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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

时间:2023-03-21 14:30:33 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顾问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顾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法律顾问合同15篇

法律顾问合同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孙渝,主任。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指派

  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的指派。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

  1.就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或起草甲方针对专门事项的声明、承诺、保证或公告等文书;

  3.负责审查甲方与他方的意向书、合同、纪要及其他法律文书;

  4.对甲方的格式合同和其他标准格式的文件进行必要的审订、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和适用;

  5.以拟发律师函的方式,协助甲方主张权利或回应他方的权利请求;

  6.就甲方重大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论证,协助甲方构建符合中国和本地法律条件与法制环境的经营模式与运作方式;

  7.在需要时,就具体服务事项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法律文书;

  8.在需要时参与甲方和他方间的重大商业谈判;

  9.根据甲方经营、管理情况,在需要时,就普及性法律知识或针对甲方所涉及的具体问题,以专题讲座、座谈等恰当形式,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以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帮助甲方处理与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11.协助或代理甲方以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处理甲方与他方的争议。为保证乙方不过度介入甲方的企业活动,乙方提供上述服务均以甲方提出具体需要为前提。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及收费方法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若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20%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四条律师服务方式

  1.除非特殊需要,法律顾问在乙方所在地办公场所办公;

  2.双方提倡以电话、传真及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联络,并尽量以快捷、简便的方式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但对重大、复杂等关系企业重大权益的法律事务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完成服务;

  3.法律顾问在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9项服务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合适场所进行。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律师服务费为甲方应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费。本合同项下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2.差旅费

  (1)在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下同)内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本合同项下市区差旅费为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

  (2)承办律师如需到市区以外出差,差旅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3.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4.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和市内差旅费。其他费用的支付以不影响承办律师办理法律事务为原则,可以在费用发生后立即凭据支付,也可以预付,在结案时结算。

  (2)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承办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承办律师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须向承办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或者馈赠。

  5.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户名: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乙方银行账号:2321 。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的,或不适合服务于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八条保密事项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均为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但双方为履行各自的义务或者在涉讼时需作为证据使用时除外。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要求更换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办律师,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

  (2)承办律师违反保密义务,已经或者必然给甲方带来合法利益损失,乙方拒绝采取救济措施。

  2.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向承办律师陈述虚假案件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经承办律师指出而拒绝改正的;

  (2)甲方要求承办律师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经承办律师指出而坚持要求的;

  (3)甲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当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享有的全部受支付利益;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义务,应承担继续支付责任和迟延支付责任,迟延支付责任以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率2倍计算。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当于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支付义务;

  (2)在乙方承担前款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合同应当履行的支付义务尚未履行的,无须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乙方应予退还,但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予扣除。

  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其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就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均需形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署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修改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有效期限和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一方提出续展意见,另一方同意的,本合同

  有效期自动续展一年;根据需要,双方也可以另行订立新的法律顾问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通知和联系

  1.甲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是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

  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联系人:

  2.乙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是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乙方

  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厦8楼

  邮政编码:401147电话:023-6762 1818

  传真:023-6762 1028联系人:

  3.通知义务的履行

  甲、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对方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双方向

  对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文本及收执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双方委托的签约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阐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签约地址:重庆市

法律顾问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1、搜集行业法律、法规,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甲方员工法律意识;

  2、依据甲方业务经营范围,依法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提供相关修订意见;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重大经营管理、投资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谈判,向甲方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全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务上应与甲方人员充分协商,尊重甲方人员的意见;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3

  ___州名

  ___县名

  特此为证:

  我,×××,特聘请××为律师,代表我通过调解或审判,就我在×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向××,或其他人,或商号,或公司提出索赔。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师全权代表我,以我的名义、地位,在必要时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起诉;并委托他以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通过或不通过诉讼,以调解或审判,最终解决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师完全有权聘用一个或多个律师,以替代自己在准备起诉、审判或上诉过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职责;此种律师费用由我指定的律师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师费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鉴于所委托的律师对我提供的服务,在不经起诉而调解成功时,我将把三分之一(1/3)的索赔所得,或经起诉后再和解或判决时,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赔所得完全给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师或律师们。

  未经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师不得就我提出的权利要求达成任何妥协。

  本合同于20××年×月×日签字,特此证明。

  (聘用人签名)

  例2、———————————————————————————————————————————————————————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到每一案件彻底结束为止;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年律师费总额50%的损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请律师费壹万圆整(¥:10000.00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乌兰察布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乌政办字[20xx]118号)通知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聘用期限为20xx年十一月三日至20xx年十一月三日;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

  2、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代理甲方参与经济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4、为甲方辖区内单位、个人提供法律知识宣传、咨询、代书等;

  5、为甲方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四、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1、乙方参与法律事务,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保守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不得利用在从事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4、未经甲方授权和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五、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由甲方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提前告知乙方,由乙方指定律师作为甲方的法律顾问,办理相关事宜;

  六、其他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原则上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2、如涉及诉讼、调解、仲裁及复杂合同的起草,由双方具体协商费用

  3、如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中涉及交通、文印、差旅等实际支出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6

  聘请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依法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聘请单位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商定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二)参加甲方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审查、修改或者草拟甲方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诉讼、答辩、控告、声明、申诉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协助甲方依法正确处理重大经济案件纠纷,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有关经济和权益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四)在涉及甲方的诉讼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法律顾问在甲方任职期间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种方式,甲方选择(______)

  (一)其工作时间不固定,采取灵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业务范围分轻、重、缓急,随时商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关资料等。

  六、甲方承担所聘请法律顾问为其履行职责时支出的差旅费、补助费等有关费用,待遇视同甲方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直接由甲方予以报销。

  七、法律顾问应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在业务中接触到甲方商业机密时,必须严守机密。

  八、乙方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受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九、如受聘人不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意见,直至要求换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根据最新《__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代理费,但可根据情况予以优惠。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商定,单方无权修改或终止。

  十一、协议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顾问全年聘金______元,聘金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章后即行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7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乙方: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请白沙法律服务所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律师可提供以下服务工作: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可提交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法律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对全民所有(集体)资产或国有(乡镇)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法律诉讼;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条聘请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乙方律师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乙方律师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适地点为甲方工作,但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费用承担及支付:

  1、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3、4、5、6、7项业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为叁万元人民币/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鉴于乙方律师是"应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务,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师未提供工作服务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顾问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8、9、10项业务,另行与乙方约定收费。

  3、以上本条1、2项乙方收取的费用是指律师的'法律顾问费和代理费,不包括办理业务时由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收取的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额招待费用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可向甲方预借必要的工作费用;乙方律师须及时持票报销。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为乙方律师履行义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律师应当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3、乙方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供甲方决策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地点:

法律顾问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11

  甲方(聘请方):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四、费用:

  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服务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服务费。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服务费。

  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服务费和单项律师服务费仅指律师服务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

  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项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

  5、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

  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七、服务的响应:

  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4、合同审查:原则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6、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项目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

  八、保密:

  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项目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

  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项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联络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

  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律顾问合同13

  甲方:(聘方)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

  甲方为依法行政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

  一、乙方应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行政管理事务以及民事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受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承办镇人民政府委托或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其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应邀列席镇人民政府涉及法律问题的办公会议。

  3.应邀为涉及镇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和事务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应邀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为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5.应邀参与镇人民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审议和制定,为镇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接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镇人民政府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7.应邀为镇人民政府处臵群众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以及涉法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8.提供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信息;

  9.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法律顾问享有的权利

  1.查阅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行政管理和对外事务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有权参加甲方召集的行政管理和对外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及决策会议;

  4.有权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通讯及其它工作条件。

  五、甲方应积极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其它工作条件,以保证法律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六、法律顾问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法律顾问对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对外事务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七、本合同聘期为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聘金及支付

  法律顾问聘金为每年四万元。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贰万元,余款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付清。

  九、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1.甲方应指定专人与法律顾问保持经常联系,法律顾问应主动与甲方随时联系;

  2.法律顾问根据甲方的要求不定期去甲方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甲方(以下或称“企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指派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配合法律顾问工作。乙方律师应尽职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如下: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二)参与起草、修改、审核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修改、审查企业合同;

  (四)日常法律事务的咨询;

  (五)处理企业劳动法律事务;

  (六)配合企业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就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

  (八)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三、服务方式:

  (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以电话及当面咨询、传真、信函往来等方式为乙方处理法律事务;

  (二)律师上门服务,了解有关情况,解决现存问题;

  (三)根据甲方需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四)与甲方负责人定期会见,交流情况,解决问题;

  (五)受企业委托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处理等事务。

  四、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处理以下事务,乙方按优惠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届时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权利义务。

  (一)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专项经济活动,处理其中的法律事务;

  (二)受企业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含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三)办理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四)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清算、注销等事务;

  (五)其他重大专项法律事务。

  上述事务及案件中特别疑难或涉外的,根据乙方收费标准可以加倍或三倍收费。遇此情形,双方协商并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予以确认。

  五、甲方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材料,配合乙方律师工作。

  六、乙方律师为甲方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包含乙方为甲方处理免费法律事务时的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由甲方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查询费、文印费等。

  七、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之前两个月之内如果任何一方均没有明确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则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关系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年度,依次类推。

  八、顾问费每年____________元,签订合同时支付。

  九、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固定收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需收费的,可协商按有关标准优惠收费,不实行计时收费。如果有特殊案件需计时收费的,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确认计费方法。

  十、乙方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回访制度,年终由甲方对乙方律师的工作予以评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15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xxx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累计xx小时内的法律培训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现场办公时间为xx-xx,乙方保证及时安排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每个合同年度(12个月)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元整(¥x元)整。分两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即人民币xx元整(¥x元)整;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人民币xx元整(¥x元)整。

  2.专项服务收费:诉讼、仲裁、对外投资等专项事务,乙方将与甲方另行协商收费,乙方承诺按当地指导价的百分之xx收费。

  以下事项不构成上述专项服务的标准,应纳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畴:诉讼、仲裁:针对案件进行的.前期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前期的法律调查(不包括尽职调查)、对策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汇入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业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3.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内及履行期届满后xx个月内,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5.乙方应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报告,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法律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书面法律意见(包括电子邮件)以及企业管理建议等书面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③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就是否继续委聘乙方担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协商并确定是否签署新的委聘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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