模式,设置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服务模式,同时引入法治宣传、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服务。在所有镇乡街同步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中心的各项法律服务功能延伸到了各司法所;在全县122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值班提供咨询指引服务。二是专业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完成了XX市嘎查村依法治理实践基地、区级法治文化广场,以农村为重点的16个法治阵地建设和法治乌兰牧骑巡演,使法治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依托区人民法院,完善了以涉诉纠纷调解为重点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室建设,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实现了咨询、调解、立案、代理、终结的'“一条龙”服务,20xx年,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0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区司法局、信访局合作,设立了律师值班接待室,在提供宣传、咨询、疏导服务的同时,引入法律援助机制,20xx年,成功处理群体性信访3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线上法治互动平台逐步展开。积极协调广电、电信部门,着力推广安装4K法律服务机顶盒,实现了信号100%全覆盖;与广电中心合作,分别在有线电视台和无线广播电台开通了法律咨询与服务类栏目“法治在线”;在大力推广“掌上12348”的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公众号设置了“法治服务”链接,在“今日头条”开通了法治资讯服务账号。各类法治资源的“空中传送”,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奠定了良好基础。

  细化措施,服务供给由粗放单调向精准延伸转变。一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整体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开通“绿色通道”的同时,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邮寄送达,构筑“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扩大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实现了“应援尽援”。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民事等申诉案件代理。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20xx年共办理各类援助787件,较20xx年增加了一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8万元。二是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借鉴“枫桥经验”并使其本土化,配合平台建设,以队伍专业化为目标,同步调整了75个调解组织和105名人民调解员。在加大业务培训的同时,落实了“以案定补”调解奖励措施。遍布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保证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275件,调解成功率99.6%。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各类法律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全县57名法律讲师团成员纷纷入驻平台、深入现场,与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各类法宣阵地推进以案释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扬沙说法”、法治微视频、普法话剧等文艺作品的制作力度,在各种媒介上循环播放,切实起到了正确舆论引导,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全年350场次的现场讲座和宣传咨询活动,各类活动和载体上播发的20多万份法治视频和资料,基本实现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四是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在建立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的同时,全面落实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广建立覆盖农村两委班子、居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目前已建立微信群106个,律师在微信群内随时随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不受时空限制,覆盖率达到99%以上。20xx年,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直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917人次。积极引导律师深入20家重点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审查合同3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80多条,帮助解决各类法律问题80多个。完善公证处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592件,较20xx年增加4%,群众满意率99.3%。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8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寿县卫计委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xx年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由鲍世春院长动员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自查、整改。同时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不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除问题根源,全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查找的主要问题

  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我县卫生机构突出问题,我院经过全面梳理,整理规范,将相近的内容合并,归纳为以下方面的问题。

  1、部分药品有网下采购的现象。

  2、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3、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4、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待突击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去把这项工作做的最好。

  三、制定整改措施

  (一)部分药品(急救药品)网下采购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网上采购药品的行为,杜绝网下采购。

  (2)医院和村卫生室购药必须遵守网上招标采购和药品备案采购的制度。

  (3)必须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学习《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议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进一步到位。

  (3)、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不违规采购药品,并按时回款给医药企业,不拖欠药款。

  (二)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的现象。

  (2)学习《处方管理办法》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提高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杜绝不规范的处方出现。

  (3)加强临床质量和处方工作检查,加大对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滥检查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各种病种临床路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2)进一步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的督查。

  (3)对查实的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登记记录作为该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与职称评审、晋升晋级、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公布医疗机构的投诉电话,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

  (2)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理念,找准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行风建设,不断的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4)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要求。

  (5)切实规范服务行为,信守救死护伤的承诺,遇事不推诿、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患者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与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定期通报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建设。

  (3)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

  近期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下一步整改措施

  坚定信念是根本,强化责任是关键,加快作风转变是动力,严明纪律是保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宗旨意识,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致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务求工作实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9

  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更好的.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洋湖司法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提升新时期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彰显司法担当。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路径,提升知晓率

  树立用户思维,利用镇、村各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各微信群、微普法公众号等“线下+线上”的方式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面,推送法律知识和服务信息,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中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定期在村开展农民法治讲堂,以案说法,形象生动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关注度。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捷化水平

  完善洋湖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14个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村(居)委会正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力美好乡村建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重要作用。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应援尽援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将追讨欠薪、工伤赔偿、劳动保障、婚姻家庭、事故赔偿等事项作为法律援助重点事项,协同信访、民政、劳保、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建立法律援助联系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百姓说事点”建设运行与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有机衔接,组织人民调解员、信息员深入群众、源头预控,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调尽调、抓小抓早,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作为洋湖镇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在镇、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干部个人的考核中列明显现;从夯实载体、拓宽渠道、注重需求等多方面着手,线上以“今日洋湖”为载体,线下以宣传栏、农民书屋、中小学课堂、文化广场为阵地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同时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宣传、社矫帮教、矛盾排查信息员队伍,为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有效运行提供支撑。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0

  20xx年以来,公法股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为建设美好宿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有为担当,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职能,深化为民服务。今年年初,我们全新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慧引导和自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基于裁判文书大数据的法律咨询,智能分析用户服务诉求,精准匹配和推荐用户需要的法律服务。全面统筹整合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紧扣群众需求,划分“四区一廊”即自助普法区、营商环境区、智能服务区、窗口服务区以及普法长廊,设置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监督等服务窗口,每天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负责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司法行政其他业务的咨询、引导等服务,一站式地解决群众学法用法问题。

  (二)坚持聚焦中心,彰显法律服务优势

  1.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县司法局联合县律师协会,引导全县法律服务者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四送一服”“万所联万会”主动谋划好“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一方面通过组建服务企业发展法律宣讲团、举办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讲座、编印政策清单和发放服务企业发展法律手册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惠企政策举措,推动惠企红利精准高效直达企业。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对涉及企业政策、服务、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以“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为起点,建立“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长效机制。机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帮扶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每月至少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次“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确保每名律师至少帮扶一家企业,每名律师每年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至少两次,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举办法律政策宣讲或法律培训至少一次,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推动各类营商环境问题尽快解决、对账销号,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止6月21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走访企业39家,开展政策宣讲29场次,发放政策清单350余册,宣传报道“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18篇。

  2.推动乡村振兴,护航基层治理。引导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高岭乡汪冲村党总支进行结对共建,多次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汪冲村为乡村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等法律疑难问题,在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推进乡村治理不断向前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将法援案件、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村两委换届选举、矛盾纠纷化解、涉农法律咨询等均纳入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巧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送法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宣传,促进基层群众、民营企业和乡村青少年树牢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共赴乡村、学校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宣传共计20余场次,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等100余人次。

  (三)坚持服务民生,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1.法律援助工作。联合财政局出台《宿松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宿松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为全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细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系列送法活动,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对已结案件受援人进行跟踪回访,对法援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不断优化服务,掌握群众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4件,其中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金额达39.5万元。

  2.公证工作。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开拓公证领域,积极为公民和组织参与社会经济、民商事活动提供公证服务,不但认真办理市场摊位抽签、鱼苗放流、房屋拆迁等围绕城镇化建设相关的公证,而且还融入到民生工程领域。特别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多次上门为行动不便、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办理公证,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截止6月21日,公证处共接待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办理各类事项182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股室业务工作繁多,每天疲于处理各类业务,缺乏主动谋划工作的积极性。满足于以往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创新谋划各项工作,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形式进行的宣传的较少。

  三、下半年工作总体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

  1.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优发展。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四送一服”“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各项工作。

  2.以行业优势为抓手,实质化推动律师行业向好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方面做精文章。

  3.以民生工程为引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上发展。梳理总结,加强培训和宣传,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1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州、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共同学习、沟通,交流;并走访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了解他们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相关宣传传单60余份。一是到海棠镇,了解海棠镇在使用佛山帮扶的497万元资金建设腊肉加工厂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二是到甘洛县团结乡玛麻村了解双团路玛麻桥“危桥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资情况。三是到甘洛县瓦古录村对甘洛县田坝—团结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层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对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思想站位不高,关心关注不够。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由于,目前我县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把28个乡镇,减为13个乡镇。我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我县的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进一步重组我县各乡镇的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套相关人员和设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还需要等到村级机构改革后,才能具体落实。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忘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2

  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在敖汉旗司法局的指导下,依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办理各类案件6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诉讼代理1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将一年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党建政治工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经常组织全员参加党建政治学习,才能让法律服务工作者知道党的发展历史并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从而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更好地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按照上级对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要求,xx乡法律服务所对所业务用房进行了装修改造。室外安装指示牌,室内设置便民服务台,法律服务宣传品发放处,并安装了远程法律服务电视设备等,服务硬件的设置使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民。

  三、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借助申报全区一级司法所的契机,全面提高硬件设施的同时,也注重对软件质量的提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收案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委派。二是按照“三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制度公开。公开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者法律素质。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业务素质教育,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订阅法律报刊杂志,购置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一是加强自学,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全国法律资格考试,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二是通过讨论案情,以案学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考核。着重考察在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办案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考核制度的执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以此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一年来,xx乡法律服务所共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办理各类案件68件,其中法律援助6件,民事诉讼代理1件,调解30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年为2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七、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以12.4宪法宣传日、防火宣传、乡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法律六进”、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4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00余人次;悬挂横幅20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xx余份。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从中看到了不足:一是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未能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群众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达到从有事信访到有事信法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3

  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条块结合,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立体化覆盖。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乡村振兴的示范引领作用;赋能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力量进驻专门窗口,推进城区集中优势资源向乡村地区辐射;实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提质增效三年计划,创建长沙县黄兴镇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公共法律服务点等具有特色的'站(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来电,为乡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与“12345”政务热线建立转接机制,实行“双号”并行,实现乡村群众法律咨询“一号通”。运行长沙法律服务网,“一站式”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纠纷调解等业务;打通数据对接共享通道,将“公证保”“智慧法援”等业务系统与市法律服务网对接,实现乡村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二是注重两级共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配齐。每个行政村配备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一年来组织线上线下培训40余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快乐学法”大赛,全市上千名“法律明白人”参与线上答题活动。选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专家学者等担任调解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市现有村(社区)法律顾问700名,覆盖率达100%,均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以“工作接地气、服务多样化”为主题的法律顾问岗位大练兵,促进法律顾问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担当和力量。

  三是聚焦便民利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多元化供给。建立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市域通办”机制,实现就近申请、专办快办;降低农民工经济困难标准或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将农民工法律需求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年以来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引导公证机构在乡镇(街道)设立咨询联络点,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进村上门办证、假日预约、“绿色继承”公证等便民服务。司法鉴定机构为区县学校、涉农企业单位提供技术帮扶,为乡村老弱妇幼提供上门服务和费用减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点对点”精准对接乡村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其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其防范法律风险、依法依规经营。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4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下设综合部、刑事民事部、行政申诉部,我作为综合部副主任,负责综合部的全面工作,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在综合部全体成员的热情帮助下,我着力从综合部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克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是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快速发展,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一年,是创新年、提升年,作为综合部副主任,同时作为援助中心的律师,我始终以中心的核心工作为根本,真抓实干,踏实工作,顺利的玩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文化水平

  作为一名律师,又负责着综合部的全面工作,我能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工作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作风务实不浮夸。20xx年,我自觉地参与司法局和中心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克服事务性工作繁杂的实际困难,在中心的正确领导与合理安排下,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我增长了政治理论知识,增强了政治敏锐性、鉴别力,进一步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律师业务上,我坚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温故而知新,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方法,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切实的充实和提高,通过学习,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只有学习才是我们尽快适应飞速发展社会的最好的办法,才是我们不断地提高政治素养和战斗力的必要手段。

  二、解放思想,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综合部承担着文字处理、档案、印鉴管理、采购保管、财务、家属院和综合业务楼管理等多项工作,是中心传递信息、落实政策、上下内外沟通的窗口,工作琐碎繁杂不易出成绩。这就要求我们综合部工作人员不但综合素质要高,能应对得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树立吃苦耐劳,敬业勤奋的意识。

  在工作中,我始终树立服务于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局意识,坚持按照“干大事,从细节做起,做小事,从大局着眼”的总体要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20xx年我们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完成中心对内管理、对外协调任务,并使本部门的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综合文字工作得到加强。20xx年,综合部起草了各类请示、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等四十余份,下发考勤、学习、财务、考核等制度十余项。

  2、规范了中心内部事务管理。制定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机关卫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管理制度,使中心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章可循。

  3、加强了综合部全体人员的素质管理。综合部工作酸甜苦辣是其他人、其它部门所体会不到的,又是其它部门无法代替的,为了提高综合部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搞好综合部自身建设,综合部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对综合部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大家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树立荣誉感,使大家感到能在综合部工作是领导、同志们的信认,是一种荣誉;同时坚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如会议制度,劳动纪律,值班制度、卫生制度等,要求综合部同志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其次综合部实行了月初计划、月终总结,每周碰头的综合部会议和工作制度,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工作问题,表先进,补不足,切实做到了责权利的统一。

  三、树立中心工作是核心,职工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全力提高服务水平。

  作为中心的后勤保障部门,综合部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们中心的对外形象,是做好中心业务工作的前提,为此,中心全体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中心全体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为中心工作的全面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在安排日常各类用品的采购、领用及文印工作时,要求部门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能办的事绝不拖拉,不能办的要讲明原因,尽量为业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安排办理发放各项福利待遇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宜时,要求综合部人员经常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将自己置于员工的角度考虑,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努力当好中心的好管家,当好所有人员的.好助手。

  3、综合部除了担负着日常的基本工作外,还担负着家属院和综合业务楼的管理工作,为此综合部始终强调“安全第一,节约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做到了安全无隐患,费用多节约,达到了中心满意,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四、较好的完成了律师业务工作。

  在律师业务工作中,作为中心的一名二级律师,既担负着指导中心三级以下律师的任务,还要办理日常的法律援助业务,在指导工作中,我耐心辅导,积极帮助中心的三级以下律师,为其他律师的迅速成长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中,我始终把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细致的了解案情,扎实稳妥的办理了各类援助案件,受到了受援人的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20xx年以来,我在搞好政务和做好服务工作方面虽然作了一些工作,这与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部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也是综合部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细究起来,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1、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尚须加强,不能仅仅满足于目前会的、已掌握的知识,要通过进一步学习掌握更为全面的政治理论知识,涉猎更为广泛的文化知识领域,以使自己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管理方面还不够大胆,还存在某些方面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在下一年度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实现制度管人,行动感人,促使自己的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3、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六、20xx年工作思路

  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并借助实践工作的锻炼,尽快调整思路,更新观念,为此我也对自己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有了清晰的思路:

  1、继续加强学习,拓宽自身知识面,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并坚持部门周例会制度,通过会议组织部门人员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部整体素质;

  2、进一步转变思想、拓展思路,提高综合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掌握和熟悉各项政策方针,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和服务。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流,注意听取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政务管理水平和事务处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5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因地制宜,根据司法所基础设施实际,分批分步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19个乡镇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9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自平台建立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推行“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县55个贫困村都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20xx年至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提供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979余起,办理公证案件共计4089件,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9%,其中刑事178件,民事551件,劳动仲裁13件,公证9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27件,占比为83.49%。已办结662件,已归档596,归档率90.03%。系统内咨询录入1493件。

  (一)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初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20xx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节假日及各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街头设点及进村入户宣传,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走访群众80余人次。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0余人次。

  (四)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研究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等制度落实工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78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在检察院实行电话值班制度,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今年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256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6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209件,社会成效显著。

  (六)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8篇,群众话民生11篇,图看民生图片集3期,省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及群众话民生各1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信息34篇,优秀案例11篇,案例库案例11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篇,人民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

  (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75户次;组织旁听庭审20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

  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

  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662件,结案率达89.46%;归档案件565件,归档率为91.87%。

  (八)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74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84万元,完成率为113.51%,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7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3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84.58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100.69%。在经费支出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75.65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等为8.93万元,分别占89.44%和10.56%。

  三、加强公证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2件,收取公证费56.24万元。办理国内公证共1138件(法律援助公证9件),涉外公证151件,涉台公证58件,办理经济方面公证所涉经济标的额达16.9亿元,担任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单位4家,接受外地公证机构委托调查案件12件。

  (一)抓好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股室未接到任何对我县公证人员的投诉。

  (二)完成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县公证处一家,公证员4个,均通过年检、注册。

  (三)积极做好迎检工作。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

  四、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成其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以及部分村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实质效果。

  (三)积极完成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四)提高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写作水平,争取出高质量的稿件,提高稿件投放率和刊登率。

  (五)加强公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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