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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合同

时间:2024-07-13 19:39:27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装修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装修合同15篇

工程装修合同1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改造现有粉煤灰拉运车辆刷卡系统(包括:软件、硬件)

  4.承包形式:临时性用工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的领导。

  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7.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防范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11.乙方或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12.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5.从事矿山、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满足要求。

  六.处罚

  1.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时,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或参考甲方经济责任制相关条款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2.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罚款500元。

  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1000元。

  4.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罚款500元。

  5.承包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300元,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200元。

  6.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5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500元;造成火灾,罚款1000元。

  8.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罚款20__元。

  9.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处罚全部工程金,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10.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五、严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六、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七、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八、严禁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十、严禁外包工程队伍以包代管;

  如乙方违返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加倍对乙方处罚,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有法人委托授权): 乙方代表(有法人委托授权):

  甲方安监部盖章: 乙方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装修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_______________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4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元

  2、施工进度超过元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

  签约日期:

工程装修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装修合同6

  委托方 (甲方):

  承接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 __。

  2. 居室规格: 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房屋装修房屋装修流程房屋装修注意事...房屋装修效果图...房屋装修经验房屋装修设计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40%合同款;当工期进度水电完工(年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款的40%。当工期进度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之前(年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款的15%。剩余5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之内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0.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0.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业主): 乙方: (承租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工程装修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3、 工期: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22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 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 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四条工程项目

  1、振升平开窗,双层钢化中空玻璃,单价420元/m2×81 m2=34020元(大写:叁万肆仟零贰拾元)

  2、玻璃幕墙,博克兰玻璃,单层贴膜,45×100的铝材做骨架,单价860元/ m2×46.5 m2=39990元

  (大写:叁万玖仟玖佰玖拾元)

  3、上海双雄铜门厂,单价12800元/ m2×4.7 m2=60160元(大写:陆万零壹佰陆拾元) 样式如图40-01所示。

  4、隐形防盗网,单价150元/ m2×54 m2=8100元

  5、推拉门:单价560元/ m2×35.3 m2=19768元

  6、阳光房,45×75方管做骨架,8mm厚钢化玻璃,单价450元/ m2×37 m2=16650元

  7、卫浴门,1080元/条×5条=5400元

  8、室内门,2880元/条×9条=25920元

  9、美步楼梯,甲方指定样式,单价1280元/ m×65.8 m=84224元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 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3、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 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4、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大写)贰拾玖万肆仟贰佰叁拾贰元

  (小写)

  1、乙方完成1.2.3项的工程时,由甲方支付80%的工程款。

  2、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95%,

  余下5%作为保证金6个月后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装修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X 年 4 月_ _日至 XX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x年xx 月xx 日 xx年 xx月 xx日

工程装修合同9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 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

  总工期:日历 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日历 天

  单栋工期为:日历 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 天内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及附件《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人民币。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附件。

  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阳台装修面积按水平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及插座面板、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附件、附件~附件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 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 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扣除已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 %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 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 %。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 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 %,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结算价的 %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 天内无息支付 %,其余0 %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 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及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 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 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 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 天的,每超出一 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 天的违约金按20__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或 %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十、甲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承包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电话与传真:

工程装修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

  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以包工形式雇用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生产施工,并由乙方组织管理有关生产人员,生产工具由乙方自理,具体的施工内容及单价见《班组人工报价表》、甲方配合提供好施工场地面给乙方。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班组施工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

  《班组人工价格表》

  另附:劳务分包班组工长身份证复印件及暂住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装修合同1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咖啡厅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号。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咖啡厅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___份。

  2.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____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3.4 咖啡厅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3.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咖啡厅装修合同书样本中乙方权利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4.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4.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4.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5.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5.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5.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5.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咖啡厅装修合同书样本的质量标准

  7.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7.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8.2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8.3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8.4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保修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_年)。

  8.5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咖啡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 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注: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9.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9.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0.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1.1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1.2 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2.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室内装修合同书样本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13.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工程装修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工程面积: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详见报价表)

  4.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图纸(经甲乙方确认)范围内。(不含舞台灯具及音响设备)

  5.工程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报价表。(此价格为固定价,不以工程量的增加、减少而变更)

  6.工期:自2013年7月18日开工至2013年9月5日竣工,工期约47天。

  第二条: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乙方开工前水、电通畅。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应在二日内予以回复。如未回复视为对乙方通知的确认。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4.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所有使有的装饰材料检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等职责。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保证正常施工和管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如需改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等都均由乙方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2.乙方采购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随货附带合格证和质报告)。所有施工材料经甲方检验确认后方可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应在装修材料运抵装修地点使用前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检验。

  4.经甲方确认的装修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单方面更换、调整。若市场无法购买或装修确需变更的,乙方向甲方申请后,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更换材料或设备工程返工,也可以少付、不付相应的工程款。

  5.乙方应在处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验验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权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进行的检查与验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应与乙方协商,就变更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

  5.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设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乙方施工人员应是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因过失或故意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装修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工程变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施工图纸有改变时,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变更工程量不再变更合同总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之任一条款或保证事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多项违约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但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2.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承包工程的,每天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如延期达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可以拒付、少付或不付剩余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或隐蔽工程未按约定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司法文书确定。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内要求乙方返工直致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文件,报价表、图纸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件相互之间如有不符之处以质量标准高者优先或有利于甲方原则确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页正文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工程装修合同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此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_______________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装修合同14

  室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双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室外真石漆装饰,底漆、面漆两层。外墙墙面单价60元/㎡,花瓶柱单价120元/m,大线条单价50元/m,小线条单价30元/m,窗套单价30元/m。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竣工后均按实结算。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税金的方式总承包。

  2、本合同的材料定价在施工期间不受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为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五、付款条件及方式

  本工程完工之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计算和结算方式

  1、本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以实际为准,按实结算。计算方法为: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工程量。

  七、甲方职责

  1、负责协调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对乙方的.安全负责。

  八、乙方责任

  本工程承诺正常使用条件下20年不掉漆,在保修期内该工程出现的一

  切故障均由乙方负责保修。

  九、违约责任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结算付清所有工程价款。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工程装修合同1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北京龙翔天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北京龙翔天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___墙面隔断、卫生间拆除、吊顶、墙地砖、防水、水电路敷设、木作产品、拆改项目等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1.5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内乙方包工包料

  1.6 工程结构: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310平方米(以此面积为准,不因实测变更作调整)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约定标准: 。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乙方于开工__3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3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积压材料价值大于1000元,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双方以工程变更签证方式另行计价,原合同工程价款不调整。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人民币 ,¥ 元(详见附件清单)。采用的计价方式为:附件清单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5.2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支付时间为_ 合同签订后3天内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2013年7月10日前支付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

  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

  工程质量保证金5%,保修期满后无应扣除项目无息返还。

  5.4.2.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3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

  5.4.4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银川当地正式工程款发票;甲方付至合同价款90%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向甲方出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

  5. 4. 5保修款为合同结算价款的5%,保修期满一年返还2.5%、保修期满二年后抵扣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修的费用,无息返还剩余部分,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保修合同》。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7.各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王尽业(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工程副总经理;谢全生(业主方银川供电局),职称:共同项目负责人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宁夏恒安监理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___ 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予执行,同时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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