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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清算工作总结

时间:2024-09-06 08:32:3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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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清算工作总结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1

  一、支付清算系统基本情况

  目前,人民银行运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六大系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这些支付清算系统连接了1800多家直接参与者及12万多家间接参与者,覆盖了全国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中国银联等金融市场清算结算机构接入办理业务。随着经济金融快速发展,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量快速增长,十多年来的运行实践表明,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在畅通跨行支付渠道、提高金融市场结算效率、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第二代支付系统的主要特征

  (一)第二代支付系统支持参与者“一点接入、一点清算”

  第二代支付系统在信息传输方面采用信息传输和业务处理相分离,所有参与机构接入到公共信息传输平台,业务信息经公共信息传输平台清分后,分别提交大额、小额、网银三个应用系统处理,多个参与机构可以通过一个前置机接入支付系统。

  (二)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各个业务应用系统相互独立

  第二代支付系统解除了大额系统和清算账户系统的绑定关系,以及小额系统和轧差服务器的内嵌关系,清算账户系统直接为大额、小额和网银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因此,大额、小额和网银三个应用系统相互独立,可分别运行。

  (三)第二代支付系统对国家处理中心和城市处理中心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

  引入接入云概念,全国32个城市处理中心(以下简称CCPC)仅仅作为参与机构接入第二代支付系统的物理接入节点,所有轧差、数据存储和管理功能均集中到了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NPC),时序、权限和参数管理也由位于NPC的公共控制管理系统进行。

  (四)第二代支付系统能够提供多边轧差净额的结算模式

  除了支持各种贷记、借记、即时转账业务外,第二代支付系统还开发了多边轧差净额结算模式,能为支付清算组织提交的一揽子参与机构多边轧差净额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五)第二代支付系统启用了多种排队业务解救机制

  一是不仅为小额排队业务提供撮合功能,还为大额排队业务设计了日间双边撮合和业务截止多边撮合机制;二是为在央行开立多个清算账户的法人银行提供了“资金池”管理功能;三是为不同法人银行提供自动拆借功能。

  (六)第二代支付系统能够提供各类账户查询功能

  法人银行可于当日查询所有分支机构清算账户的余额、可用头寸、预期头寸,还可以查询其在人民银行非清算账户的余额信息;分支机构则可查询自身清算账户和在人民银行开设的非清算账户的有关信息。此外,与第二代支付系统同步上线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还为银行机构设计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功能,有利于法人银行清算账户和非清算账户资金的集中归并和使用。

  三、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对支付清算工作的影响

  (一)第二代支付系统给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工作带来的变化

  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人民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和监管职能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二代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将清算账户的开立和管理,流动性和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参与者的准入、退出和业务权限的管理集中,网络和系统接入以及运行管理都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一级,简单地说就是两级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NPC和32个城市处理中心CCPC变为一级中心,将两级管理变为一级为主的管理。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支付系统上的`属地管理职能大大弱化,今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能难以参与支付系统的相关管理,其管理的重点将是属地化管理的支付结算账户、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组织。业务方面,系统运行呈现出“准、快、稳”的特点。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工作人员在通过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能够明显感觉到处理业务的时间缩短,说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运行正常。

  (二)第二代支付系统给大型商业银行带来的变化

  第二代支付系统适应了商业银行法人治理和监管发展的趋势,其“一点接入,集中清算”不仅可以为商业银行减少网络通讯费用、系统建设成本和运行管理费用,还可以使商业银行集中管理清算资金,保证清算资金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受到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和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欢迎和支持。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各商业银行行内系统运行正常,行内业务和跨行交易业务的处理时间都明显缩短,客户反映资金划转到账速度较以前有显著提高。

  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成,商业银行将在自主和集约经营的驱动下,充分利用“一点对接,集中清算”的机制,由原来的按省区建设并接入支付系统变为集中一点接入支付系统,将原来的分散开立清算账户和分散摆放清算资金,变为总行集中开立一个或多个清算账户,集中管理清算资金,以保证流动性和追求资金的盈利性。商业银行将因为外部行政约束的减少,更加注重科学配置行内资源和管理系统。

  (三)第二代支付系统给地方性中小型商业银行带来的变化

  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在第二代支付系统“总对总”模式下获得的优势相反,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业务规模、技术支持、地缘政治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劣势。这些银行机构接入新系统,存在着更高的技术成本和资金清算成本。

  四、对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的相关建议

  (一)不断完善支付系统运行管理体系和风险监控体系

  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商业银行对清算资金管理呈现出集中化趋势,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控也将随之集中化,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暴露将减弱,金融风险将集中反映在总行层面。同样,在第二代支付系统“一点对接”的情况下,国家处理中心NPC要直接面对各直接参与者,技术风险和系统运行风险将集中反映在NPC。因此,人民银行应注重支付系统运行管理体系和风险监控体系的不断加强与完善。

  (二)人民银行应重建支付清算业务相关机制,明确各级行管理的界限和内容

  以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为跨行支付清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管理者,第二代支付系统建成后,在不直接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情况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支付清算服务和管理上的职能将大大弱化,人民银行必须明确清算总中心、各分支机构清算中心的管理权限和内容,划分职责范围,做到领导有力、执行有方、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建立支付清算业务的专项管理规则,以适应新形势下银行机构的准入退出、业务统计和业务监管的需要。

  (三)解决好各方利益分配问题

  从体系结构上看,“总对总”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建成后,支付清算业务的完成更多的是依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支付系统的贡献将更为突出,他们将在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施加更大的影响。因此,以前反映在人民银行总行与分支行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以后将演变为人民银行总行和商业银行总行之间的利益博弈。

  (四)构建各级安全管理联系机制,不断加强支付系统宣传工作第二代支付系统采用分步切换的上线策略,现在已经顺利完成全国上线

  今后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支付清算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系统宣传上,不断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引导,按照“上下联动、基层为主、点面结合、各有侧重”的原则,通过形势多样的宣传手段,让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的了解支付系统,合理使用支付结算工作。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2

  一、“一点清算”对现行支付系统管理体系的挑战

  (一)组织架构由“层级式”向“矩阵式”转变,配套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和明确。一代支付系统为“多点接入、多点清算”模式,支付系统采取层级式的组织架构,NPC与全国32个CCPC相连接,各CCPC则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ABS等业务系统相连接。二代支付系统为“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支付系统的组织架构发生变化后,将深刻影响支付系统相关各方的责、权、利关系,NPC由以往的偏管理转变为管理兼业务处理;全国性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由以前的直接参与者转变为间接参与者;CCPC业务量整体大幅下降等。总体来说,NPC的职责权限明显增加,CCPC则权限减少、功能弱化。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建立与二代支付系统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确保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各个触点高效处理。

  (二)清算环节由“多点”向“一点”转变,业务管理制度有待跟进和优化。一代支付系统下,各银行机构分支机构分散接入CCPC至NPC进行多点清算。二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直接接入NPC进行一点清算,地方性法人银行集中接入CCPC至NPC进行一点清算。清算环节由“多点”向“一点”转变后,支付系统的`参与者管理、业务处理及应急处置等都将发生改变。但目前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制度都是基于一代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方式,与“一点清算”相适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处理中有许多与制度规定不相符、不吻合的现象。如按照现行办法,在NPC出现故障时,由清算总中心协调各CCPC进行应急处理,而“多点清算”转变为“一点清算”后,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不经CCPC,清算总中心还需协调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应急处理。

  (三)业务风险由“分散化”向“集中化”转变,风险管理职责有待梳理和厘清。一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ABS等业务系统都是CCPC的直接参与者,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分散在NPC和全国32个CCPC。二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ACS等业务系统与NPC直接连接,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向NPC集中,股份制商业银行由原省级分行所在地CCPC向其总行所在地CCPC集中。系统风险由“分散化”向“集中化”转变后,人民银行总、分行之间,商业银行总、分行之间,NPC与CCPC之间的风险管理职责有待梳理和明确。以流动性管理为例,根据武汉分行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调查,一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以省级分行为主,发生清算窗口开启由CCPC协调处理;二代支付系统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以总行为主,总、分行协同管理,清算窗口开启相应地将以NPC协调为主,NPC与CCPC相互配合,但目前CCPC应如何响应NPC的流动性管理要求,还没有具体方案。

  二、“一点清算”对现行支付系统管理相关建议

  (一)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系统运维有据可依。在不违背“支付结算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的前提下,结合支付系统矩阵式的组织架构的特点,科学规划系统相关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以文件形式明确各个层级、各个主体的工作职责,确保系统运维有据可依。其中,总行层面负责统筹全国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全国性商业银行等直接参与者管理;分支行层面负责辖内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所属直接参与者管理,配合法人银行所在地分行做好法人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支付结算部门负责制定系统运行规则、开展业务管理;资金清算部门负责做好业务处理和系统运行维护。

  (二)加快业务制度建设,确保业务办理有章可循。结合资金清算流程“先直后横”的业务特点,建立与“一点清算”相适应的业务制度体系,完善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业务处理手续及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重点明确流动性管理、系统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以便基层行在业务办理中有章可循。同时,在完善支付系统业务制度过程中,要加强与ACS、TCBS等业务系统相关制度的衔接,保障各项业务处理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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