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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的合同

时间:2023-11-23 10:30:08 偲颖 合同 我要投稿

艺人的合同(精选20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艺人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艺人的合同(精选20篇)

  艺人的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娱乐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和代理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经纪代理人为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培训、演艺服务。

  3、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网络直播、广告、电影、电视、演唱等双方约定的合作范围。

  4、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合作范围条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安排、实施、收益的获得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直播权、表演权、代言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行使经纪代理。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为乙方制定了整体规划并获得乙方认可的前提下,对本协议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甲方对此具有最终决策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3、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4、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5、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等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6、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7、本协议期间,当甲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优先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8、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直至解除合约。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4、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5、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双方声誉。

  8、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与甲方合作项目有关的直播,影像、照片、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

  9、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直播、广告、电影、电视等权益收益以及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2、在合同期内,直播收益按甲方规定的提成比例分配。

  3、商业经纪按甲方提成6%,乙方提成4%方式分配。

  四、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其各自拥有完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而无遗漏的。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期______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转让与修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3、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4、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终止合同

  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违约

  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如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可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七、适用法律、争议及纠纷解决和司法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艺人的合同 2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和代理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乙方直播平台IP: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 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 任何个人和 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 确认权在甲方, 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确认对自己的形象影响和发展定位无误情况下配合执行甲方方案。

  1-2-5 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 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 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 , 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其他的经纪公司开出同等价格报酬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 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为了线上自媒体等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 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 根据不同需要, 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 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不损害乙方正面积极形象前提下且不违背法律情况下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

  3-2-1 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 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3-2-2 合同期间, 乙方形象的摄影、 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四、名誉

  4-1 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 甲、 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 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 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 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 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微博,直播,自媒体等活动过程中, 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第 4-4 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5-1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4-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6-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4-6-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4-6-3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 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 损害的。乙方有权对甲方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而甲方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及违约金赔偿。

  第三章佣金 代理费和税

  五、经济收益分配

  5-1 经济收益包括第八条所列佣金和代理费,乙方因经纪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甲、 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乙方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产生的收入及线下活动出席、商业演出、电影电视剧、节目视频录制的收入,甲方应按照尽利润的60%支付给乙方。电商合作,乙方获得双方所经营店的的尽利润的50%,其它收益以双方共同商定为准。甲方每月须支付乙方(税后)1万元整 人民币底薪。每月底薪(税后)由甲方负责在当月 号支付给乙方。支付周期应该在10日内。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乙方底薪和劳动所得收入,拖欠费用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下费用的双倍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

  开户行:

  银行卡号:

  账户名:

  5-2 全权经纪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条所列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间产生 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

  5-2-1 合同期间甲方为乙方制作的`自媒体视频,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定的收益,视频版权归甲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关系后,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具体收益分配双方再协商解决。

  六、特别约定

  6-1 甲、乙双方经纪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内容可 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七、税金

  7-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八、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8-1 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 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采取 按项目或每个自媒体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 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自媒体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8-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8-2-1现金支付;?

  8-2-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8-2-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8-2-4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8-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 关费用。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

  9-1-1 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9-1-2 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 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9-1-3有权安排与自媒体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9-1-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安排;

  9-1-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9-2甲方的义务:

  9-2-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9-2-2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9-2-3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9-3乙方的权利:

  9-3-1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9-3-2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9-3-3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4乙方的义务

  9-4-1: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9-4-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9-4-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自媒体机构、组织 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9-4-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 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十、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0-1 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自媒体视频拍摄等活动,乙方必须 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0-1-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1-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10-1-3通讯、联络地址;

  10-1-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10-1-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10-1-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10-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10-2-1社会关系和背景;

  10-2-2从艺经历;

  10-2-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10-2-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10-2-5个性特征、爱好等。

  10-3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 有充足理由, 可以提出更换指定经纪人。

  10-4 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 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 诉乙方说有关自媒体演艺活动的安排。

  第五章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2-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2-1-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2-1-2 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2-1-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2-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 16-1 款所指所有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2-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2-3-1甲方的业务活动;

  12-3-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2-3-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2-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 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 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4-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摄像视听材料;

  12-4-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12-4-3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 3-2-1 款约定,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 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作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 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

  第六章违约责任

  十三.违约及违约金

  13-1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 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追究违约责任:

  13-1-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推广、宣传等运作活动;

  13-1-2将部分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13-1-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具体活动情况收入分配比例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13-1-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13-1-5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3-2-1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3-2-2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3-2-3 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 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四、合同的修改

  14-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4-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 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4-1-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14-1-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4-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4-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14-2-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4-2-3 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 承担相应责任;

  14-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4-3-1 如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乙方的包装推广、形象宣传、活动安排、经纪业务代理、自媒体及电商运营,则乙方有权要求中止甲方合作且提前与甲方解约。并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任何费用。

  14-3-2 如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损乙方形象和声誉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提前与甲方解约并不承担违约金。

  第七章经纪代理期限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 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2年。

  十七、 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八章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八、 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为:

  18-1 “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 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 的影像权。

  18-2 “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 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 收益权。

  18-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4 “本合同的“以上 1-5 ”、“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 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18-5 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十九、 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 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九章附 则

  二十、 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20-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20-2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损形象的言行。

  20-3 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20-4 没有正当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维护相关权利:

  20-4-1 要求乙方支付历年收入总额的100%,并继续履行合同。

  20-4-2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

  二十一、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前 6 个月为双方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评估,演艺活动。如乙方达到甲方要求双方按本合同 条款正常实施,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则另行协商。

  二十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 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 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及甲方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或参股的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相关联公司包括: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艺人的合同 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邀请知名艺人 参加甲方举办的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事宜:甲方通过乙方邀请 参加甲方定于 20__年_月_日在 (地方)举办的 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劳务费用(税后)共计___元人民币:整(0000.00元)。

  二、支付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时,即支付给乙方演出总费用的50%)作为演出订金,并于演出前向乙方付清剩余50%(人民币柒万元(¥7.0000.00元 )的演出费用,所有费用均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乙方提供账户。否则,乙方艺人有权拒绝参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帐户为:

  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行: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演出所需全部合法手续,并承担演出所需全部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办理合法演出手续而致的演出停止或演出推迟,甲方应全额支付给乙方酬金。

  2、甲方负责为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提供北京 至 深圳 的往返公务舱机票至的往返头等舱/公务舱。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艺人在演出地期间的餐饮、交通及安全,包括彩排及演出的专车接送。

  4、甲方应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如因此导致乙方艺人或随行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甲方应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待明确责任后,再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

  5、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动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应于活动正式开始前 日抵达活动所在城市,并按于活动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达演出地点;

  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供甲方用于此次演出的`前期宣传;

  3、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4、如因乙方演员毁约,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演出,乙方双倍返还酬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演出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演员不能参加演出或甲方停演(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罢工、交通中断、停电、演员突发疾病、车祸以及因为天气或者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无法准时抵达演出现场等),双方可互不负违约责任,或推迟本合同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订金,乙方不予退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订金到达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艺人的合同 4

  经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期_____年,自签约后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体育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公司申请调解。

  3、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艺人的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单方终止。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艺人的合同 6

  甲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

  身份证明号码: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一、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____劳动。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劳动。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____/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____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____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____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办人:____

  签约人: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艺人的合同 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艺人的合同 8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乙方必须保证是以自由身份,既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约。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签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内容如下:

  一、签约期间

  1、甲方为乙方唯一合法经纪代理人,乙方为甲方之签约艺员。乙方的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作品创作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形式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宣传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作品创作等事宜。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影视,广告,演艺及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参加非甲方安排的影视,广告演艺及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2、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资料(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个人简历,演艺资料(录音,电影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合同期间,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3、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4、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各种演出(包括各种形式的晚会,影视剧,广告,录像或商业和非商业演出)演出费用及其一切有关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全部演出收入比例分配(见合约之五;比例分配)。甲方为乙方所提供制作的词曲,音乐作品版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知情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歌曲样带,伴奏及MTV等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前期的包装,音乐制作及宣传。

  2、甲方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3、甲方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4、甲方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5、甲方保证在签约的第一年为乙方量身制作歌曲,并制作EP。

  6、甲方为乙方制作的歌曲,乙方在合约期内只享有歌曲的演唱权,并无其他权利与收益。一旦双方解约,甲方享有歌曲版权与收益,乙方无权利再演唱该歌曲。

  三、甲方的义务;

  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2、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3、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2、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4、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使甲方能在任何时间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创作的作品(包括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著作权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该作品的使用和再许可权利,甲方可自行或另外委托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

  五、比例分配;

  1、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__%(税后)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乙方占据收入__%(税后)。

  2、其他收入;包括歌曲版权收入(彩铃,SP)甲乙双方个收入%(税后)广告形象代言(服装,饮料等代言)甲方占收入的__%(税后)乙方占收入的__%。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一方违约,给其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因重大疾病、战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动乱等)双方协商终止合约。

  3、上述各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对各自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确认无疑,双方积极配合,如遇有问题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合约各款精神,否则将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索赔。

  附则:

  1、本合同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的合同 9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产品/品牌经营者,乙方为艺人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3、产品销售形式:

  4、直播平台:

  5、发布形式/发布位置:

  6、发布时间:年 月 日。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日内(最晚不迟于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归于甲方,___%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艺人、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

  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

  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保密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艺人的合同 10

  甲方:姓名: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甲方为从事演艺事业的需要,现自行聘用乙方协助从事与演艺工作相关的管理工作。双方出于自主意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属于平等自愿的劳务关系。

  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月。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三条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为:

  协助甲方开展演艺工作;

  2、照料甲方日常生活,第四条乙方的工作方式为: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陆小时,且工作时间为每天的14:00—17:30和18:30---20:30,上班时间以乙方来到公司签到开始,直至下班时签到(签走)为准。

  第五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工作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工作,并承担所约定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展业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业务数据等,乙方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工作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为:甲方支付乙方工作报酬,甲方对乙方有三天试用期,正式录用后(含三天试用期)基本工资为800元/月(业务指标:15个客户人数为标准,多来一人奖励10元,少来一人扣20元;面试人员指标:15个面试人员,多来一人奖励10元,少来一人扣20元;注业务指标和面试人员指标可互补),乙方需做满一个月甲方支付月工资,未做满一个月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否则不与支付。在任一周期内,对于客户签单承保的,都有签单奖励(第一单50元,第二单100元,第三单150元,以此类推奖励)。工酬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及资料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的交接清单,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十条甲、乙双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在工作期间乙方不允许交头接耳或玩弄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如有发现两次者,以20元罚款处理,并在最近一次结算工资中体现。在工作期间乙方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发现以20元罚款处理,并在最近一次结算工资中体现。在工作期间乙方有不可抗原因可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如有发现以40元罚款处理,并在最近一次结算工资中体现。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艺人的合同 11

  一、定义及解释

  1、“瑞庭网络营销软件服务”(以下亦称“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包括“房源信息发布”子服务与“好盘直通车”子服务,其中“好盘直通车”包括“竞价推广”服务和“定价推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本合同以下条款界定。

  1)“房源信息发布”: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发布甲方指定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

  2)“定价推广”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乙方根据既定价格对指定信息的点击量向甲方收费的一种技术服务。

  3)“竞价推广”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乙方根据甲方的出价对指定信息的点击量进行收费的一种技术服务。

  2、“营销软件服务费”(以下亦称“服务费”):指甲方购买和(或)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时,需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除非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服务费必须预付,预付费以充值形式存入乙方账户。

  甲方可通过直接对其乙方账户充值、授权委托其代理人或乙方对其指定的乙方账户充值进行预存(以下亦称“充值”)。

  二、服务内容

  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的“营销软件服务”相应的服务费并且审核通过甲方提交的房源信息后,依本合同规定提供以下服务(下述功能可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乙方为维护服务而定期、不定期暂缓提供,但甲方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1、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1)甲方可以随时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发布房源信息到房源库,房源数量最多可以同时存在80套。

  2)甲方可以随时自行设置、修改或删除所提交的房源信息(含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

  2、定价推广服务

  1)甲方可以随时根据使用效果按“定价推广”或“竞价推广”方式发布自己的房源,房源数量最多可同时存在50套。

  2)甲方可自行设置、修改或删除推广计划,设置或修改计划的名称和日限额(即日扣费最高金额),并可以随时将甲方发布的房源添加到推广计划中或从推广计划中删除。

  3)按效果付费推广的房源信息按规则展示在乙方网站乙方和或联盟网站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

  房源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综合房源信息、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及用户的出价等因素自动确定。

  乙方和或联盟网站有权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房源信息的展示方式进行集合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等方式。

  4)在乙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和或乙方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甲方所发布的付费推广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将产生费用,该费用将由乙方软件系统根据房源的类型和总价价格段计算得出,并由系统自动从甲方的预付费中扣除。

  点击数量和最终点击费用以乙方线上数据为准。

  5)甲方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查询推广计划点击和花费统计报告、房源的点击和费用统计报告等报表。

  若甲方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时可及时申请乙方进行核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若无证据表明数据存在人为修改或遭受病毒、黑客攻击发生错误的情况,该结果应当为双方共同接受。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错误或扣费数据错误,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竞价推广服务

  1)甲方可以使用竞价推广服务来推广自己发布的房源,房源数量为最多为10套。

  2)甲方可以随时设置或修改竞价广房源的最大单次点击价格(甲方的每次出价的起价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根据房源的板块和总价价格段计算得出)和房源的预算(预算是本房源的专属资金,专用于本房源的点击扣费,不得低于乙方要求的最低金额)。

  3)出价推广房源信息按规则展示在乙方和或联盟网站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

  出价推广房源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综合房源信息、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及用户的出价等因素自动确定。

  乙方和或联盟网站有权对房源信息的展示方式进行集合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等方式。

  4)在乙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和或乙方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甲方所发布的竞价推广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将产生费用,点击费用数额由点击时出价的下一位出价人决定,但不会高于本房源出价;该费用将由乙方系统自动从客户为房源所设定的预算中扣除。

  点击数量和最终点击费用以乙方线上数据为准。

  5)甲方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查询预算余额、房源的点击和花费统计报告等报表。

  若甲方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时可及时申请乙方进行核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若无证据表明数据存在人为修改或遭受病毒、黑客攻击发生错误的情况,该结果应当为双方共同接受。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错误或扣费数据错误,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数据查询

  在甲方费用消费完毕前,乙方负有提供扣费数据明细的义务。

  逾期60天的,乙方不再负有提供数据明细的义务。

  三、合作期间与服务事项

  1、乙方将于甲方同意本合同条款并按规定充值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乙方软件营销服务。

  服务一经开通,甲方即可开始使用乙方营销软件的全部通常功能。

  2、甲方可随时通过线下合同充值和线上充值等方式对其乙方账户充值,每次充值金额由甲方自行确定,甲方须充值的最低额度由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做特别约定。

  甲方账户内余额不足出价时,将无法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

  3、在每次充值前,甲方应再次认真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的内容后再进行充值。

  甲方的每次充值行为视为甲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瑞庭网络经纪

  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的相关规定。

  5、当甲方所属“乙方营销软件服务”账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点击费用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续费,甲方如因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客户的房源信息下线导致“乙方营销软件服务”中止终止,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后可自行选择是否续费,如甲方终止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如甲方预付费未使用完毕,乙方提前终止服务,乙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同意接受乙方以甲方提交的电话或邮件或其他方式与甲方确认本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

  2、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进行的经济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他乙方用户的付费项目进行恶意点击。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作期间结束。

  5、甲方需保证注册账号从事合法经济活动。

  如果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经乙方核实或任何第三方举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同时,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将不予以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注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经甲方授权,或经司法机关、国家机关的法律程序要求。

  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有权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服务器上保存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但不予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一切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乙方无须对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甲方利用乙方平台所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网站链接,并对客户提交的服务下线处理。

  如果甲方由于本条规定原因被乙方下线,乙方将不予以退还甲方提交的服务费余额。

  6、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之日起两个个工作日内审核甲方的信息。

  1)乙方有权根据产品政策或软件功能等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提交的房源信息,对于乙方经过审核后认为不符合发布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

  2)乙方保留随时调整信息展示位置和页面、页面规格和形式等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也无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在此对如上的调整或修改提前作出认可。

  甲方同意,乙方没有义务对所有软件服务类型的分类及其详细内容,提前告知义务,而且乙方有权对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因乙方相应调整造成甲方信息发布有误或无法正常发布的除外。

  3)指定信息的点击次数以乙方网络营销软件的统计数据为准。

  4)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

  乙方进一步保留在乙方营销软件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等的权利。

  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乙方另有说明外,仍适用本服务合同。

  5)乙方有权随时修改服务内容或本条款而不承担责任,甲方如果在收到变更通知后仍继续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则表明甲方同意接受变更并接受变更后的条款或规则等。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用户或第三方在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但若甲方在收到变更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终止服务的,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账户余额。

  艺人的合同 12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 (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 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 (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 作为佣金,以人民币结算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 。

  第五条经纪人

  乙方指定 为甲方经纪人。

  未经亿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更换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代收取甲方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须经由甲方认可。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事务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可以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外代理。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5.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6.甲方应对乙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7.在代理过程中,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如果甲方对乙方指派的经纪人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经纪人,但甲方的要求以两次为限。

  第八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保证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艺人的合同 13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

  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 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 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 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 电影配音、配乐;

  6. 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 录音、唱片发行;

  8. 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 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 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 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合约1.1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1.2.2 甲方可在本合约期间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合约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

  第二条合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为实现本合约之目的,甲方有权在本合约1.1项下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并获得相应收益。本合约期内,对于乙方演艺活动的安排,甲方具有最终的决策权;

  2.1.2 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和相关培训,对乙方不利于本合约实施的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2.1.3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合约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2.1.4 本合约期间,当甲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优先服从甲方的演艺活动安排;

  2.1.5 甲方有权在乙方任何违反本合约规定的前提下,单方解除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

  2.2 甲方义务:

  2.2.1甲方在合约期内对乙方及乙方授权给甲方使用的作品做如下推广:

  (1)网络平台推广:

  (2)电台:

  2.2.2 甲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严格实施本合约,依据同行业标准全力实现本合约规定的目标,充分保障乙方的各项权益和收益的有效实现,完成对乙方演艺活动的经纪业务;

  2.2.3 甲方在实施本合约时,应依据乙方自身的个人特点度身定做有关经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乙方意愿,友好协商;

  2.2.4 甲方为保障乙方有效地实施甲方的经纪安排,将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和有关服务人员;

  2.2.5 甲方承诺保守乙方所披露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资讯的秘密;

  2.3 乙方权利:

  2.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格依据合约所规定的目标,全面实施为自己进行的'经纪业务,并且依据合约获得在权益上的保护和收益方面的获取;

  2.3.2 乙方在甲方实施本合约的过程中,应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并且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应当获得甲方的充分尊重;

  2.3.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撤换为乙方负责业务和服务的不称职的服务人员;

  2.4 乙方义务:

  2.4.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规划安排;

  2.4.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2.4.3 当甲方所做的各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对乙方的要求发生冲突时,乙方应优先服从甲方安排;

  2.4.4 乙方应当服从由甲方安排的社会公益性质的活动,具体时间和内容方式由甲确定并实施;

  2.4.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任意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在法律上或其他形式上的合作;

  2.4.6 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合约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接受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提醒和建议;

  2.4.7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约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2.4.8 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双方声誉。

  2.5 共同责任条款:

  2.5.1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负有以下共同责任:

  在本合约期间,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和商誉,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对方名誉的言行;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侵害时,甲乙双方应维护对方名誉,尽全力相互协助。

  第三条合约双方的权益和收益分配:

  3.1 甲乙双方的权益构成和安排:

  3.1.1 因本合约的签署和履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合约的签署和履行、包括甲乙双方的其他相关合作而产生的所有权益,除与双方另有的书面约定或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另有规定外,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约的规定分享:乙方拥有作品的作者署名权,甲方拥有作品的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

  3.1.2 乙方拥有自己的肖像权,但其肖像权利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全权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

  3.1.3 在本合约期间,甲方为进行本合约约定的合作事宜所签署的各种合同,及其所产生的甲乙双方所拥有的各项权益,除非另有合约规定或约定,该笔合约的履行及其项下权益的归属和享有将不会因本合约的中止、终止、解除或失效而发生变化。

  3.2 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和支付方式:

  3.2.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的毛收入,无论此项毛收入产生于本合约有效期内或之后。

  3.2.2 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 所有毛收入由甲方向第三方先行收取;

  (2) 所有毛收入在实际收到后,应首先扣除甲方代表乙方或为乙方利益所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从事此项收益直接相关的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等费用。

  (3) 甲乙双方应将毛收入扣除上述费用项目后的余额,按以下形式分配:

  1. 本合约生效之日起至本合约生效之日内:甲方:50 %、乙方:50 %

  3.2.3 乙方收益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30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 付给乙方。

  3.2.4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乙方获得收益之相关纳税事宜委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再负责相关税务问题,但因此产生聘请专业人员处理相关纳税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其各自拥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约;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合约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且无遗漏的。双方同时向对方声明和承诺:本合约的签署和履行不与任何双方已经签署的合约或需承担的任何义务相冲突,并且也不会对合约双方外的第三方形成任何法律和商业上的冲突。如乙方和第三方有任何合约尚未解除,因此造成第三方和甲方出现法律纠纷时,乙方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包括律师费在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为期 年。合约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双方续签的提出,应在本合约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第六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约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约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均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合约的变更和解除:

  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约。

  7.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约:

  (1) 甲方在本合约期间,未能保障乙方按合约约定比例所应得到的经济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45日内仍未履行约定的;

  (2) 甲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重(有证据表明直接受损额超过人民币15万元)影响的;

  (3)甲方对外透露乙方不实个人资讯,造成乙方声誉严重受损的。

  乙方因前述情况解除本合约的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受到的由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约:

  (1) 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规划安排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的;

  (2) 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或形式的合作的;

  (3) 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致使甲方认为其已经严重影响本合约的签署、履行或继续履行;

  (4) 乙方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场合下,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严重影响乙方或甲方形象和声誉,或者拒不服从甲方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甲方因前述情况解除本合约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前期的投入、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出访和社交活动、签约和谈判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甲方预期利润和律师费等。

  任何一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出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约定的事实,即构成该方的违约;除本合约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补偿非违约方因此实际及可能承受或遭致的所有损失、责任、赔偿金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8.2 甲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乙方有权提出相应要求和赔偿:

  (1) 甲方在本合约期间,未能保障乙方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45日仍未履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起诉甲方并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重影响,乙方有权书面催告甲方,要求甲方立即履行义务,如造成乙方严重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3 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提出相应要求和赔偿:

  (1) 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和规划安排或者未严格实施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投入、签约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和甲方预期利润等;

  (2) 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和形式的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等未经许可的合作,乙方应将获得的全部收益加上10万元违约金赔偿予甲方;

  (3) 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影响到甲方安排经纪管理合作、活动、制定规划、进行推广宣传和与第三方签署合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该等信息瑕疵可能蒙受的损失和丧失的预期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宣传包装活动方向误差造成的损失、与第三方合约中被迫接受的不利条款造成的利益损失等;

  (4) 乙方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场合下,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有因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影响乙方或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5) 如果甲方在没有任何违约之状态下,乙方无条件提出解约者,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金三十万元整。

  本合约关于违约状态下的救济手段(包括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解除合约等)的条款是累加的,可以选择适用或同时适用。

  8.4 违约

  8.4.1.若任何一方违背了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任何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具书面违约提醒,要求违约方履行合约或采取必要的经济补救措施后的5天,没有收到违约方书面回应的,除了在法律或资产方面应由违约方向对方做出赔偿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8.4.2.如由于一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除非这种违约对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害并由有关司法机构作出了判决,任何一方向对方的赔偿不应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适用法律、争议及纠纷解决和司法管辖:本合约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补充合约

  在本合约签订后,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该补充合约构成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权利的行使

  甲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约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不影响甲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第十二条合约与效力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当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指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艺人的合同 1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演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邀请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演出 天。

  二、甲方负责所有的演出手续(包括演出批文、税项等)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负责演出时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员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负责乙方 人的吃住安排,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付给乙方每场演出费为 元,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签订,甲方付给乙方预付金 元,剩余演出费在 月 日演员到位后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演出。

  七、出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点,乙方必须准时到场,以最佳状态演出,不得借故拖延出场时间和缩短演出时间和内容。乙方如因个别演员不到位,节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违反,则按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艺人的合同 15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

  一、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保证乙方薪资按月结算

  2、甲方保证乙方一周休息一天,倘若乙方需要请假必须最少提前2天通知甲方并征求同意后方可达成,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请假旷工做出一下处罚:

  a:病假:一天病假扣除当天工资;

  b:病假以外的其他请假:扣除一天工资乘以1.5倍;

  c:旷工:扣除一天工资乘以2倍;

  d:无故旷工超过3天:甲方有权对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所欠工资及押金。

  3、乙方就职期间若甲方安排其他歌手顶替,甲方依旧保障乙方的`薪资正常

  4、乙方必须保证每天至少一场(一小时)的演出时间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安排的广告宣传及拍摄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安排

  7、乙方不得从事同行业餐厅的演出附则:

  二、本协议书解释权在甲方。

  1、有效期半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协议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人: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艺人的合同 1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一、合同内容及期限: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自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签定本合同,协议期间乙方属甲方正式签约艺人,在合同期内,一切由甲方安排,所做的每一次演出和拍片的收入,甲、乙双方按6:4比例分配以下收入:____________

  1、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所做的每一次活动的收入由甲方获取。

  2、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所做的每一次活动的收入份额由乙方所获取。

  二、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当乙方学业与公司安排的演出或拍摄撞期时,应当以乙方学业为重。(如需要乙方提供考试,班主任证明,证明该活动影响学生学业,乙方可不参与演出或拍摄,不属违约行为。)

  2、甲方安排一名专业经纪人员负责管理乙方,包括负责乙方的一切经纪业务,安排乙方每天的工作安排等等。

  3、甲方提供乙方演艺工作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各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电视、电影、广告、模特、会议,演出等相关的活动。

  4、甲方作为乙方的代言广告、演出活动及拍摄承接代理公司即经纪公司,代理乙方与客户公司进行沟通、宣传、谈判、代理签约,并协助处理乙方代言广告、演出活动的各类电视及拍摄事宜。

  5、在甲方安排给乙方活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乙方在演出及拍摄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并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如乙方人身安全、经济利益和名誉受到不合法侵害属甲方严重违约。

  6、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杂志及电视节目等方式和其他方式正面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一切对外媒体的推广宣传前知会,并与乙方协商宣传内容,获得乙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宣传事务。

  7、甲方应努力尽可能的在合同期内安排乙方其拍摄,演出等工作,但不限次数。

  8、甲方有尽可能将乙方资料(包括:____________个人图片、个人资料、影像资料)发到各同行内,以使乙方接到更多的演出活动。

  9、甲方有权将乙方资料(包括:____________个人图片、个人资料、影像资料)发布到甲方所属网站以作推广与宣传,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及甲方所属网站的名誉。一切网络的推广宣传前知会并与乙方协商宣传内容,获得乙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宣传事务。

  10、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拍摄违法、色情、暴力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身心的演出活动及其他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完成甲方认为有利本人演艺事业发展的各方面的培训,如台词、形体、表演等等相关的专业培训和事项,其培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3、乙方应全力配合完成甲方提出的各方面的合理建议,尽量配合完成甲方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及建议(包括:____________发型、服装、化妆等),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4、乙方应保持较好的身材,不能暴饮暴食,注意休息时间。乙方应保持最佳的工作情绪和状态,不能受感情以影响工作。乙方结婚等可能产生影响的个人因素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使甲方第一时间知道乙方状态。

  5、不论有无报酬,在一般情况下未告知甲方且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歌曲,代言广告、演出活动和拍摄的事宜,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违反该条款第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再次违反甲方有权扣除参与活动所获费用.若该活动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拍摄,演艺事项。

  7、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向任何人、机构、公司订力如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和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和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前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合同或承诺不具有约束力。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签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或经纪公司。

  9、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0、乙方应严格履行艺人的责任和义务,服从甲方安排的各类演出及拍摄活动,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的声誉、商誉、形象和信誉的行为或言论。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1、根据甲方的拍摄或演出时间,甲方主要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通知乙方拍摄地点及活动时间安排,在合同有效期间将不定期安排各类活动或拍摄等工作,为确保甲方能及时联系到乙方,乙方必须保持手机的畅通。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接到通知,属乙方自动放弃当次活动,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由于甲方负责乙方拍摄的`安排,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证件及详细的个人资料(内容:____________照片、个人简历、三围、身高、体重、鞋码等)以供甲方客户的挑选和参考。

  1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拍摄或演出通告并确认接单后,必须准时无误的到达拍摄现场,不得出现迟到、无故缺席、早退等不良信誉现象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3小时以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如乙方在活动中出现中途早退现象,本次活动的酬金将不予支付,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相关赔偿。

  13、乙方在演出活动及拍摄现场应听从负责人的安排,遵守现场纪律,如由于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演出活动及拍摄中必须爱护好甲方和主办方及剧组提供的服装、道具、布景等物品,一旦发现有肆意破坏者,将按报价赔偿。

  14、根据1995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号 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四条"经纪人依法进行经纪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四章第十五条"经纪人完成经纪活动后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所得佣金是合法收入"等有关规定。

  15、乙方在和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如出现诚信问题,如:____________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有损主办方、剧组及甲方的信誉,对其客户、剧组及甲方造成的经济、信誉、商誉等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及赔偿责任,并终止本合同。

  16、乙方参与的每一次活动的总收入,乙方有知情权,以确保收入的公平性.

  17、在甲方的责任范围内或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乙方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或生命安全,属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包括合同范围内外的合理赔偿。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必须双方同意,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个人原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协议。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属甲方严重违约行为。

  7、因甲方没有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合法权宜,或使用虚假经营证件,导致的合同终止,一切责任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7、因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立即知会对方,如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而需要延期履行的,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协议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期内和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协议,严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通过仲裁机关调解;调解失败,则提交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签署,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履行。有效期限为第一项签订时长。如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后甲方拥有优先续签权,双方协商后,可延长合作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政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艺人的合同 1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兹因甲方诚意邀请乙方艺人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动。经双方友好协定,特签署以下真实有效的合同内容:

  一、演出详情:

  演出时间定于:______演出地点:______演出场次:______演出曲数:______演出费:______甲方付给乙方本次演出酬劳(不含交通费)为税后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甲方于合同签订时,即支付给乙方50%演出定金______元整(可直接汇于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于乙方到场演出前,支付乙方演出余款人民币______元整。演出费余款全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拒演。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在演出地期间入住本市区不低于______星级的酒店住宿和房内饮食费用,其中为标准间______间、套房______间。甲方承担乙方人员的机场至演出地的往返接送。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艺人在演出地期间的餐饮、交通及安全,包括彩排及演出的专车接送。

  3、甲方负责向有关单位办理乙方艺人本场演出的所有演出手续及费用,以确保乙方艺人本场演出的合法性;未及时报批而被文化部门禁止演出不属不可抗拒因素。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演出前抵达,并按时到达演出地点;

  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供甲方用于此次演出的前期宣传,乙方自备伴唱带及服装等;

  3、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艺人不按时间到场或无故拒演属乙方违约;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演出费及交通费,乙方艺人有权拒演且属甲方违约。

  2、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所有相关违约赔偿须在三天之内完成,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纠纷,纠纷之处理仲裁机关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六、本合约未经双方同意,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并按时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艺人的合同 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______为形象大使活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个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二、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乙方同意在担任形象大使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奠基、开盘、开业等多项活动,活动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协议(每次提前5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1、甲方给乙方的付费标准: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酬劳。

  2、付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区域及方式

  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乙方形象照片及录制的短片作为商品直接或间接对公众销售。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的决定权。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与甲方同行业产品的形象代言。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甲方在确定乙方为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乙方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人的合同 19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订立。

  甲方:______ 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

  乙方:______ (下称:"艺人")

  住所: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双方合约如下:

  一、定义及诠释: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 电视、电影、广播、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

  (2) 歌唱、演唱会;

  (3) 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 填写歌词;

  (5) 电影配乐;

  (6) 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 拍照或出任模特;

  (8) 录音或音像制作;

  (9) 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 各类广告、剪彩、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

  (11) 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12) 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 艺人的聘用;

  (2) 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 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 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 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 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 _______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地域"指整个世界。

  二、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 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 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 艺人承诺向公司即______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 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____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三、选择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 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四、公司担保及职责

  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应履行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 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4.4 全力协助艺人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艺人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4.5 负责艺人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4.6 向艺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请确定是否给艺人上保险)

  4.7 向艺人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双方具体商定。

  4.8 负责艺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基本人身安全。

  4.9 维护艺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4.1 负责办理艺人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五、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 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 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 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 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 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艺人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艺人需以第一时间知会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艺人接洽任何有关艺人演艺事项的事宜。未经公司同意,艺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为艺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8 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 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艺人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1 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 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 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 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

  5.14 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 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 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 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 艺人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公司协助并负责办理艺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5.23艺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5.24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六、艺人职责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包括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艺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约有抵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6.3 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6.4 做出任何影响公司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应当作出以下行为:

  6.5 确认公司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公司拥有安排、洽谈艺人演艺事项的决策权。艺人向公司提供演艺服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 在合约有效期内,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6.7艺人同意为证明公司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 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艺人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公司参考,公司应考虑艺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6.9 了解及遵守公司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公司安排参加任何与艺人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6.1 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公司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6.11向公司提供艺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艺人联络并发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13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艺人应继续为公司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公司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艺人争取合理补偿。

  6.14 接受公司认为有利于艺人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艺人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艺人自理。

  6.15 负责办理公司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七、利益分配及佣金

  7.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7.1.1 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

  7.1.2 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7.1.3 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7.1.4 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约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7.2 公司对艺人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从第五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证艺人收取的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7.3 在合约期内,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7.3.1 上述收入的3%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推介艺人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艺人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7.3.2 上述收入的7%份额由艺人获取。

  7.4 艺人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艺人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艺人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7.5 艺人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公司代艺人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八、账目

  8.1 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8.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8.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8.4 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______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九、 转让

  9.1经双方协商,公司在征得艺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授权公司在合约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9.2艺人无权转让艺人在本合约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十一、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十二、违反

  12.1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 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 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 利息;

  (D) 律师费。

  十三、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 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 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4 不论因任种原因,艺人的面貌、性格或声音显著恶化而妨碍艺人提供本合约服务,而该恶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务当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续;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十四、暂缓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 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 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 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十五、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十六、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 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 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 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十七、 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约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约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合约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十八、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十九、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二十、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二十一、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二十二、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三、其他

  23.1 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 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 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本合约为唯一全部关于双方于本合约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约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23.5 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有效期为八周年。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订协议。

  (以下无正文)

  公司:______ 艺人:__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艺人的合同 20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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