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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

时间:2024-08-07 07:39:3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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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

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1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号)确定的改革目标,2020年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注重打基础促规范,尽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统筹灾害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根据“苏发〔2018〕3号”文件要求,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要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关注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村居救灾救助工作体系可能出现的断档问题,在确保原有乡镇防灾减灾救灾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强化乡镇街道、村居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灾害风险防控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与生产事故风险监测评估会商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地震)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地震监测预警,建立预警信息统一机制,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

  三、推进综合减灾工程建设,强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南通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推进危房改造工程,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加固工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排涝能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督促各地抓紧薄弱隐患水利工程治理及应急修复工作,切实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灾能力。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防灾避难场所,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安置服务。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特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研究编制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尽早开工建设。发展改革、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加强服务,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提供资金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救灾准备工作

  健全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完成《南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修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紧急状态下的救助工作程序。抓紧落实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及县(市区)要根据已印发的市级专项预案,组织修订配套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做到上下配套、左右衔接、运转协调,形成预案体系。要加强预案演练,并根据预案规定,做好灾害救援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救灾保障能力

  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年度救灾物资保障计划,做到门类齐全,满足需求,保障供给,调拨快捷。立足常见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先进设备和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形成履行综合救援任务的基本能力。要结合南通实际,合理规划和建设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各县(市区)要推进救灾物资库建设,满足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需要。健全多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救灾物资社会储备机制。建立“一图两单”,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机制建设。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应急物流网络,提高物资快速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好“民生保险”“农业灾害保险”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自然灾害损失分担体系。各级财政要加强救灾资金预算管理,保证有足额的资金用于抢险救灾。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研究防灾减灾项目方案,完成“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防灾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减灾支持。

  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救灾效能

  建立完善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实现灾前、灾中、灾后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与防汛防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防御等主要灾种指挥机构和灾害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灾区联合勘测、救灾力量需求、应急资源保障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24小时昼夜分班制、首办负责制、不定时点名制、交接班制等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突出解决乡镇(街道)短板,选择在海门市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灾害救助工作体系。

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2

  一、“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区坚持防震减灾“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防震减灾法》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为依据,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和工作体系,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一是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区防震减灾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明显进步,年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增加了地震工作人员编制;2009年,制定下发了《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地震应急检查制度,建立完善了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是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狠抓“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络不断完善,观测员业务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区已建成7处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点,地震监测、地震速报和前兆信息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完成了区地震监测台,并纳入国家地震观测台网。

  三是抗震设防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全市率先实现重大工程地震安评全覆盖,“十一五”期间,我区共对9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了抗震设防,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抗震安全。积极开展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排查,认真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王村镇苏李村新村被确定为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大街街道和平社区被评为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四是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各级各部门和人员集中场所均制定(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组建了200人的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成区人民广场和政务中心广场2处应急避难场所,遇灾可安置15万人。

  五是防震减灾宣传进一步深化。以青少年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基础,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间断、多形式的开展防震减灾宣传,累计建成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2所,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5所,广大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增强。

  二、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震减灾意识不强。部分部门、单位和群众对地震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我区是平原地区,不会发生大地震,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民众防震减灾意识还较弱,缺乏自我防护与自救互救技能训练。二是防震减灾设施落后。地震监测、地震应急、通信、交通等方面设施相对落后,防震减灾经费投入相对较少,已建的应急避难场所缺乏必要的功能和物资储备。三是城区住房风险较高。国内外城市直下型地震经验表明,在地震中沿活断层一线的建筑物破坏最重,甚至许多抗震性能较好的建筑设施也未能幸免。我区城区很大部分民居建筑建设时间较早,房屋抗震设防标准低,有的房屋就建在断裂带两侧,一旦发生直下型破坏性地震,后果将不堪设想。四是农村民居抗震设防不到位。农村房屋缺乏规范管理,绝大部分的建筑特别是偏僻农村的建筑未经正规设计与施工,没有考虑抗震设防问题,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五是人才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还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区尚无防震减灾专业人才,严重制约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三、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区防震减灾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和群众参与,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我区防震减灾水平,全方位、多渠道的防震减灾宣传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年前,建成科学的地震宏观异常综合观测系统、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区地震信息节点,地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成果得到充分应用;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和救助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专群结合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基本具备抵御和应对6级左右即略高于本区地震基本烈度类型破坏性地震的能力。

  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专防结合,地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覆盖全区的宏观异常观测系统及信息,努力提高地震宏观观测水平,切实搞好区级信息节点建设,综合利用省市区地震台网监测数据,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水平。

  2、搞好地震安全性评价,震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按要求全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改造或新农村民居建设项目按规定要求采取抗震措施,严禁在地震断裂带规划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3、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组织系统;坚持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搞好防震减灾责任单位协调配合;抓好地震应急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实战能力。

  4、搞好物资储备,灾后恢复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切实抓好日常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灾民在震后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灾区社会秩序3日内基本恢复。

  5、抓好普法教育,公众应对震害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通过积极参加“法律五进”活动进行防震减灾教育,把中小学作为普法重点,力争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广泛开展覆盖社区、企业、乡村、机关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使全民熟练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科学应对地震谣传事件,灾害来临时能够做到自救互救。

  四、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建立功能全面、反应灵敏的地震检测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实现对地震监测数据的一体化汇集、显示、存储、管理、分析,并能通过视频实现与省、市地震部门同步进行震情会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报震害预测结果,提出决策建议。做好与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水务、人防等指挥技术系统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提供有利的技术保障。

  (二)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学校等教育阵地、广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监测、预防、应急常识,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充分发挥我区省市两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作用,逐步补充地震培训教育设备和教材,完善工作制度,以青少年为重点,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以及自救互救知识,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三)加大群测群防工作力度

  制定全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实现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搞好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全区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或群测骨干点,尽快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体系。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和长效运行保障机制,使群测群防工作走向正规并健康发展。

  (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建立由公安、医疗、住建、交通运输、消防、供电、通讯、地震等行业专业人员组成的紧急抢险救灾队伍,加强专业化培训、训练和演练,保证应急装备和必要的应急经费,建设统一指挥、专业性强、功能健全、反应灵敏的地震应急体系和救援队伍。做好紧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区发改、财政、民政、贸易、粮食等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所需食品、生活用品、抢险物资储备工作,保证灾民三天以上所需食品和物资储备。制定相应储备方案、保障制度、震后物资调拨方案和分发办法,有关部门要对救灾粮食、食品和物资存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更换。

  (五)抓好工程抗震设防

  按照要求,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抗震设防审批,积极协调发改、住建、规划、国土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2015年前全区达到全面抗御6级地震或本地基本烈度的设防标准,新建工程100%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对重点项目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责成不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的建筑单位制定抗震加固计划。对水、电、煤气、热力、通讯、交通、医疗、粮食等生命线工程系统和次生灾害源生产、储存设施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或震害预测,制定地震应急措施与抢险恢复方案、防范次生灾害源造成社会危害的有效措施和应急对策。科学合理利用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建立综合抗震设防数据库,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工业经济项目选址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依据。

  (六)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推广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各类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培训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使其掌握农村民居建设基本抗震设防知识和技术。选取有条件的镇、村进行“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并给予适当补贴,引导和扶持农民建设地震安全农居。

  (七)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

  加大政府投入,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现状,集中整治校舍危房,使其尽快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新建、扩建、改建的中小学校舍,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建设标准,确保校舍安全。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保障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震应急指挥、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联络机制。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中小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以及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地震应急检查和培训制度,组织单位、行业、社区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以“三网一员”为基础,形成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灾情速报网络,建立畅通的灾情速报渠道,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配备相应装备。做好地震应急疏散与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并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以居民社区为核心的灾害应急疏散与避难场所示范点,以点带面,力争“十二五”期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基本满足城市居民需要。狠抓城区、镇政府驻地、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积极创建全省乡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

  (九)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确定相应职能,安排适当经费,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区地震局按照上级要求增加编制,达到监测、防御、应急有专业科室或专人管理,专业人员构成50%以上,各镇、街道及部门有专人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在职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志愿者、群测群防测报员的地震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防震减灾队伍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震减灾体制建设。

  建立完善的领导责任制,形成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指挥机构。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发挥整体综合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防震减灾需求。

  加大对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稳定可靠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和预算体制,在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企业抗震设防和城区抗震设防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利用“法律五进”等形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活动,完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广播、电视等阵地不断强化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充分落实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培训,推动执法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行政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检查等制度,明确抗震设防各个环节的执法主体和工作程序。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地震监测预报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3

  今年7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在解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出台背景时,曾这样概括我国自然灾害救助的“短腿”:“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不足,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灾后救助制度缺乏,救助款物监管不严等。”可见,在严重自然灾害频发、“以人为本”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观察,我国的救灾救助体制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我国灾害救助机制的完善,应按照国务院最新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进行,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具体说来,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和加强灾害预警体系建设。预警能力不强是我国灾害救助中的“短腿”。许多自然灾害如汶川大地震、甘肃舟曲的泥石流等巨灾,都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发生的,以至酿成惨重损失。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和气候预报的分析研究,依托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建立暴雨、洪涝、旱灾、高温、雨雪冰冻、低温严寒、大风雷电、大雾、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预警系统,同时加强天气中长期预警预报工作。要建立预警信息快速机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扩大预警信息的社会覆盖面,提高群众的预警信息接收能力。

  第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关键是完善基础设施。地方政府要积极筹集资金,增强水利设施的抗旱、防洪、排涝功能;提高各类建筑物的质量,提高住房、办公生产用房、商场、桥梁等各类建筑物的抗灾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杜绝“豆腐渣”工程。

  第三,加强灾害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培训工作,提高国民灾害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目前,我国国民尤其是农民灾害危机观念淡薄,防灾减灾意识不强。要结合新农村文化建设,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手机短信,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宣传形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开展减灾防灾知识宣传,使农民了解自己村庄所面临的灾害风险、特点及其危害,让“减灾防灾”理念深入人心,为抗灾救灾奠定可靠的社会基础。地方政府应积极组织农民在农闲时开展就如何应对诸如洪涝、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演练,使农民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掌握基本的逃生手段和保护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强化对农民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杜绝乱砍滥伐林木、随意排放污染物的现象。要引导农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走科学致富之路。

  第四,建立较为完整的国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目前,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制定了系统的国家灾害救助标准,如印度的国家灾害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标准,明确了29个补助项目和补助额度,每5年修订一次。鉴于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特别是贫困人群的风险抵御能力普遍薄弱的情况,农村灾害救助要适当降低接受救助的资格条件,将低收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在其陷入赤贫之前,针对其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风险,给予预防性救助,避免他们的困境进一步恶化。

  第五,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体制。反观国外经验可以发现,我国现有的救灾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那种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的做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救灾工作的需要。要在发挥政府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一是国家应建立专项救灾基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用于投资,由救灾部门统一管理。二是大力拓宽救灾资金的渠道,建立企业、非政府组织、普通民众、国际社会和灾民自己的社会化救灾资金投入体系。在完善现有的社会捐助、救灾基金、商业保险和国际援助的基础上,还应该探索更多的资金筹集方式。

  第六,发展巨灾保险,建立灾害风险社会共担机制。目前已有1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成功实施了14个巨灾保险项目,如美国的全国洪水保险计划、夏威夷飓风减灾基金、日本地震保险株式会社、台湾财团法人住宅地震保险基金、加勒比海巨灾风险共保体等。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手段分散巨灾风险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应充分发挥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系,通过国内外再保险市场,将保险风险有效地加以分散。

  第七,建立专业化的救灾队伍和群众性防灾组织。根据多种灾害突发性和灾害应急工作的特点,市、县两级都要组建一支灾害应急救助队伍,通过培训演习,形成多层次综合应急救助队伍。民政部门要和地震、水利部门一样,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灾装备,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训练,灾害发生后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与此同时,也可引入市场机制组建民间的救援队伍,注意发挥社区、群众的自救互救作用,形成专业救援和群众自救相结合的庞大救护援助体系。

  第八,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救助管理。要统一组织管理,设立专门的灾害救助指挥机构,负责救助资源的统筹和分配、救助工作的行政管理、救助政策和法规的拟定。要建立灾害观察员、灾情信息管理和灾民救助卡“三位一体”的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在突发自然灾害时,受灾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救助。

  第九,建立灾害救助制度的评估和监控体系。灾害评估从时间上分为灾前评估、灾中评估和灾后评估。从内容上分为灾害预测评估、灾害损失评估、灾害救助评估。灾害的评估与监控有助于了解灾情,提高灾害救助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也有助于规范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水平。建立灾害救助制度的评估和监控体系,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制定自然灾害评估法规;二是要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评估的标准;三是要建立灾害救助评估的组织;四是要加强灾害救助评估的监督,建立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

  第十,科学对待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 需要国家各部门间统一协调、各尽其责、共同协作。要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以人的安全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凡是地震带和山体滑坡地带,基本上都要列为禁止开发区域,不应再建城镇甚至房屋等。要防止在没有弄清楚灾害发生地基本情况时,就匆忙地建造房屋、修复城市原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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