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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控工作总结

时间:2024-09-01 08:17:4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通用)银行内控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内控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通用)银行内控工作总结

银行内控工作总结1

  根据鄂农信办发【20xx】36号《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商银行“深化内控合规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农银办字【20xx】32号《关于印发<荆门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钟祥农商银行坚持以合规经营为己任,以防控风险为重点,以提升风险质量为目标,加强检查监督,提高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案防制度执行力,全面开展、推进“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做好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为业务经营、发展壮大保驾护航。20xx年,我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的开展,市行成立了“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二、制定实施方案

  印发钟农银发【20xx】47号《关于印发<钟祥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三个深化”工作目标,即深化内控合规机制建设、深化内控合规执行力度、深化内控合规文化培育,着力健全全市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补齐内控合规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力,深入普及和培育合规经营知识和合规文化,加强内

  控合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内控合规管理的质量和实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4月为全面启动阶段;第二阶段:20xx年5月-10月为全面实施阶段;第三阶段:20xx年10月-xx月为总结评比阶段。

  三、全面深化内控合规管理

  (一)全体动员,积极部署,推进“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

  钟祥农商行召开了“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动员会,各支行、各部室召开了内控合规管理深化专题会,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合规经营责任。

  (二)围绕工作重点,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结合前期已开展的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八大方面22项内容,重点围绕内控合规制度,于4月28日完成我行案防合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工作报告。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开展基层员工的合规教育和宣传活。5月初,我行将银监部门制作的《关于在营业网点播放“内控合规倡议视频”的通知》的视频,安排在全市所辖网点和微信工作群中播放,对员工进行合规教育。

  2.下发合规经营倡议书。5月份,向全市所有干部员工下发了《钟祥农商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倡议书》,要求做到“三心”,一是常怀敬业之心,强化合规理念;二是常怀律己之心,深化合规执行;三是常怀责任之心,助力合规深化。树立“高层带头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的理念,引导全体员工成为合规文化建设的践行者、参与者和执行者。

  3.分别在柴湖、胡集、城区组织开展了4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4.开展案防警示教育。20xx年8月6日、7日,分两批开展了“不忘初心,警钟长鸣”案防警示教育,机关全体在岗员工8月6日晚19时参加了警示教育,城区全体在岗员工8月7日晚19时参加了警示教育。

  (四)开展合规征文活动

  20xx年5月17日,钟祥农商行下发《关于开展“合规创造价值”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相关工作稿件评比活动的通知》,全市共收到征文稿件74篇。在荆门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合规征文活动中,运营管理部经理涂海涛《坚守初心,做合规的践行者》一文荣获一等奖,综合管理部王凡凡《合规之我见,守规矩者自由》一文荣获二等奖。

  (五)开展合规经验交流

  20xx年3月10日开展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基础培训,对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培训,对诉讼证据资料的收集与审核进行了经验交流。经验交流由合规与风险部陶春月、法律顾问刘尚友主讲,各行部分管信贷业务副行长、信贷主管,合规与风险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银行部、审计监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经验交流。

  20xx年9月4日开展了主题为“以按说法话风险”的案防知识培训,一级支行行长、副行长、会计主管,公司部、小微部负责人,二级支行行长,机关部室正、副经理,支行法律兴趣小组员工代表参加培训。

  20xx年11月4日开展了法律培训,风险部经理薛兴慧、法律顾问刘尚友分别就诉讼、贷款清收进行了讲解,学员踊跃提问,两位主讲人现场进行了答疑解惑,增加了学员的.法律知识、不良贷款清收实战能力,提高了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六)开展合规讲堂活动

  20xx年6月11日开展了“农商银行风险条线培训会议暨合规知识大讲堂”活动,市行班子成员,机关部室正副经理、授权中心主任,公司部经理,小微金融部负责人,承天支行、郢中支行行长,机关信贷部、风险部、特资部全体员工,小微部全体员工,一级支行会计主管参加了合规知识大讲堂培训。

  (七)开展监督检查

  1.按季开展合规案防检查。20xx年4月8日至11日,开展了20xx年一季度合规案防检查,共对十个条线进行了案防检查,存在21个方面的问题,对24人进行了处罚。20xx年7月9日至17日,开展了20xx年二季度合规案防检查,共对十个条线进行了案防检查,存在22个方面的问题,对34人进行了处罚。20xx年xx月4日至10日,开展了20xx年三季度合规案防检查。

  2.迎接荆门市银监部门开展案防检查。5月8日,荆门银监分局饶风明副局长及钟祥银监办一行4人对钟祥农商行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饶局长对钟祥农商行内控合规管理、案防安保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充分认可。并对下阶段的案防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扎实构建案防责任管理、制度约束、风险排查、风险评价、追究问责等五个工作机制;二是要抓好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后续两个阶段的活动;三是要如实、按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等案防报表及报告;四是当前要做好不良贷款压降工作,严防新增风险贷款;五是要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全面做好金融服务网格化的工作。

  四、内控合规管理建议

  (一)加强培训,树立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后期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工作,利用智慧学习平台组织全员学习内控合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全员业务能力,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二)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内控合规管理排查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摸清本金融机构显性或隐性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意见,在期限内逐条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化解或缓释风险,确保内控合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银行内控工作总结2

  稽核是审计在银行中的传统称谓,而内部稽核则是为银行服务的、对其控制系统和经营质量进行独立评估的一项功能,它客观地检查、评估和报告银行内部控制是否足够,以确保资源得到高效地使用。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合理保证其各项目标实现的动态过程,是经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和重要职责,而内部稽核则是对内部控制进行再监督的制度安排。因而,从广义上可以说,内部稽核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从实践上看,我国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中出现的众多问题,甚至爆发案件,都与其内部控制缺陷密切相关。进一步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就会发现,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有效性不足亦是重要“病源”。

  一、内部稽核的缺陷分析

  (一)内部稽核的组织模式及其缺陷分析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组织模式大概有如下三种,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缺陷。

  1.分行直设式。即商业银行分行直接设立内部稽核职能部门,并对其实施全面管理和考核,总行稽核部仅对其业务开展进行指导性管理。这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独立性极差、职能作用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为:内部稽核部门的负责人由分行任命,工作开展极易受分行的左右和制约;个别稽核部门职责混淆,长期兼任其他部门的职能;个别分行将稽核部门视同一般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严重影响其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2.总行―分行派驻式。即商业银行总行向辖内分行派驻稽核分部或总行审计特派办,由总行稽核总部对其实施相对垂直管理。此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独立性不足、垂直管理不够彻底。其主要表现为:总行仍将内部稽核总部设置于经营层内,未能真正实现决策、经营、监督的完全分离;各稽核派驻机构在人事等方面虽归属总行统一管理,但稽核人员的工作考核和薪酬分配方面却实施属地管理,影响了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3.总行―片区派驻式。即商业银行总行设立内部稽核总部,按区域设置内部稽核片区派驻机构,且实施完全的垂直管理。其主要优点是独立性较强,但存在派驻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检查频率降低、外部监管关系不明确等问题。如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实施了“总行稽核总部―地区稽核中心―派驻分行稽核专员办”三级稽核组织模式,但稽核专员办仅有3人,20xx年未对分行开展稽核检查。由于片区派驻机构均设立于其他城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当地银行监管机构也难以对其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二)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机制的缺陷分析

  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机制是当前制约其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其制约因素主要出现在人力资源、实施程序、工作方法、稽核频率及指标等方面。

  1.人员配备不充足。一是人员总量不足。据统计,截至20xx年末,某省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人员共计63人,占人员总数的1.81%,较20xx年减少xx人,降低0.52个百分点;专职稽核人员30人,占稽核人员的47.62%,占人员总数的0.86%。二是稽核人员职业资质不高。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某省内股份制商业银行稽核人员中无1人取得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等职业资格;稽核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人员占比持续居高,20xx年末为84.42%、20xx年末为81.48%、20xx年末为79.36%。甚至可以说,在某些商业银行中,内部稽核部门成为不受重视的“边缘”地带。

  2.实施程序有漏洞。一是稽核检查计划制定不够精细,缺乏对稽核对象的综合分析和总体评价,不能准确把握稽核对象的问题和重点。二是稽核检查方案和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难以控制内部稽核人员的操作风险。三是稽核检查报告途径不够通畅。有的商业银行分行未建立上报制度,有的分行虽已制定相关制度但报送内容必须经分行负责人签批同意,影响了稽核报告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四是后续检查相对空虚。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某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后续稽核的项目数量仅占项目总数的10%,有的商业银行分行甚至尚未建立后续稽核制度,有的商业银行分行三年来仅实施后续检查1―2次,存在“稽核检查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现象。

  3.运用方法欠科学。一是稽核检查以合规性为主,偏重事后监督和结果检查,普遍未建立与银行业务系统相结合的非现场稽核系统,对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综合判断能力不足。二是稽核检查中普遍运用传统的抽样方法,主要根据稽核人员的经验选定抽样范围和重点,主观性强、随意性大,易因稽核人员的判断失误而导致重大事项的遗漏。

  4.稽核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一是稽核检查主要局限于专项检查或突击检查,全面检查相对较少。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某省辖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的各项内部稽核检查项目中,专项检查占76.20%,全面检查项目仅占23.80%。二是专项检查主要集中于授信业务和离任稽核检查,业务覆盖不均衡。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上述两类检查占比分别为25.43%、46.76%,而对会计业务、中间业务、资金业务的检查仅占5.89%、1.30%和1.30%。

  5.稽核检查后的评价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一是评价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稽核检查后,并未深入分析和评价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未查找内部控制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因此无法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违规操作和经营风险。二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某省辖内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仅有2家对6个内部稽核检查项目的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仅占辖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稽核检查项目总数的1.83%;处理方式也以罚款为主,其中罚款xx人、金额0.48万元,警告1人,撤职3人,开除1人。调查亦发现,个别商业银行在20xx年已开始转变观念,逐步加大处罚力度。

  二、内部稽核有效性不足的原因

  1.从总行层面看,商业银行经营指导思想的`偏差,弱化了银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的内在动力。银行商业化、市场化改革以来,各商业银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重发展、轻控制”、“重业绩、轻风险”和“重激励、轻约束”的不良倾向,以致内部控制相对乏力,强化内部监督的主观动力不足,对内部稽核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够、进程缓慢。各省级商业银行分行作为总行的一级人,极易与总行形成“共谋”,忽视内部稽核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弱化了内部稽核职能作用的发挥。

  2.从分行层面来看,传统的稽核理念导致了银行内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根据现代审计理论,稽核检查应更加注重对业务程序和内控系统的分析。传统的稽核理念使各商业银行内部稽核局限于业务结果的检查,缺乏对银行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使内部稽核程序的标准化程度难以提高,内部稽核的工作效率相应降低。

  3.从监管层面来看,外部监管的软约束削弱了银行增强内部稽核有效性的外在压力。一是内部稽核的监管法规不够完善。比如,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内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等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强制力较弱,无相关处罚办法及问责制度。二是基层监管机构力不从心。一般而言,各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的内部稽核系统均由总行设计和构建,各分行难以采纳地方银行监管机构对其改进和完善内部稽核体系的监管建议。同时,因内部稽核片区派驻机构的外部监管关系尚未理顺,地方银行监管机构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商业银行改进内部稽核体系的内在动力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结构,强化内部再监督。设立一定数量的外部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委员会,以保证董事会对内部稽核体系有效性的监督和控制。同时完善监事会结构,增加外部监事,提高监事会成员素质,以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再监督,促使内部稽核体系的改进和有效运行。

  (二)再造内部稽核体系,提升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运行效率

  一是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内部稽核的组织设计。商业银行一般宜推行“总行稽核总部―地区稽核中心―分行稽核专员办”的三级派驻模式,总行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内部稽核机构均由总行派驻,人事、薪酬均由总行统一考核和决定。二是提升稽核人员素质。商业银行应实施稽核人员准入管理,提高职业资质和专业水平,实施稽核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提高稽核人员待遇,增加稽核人员数量,使各级派驻机构的人员配备与管辖分行的业务发展相适应,确保对基层行合理的稽核频率和范围。三是完善稽核方法和程序。建立内部稽核的非现场信息系统,将传统补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稽核变为事前稽核。大力推行内部控制评价基础审计方法,合理确定内部稽核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具体方法。实施稽核检查方案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和统一稽核检查方法和程序,降低检查人员的操作风险。完善内部稽核情况的报告制度,构建基层稽核机构向董事会直接报告重大问题的绿色通道,以确保银行高层及时知晓和纠正内控管理中的偏差,使内部稽核真正发挥自我纠错的作用。

  (三)强化稽核体系的外部监管,推动内部稽核的改革进程

  1.完善银行业内部稽核运行的监管规章和制度。银行监管当局应出台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系管理办法,从组织设计、方法和程序、外部监管的关系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建立内部稽核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建立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系运行的问责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处罚办法。

  2.建立对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状况的分级监管模式。针对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组织模式向“垂直管理、片区派驻、分级设置”发展的趋势,一是要确立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稽核总部、银监局对辖区内分支行稽核机构的监管职责,明确银监局对辖区内分行所属片区内部稽核机构的监管职责。二是建立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信息的分级报告制度,督促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总部及片区派驻机构,分别向银监会及片区内银监局,披露内部稽核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内部稽核监管信息的沟通机制,既加强银监会与银监局的纵向交流,又增进内部稽核片区内银监局的横向沟通,使各级监管机构通过共享内部稽核监管信息,避免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各级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增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实效。

  3.督促商业银行制定和落实内部稽核体系的建设目标和计划。建议银行监管当局进一步督促商业银行将内部控制稽核体系建设纳入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制定内部稽核体系建设的短、中、长期目标,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使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体系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作用,提升应对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银行内控工作总结3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理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巴塞尔委员会1998公布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框架》(Framework for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in Banking Organization)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一个受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管理人员影响的程序。它不仅仅只是一个特定时间执行的程序或政策,它一直在银行内部的各级部门连续运作”。

  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风险不断显现与发生,尤其突现的世界性的流动性过剩,严重威胁着金融业的安全和发展。西方银行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内控管理经验,这对于正在走向国际化、市场化的我国金融业来说,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西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考察

  (一)美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1、权威、超脱的稽核组织机构。美国的商业银行多建立了总部一级制的稽核组织,直接实施全辖稽核监督。许多银行的稽核部门只设在总部,分行一律不设,再根据分行稽核业务的大小分地区派出若干稽核主任,与驻地分行没有任何经济、人事上的关系。首席审计官不对总裁负责,而是对董事会负责。以上种种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明确控制目标,紧密围绕风险防范进行控制活动。美国的商业银行非常重视风险防范。内部稽核部门通过对银行业务经营的政策执行及其运作过程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检查。一般说来,风险管理检查主要从战略风险、网络风险、政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用人风险、法令风险8个方面进行监督评价。

  3、灵活、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方法。美国的银行积极实现控制方式的转变,努力使内控部门的形象由控制风险的“警察”最终变为实行开放式、能动式的稽核监督。例如,借助稽核手段的电脑化。同时,稽核部门通过越来越多地帮助业务部门控制风险而转变工作角色,使业务部门愿意把稽核人员当作合作伙伴,达到决策合理的目标。

  4、信息系统功能强大。美国的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够建立总部一级制的内部稽核机构。直接实施全辖稽核工作,一个很重要的保障是实现了银行业务计算机网络化和稽核手段电脑化。银行业务与内部控制手段的电子化减少了稽核机构的层次。降低了稽核人力投入,扩大了稽核覆盖范围。加快了稽核信息时效。提高了稽核监督效率。

  (二)德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机构健全

  (1)内部审计机构。各银行一般均设有内部审计部,通过内部稽核,及时发现问题。银行所有权人可以监督经理人。以此实施有效的监管,防范经营风险。而且内部审计部门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一般都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内部监督稽核情况。

  (2)风险管理机构。各银行都建立了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市场风险管理部、各业务部门、审计部门都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同时。建立一些数学模型来预测和计算风险。

  (3)证券监察部。德国1995年实施《证券交易法》,并成立了联邦证券委员会。为配合实施《证券交易法》和联邦证券监管委员会的有效监管,各银行都依法成立了证券监察部。具体负责对本银行证券经营业务活动的监督。

  2、内部制约机制有效

  (1)职责分工明确。德国内部控制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四眼原则”(也称双人原则)。也就是业务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各项交易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一线交易,二是后台结算。三是会计审计,四是监控。

  (2)监督与牵制到位。在一个职能部门中,相关但不同的工作要由不同的人员去做,以确保相互的业务监督牵制。使用自动数据处理系统时。要有相应的程序来保证实施监督,数据处理系统中输入人员要与交易、后线结算分开。会计审核要与业务监控人员分开。

  (三)法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重点与原则明确

  法国商业银行内部检查的重点往往是放在三个方面:看业务操作和内部组织流程是否遵守当前的法规和条例规定,是否符合职业标准、道德标准和行业惯例。是否符合高级管理层的要求;看是否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风险限额的规定:看会计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法国银行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风险控制原则一确立目标及政策时要考虑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对于每一种风险制定合适的风险承受政策:信息系统的控制原则―,内部控制要涵容所有业务,并有审计跟踪;独立的审计控制原则一内部审计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只设在总行。

  2、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法国银行业十分注重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共同作用。董事会合理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责任:准确全面地注意本行的风险以及知道如何评估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委员会作为银行董事会的内部控制咨询机构,为董事会提供经营管理情况的有关信息:保持同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内、外部审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内部控制的适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内部审计人员独立于业务部门行使检查职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合理的流程和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来源。

  二、国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西方银行业合理的组织机构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架构,其中董事会起到了监督评价作用。独立董事制度运作良好,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关系。公司治理具有分散的所有权、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高度的透明度、清晰的责任性和活跃的资本市场等特点。西方银行有效的银行公司治理得以建立,依赖于其发展的环境:民主精神、市场机制、法治传统及多元化的产权制度。

  (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牵制制度保障了内部控制行之有效

  在西方银行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操作中,岗位责任清晰。使得经营效率大大提高:各岗位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时有着严格的额度控制与权限控制。严格地贯彻层层授权与层层审批。西方商业银行还非常注重加强业务岗位的交叉检查。防范员工舞弊行为。

  (三)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是内部控制的重点

  西方银行业早已把防范风险作为稽核的主要目标,管理层充分认识到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问题,稽核工作只“查”是远远不够的,应重点放在“防”上面。他们有完善的风险管理程序,如提前的风险预警、严密的风险控制、经常的'风险监测、及时的风险报告、审慎地风险评估及妥善的风险处理。并制定出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指标。

  (四)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关键

  西方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拥有独立、超然的地位。内审部门直接向最高决策管理组织负责,一般是直接面对董事会,向董事会进行审计工作报告,至少也是向总行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有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完整地传递给最高决策层。

  (五)强大的信息系统功能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效率

  西方银行业非常强调在内部控制中信息与交流的作用。首先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获性,并注重信息的前后一致;其次是信息系统受到安全保护和独立的监督评审。防止突发性事件。特别注意有效地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的使用。西方商业银行还利用其实现了稽核手段电脑化。扩大了控制的范围,提高了控制的效率。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完善的探讨

  新中国成立以来,银行业进行了多次改革。内部控制也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经历着一个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初步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但我们也应该很清楚,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在我国仍属于一个较新的领域,无论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实际操作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体系都存在着不少欠缺。

  (一)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只是开了一个头。真正要贯彻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结构。确保董事会履行其受托责任,保证董事会决议的独立性和科学性。适当增加独立董事人数。第二。强化监事会的作用,确保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行长的监督。第三,完善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一是要改革“官本位”的激励机制,改变“短期激励”效应。另外。在约束机制方面。一要强调所有者约束,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权与董事会的作用来任免管理人员和决定管理层薪金水平。充分利用监事会的作用对高层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二要强化外部约束和市场约束,完善证券市场,发挥证券市场“用脚投票”的作用,促进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行,强化外部监控机制。

  (二)按独立性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

  首先,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组织设计,各商业银行总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分支行的内部审计人员应由总行实行派驻制,受总行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直接领导。第二,完善内部审计方法。要将过去的补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审计方法改变为事前审计方法。将现代审计方法运用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为主。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第三,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一方面要积极配合中央银行等外部机构的审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外部审计的意见,适时调整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和重点,以共同发挥审计的整体功能。

  (三)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建立商业银行动态的风险评估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实时监控风险的动态风险评估系统。首先,加强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第二,完善信贷业务的风险评估程序。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第三,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建立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第四,重视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在新业务开展之前就应设计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和程序。

  (四)用信息技术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

银行内控工作总结4

  一、农村商业银行概述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截至20xx年3月底,已有27个省(区、市)的省级联社,全国共组建农村合作银行89家,农村商业银行14家,另有7家农村合作银行机构批准筹建。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资产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从一开始的起点就相对较高。经过几年的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已有较好的发展,其运行状况良好。

  《农村商业银行法》第60条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监督制度。”农村商业银行稽核,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方针与政策、内部控制规章与制度,依据现代控制理论,结合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稽核、核对、检查、监督,以判断其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效益性。

  农村商业银行稽核和检查的范围包括存款业务稽核和检查、贷款业务稽核、结算业务稽核。存款业务稽核和检查主要有企业存款的稽核、储蓄存款稽核和外汇存款稽核。贷款业务稽核主要有:工商贷款的稽核、农业贷款的稽核、基本建设贷款稽核和外汇贷款稽核。结算业务稽核主要有结算原则执行情况和稽核、计算方式的稽核、联行往来的稽核和国际结算稽核。呆账业务稽核。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具体从事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机构,分支机构业务工作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的运营情况及其社会信誉,因此,农村商业银行法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稽核检查。稽核人和检查工作的具体措施有权调阅有关文件,查阅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有关档案、资料,有权要求被稽核行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就稽核实行,如说明情况或提供有关书面资料,有权纠正违反政策和会计原则事项,并督促被稽核采取措施,限期解决,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商机行报告,会同监察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稽核的主要职能是检查银行的业务和账务是否正常,参与银行制订现行的业务政策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银行内部法规的制订;参与评估机构工作。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的工作要达到以下5个目的:判断上述职能是否在有效的情况下实施;估价内部稽核是否具有独立地位,如果内部稽核卷入了日常业务就有可能丧失这种独立性;判断稽核的有效性是否充分发挥;确定稽核的可依赖程度;判断稽核的组织结构在贯彻董事会决策上的效能。

  二、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的现状分析

  1、现行稽核监督方法欠科学。

  (1)重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稽核方式主要通过查账来核查是否有违章、违规、违纪及所造成的和损失,重在事后监督而非事前控制。风险防范未成为稽核的核心,稽核工作未能从单纯的发现、查出问题转移到防范风险上来。

  (2)重事后复核而非风险稽核。农村商业银行事后复核的稽核水平和层次较低,成本高而难于达到最高决策和管理层的期望和要求,稽核工作重点不在查找各项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点,稽核工作未能集中在最高决策和管理层关注的区域和业务。

  (3)重部门稽核而非过程稽核。农村商业银行的稽核未形成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注重整个业务过程的稽核。按照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一项业务的完成不允许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包揽,因此稽核最终目的是通过检查整个业务过程,对其内部控制做出评价以达到防范风险的效果。

  2、内部稽核的组织模式存在不少缺陷。

  (1)分行直设式。即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分行直接设立内部稽核职能部门,并对其实施全面管理和考核,总行稽核部仅对其业务开展进行指导性管理。这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独立性极差、职能作用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为:内部稽核部门的负责人由分行任命,工作开展极易受分行的左右和制约;个别稽核部门职责混淆,长期兼任其他部门的职能;个别分行将稽核部门视同一般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严重影响其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2)总行-分行派驻式。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对辖内分行派驻稽核分部或总行审计特派办,由总行稽核总部对其实施相对垂直管理。此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独立性不足、垂直管理不够彻底。其主要表现为:总行仍将内部稽核总部设置于经营层内,未能真正实现决策、经营、监督的完全分离;各稽核派驻机构在人事等方面虽归属总行统一管理,但稽核人员的工作考核和薪酬分配方面却实施属地管理,影响了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3)总行-片区派驻式。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立内部稽核总部,按区域设置内部稽核片区派驻机构,且实施完全的垂直管理。其主要优点是独立性较强,但存在派驻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检查频率降低、外部监管关系不明确等问题。如某银行实施了“总行稽核总部-地区稽核中心-派驻分行稽核专员办”三级稽核组织模式,但稽核专员办仅有3人。由于片区派驻机构均设立于其他城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当地银行监管机构也难以对其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3、运行机制的不足之处。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机制是当前制约其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其制约因素主要出现在实施程序、稽核频率及指标等方面。

  (1)实施程序有漏洞。稽核监督计划制定不够精细,缺乏对稽核对象的综合分析和总体评价,不能准确把握稽核对象的问题和重点。稽核检查方案和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难以控制内部稽核人员的操作风险。稽核检查报告途径不够通畅。后续检查相对空虚。

  (2)稽核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稽核检查主要局限于专项检查或突击检查,全面检查相对较少。

  (3)稽核检查的后评价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一是现场检查的后评价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稽核检查后,并未深入分析和评价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控制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违规操作和经营风险。二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调查发现,个别农村商业银行在20xx年也已开始转变观念,逐步加大处罚力度。

  (二)稽核监督有效性不足的原因分析

  1、从总行层面看,农村商业银行经营指导思想的偏差,弱化了银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的内在动力。银行商业化、市场化改革以来,各农村商业银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重发展、轻控制”、“重业绩、轻风险”和“重激励、轻约束”的不良倾向,以致内部控制相对乏力,强化内部监督的主观动力不足,对内部稽核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够、进程较为缓慢。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分行作为总行的一级人,极易与总行形成“共谋”,忽视稽核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弱化了稽核职能作用的发挥。

  2、从分行层面来看,传统的稽核监督理念导致了银行内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根据现代审计理论,稽核检查应更加注重对业务程序和内控系统的分析。传统的稽核理念缺乏对银行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使内部稽核程序的标准化程度难以提高,内部稽核的工作效率相应降低。

  3、从监管层面来看,外部监管的软约束削弱了银行增强内部稽核有效性的外在压力。一是稽核的监管法规不够完善。二是基层监管机构力不从心。各农村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的内部稽核系统均由总行设计和构建,各分行难以采纳地方银行监管机构对其改进和完善内部稽核体系的监管建议。同时,因内部稽核片区派驻机构的外部监管关系尚未理顺,地方银行监管机构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三、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应对策略

  农村商业银行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与其他农村商业银行完全不同的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稽核监督手段,已成为客观必然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稽核监督体制,应包括垂直的稽核监督组织结构体系、权威的稽核法规体系以及严格的稽核工作内容体系。

  完善治理结构,增加农村商业银行改进稽核监督体系的内在动力。农村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结构,强化内部再监督。设立一定数量的外部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委员会,以保证董事会对内部稽核体系有效性的监督和控制。同时完善监事会结构,增加外部监事,提高监事会成员素质,以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再监督,促使内部稽核体系的改进和有效运行。

  再造内部稽核体系,提升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运行效率。一是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内部稽核的组织设计。农村商业银行一般宜推行“总行稽核总部-地区稽核中心-分行稽核专员办”的三级派驻模式,总行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内部稽核机构均由总行派驻,人事、薪酬均由总行统一考核和决定。二是提升稽核人员素质。农村商业银行应实施稽核人员准入管理,提高职业资质和专业水平,实施稽核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提高稽核人员待遇,增加稽核人员数量,使各级派驻机构的人员配备与管辖分行的业务发展相适应,确保对基层银行合理的稽核频率和范围。

  强化稽核体系的外部监管,推动内部稽核的改革进程。一是完善银行业内部稽核运行的监管规章和制度。银行监管当局应出台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系管理办法,从组织设计、方法和程序、外部监管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内部稽核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建立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系运行的问责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处罚办法。二是建立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运行状况的分级监管模式。针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组织模式向“垂直管理、片区派驻、分级设置”发展的趋势。三是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制定和落实内部稽核体系的建设目标和计划。建议银行监管当局进一步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将内部控制稽核体系建设纳入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制定内部稽核体系建设的短、中、长期目标,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使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体系符合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的作用,提升应对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电脑作为高科技技术手段,应该实际运用到商业银行稽核监督工作内容中。电脑稽核能够独立形成以检查数据完整性和系统安全性为目的,有助于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系统的安全性;同时,为其他类型的稽核提供事前、事后、事中的证据、分析判断等的支持。电脑稽核系统属于典型的事务处理和信息管理系统,它既包括了银行业务的前台业务处理和后台维护,同时,也包括业务数据的统计信息。这个系统采用数据集中,分布监督和集中监督相结合的模式。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中心统一监督或各营业点自己监督的模式。

银行内控工作总结5

  【关键字】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现状与未来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由来已久,随着监规部门的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以及我国加入巴塞尔委员会,我国商业银行面对越来越严格的国内外监管要求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还存在着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内部控制环境有待改善。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基础和土壤,直接影响其他要素的发挥,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管理层职责、组织构架、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等。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结构往往具有行政区划的特征,这样一来造成统一管理的困难,使得已经建成的内部控制体系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二)内部控制框架存在缺陷。由于一些商业银行对部门及分支机构授权不清、责任不明,进而导致滥用权力、滥授权的现象,这是由于没有执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和集体决策程序造成的。加之监管部门也缺乏独立的监管能力,同时有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叠,造成工作上的低效率,甚至引发经济犯罪。

  (三)内部控制措施效果较差。近些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相关法规的出台,我国商业银行也慢慢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且根据相关文件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这个体系并没能发挥预期的效果。

  纵观其原因,一是没有把内部控制和业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内部控制措施缺乏系统性、规范性。

  二、中国建设银行的内部控制构建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08年,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建设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现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作为国内管理水平较好的商业银行,其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思路具有代表性。

  (一)确立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建设银行从20xx年开始着手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3-5年的持续建设,基本构建了一以梳理内部控制为切入点、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契机、以提升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竞争力为根本、以建立健全我行内部控制体系为核心目标、以“梳理评价、建立基准、整改缺陷、健全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学规范、重梳理、抓建设、促发展”为主题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完成了内部控制建设的人员部署、培训。在进行了前期部署后,建设银行首先进行组织动员,召开全行动员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并下发行动方案。然后组建了内控建设工作团队,总行各部门组建工作团队,明确任务和职责跨职能流程部门组建工作团队,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各试点分行比照总行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三)完成了内部控制设计梳理及整改。在建设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中各部门按流程进行风险识别,汇总出关键风险点和控制点以及控制现状,查找缺陷并编制成册。首先是内控设计缺陷认定,将各主要业务内控现状与监管要求和先进实务进行差距分析,形成分析结果。然后对标梳理评估,参照标准进行梳理,各部门分别从企业层面、业务层面、报告层面总结内部控制梳理结果,形成对标分析结果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四)初步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银行在完成整改方案后,开始着手实施针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并将成果编制为成文规定。首先,建立内控手册编制程序和工具模式,编制内控手册的框架结构、内容范围、统一的语言和标准等,形成内控手册的参考模板。并编制《内控评价手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执行长效机制,明确岗位、落实责任,缺陷整改。编制内部控制实施操作手册,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标准化工作表。

  (五)强化了风险管理系统。20xx年,为进一步提升监控检查工作的有效性,防范重大案件和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总行根据当前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制定了20xx年《中国建设银行基层行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操作手册》。20xx年《手册》检查内容为17个关键风险点,《手册》在强化柜面业务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贷领域外部欺诈风险凸现的态势,重点加大了授信业务领域关键风险点的检查范围和深度,促进落实授信业务真实性和反欺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信贷业务作业规范性和合规性。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建议

  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保证。通过对建设银行内部控制的分析,笔者为现阶段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及有效性保证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理念。我国的商业银行大部分已经根据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但事实证明,这样的内部控制系统实际所起的效果却有限,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能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理念,所以要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首先就是要树立正确的理念。

  (二)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系统,但由于起步较晚,建立时间较短,还有待完善。在健全内部控制时,要处理好内部控制五要素的关系。这个系统是动态的、持续的,银行内部控制应随着经营管理的变化而越来越趋于完善。

  (三)强化内部审计。我国商业银行近些年加强了内部审计的建设力度,对内部审计越来越重视。通过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可以发现内部控制尚存在的问题,并达到查错纠弊的目的,对于内部控制监督的最主要手段就是内部审计,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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