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书(集合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
(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
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
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
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书2
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标的物单位数量所在地保管人保留价
(二)委托人对拍卖人保证,自己对所委托的上述拍卖标的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被查封扣押,更不存在产权纠纷。或委托人有能力和权力在不损害拍卖人和买受人的前提下,排除任何第三人对上述拍卖标的提出的请求权。如因保证失实,给拍卖人、买受人或标的物的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均由委托人承担。
(三)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疵,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说明上述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委托人承诺如因未说明的`瑕疵,引发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第三人损失的,其损失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移交完毕止。若在保管期内拍卖标的损坏丢失,由保管人据实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保底价,对无保底价的拍卖品由委托人与拍卖人另行书面约定。
(五)委托人保证自己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竟卖自己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拍卖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另密封递交)元,如需变更,则由委托人与拍卖人另行商定并书面记录,但拍卖开始后,不得变更。
(七)委托人同意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的百分之5%支付佣金。
(八)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或者价款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应交的佣金。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可代收买受人应交之价款,待拍卖品移交、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后,再按如下办法分批移交给委托人:成交后七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
(十)拍卖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于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移交给买受人,一周内办完过户手续。
(十一)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委托人应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手续。
(十二)拍卖标的的产权过户手续由委托人负责帮买受人办理(办理期限为一周,最迟不得超过一周),其办理产权移交应支付的税费按如下办法分担:
(十三)拍卖人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在范围内公开发行之报刊上发布招商拍卖信息、公告、费用由拍卖人承担。
(十四)拍卖活动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进行。最后确定的时间、场所由乙方视招商情况自定并另行通知甲方。
(十五)拍卖人拟于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卖标的,委托人应协助。
(十六)本协议可适用于上述标的的再次拍卖,拍卖的时间、保留价另定,其他条款不变。
(十七)当拍卖人发现有下列情形时,有权在拍卖成交前停止拍卖:
(十八)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由负责于拍卖成交后6日内完成,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需另行订立买卖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上述权利和义务。(http://)
委托合同书3
编号: 日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天 津之 家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房屋名称 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 附近有何交通:
1、房龄: 年; 房间数量: 卫生间数量: 总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朝向:_____
总层数:_____;电梯 装修情况:高档 一般 简单 地面:
2、电器: 新 一般 包括:
家具: 新 一般 包括:
对讲门铃 保安 有线电视 卫星电视 儿童游乐场 停车场 会所 :
3、天然气 暖气 采暖费: 元 /年; 物业费: 元/月;
4、腾清情况:空房 有人居住 、
5、月租金(现有设施); 月租金((提供家电)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
以房屋租出为准、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正本、由代理人签订本委托书,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房屋产权人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是本委托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责任:
甲方承诺”房屋信息”中登记情况和如下条件属实,如有不实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1、 该房屋已经腾空、
2、 该房屋本身及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符合环保要求、
3、 该房屋没有产权及使用纠纷、该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对该房屋进行策划宣传,积极寻找承租意向人、介绍房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安排客户看房,为外籍客户提供外文翻译、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东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并安排签约、
4、安排客户入住、
5、协助房东催促客户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项费用、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沟通双方的意向并协调相关事宜、
六 、服务费及支付
1、在委托期内,如乙方将甲方房屋租出时(签订租赁合同,或实际开始履行出租行为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总金额的1/12给甲方作为服务费、(以一年租期为标准,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以此标准类推计算)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将视为中介成功,甲方也应按六(1)款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3、支付费用日期:甲方应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务费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七、签订此委托书,不影响房主本人的出租权、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委托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
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
(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
第三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
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
(1)前期企划费为 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
(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 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0.5%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
(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2、费用负担
(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
(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
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支持乙方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乙方工作中所需打印机、传真机等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
7、对乙方制定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附加协议等,甲方负责审核确定,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甲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不一致的合同文本或条款,并因此而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加盖公章并办理客户合同登记、按揭贷款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服务均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乙方须按本项目工程和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所需的策划和营销设计方案。
2、本项目的广告设计、发布(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和监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关系,以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付清乙方应得佣金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负责该项目的销售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全权管理销售的日常工作。
5、乙方所招用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6、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授权向客户如实介绍和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如因脱离甲方的项目资料而向客户作出不当陈述进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信守双方所形成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或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个案,应书面专题报请甲方确认。
8、代理期内,乙方应负责整理、收集和管理好相关的客户资料、合同、文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有关信息、情报、资料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前,不得将甲方的客户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出示。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终止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及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发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确认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余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金额的1‰的滞纳金。
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本合同所涉及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以上条款经双方谨慎阅读后已完全知晓其含义,并愿意承受其法律后果。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XXXXX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书5
甲方:林子靖
乙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甲方因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甲方与 马莹、张阳借款合同 纠纷案中担任 壹审 执行 仲裁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即参加庭审或者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或者特别授权,即除上述一般授权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第 壹、肆、伍、捌 项:
壹.√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贰. 承认诉讼主张及请求(仲裁请求);
叁. 提起反诉(反请求);
肆.√ 参加调解或者进行和解;
伍.√提起上诉;
陆.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柒.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捌.√签署、接受法律文书。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委派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其他律师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仲裁机构)的要求,及时、规范地提交证据,按时出庭。
4. 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本案中甲方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费用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1. 代理费:人民币(大写)。(一)诉讼费:该笔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费用标准= 争议金额(借款本息)×2.5%-200。
(二)保全费:如发现被告财产线索,申请法院保全财产,则产生保全费,该笔费用由申请保全方在申请时承担,约为保全金额的1%。
(三)执行费:约为执行金额的1.5%。
2. 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按以下第
(壹)哈尔滨市区(南岗、道里、道外、香坊、松北、平房、呼兰、阿城)案件包干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不再多退少补。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贰)外地案件差旅费预收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多退少补。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壹仟元整。
3. 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4. 以上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实报实销的费用除外) 。
5. 代理期间甲方或对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仲裁请求)或提出反诉(反请求),导致标的增加的,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交代理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的义务,影响律师正常办案的;
(3) 甲方逾期十日仍未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工作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书6
发货人(简称甲方):
承运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拟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和运输价格
二.运输货物的起运地和到达地
1.待运输货物的出发地点:
2.运输货物到达地点:
第三,运输时间
1.装运日期:
2.到达日期: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按时组织车辆运输..
四.运输方式和车辆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车辆为,要求上述车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有效证件;
2.已缴纳当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载人员责任保险、货物责任保险等保险。
五、装卸货物及承担费用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卸应由承担费用。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运输至本合同约定的地点,收货单位应接收货物,收货单位应在收据或结算单据上签字确认,并及时移交给甲方,收据或结算单据应作为双方结算运费的依据。
不及物动词质量要求和验收
1.运输质量要求:乙方应对运输的货物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充分的包装,以保护货物。
(1)遮盖外露货物,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漂浮、丢失和混合。
(2)采取防潮、防雨、防盗等必要措施。
2.验收:收货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发货人的发票验收货物的外观和重量;数量检验应基于接收单位的称重或计量秤。如果收货单位收到的货物重量小于发货单位的多条款或少条款,且多条款或少条款超过上述标准,乙方应按货物买卖双方的实际成交价格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运费结算
1.结算数量:
2.结算方式:
3.运费调整:
4.付款方式:
八.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不存在挂靠其他单位的情况;
2.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本合同项下运输的货物类别;
3.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用于运输的车辆均为乙方所有,不存在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租或借用车辆的情况;为履行本合同而配备的驾驶员具有与本合同所用车型相对应的驾驶证,并具有与本合同项下货物运输相对应的道路运输资格证;
4.乙方保证所提供票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乙方开具的票据违反国家相关税收和发票法律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补发票据..
九.风险转移和补偿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给乙方后,除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性质或合理灭失以及甲方或收货单位造成的以外,乙方应对货物自装船时起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货物损坏或损失的赔偿是货物买卖双方的实际成交价格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承担甲方运输业务并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甲方客户之前,甲方可要求乙方终止运输、退货、变更到货地点或交付给其他收货人;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装运货物的启运时间和行驶路线,如乙方延误或拒绝甲方提出的货物正常运输,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结算。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向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提供完好的合适车辆和其他必要条件。
(2)乙方保证提供足够的运输车辆。如果乙方在运输期间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和甲方要求的运输期限及时、安全、可靠地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组织运输,以完成本合同项下待运输货物的运输。由此产生的运费差额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3)乙方应加强承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在承运车辆开始运输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保持运输车辆的良好性能;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运输车辆上喷涂甲方的企业文化标志。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进入交货地点或交货地点后,应符合交货单位或收货单位厂区内车辆的限速等要求。
(4)装卸时,乙方应服从甲方或接收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十一。安全责任和要求
1.乙方在提货和发货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和收货单位的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增强装运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工厂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取送货物过程中,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为履行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以及乙方雇佣的员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罚款..
十二.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逾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运费%的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货物交付至指定地点。如果货物迟交,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运费%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丢失、污染、淋湿、被盗或被抢,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货物损失按同类产品的现行交易价格赔偿。如果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交货地点。如交货地点随意变更,乙方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继续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
(3)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第三方索赔、货物差价损失及其他损失。补偿费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6.乙方违反第八条的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乙方擅自在车身上喷涂甲方企业标志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按每辆车1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在本合同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没有运输业务,当运输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中止
除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文化标识,以甲方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运输车辆交付货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果甲方超过三次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如果一方有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5.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双方已签订本合同,并同时详细学习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责任条款无需特别标注。双方已经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合同书7
甲方: 乙方:
1、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书9
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__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
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第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第十九条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合同书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评估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数据。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特别是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工作,甲方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使评估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科技评估报告书》;如果因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所需要的基本资料,乙方有权延长提交报告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双方应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5.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所收评估费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在资料提供及相关已商定事宜的配合上有误,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并应赔偿同等评估费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违约,应付评估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并收到甲方支付所有评估费时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附件:委托方应向评估机构提交的资料
1.申请评估报告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2.委托方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3.待评估项目的目录及说明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材料等);
4.待评估项目的权属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
5.技术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待评估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费用及会计凭证;
7.资产引进或转让的合同、公证书、价款支付凭证或其他证明资料;
8.委托方近3~5年来的各种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缴税收表等);
9.委托方对待评估项目的自估价值及依据;
10.合同双方认为必须或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委托方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分析、同类行业产品情况、竞争对手情况等)。
委托合同书11
委托方(申请人)受委托方:XXX
1、委托方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委托方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方应于委托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3周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委托人审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应在十天内修改、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十天未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附议:1、鉴于委托方需要加快获得专利的申请现协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条件下。
2、鉴于在一周内加急处理,委托方必须尽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说明,如无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担。
3、因代理方责任,使委托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代理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
4、委托方指定联系人或地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挂号形式通知代理方,并办理更改手续,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5、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协议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专利申请撤回、驳回或批准授权日止。
7、费用为。
授权后年费□自行缴纳,□继续委托交纳。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缴年费委托同时终止。
以上条款,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代理方: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 (盖章)
20xx年X月XX日20xx年X1月XX日
地址:XX省XX市XX大道XX号XX大厦X楼
委托合同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商业摄影:□画册摄影□海报摄影□广告摄影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摄形式:□数码□120正片□4X5正片(正片即反转片)拍摄数量: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拍摄作品的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业摄影的具体时间为: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结束。
三、拍摄费用:总价为:人民币___15600_____元,(预付定金:__80000__□现金支付□银行转帐)(注明:□含税□不含税)
四、备注条款: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摄影“预付定金”以现金或银行转帐转方式结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定金”后正式开拍。
2、拍摄完成后,由乙方提供小图样供甲方确认。甲方需在三天内确认乙方拍摄的图片样稿,确认后甲方应当付清摄影费用的全部余款,乙方收到余款后即将底片或光碟寄给甲方。
六、合同完结:
甲方收到乙方的底片或光碟,乙方收到甲方的所有款项,表明甲乙双方合作成功。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摄影服务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这包括因技术和人为失误造成“曝光不正确”或冲印出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拍或重拍,乙方不再向甲方重复收取任何费用,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2、甲方在收到底片或光碟后,即享有版权(除广告摄影外),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将甲方相关图片资料删除或销毁,不得再用作商业出售。
3、乙方享有“广告摄影”作品知识产权,甲方只有使用权。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拍摄样品和图片资料进行保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产品资料或最后影相图片给任何第三方。
5、以上手写文字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上合约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遵守,如有任何一方没有遵守本合约的以上相关条款则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7、本合同一式两份须加盖公司公章,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名,填写签订日期和签订地点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书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活动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执行 活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次活动宣传的资料,配合宣传的制作;甲方需要撤销活动订单,可在活动举行日之前通知乙方。在活动举行日之前,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甲方应予以适当补偿。
2、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乙方隐瞒或伪造相关资质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适时的监督和审查,所有的服务项目均需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3、乙方完全无瑕疵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所有结算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执行甲方委托的各项内容;
2、乙方应及时将服务项目的进行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如实向甲方报告;
3、乙方代理执行的所有项目及相关内容均需甲方书面确认通过;
4、乙方负责活动方案起草、活动参与人员及演出的组织安排、管理相关演职人员;这些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本合同相关费用中。
5、乙方负责活动参与人员、演出人员的安全,并自行承担以上人员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
四、费用及其支付方法:
1、费用总额: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须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所有相关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元整(¥元)。
2、支付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
乙方顺利完成活动后,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一次性
支付剩余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
以上付款甲方可用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最迟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付款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期款项的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乙方提供上述发票日止。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顺延付款时,乙方应将具体情况的书面说明提交给甲方备案。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乙方所提供户名、账号均以本合同为准,若有更改,应提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汇付所有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未支付费用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最高可累积至未付金额30%的违约金;
3、若甲方原因使甲方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所有预付费用和代理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或者报价表内全部或一部分委托项目。本条款规定的解除权的行使,并不妨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及甲方自行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业务委托费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的权利。
①当乙方违反本合同或报价单,并且在接到甲方要求其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仍不改正其违约行为时。
②当接到停止营业或本业务所需的许可被取消的处理决定时。
③当接到票据兑换银行拒付通知时,或陷入停止支付债务状态时。
④当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强制执行等措施时。
⑤当申请破产、或进入公司破产程序时。
⑥当公司决定解散或合并时。
⑦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趋于严重恶化时。
⑧当经营者、股东、出资人有甲方不可接受的变化时,或公司的主要业务或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时。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及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完成日为止。
3、本合同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委托合同书14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代理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为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 、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不得低于(大写), 。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房屋的所有信息,并保证房屋信息的真实性。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代理甲方与买方谈判、签约,协助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合同书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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