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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4-11-19 06:59:1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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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纠建并举,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保障民生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为建设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村、乡直各单位近年来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失地农民基本保障。重点检查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集体留用资金和预留土地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因政府征用而失去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基本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以及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

  (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年3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召开全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明确责任要求,制定并下发《乡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利用宣传栏、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方面的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专项治理工作氛围;组织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规范治理工作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进行动员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前)。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依据的要立即废止,对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程序的行为要立即纠正;要对低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要开展低保对象“拉网式”大普查,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10日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分别组织各村、乡直各单位进行联查。一是组织各村、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人员深入农民群众当中,通过采用拉网排查的方式进行交叉检查。全面梳理各村、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看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问题发现不及时的,各乡村、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向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进行检讨,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组就各项治理工作对各村进行重点督导和明察暗访。看各村专项治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哪些问题还没有完全纠正。三是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组织自查、交叉检查和单项垂直检查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各村、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以《整改督办单》的形式下发到相关村、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底前)。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在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调研,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对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治理工作的监管办法,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督促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8月10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届时,各村、各单位将充分做好迎接县里对各村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

  通过社会各界监督和自查自纠,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714人,同时将1428名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了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民政所长和包村干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常补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子女近期即将大学毕业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影响,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氛围。同时将专项治理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全县聘请了62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途经。

  (三)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在此次全面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县根据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县城乡低保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对于治理迟缓的单位我局全力督促整改,没评议或评议后群众有意见的必须重新评议;坚决不搞形式,借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东风,彻底理顺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渠道;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一些基层领导深刻理解低保的涵义,对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把关;让有生活能自理的群众感觉到低保国家的一种救济制度,能享受低保不是一种光荣的事,克服攀比思想,从而使部分条件转好的低保对象能自觉退保;

  (三)做好退保群众的安抚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群众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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