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用电合同书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合同书,欢迎大家分享。
用电合同书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价金额的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完毕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3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配件为期 1年(配件包括:辅助加热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出现故障,乙方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15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3%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15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施工责任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备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____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用电合同书2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数量、合同价格、金额:
二、交货地点:
⑴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乙方承担。 ⑵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
⑴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⑵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产品入库后30天里付清货款。
四、甲乙双方承诺:
⑴甲方产品采购,只用于银行业务礼品赠送及信用卡积分兑换。
⑵甲方采购乙方产品,对外报价不得低于499元。 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英菲克i7产品是正品。
⑷乙方向甲方提供英菲克i7产品相应的产品资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3C认证)。
五、保修事项:乙方承诺对所供产品全部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工厂承诺执行保修。
注: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工作环境恶劣或甲方私自拆修造成的损坏或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违约责任
⑴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迟交货物的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⑵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比照本款第⑴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⑴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⑵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规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用电合同书3
致:(电梯用户)
根据贵方项目的特点以及电梯行业的规范要求,我们经过慎重考虑,特别向贵方呈送本电梯维护保养的优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贵方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的基本情况
编号梯种基本规格数量月保养费保养费小计
L1观光层站门,公斤1元
L2客梯层站门,公斤1元
L3客梯层站门,公斤1元元/月
L4货梯层站门,公斤1元
D1扶梯提升高度<6米宽度1米1元
D1扶梯提升高度<6米宽度1米1元
XX台电梯每月保养费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一、我们的基本承诺
1我们对保养的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如承保项目之前非我方保养,须对电梯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更换磨损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贵方承担。
3、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我方保养工书面报告贵方,经贵方认可后由贵方自行购买,贵方也可以委托我方购买,但费用由贵方承担,凡未经贵方认可我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我方承担。
4、我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贵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5、承保的项目如因贵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其修复费用另由贵方承担。
6、我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贵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最多6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安全责任
(1)我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贵方提出更换要求,如贵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贵方承担。
(2)我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我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我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我方许可,贵方不得允许非我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我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我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三、贵方每3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
支付时间为第3个月的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贵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贵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我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保养合同已经超过保养期,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即中止;
2、因贵方的搬迁、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电梯设备严重损坏,导致无法修复,长期停用,可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贵方认为我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我方认可,否则贵方应支付我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贵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我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我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我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五、贵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我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贵方承担。
报价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年月日
用电合同书4
供电单位(简称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其中____千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_。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 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____省(或自治区、____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第四条 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三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应向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____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五条 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
第六条 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XX”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XX”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第七条 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
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
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
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第八条 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XX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进。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________,并可停止供电。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____-____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月____日
用电合同书5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美的旗下系列电器产品,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预购金 元。余款产品到达验收合格后即付。
二、产品质量由供方承担,并出具“三包”凭证。在“三包”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由供方全权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双方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
2、需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预购金,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货付款。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检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六、产品质量发生纠纷,由省级质检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供方两份,需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付款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账号: 账号:
农行: 信合:
户名: 户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合同书6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美的旗下系列电器产品,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预购金 元。余款产品到达验收合格后即付。
二、产品质量由供方承担,并出具“三包”凭证。在“三包”范围内的有关问题由供方全权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双方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
2、需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预购金,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货付款。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检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六、产品质量发生纠纷,由省级质检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供方两份,需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付款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账号:
账号:
农行:
信合:
户名:
户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合同书7
甲方:_________供电局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一、用电指标
_________月份_________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_____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_____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供电局保证_________公司用电指标_____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月公司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_________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_________公司不超指标_____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_________供电局原因影响_________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_________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_________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_________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_________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_________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_________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_________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_________供电局用电科和_________公司。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电合同书8
甲方: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
1、用电地址:
2、装表地址:
3、用电用途:
二、用电容量及方式
1、用电容量:
2、用电方式:
三、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数据是甲方向乙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乙方的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以及连接线等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甲方进行监督。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甲方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乙方结算电度电费及公用配电设施的电能损耗公摊费用。
2、电费结算方式
(1)甲方于 每月15 日抄表,乙方在 每月20 日内交纳电度电费和公摊损耗费用。
乙方支付电费及公摊损耗费用计算公式:2.0元/度乘以乙方实际用电量;
(2)乙方按期全额交纳交清上述费用,交费方式为:现金。
(3)乙方接线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捌佰元接线配合费。
(4)乙方接线前,向甲方支付电费押金伍仟元,押金待用电结束及乙方结清电费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度电费及公摊损耗费用,如果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及公摊费用有异议时,应先交清费用,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乙方维护管理,乙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乙方应及时处理。
3、乙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改变用电的.,甲方有权断电。
4、乙方用电超负荷或其他影响甲方生产用电的情形发生的,甲方有权断电。
5、因上级电力部门及泵站内线路调整时断电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取电度电费和公摊损耗费用时,乙方不按期交清的,3日内应承担未交清费用的每日按5% 违约金缴纳给甲方,超过3日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诉诸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用电合同书9
______供电局______钢铁公司计划供用电经济责任合同书
一、用电指标:
__月份______钢铁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钢铁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供电局保证______钢铁公司用电指标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钢铁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______钢铁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______钢铁公司不超指标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_______供电局原因影响______钢铁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______钢铁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______钢铁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______钢铁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______钢铁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___月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______钢铁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______钢铁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______钢铁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______供电局用电科和______钢供电厂。
_______供电局 ______钢铁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用电合同书10
一、用电指标: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月份 ______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 ____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________________
1.在高峰负荷时间 ______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 ____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 供电局______证 ______公司用电指标 ____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________________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______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 ______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 ______公司不超指标 ____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 供电局原因影响 ______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 ______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 ______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 ______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 ______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 ______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 ______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 ______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 供电局用______和 ______厂。
供电局 ______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用电合同书11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生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 ,主要部位 ,整改内容 。
工程总预算: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其中:(1)材料费 元,(2)人工及运输费 元。
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并确定一名工程负责人协调配合施工具体事宜。
二、付款方式:甲方分别按 ,余额工程款等完工验收合格后结清,并预留质量保证金 万元,时间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月。
三、在施工中,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检查,发现乙方不按施工要求施工时,应给予指出,乙方应认真听取甲方意见进行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视工程情况建议财务部门折扣工程款。
四、材料要求: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安装前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不能使用;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五、乙方做好施工记录,保证有关资料完整,手续齐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动工, 年 月 日完工交付使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中的'监护,对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最终总费用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各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第三方监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