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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时间:2024-08-05 15:06:25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施工管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2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xxx建设厅、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

  四、对合同签订内容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符合《xxx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不得采取“一口价”或“平米造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5、应明确预付工程款为工程造价的25%~30%,及明确的预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根据每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进度款为工程价款80%~90%。

  7、应有明确的针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价格的,应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9、采用定额计价的,有关费率应明确约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下限;

  10、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应明确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对于工期提前或延误应有明确的奖惩约定,应符合公平公正、对等原则;

  12、实行履约担保的,应明确履约担保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0%,政府投资工程应实行履约担保;

  1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明确约定各种可调因素及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并应明确约定调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应明确保证金的返还时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

  16、安全有关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并明确以下事项:

  ⑴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并不得低于有关标准;

  ⑵应明确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不挪作他用;

  ⑶应明确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⑷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

  17、应明确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单位及所承揽的分包工程;

  18、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事项:

  ⑴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⑵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每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

  ⑶实行先发工资后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测算人工费所占比例,测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0%。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经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拨付其剩余工程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参照施工合同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应明确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

  5、应明确质量缺陷的鉴定部门及解决方法;

  6、农民工工资支付参照施工合同有关要求。

  五、备案合同应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3、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4、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5、担保合同;

  6、建设单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3、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的资质证书;

  2、双方营业执照;

  3、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合同事项

  (一)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和拨付时间;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计划及计算方法;

  (三)结算款的拨付时间和结算方式;

  (四)索赔的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与年限;

  (七)履约担保;

  以上条款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受理与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合同备案后,办结时限为5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备案合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保管3年;

  4、对于已备案合同,合同当事人及有权部门可以查询,查询时应提交相应资料。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备案合同将记入信用档案。

  八、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或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xxx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xxx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与结算中不执行有关计价依据的;

  2、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3、建设单位未按时限完成竣工结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4、有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分包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2、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标的;

  3、施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的;

  4、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签订内容有关要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3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分为纸质会签和网络会签两种,安全协议签订要求、格式和内容统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协议签订要求

  1.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并加盖施工专用章。

  2.原则上,同一施工项目按施工件名、项目等分别按年度签订安全协议。对于大型站场技术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内容、相关专业较多的工程,应针对具体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安全协议。

  3.各施工单位与行车组织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要明确双方施工配合、监管重点以及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4.路外、局外、哈铁工建集团等施工单位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局主管业务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核、批准。路局安全监察室在审批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同时,按规定审核收取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凭证。

  5.局内所属单位相互间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不需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查,但要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时效和质量加强检查指导。

  6.维修作业(包括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维修项目)一般情况可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维修作业且不需行车等单位配合时,可不签安全协议。但须在作业前1日向相关车站通报作业内容和时间。

  7.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或签订不全,不准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8.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协议行为时,甲方应填写《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监理签认,施工负责人拒签的由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原因。将《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报主管业务处室、项目管理机构。属于路外(局外)施工单位的,建设指挥部、建管处按有关规定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监室依据《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9.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结束后留存3个月。

  二、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格式及内容规范

  1.施工安全协议格式,具体后附。

  2.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填写说明

  (1)施工项目:按施工项目填写,施工项目名称应与施工内容尽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为哈尔滨铁路局××段(或直属站)。

  (3)乙方:负责进行本项施工的单位全称。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代表资格或委托法人代表资格(由项目管理单位审核)。

  (4)工程概况

  由乙方根据施工方案,结合施工内容填写,甲方进行确认。

  ①作业地点:施工实际所在地点或地段。如站或线(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业时间: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时间。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时段进行施工时,应分段填写作业时间。

  ③作业内容:填写主要施工内容。如:接触网改造、站场改造、桥涵顶进、更换道岔、装卸路料、电缆沟开挖等,应包括施工的主要作业项目,反映本项施工主要环节和特点。

  ④影响范围:填写施工影响到的线路范围、站场范围或设备范围,如线(上、下行)K+-K+、站内信号机或站旅客乘降组织、站内平过道等。

  应注明主要、关键的影响范围,特别是涉及行车、人身安全的影响必须填写清楚,对较复杂施工的影响范围,可在施工方案中进一步加以说明。

  (5)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该区段施工、维修天窗安排计划和运输能力情况填写,乙方进行确认。

  ①施工责任地段:施工作业地点及影响范围内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运输能力情况填写施工期限。实际施工可能少于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电报批准的时限。当实际施工期限超过安全协议确定的期限时,应重新签订安全协议,因部、局电报(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况顺延的除外。

  (6)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填写主要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如《技规》、《行规》、《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专业技术规则等,重点是本次施工双方需共同遵循的规程、规则和办法等。

  (7)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①行车安全:是否有影响接发列车、调车作业的施工车辆进出车站,施工单位自轮运转车辆运行方式,停留车辆防溜办法,临时增设道口办法,施工作业是否影响信联闭设备正常使用,施工作业是否影响牵引供电系统正常使用,施工机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业是否影响邻线行车等,对上述内容双方必须根据职责范围明确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处所是否有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资质水平和人员素质情况,施工队伍管理是否处于可控状态,施工车辆和施工机具情况,施工过程控制办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对车站作业、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响,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等。

  ④结合部安全分工: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的设置和联系方式,登销记要求,停送电登记要求,自轮运转车辆动车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项,如防火、绿化、铁路行车设备设施及路料看守等。

  (8)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①共同安全职责

  A.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B.按时参加施工会议,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C.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D.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②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A.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做好登销记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胜任人员负责施工盯控、现场配合。

  B.对多个施工单位参与的施工,积极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C.根据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关施工组织预案,并组织落实。

  ③乙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A.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施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措施并切实落实。

  B.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施工中严格执行标准,服从配合人员的安全指导,保证质量,发生问题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施工后认真复查,清理机具、路料,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销记。

  C.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既有设备的.防护,不得影响既有设备正常运用。严禁超范围准备和超范围施工,出现问题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积极抢修恢复。

  D.对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前,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探查,划定防护范围。

  ④其他。

  A.施工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素质要求。

  B.自轮运转车辆必须符合规定。

  (9)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①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处理,按违约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额度。

  ②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本安全协议造成铁路既有设备损坏、导致组织抢修和恢复设备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及设备管理单位发现乙方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安全协议的应立即劝阻;劝阻不听的,应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业,上报路局安全监察室处理。

  三、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的特殊规定

  1.凡隶属哈尔滨铁路局管辖的局内各单位、部门,方准通过网络系统签订安全协议。路外、局外施工单位,只能按纸质签订程序办理施工安全协议。

  2.安全协议网络会签时限

  原则上安全协议自施工单位发起之日起,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完成。

  3.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程序,按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系统说明办理。

  4.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协议网络签订工作,安排专人接收协议并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不准以各种理由拖延安全协议签订时间。

  (2)局信息化处是协议会签系统信息化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议会签系统功能升级需求并负责组织系统的培训工作。路局站段生产力局部调整,各需求单位需增加用户时,要及时上报各主管业务处批准后,上报局信息化处办理。

  (3)加强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局信息技术所是协议会签系统技术支持部门,路局服务端的设备维护、数据维护由信息技术所负责,包括服务器的日常巡检,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的升级,系统用户的维护,数据的备份、清理和恢复等。

  (4)各单位网络安全协议形成后,在会签、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携带打印的纸质安全协议。如不出具打印协议,按无协议退回施工计划申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

  第二条施工项目:签订时间:

  第三条有效期限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策录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推荐

  为创造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5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分析;成本控制

  从当前建筑市场经济活动的交易上看,基本的法制观念与诚信意识很多建筑单位依然淡薄,在市场当中经常发生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承发包双方缺少自律行为,并且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使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日趋混乱。此外,由于建筑企业在适应国际市场规则上较差,对于履行FIDIC条款的意愿不足,在参与国际竞争上错失了非常多的机会。为此,建筑企业不仅要对内部的施工合同管理进行优化与控制,更要积极转变国际竞争观念,不断提升对国际市场规范的认识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得到稳定持续发展。

  1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差,违约情况较多当前,随着建设项目的增多,合同条款涉及的内容日渐增多,在履行合同条约上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据相关部门调查统计,在我国合同履约率只有40%,严重影响到了合同的信誉度、严肃性以及权威性,更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威胁。更对规范的市场秩序造成了影响,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越来越多,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据统计,在20xx年,全国约有23785家建筑企业拖欠的工程款数额达到了2445亿元,全国共拖欠的工程款达3764亿元。此外,鉴于建筑市场在运行上也存在问题,很多承包商施工责任意识较差,拖延工期、相互扯皮的情况非常多,严重威胁到了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

  1.2“阴阳合同”屡见不鲜“阴阳合同”就是指工程的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下达给承包人中标通知以及相关规范,与承包人签署施工合同的过程。除了在建筑市场规定范围内签订合同以外,又与其他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这份协议并不能通过审查备案,但实际双方均认可,这就被称为“阴阳合同”。当前,市场中“阴阳合同”签订方式非常多,但不管是以哪种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将价格压到最低;肢解分包;利益均摊等。这种行为是发包人获取最大利益的主要途径,更是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为此,“阴阳合同”的存在势必会为建筑市场环境带来污染。

  1.3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上不够公平在我国的《合同法》当中,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在经济上、法律上地位平等,并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上保持平等。但是,就当前的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看,施工合同条款的制定大都倾斜于承包人,对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过多,而对发包人的约束与限制则较少,在相关处罚办法上也缺少规定。这种情况一定工程双方出现了利益纠纷,或者是针对合同引发的纠纷,将缺少索赔的依据,成为阻碍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合同意识淡漠,合同签订不规范首先,不能按照法律规范签订合同,法律规范意识薄弱,缺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履行存在不足。其次,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遇到问题过于依赖找领导解决,不能提出合理的索赔意见;最后,专门的管理部门间缺少合作,合同管理人才储备少。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做好建筑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首先,在签订合同条款过程中,要了解合同文本由条款、合同附件、协议书、通用条款等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前要先对“通用条款”阅读准确,明确不同用于的含义,再引导双方签订“专用条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专用条款”中某一项没有做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将“通用条款”的对应条款当成双方认可的合同约定。其次,要对工期、质量造价等合同内容提高重视度。按照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工程监督部门在工程验收、质量评定上已不再是主体,这些工作将由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共同完成。为此,在合同中要能够体现出来参与工程验收的组织单位、人员、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并要严格签署文件协议与问题的解决办法。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工程造价纠纷。鉴于工程开展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材料差价等变更问题,为此,“一次性承包,不做更改”的情况很难实现。合同必须要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及孙方法等做出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变更。最后,对工程进度拨款与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规定。通常情况下,工程进度款都是按月结算的,而款项则是按照工程进度下拨的,但是在款项申请与下拨上款项的审核不一致,在合同规定上容易引发争议进而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通常情况下,合同对竣工结算不会做出过多规定。为此,要在合同中积极履行付款与结算程序。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建筑工程签订完成以后,合同双方就在经济上与法律上产生效益。合同还规定了双方在利益、义务、权利与义务等,双方必须对这些内容严格遵守,坚决不能违反合同条约。从一定程度上看,合同双方利益是存在差异的,会造成合同双方在利益上引发冲突,造成管理行为上的不统一、不协调,甚至引发矛盾与冲突。而实际上,违反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非常多,很多人都是故意违反这些合同的,并且当事人的法制意识淡薄。为此,合同履行成为了工程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的'关键,必须采取积极的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明确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并要积极对违约的后果进行分析,有效的利用合同保护自身权益,也不会限制对方履行各项业务,条款中的内容得以充分履行。

  2.3承包人应该积极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合同担保制度看,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及时对市场当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测与分析是使风险降到最低的关键,也是顺利将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还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当事人的合同索赔风险。因为施工合同作为索赔的依据,同时也是合同得以延续的重要手段,是对双方合同履行进约束与限制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是:在签署固定的合同过程中,要对各方面因素进行充分考虑,积极为合同履行创造机会;明确施工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合同风险作出预测,对合同变更的可能性进行预测,使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当中,要能够定期对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勘察,了解整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要结合法律法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3结束语

  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发展也将面临着非常多的机会,同时,随着建筑项目的增多,建筑工程在合同管理上也面临着阻碍,为了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符合建筑市场规范,推动建筑行业稳定持续发展就要在合同履行上、合同签订上以及合同法律观念上不断增强,并要做好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合同管理能够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葛占涛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标志、标识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标识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迅速报告甲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29日起至20__年5月19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甲方(签章):

  日期: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8

  1建设工程主要合同类型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设计承包合同(建筑设计、装修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2)委托合同。主要包括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等。3)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电气设备买卖合同、仪器仪表买卖合同等。4)咨询服务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等。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迁(施工、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检测合同等。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能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以工程实际为出发点。合同管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编制出合理的合同条款。3)预防风险、避免纠纷。工程参建各方应考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法,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4)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管理应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最大限度地纳入到管理范畴中,必要时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3.1建设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做好规划工作。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详细分析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对合同管理有影响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合同构架图。2)确定工作重点。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如合同构架图的制定、合同文件体系的建立、合同签订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纠纷及索赔处理工作、合同资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后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3)完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完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据可依,不按个人意愿进行随意管理。

  3.2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确定合同签订对象。对于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出招标公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完成;对于特殊情况无需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综合分析潜在签约主体的整体实力,对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及设备等进行考察,确保其履约能力。2)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条件的分析和谈判原则策略的采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条件不尽相同,确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后,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出合同谈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对方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条件为前提,通过基本条件引申至其他条件;(2)对于内容较为灵活的合同,谈判前应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在谈判中争取实现最高目标;(3)事先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并预先制定好相关的对策;(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理力争。3)组织合同签订。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根据谈判结果拟定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内容应完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予以明确,并将各种风险考虑进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在合同履行前,应对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交底,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关注的条款,便于现场管理人员能及时检查、控制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与之相关的来往信函、签证、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等资料;3)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和解决方案详细记录。

  3.4合同纠纷及索赔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纠纷和索赔现象,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法:在过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并保持签证、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资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接到对方的索赔申请后,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作出处理,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提出反索赔;对于施工过程中对方明显出现违约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过调查取证,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可采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如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现场协调等方式,缓解矛盾,尽量避免因诉讼和仲裁造成停工,给双方带来损失。

  3.5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重视合同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项目初期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统一记录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借阅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合同资料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乱出现遗漏、缺失等现象。在工程开始实施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该项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直至工程完工后将应上交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馆等相关单位。

  4结语

  鉴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严谨地对待合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服务于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9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

  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

  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四、结语

  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崔宝霞,黄焦伟.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包钢科

  技,20xx(s1).

  作者简介:

  孙洋(1990-),男,湖北荆门人,现就读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研究。

  刘汉云(1990-),男,湖南邵阳人,现就读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研究。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0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只要合同的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具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身份,取得合法的项目施工权,合同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魏振瀛老师的说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工程的建筑与安装的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于验收后应接受该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工程施工招标发标中,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有时又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又称为招标人,有时又称项目业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市场交易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定的缔约过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合同在双方之间就是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严守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全实现合同债权、实现合同目的的要求。但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虽在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生产建筑品,承上启下,发挥核心作用,但无论在签约阶段,还是在履约阶段,依法依规行为很难,很难充分享有合同权利,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适用市场潜规则,面临多种困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在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称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常常面临签订“黑白合同”或承诺中标以后签订私下协议或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的困境。“黑白合同”一词首次出现于国家文件的报告中,黑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实际执行的合同,可能体现在合同价格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垫资施工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延迟支付方面等,有的是以单方承诺书的形式,有的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等,在招标投标中标前后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将形式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一份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私下签订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有的是以补充协议形式,有的是以实施细则形式,有的是出具让利承诺书形式,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目的就是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垫资施工或者压低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实际享有合同的地位和权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一个项目实施中,还会被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入市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预留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等等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承受;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建设方为了增加当地税收,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增加了很多的包袱,而且大多是人为的,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地方的土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适用潜规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一般都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迅速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组织人马进场后却发现施工现场根本不具备开工的条件,无法施工。要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按合同约定完成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除积极履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外,发包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比如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提供并会审施工图纸等。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发包人处于市场的有利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处于市场的劣势地位,发包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很少,比如施工现场根本没有“三通一平”,提供的图纸不全面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珍惜合同机会只能是忍气吞声,处于困境。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以多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手续,对承包人的结算申请报告,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遇到障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但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工程款却是司空见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通用权利救济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我国呈现出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崭新局面,依法治国已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国家的治国理政方针和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和发包人处于合同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理应引进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针对遇到的情况,有权采取以下权利的救济方式:3.1行使合同抗辩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当发包人责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合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签订黑合同或者拒绝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结算。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发包人就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能背离。建筑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拒绝签订黑合同。如果迫于市场压力被迫签订了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的黑合同时,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要求按照备案合同文件进行结算。3.2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就是法律,一经生效,合同签订者受其约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合同权力,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就是使合同消灭。因一方的意思表示且不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清算的场合,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为必要,根据解除权的发生根据的差异,可将解除区分为两类,即依合同保留解除权和依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因此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协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从合同中解脱出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3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等,这是发包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法进行工程施工的,此时发包人构成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停工和窝工损失。项目的工期成本与项目指标成本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期顺延条件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救济程序,在约定的'期间及时履行报告、通知、告知等义务,及时行使权力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进行工程签证和索赔,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如发包方变更设计的文件等,以避免程序不当错失机会,使得实体权力的消灭。一旦发生工期纠纷,举证责任主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举证工期顺延的理由、顺延天数及相关手续符合合同约定。3.4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工程预付款是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确认的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发包人一直欠付工程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以要求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合同约定了拖延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发包人除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仍应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欠付工程款利息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3.5行使工程优先权。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可以对完成的建筑产品进行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的承包人优先权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产生了争议,在法学界也有强烈的反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6月20日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中做出了相应的批复,该批复事实上确立了两大原则,一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原则;二是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原则。可以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院批复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优先权,该优先权不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可以直接行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建筑市场主要的市场活动主体,在一项建筑活动的多方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建筑活动不仅事关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也事关建筑市场的稳定,影响建筑活动参与的多方主体的经济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性质、地位、困境和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引起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塑造建筑活动的契约精神,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融入国际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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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1

  [摘要]水利工程的合同文件对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与约束,是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价款支付的法律依据。文章对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招标管理环节不健全、约束机制缺失、信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合同审查机制落实、加大合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维护水利施工合同严肃性等对策与措施。对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以及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须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监理制。水利工程的合同文件,对工程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合理界定,对工程参与各方的施工管理进行了规范与约束,是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价款支付的法律依据。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参与方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有效规范了施工管理行为,但在合同管理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1.1招标管理环节不健全

  水利施工合同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由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约定了一些比较严格的约束性条款,势必会导致承包方产生额外费用,甚至压低投标价。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承包商迫于自身的生存压力,部分承包人为了得到工程项目,不得不接受那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在水利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承包人通过联合投标的方式故意抬高中标价,出现了很多不公正、不合理的市场竞争性行为,给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致使部分施工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较强的承包人无法中标,最终影响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使合同管理受限。

  1.2约束机制缺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约束力度不够,在工程招标和投标阶段,部分招标制度和投标制度过于简化,对一些关键环节缺乏制度上的约束,致使施工合同的签约与履行出现了众多缺陷。在合同签订时,倘若双方没有一个公正合理的施工合同范本,那么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就需要再次进行协商,这样不仅会影响施工进度,同时也会增加投资。另外,一些工程中违法转包及分包的现象也较突出,这种行为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协商调解增多,对工期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1.3信用制度不健全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一方未及时提供完整的信息,不仅会对合同管理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根据对历年水利工程信用制度的建设情况调查发现,很多工程在进行前期工作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致使工程项目无法实施,进而对整个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的进度并不相同,最终影响到整个项目目标的实现。对一些比较紧急的水利工程项目而言,工程的延期将给防汛工作与汛期来临时的抢险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导致投资、安全、财产等方面的损失。

  2对策与措施

  2.1完善施工合同法律法规及合同审查机制

  针对合同管理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施工合同双方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文本要求签订施工合同,保证合同文本的规范与严谨,对于施工环境综合考虑,保证合同文本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水利合同审查的重点包括: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具体要求,合同内容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合同的签订步骤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此外,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上下关系、财务经济情况等,最大程度地保证投标单位的施工水平与质量。

  2.2加大施工合同实施的检查与监督力度

  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掌握整个施工合同的履行状况,同时制定相应的合同检查与监督制度。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分析出现违约行为的具体原因,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与纠正,确保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化。在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择相当重要,因此,针对这一特点,应精心挑选有利于合同实现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一些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交底工作,做到合情合理、有理有据地执行施工合同,变被动为主动。同时,选择一支业务水平高、技术含量充足、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是搞好水利施工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

  2.3维护水利施工合同的严肃性

  加大水利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对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应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确保工程总进度目标的实现。在施工合同管理上,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及时召开协调会,对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及施工合同实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管理;同时,为保证合同管理的效果,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各个施工单位都参与的协调会,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合同执行等方面进行现场沟通解决,若有必要,可采取经济等方式维护施工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施工合同的有效实施。同时,还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合同变更及索赔问题。

  3结语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相关人员与工作部门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强化合同管理的意识与责任,创建一套适应现代科技水平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应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始终保证合同的规范化和正常化,保障水利工程施工顺利。同时,为工程竣工的结算工作提供一个有价值的结算依据。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2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实际生活和工程项目中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正当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还不完全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造成了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和其他影响,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严格管理。

  关键词:施工索赔及程序 工期及费用索赔施工索赔管理

  一、施工索赔及程序

  (一)施工索赔概念

  当事人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通常有合同缺陷、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原因,但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有利于承发包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损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施工索赔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曾指出,正确的合同管理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合同实施管理,依靠合同条款进行管理,依靠经验和愿望管理,最终实现双赢。同时也指出了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通知

  承包商必须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详细证明报告。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2)保持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随时记录并保持有关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监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记录及审查承包商所作的记录,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复印件。

  (3)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在提交第一份索赔报告之后按月陆续提交进一步的期中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反应

  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证明报告后的42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就处理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5)索赔的支付

  在工程师核实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决定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额。经证实的索赔款额应在该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给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报告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则已经证实的部分应被支付,不应将索赔款额全部拖到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关索赔的各项规定,则在决定给予承包商延长竣工时间和额外付款时,要考虑其行为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主要还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项目,但计算过程较复杂。

  (二) 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终止合同等可计入利润索赔)、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各种担保费)

  2.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通常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总费用核算是准确的、承包商的报价是合理的,合同中没有争执等。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三、施工索赔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在实际生活中,首先业主及工程师需要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审查合同文件;工程师的指示;往来函件;会议记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照片;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候记录;

  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及其他施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及费用索赔要求。其次,为了对将来索赔的预防和减少,工程师需要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严密性,严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

  四、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所以当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是必要的。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3

  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__〕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范本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开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安全责任人: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4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及诚信原则下就工程承建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项目内;

  1.3工程结构:框剪、部分砖混结构;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万m2;

  2、工程范围: 项目约 万m2除专业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3、施工人、施工面积限制及确定施工人的方式

  3.1乙方在此工程范围内,可以组织自行施工,甲方也可以优选其他施工单位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施工。

  3.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的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的30%,其他应由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

  3.3无论是乙方自行施工还是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均应通过招标程序确认。

  4、工程承包方式:约定总面积内按不同楼栋确定为双包或单包。

  5、工程管理

  5.1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2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包括但不限于民工工资在内的所有工资、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福利,亦概由乙方负责。

  5.3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进场施工的单位,因工程需要与第三方交易发生的欠款纠纷及该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差异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4乙方负责组建派住甲方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各工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管理团队,对业主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有相部门的建筑施工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项目施工单位行使监督、检查、处罚权。

  5.5甲方委派相应工程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处理因水、电、汽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签证、工程量增减签单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的签字确认和签收;即时汇同监理公司和乙方对隐避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6、工程价款和工程管理费

  6.1工程价款

  约定建筑面积内的土建工程,其工程价款由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6.2工程管理费

  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甲方按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面积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费10元/m2,其中包含乙方公司建筑资质维护费5元/m2,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费5元/m2。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时,甲方有权建议监理公司对乙方下达限期整顿的指令;

  7.1.2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场赶工,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等在乙包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1.3 甲方必须按约定按时,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1.4 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完成提供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工程“二通”等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

  7.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按时、按额支付工程款;

  7.2.3 乙方必须依照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承包任务,向甲方提交优质的建设工程产品;

  7.2.4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 工程款及工程管理费的支付

  8.1 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管理费,甲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面积按本协议6.2条约定分两次支付,即与双方另行签订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管理费,另50%工程管理费在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资料后一月内付清。

  9、工程总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要求

  9.1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算。

  9.2施工中遇有停水、停电,在3日以内由乙方自行调剂安排其它施工工作,不得作为办理任何签证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9.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连续不超过3天的,甲方不予签证。同时甲方不签累积工期;对影响工期连续超过3天的,以甲方签证认定后的时间,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其余任何条件不得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对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0、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10.1工程施工

  10.1.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提交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定)组织进行施工。为了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乙方承诺派出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此项工程施工任务,应甲方要求,共建立 个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工程师见附件〈一〉,负责承建相应的项目工程;各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承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具体价格详见甲方、乙方与各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0.1.2工程施工中必须随时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检查。凡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要求的,乙方认可的项目部须无条件地返工,并重新施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乙方认可的项目部拒不返工的,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认可的项目部的.合同;对质量问题不严重的,甲方可聘请其他施工企业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到5倍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返工的,除依前款规定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品房买受人索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3隐蔽工程管理

  10.1.3.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设计、质检、

  监理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1.3.2凡未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拆除违约施工的部位,经甲方和有关方面人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隐蔽,如不合格乙方须及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其停工、拆除、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3.3如甲方超过24小时内未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进行自检隐蔽,甲方需要再检验时,乙方应当配合组织开挖、凿除等工作,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发生的检验费、返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组织开挖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10.1.4乙方在施工中所有需要备案的资料,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包括自检资料)。

  10.1.5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必须按国务院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规定执行;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0.1.6为了加强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双方需各自委派工地代表进驻工地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程管理工作,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如任意一方变更现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11.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4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2.1施工安全

  12.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规程、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体系;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12.1.2凡因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质量或机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

  12.2文明施工

  12.2.1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应遵守市政、环保和甲方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污、噪、尘的处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违反有关部门规定造成后果,其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

  12.2.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立各项保险措施,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及其他报酬,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协调在施工中与各单位的配合工作,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2组织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时向乙方提交技术变更资料文件。 13.3安排工程的“二通”工作(电通至小区范围各栋内,其他各施工界面由乙方自行连接;路通,即小区周边道路通畅,场地内临时施工道路由乙方自己铺设,且费用理;施工用水由乙方在施工现场打钢管井取水,费用自理),协调周边地界关系。

  13.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1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所承包的工程。

  14.2施工范围内的围挡、拆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周、月、季进度报表(包括详细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组织架构表等)一式叁份,且每月26日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报送当月、累计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数量、价值。

  14.4乙方应指定工程总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条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的各项变更和通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所有变更和通知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程序和本合同的约定逐级上报签字后经甲方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为有效,未加盖公章无效;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与设计部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如乙方擅自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的,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15

  关键词: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本管理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隧道建设分公司(原江西省矿山隧道建设总公司)是一家以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为主,有色、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施工为辅的综合施工企业。多年来,公司施工产值、利润均有大幅增加,连续获得煤炭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公司在煤炭行业矿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

  1 合同管理

  作为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风险规避、索赔合理、资金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均需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招投标中,业主常常随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约定一些工程风险,让施工企业来承担,如固定价合同;并尽量按低价选择施工企业。因此,中标施工企业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规避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直接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生存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1.1 投标及合同签订期

  在投标期间,公司组织工程技术、预决算、财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专业人员,认真对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描述等进行现场勘查;并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力争中标。中标后,在与业主商签施工合同时,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明确的条款,如工期的确定、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工程造价或费用调整因素和办法、工程款支付、索赔条件等,应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加以细化明确。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中不合理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如与地方政府关系、当地火工品材料采购申报等,业主不协助参与等,应向业主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取得业主理解,并在合同条款中加以修正。要力求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与业主签订双方都满意的施工合同。

  1.2 合同履行期

  工程项目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对于大型项目,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委托项目经理行使合同中公司法人的权利,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履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1)抓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是施工企业正确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因此,项目经理部成员必须熟悉合同全部内容,并对合同主要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避免不了解或理解不一致而带来工作上的失误。尤其是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清楚。

  (2)加强合同履约中的检查工作合同履约检查,是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如工程进度完不成计划,是自己组织管理上的原因,还是受客观自然条件制约,或是业主责任。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对策,以便将损失降到最小;或视具体情况,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以便得到弥补。

  (3)有效控制合同风险

  一般地说,煤矿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地点较偏、工期较长等影响因素多,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多,主要是工期风险、安全风险、物价风险、业主审计风险等,必须采取措施,严加控制;

  尤其要重视工程原始资料的及时整理并形成书面报告,送交相关单位。通常只要能对影响施工工期、工程成本、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或事件随时真实记录,书面整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监理或业主签收确认,在合同条款下,上述风险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能获得业主合理解决。

  (4)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有些工程,如冻结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专业性较强,业主一般会同意中标企业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来完成。在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不但要把好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关,还要对他们的业绩进行调查核实。分包合同必须符合主合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在合同条款中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1.3 工程完工后的合同总结和评价工程完工后,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总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订立情况,以及对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移交等履行情况,并对合同条款进行总结评价。

  2 成本管理

  公司异地工程项目多,工程地域广,涉足煤炭、有色、冶金等行业,工程特点各异,实行的是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的3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体系。

  2.1 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是所有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机构,从宏观上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控制各项目经理部成本费用,保证各工程项目有一定的利润或减少亏损(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允许部分工程项目合理亏损)。公司有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动力。

  (1)制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工程中标后,公司首先组建项目经理部,依照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预期结算收入,制定项目部实际成本支出控制目标计划。明确项目经理责任,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制定奖惩考核办法。

  (2)分析检查

  根据工程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月度报表,或现场实地检查情况,对项目部成本指标每月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偏差,提出意见,及时纠正。

  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修订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如工程量增减、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实行灵活的动态控制。

  (3)考核兑现

  公司按财务会计核算期,以公历年为单位,会计方法为手段,通过财务账户等各种凭证来核算项目成本;然后按考核办法,及时兑现奖惩。

  (4)总结提高

  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成果及时总结分析,及早发现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成果是公司修订内部定额的重要依据,也是公司参与类似工程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

  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执行,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

  项目部成立高效精干,上下协调一致,部门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整体组织机构,采用实用可行的、灵活的和具有开拓性的成本管理办法,加强定额和预算管理,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建立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将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班组或个人。项目部控制成本的方法,通常是能以实物量核算的,按实物量考核;能以台(件)且便于考核的,按台(件)考核,如空压机;不能具体量化的,实行费用包干制。

  2.2.1 工程直接成本控制

  工程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管理

  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因各个投标工程项目人工单价不同,如贵州六盘水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58.32元,山西大同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96元,如用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作控制指标,从事同样工作的工人收入差异很大,控制不好,会影响施工队伍稳定。人工费管理,一是确定人工工日数,二是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数的确定,以往是按行业定额计算;现在一般是按施工组织设计,定岗定员,根据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反测单位工程各类人工工日消耗,再考虑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在±10%的幅度内调整。人工工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资水平确定。如在江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3 000~3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10元以内;而在山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5 000~5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80元以内。在完成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工人都会达到上述工资水平。人工费一般都会超定额,所以人工费控制主要应通过提高工效来实现。

  即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装备,来加快施工进度。

  (2)材料费管理

  一是对施工队(班),根据施工月度计划,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如炸药、水泥、钢筋、砂、石等,实行限额领料,节奖超罚。材料消耗量一般按企业内部定额或参照行业定额确定,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调整,每月按期考核,兑现奖罚。对节、超用量的,要求找出原因。如火工品超量,是否是超挖,或是欠挖后二次扩刷,或是岩石变硬造成的;

  水泥、砂、石节约过多,是否有支护厚度不够之嫌。

  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是严把材料进货关,确保材料质量,并和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要搞好市场调查,分析材料价格趋势,建立并完善材料档案,并及时向监理和业主书面通报材料价格信息,尽量在施工合同约定的价差调整范围内规避价格上涨风险。如在资金许可或可赊购的条件下,一次备足工程施工所需的钢材,将钢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在前期消化或转移给供货商;同时如钢材涨价,还可调差,给项目部增加收益。

  三是尽量减少动力消耗。如空压机供压气,除要保证管路密封良好外,不需供压气或只需开1台空压机时,矿建班要及时通知机电管理人员停机或减少开机台数,以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维修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工程结算时,如合同约定可以调差,一般也只调燃料动力、人工价差。煤炭施工辅助系统机械设备多,动力消耗大,对成本影响极大,是成本管理的重点。

  一是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机械。在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时间,力求使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最少,使用效率最高。

  二是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使用寿命。同时对维修保养材料的领用,要先按以往经验加以控制,再视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

  三是工作面合理布局,各道工序合理交叉,并搞好配合,科学组织施工,以提高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要避免设备无负荷或半负荷运转而造成浪费,如无人岩石巷道通风机长期运转,矿车装满系数不够等;还要杜绝工业广场长明灯等现象,以节约用电。

  四是对空压机、主排水泵等设备和矿灯房,实行专人包机制。

  2.2.2 管理费控制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包括管服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职工福利费、业务开拓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在公司核定的工程项目成本中都有具体的控制指标,如有突破,必须理由充分,并报公司核批,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项目部按控制指标逐层分解,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在控制指标内。

  3 经济效果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的效果,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某综采工作面为例,巷道工程投标报价为3 980万元。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对人、料、机等各项费用进行了严格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成本费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4 230万元(含设计变更费);经核算,工程成本费用降低了9%,实现了既定的各项控制目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4 结 语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辩证统一,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是成本控制的最好方法,也体现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由过去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竞争,发展到了价格竞争。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应引起各煤炭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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