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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

时间:2024-09-07 20:52:49 合同 我要投稿

商品房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房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房合同通用15篇

商品房合同1

  合同当事人: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司

  注册地址:___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买受人和保证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内容:________

  第一条出卖人建设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

  2、出卖人在该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商品房定名为雁滩家园D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________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特征

  买受人自愿以团购方式购买雁滩家园住房,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9号楼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框剪结构,层高为2。9米,建筑层数为34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期房。

  第三条商品房的面积

  该商品房暂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的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暂定总房款为¥元,(大写:___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面积界定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有差异的,出卖人与买受人同意以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为准,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每平方米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________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方式、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

  一、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

  3、主体框架工程完成一半,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

  4、主体封顶后,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8%;

  5、竣工验收交付钥匙时付清剩余房款。

  二、按揭贷款

  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时买受人在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贷款后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70%;若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在工程进度未达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时,买受人须选择分期付款或商业按揭贷款,待工程进度达到公积金贷款要求时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出卖人积极配合;若买受人提交的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资料经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买受人不具备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按第一种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3、具体首付款比例按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买受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妥贷款的,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到支付购房款时间节点而贷款仍未到账时,由买受人按合同分期付款约定期限支付应付房款,待贷款到账后3日内出卖人将已付房款资金无息返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未付购房款,出卖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收取买受人逾期利息。贷款到账后出卖人逾期未向买受人返还已付房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利息。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合同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

  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

  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3

  出让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下称丙方):

  甲乙双方就购买位于 房产,面积 平方(实际面积以售楼部为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实地察看了该房屋并明白甲方目前中拥有《诚意金预约单》 ,合同上标明认购单价为¥ 元/平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产并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下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于丙方监管。乙方承诺于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前将剩余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补齐至丙方处监管。在乙方取得开发商开具的《诚意金预约单》后的当天,丙方将乙方所下的'定金转入甲方帐户。

  3、甲乙双方约定于日至年月 陪同下到开发商售楼部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逾期属于违约行为。

  4、若不能办理,本协议解除,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中介方退件退款。

  5、甲方支付中介方佣金(含服务费)人民币元。

  6、乙方支付中介方佣金(含服务费)人民币。

  7、乙方于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前将人民币元整[即合同的转让费(差价款)]打入丙方帐户。在乙方取得开发商开具的预收款发票(收据)后的当天,丙方将此款项转入甲方帐户,甲方同意。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9、在乙方取得开发商开具的预收款发票(收据)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10、甲方须配合乙方去开发商处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同意,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出租坐落在 小商品房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除餐饮娱乐项目之外的.其它合法经营项目,乙方己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出租房屋租期为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每月 人民币。(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出租方应给承租方出其收据。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商品房合同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 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价款合计为(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乙方预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 年 月 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

  甲主(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件一(略)

商品房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屋概况

  1、甲方将坐落于巴楚县银泰路胡杨人家农贸市场号商铺,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对啥上述出租房拥有完全使用租赁权,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或法律纠纷。

  二、乙方经营项目及规范

  1、乙方需确定经营项目及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2、乙方后期如改变经营项目的,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变更合同书。

  3、乙方保证独立经营、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经营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租赁日期及条款

  1、租赁期限: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乙方装修时间在内)

  第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租赁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3、甲方有权出售乙方租赁的商铺,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对该商铺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后放弃购买该商铺,甲方有权出售该商铺。

  4、本合同租期届满或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当日或 个工作日内撤离该商铺,否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搬离的物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乙方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

  第一年为: 元/平方米/天,合计金额: 元/年,大写: 元。

  第二年为: 元/平方米/天,合计金额: 元/年,大写: 元。

  第三年为: 元/平方米/天,合计金额: 元/年,大写: 元。

  2、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套。(合约期满后退还)

  3、乙方需按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

  4、乙方需承担自行安装电话、网络等产生的费用。

  5、乙方需承担因使用水、电、暖、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独立安装水电表的,费用以每月第一天抄表计算费用(包括装修期间费用)。

  五、乙方的改建、装饰及装修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的,应与甲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签订三方装修协议,不得破坏原供电、消防设施和空调系统,不得对房屋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方面等。

  2、乙方应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纸,以及乙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效资质等级证明,乙方在装修方案、施工图纸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承担有关费用

  4、乙方须督促施工单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乙方应交纳装修押金元(大写元)人民币,施工完毕后,经甲方及物业方验收合格30日内无息退还。

  6、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甲方应改建、装饰及装修致使房屋出现破损、开裂或者隐患的,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乙方无力修复的,可申请甲方或物业方负责修复,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六、乙方的保险

  1、乙方租赁期间,除甲方应对自己承担责任部分购买保险外,乙方应为其雇员和经营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财产损失、第三者意外伤害购买保险。乙方按照上述要求投保后,应将所有保险手续的复印件交甲方存留。

  2、乙方购买保险的保险期间不应短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

  3、乙方应对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补足责任。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投保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未达成一致之前,本合同仍须继续执行。

  2、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可将用于改建、装饰及装修的材料撤走,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的结构、设施及设备,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撤场后余留的有效购券及消费卡,由乙方负责兑现、解决,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纳租金或延期5日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乙方在甲方书面催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经营场地或区域,直至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每日3%的滞纳金。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场或停止营业,经甲方书面告诫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自撤场之日或停止营业之日起,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当于半年租金的违约金。

  九、免责条款

  如遇不可抗力或者自然灾害、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责任。

  十、争议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巴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诉讼,乙方除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解决纠纷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一、补充条款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的,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已经办理了与经营有关的证照,取得了合法的经营资格。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同时,须提交以下证件之复印件以供甲方审核及备查: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税务登记证明 □注册商标(店名)

  卫生许可证 □ 法人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签约人身份证明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证照均为依法取得,无虚假或者造假情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公共区域设臵营业标志、标识、宣传广告、临时宣传设施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乙方经营餐饮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装排烟管道设施,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安装排烟管道设施的,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断水、断电。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7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甲方将位于(房产证地址)的一套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期为5年。租金从______________起如下: 年租金备注租金的年度支付时间在每年的 月份之前。超过30天不交租金,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2、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目的是 。乙方如需挪作他用或转让给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3、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现有设施,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按实际价格加倍赔偿,如需增加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房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否则,甲方不承担后果。

  5、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运营中必须支付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与甲方无关、、如有违约,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经营,但有权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

  7、租赁期从(DD/YY)-(DD/YY)。租赁期满,双方续约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赁;如不续约,房屋及其附属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其余属于乙方、、

  8、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通知甲方,违反者参照当前房市的租赁标准,按实际租赁天数按日结算租金。

  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和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单方面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的住宅物业复印件。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1、向承租人收取20xx元的水电费保证金。如果承租人在租赁结束时结清水电,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出租人将退还保证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8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中山市西区xx装饰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设计。

  一、设计名称:室内装饰设计。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内容:

  1、设计房间内装饰方案(包括提供3张效果图);

  2、如果需要增加效果图按每张 300 元计算;

  3、制作房间内装饰施工图;

  4、按需要提供施工现场修改及调整图纸;

  四、设计造价费:按业主提供的'图纸按实际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___平方,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平方/元,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元正(设计费不含税金;)

  五、付款方式:甲方确认合同后应付设计费50% ___________元;确认效果图后应付设计费30%______________元 ; 确认施工图后应付设计费20%_______________元) ;如果没有交清费用甲方不能带走设计效果图与施工图。

  六、设计期限:从甲方缴交设计定金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设计费不到位及不可抗力的因素,设计顺延。

  七、另加:如果甲方将装修交于乙方装修,所有的设计费用自动转入施工费用,不再收取设计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山市西区xx装饰工程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乙方向甲方租用商品房,现将具体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商品房范围:甲方愿将位于陈埭四境商品房三楼的房屋(三室一厅)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时间:每年租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押金 元 ,(大写: ),租金和押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或续租租金需提前壹个月付清;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暂定 年,乙方如需解约或者不再续租,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需协调好周边的关系,做到和睦相处;

  2、甲方只负责房屋主体的安全(自然灾害不在范围内)与维护;

  3、乙方负责支付使用期间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给水电公司;

  4、乙方负责所有居住人员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住宿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乱投乱丢垃圾、打架斗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5、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承租用于儿童及青少年培训,乙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及安全防护、安全宣导由乙方负责,安全防护必须符合行业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与甲方无关;

  7、租赁期限内乙方应爱护一切设备,如因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配套设备的损伤,乙方负责恢复租赁房屋及配套设备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如双方不按合同要求路运行职责和义务,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10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鉴于: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订立了一份《 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为《房屋买卖合同》,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附件1),该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为:

  1、 公司将其开发的RR小区 号楼 号房屋(以下简称为 号房屋)销售给本协议甲方;

  2、本协议甲方应向 公司支付房款合计 元人民币;

  3、 公司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所购房屋交付本协议甲方;

  4、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事宜详见合同条款。

  (二)现甲方与 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为:

  1、本协议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 公司付清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共计 元人民币(以 公司出具的收据为凭);

  2、本协议甲方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已向 公司付清了除本条

  第1款之外的其他款项包括:

  (1) 初装费计 元;

  (2) 计 元;

  (3) 计 元;

  以上费用合计 元(以 公司及相关单位出具的收据为凭)。

  3、 号房屋的现状是: 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描述,未竣工/已竣工/已交付

  4、 公司已经于 年 月向本协议甲方交付了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

  (三)本协议乙方现已全面、详细地了解清楚以下内容:

  1、本协议甲方及 公司的身份信息;

  2、 号房屋的所有情况;

  3、《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本协议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4、本协议甲方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5、 公司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该合同履行的'现状及 号房屋的现状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约定双方的转让标的,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甲方依据其与 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及 号房屋的现状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二)乙方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

  (三)甲方应于本协议订立后 日内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将转让标的房屋及本协议附件二所列的附属物清单中的全部设施设备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联系 公司,将《房屋买卖合同》之买受人变更为乙方,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与买受人有关的信息变更为乙方外,其余条款原则上应当保持不变;

  3、甲方负责协调 公司,在本协议订立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标的款时,告知 公司直接向乙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甲方全面履行本条第(三)款的协议义务后,乙方应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向 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公司应按与乙方直接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乙方办理该合同所约定房屋的产权证书及其他证书手续。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订立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条;甲方全面履行完成本协议第二条(三)2款所约定的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余款 元人民币,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三、本协议自双方各自全面履行自己协议义务后完成交易,自行终止。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无法完成时,本协议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方应将已收取乙方的全部款额返还乙方。

  四、因本协议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协议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11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有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一幢第一单元四层一号。该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层高为2、8米。该商品房朝向为座北朝南。

  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通江县精全测绘队,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

  第三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第一次在签订合同时付该房总价款的____%,第二次在交付使用时一次性付清下余款项。

  第六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水、电、气均通到用户门口。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房屋总价款3‰作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第十三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一人,买受人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商品房合同12

  甲方:

  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已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三款“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的补充约定

  1.乙方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乙方应主动、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地向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所需资料。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政策制度及条件由国家、人民银行、银监会及各商业银行制定,按揭贷款最终审批权在银行,与甲方无关。乙方未按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或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贷款未获批准、贷款金额不足等情形,不能作为乙方不支付甲方购房款的理由,乙方应积极采取其他付款方式并在约定时间内补足全部房款。

  2.乙方应当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之日起7日内及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等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逾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并代偿的,乙方应当自甲方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30日内归还甲方,否则,乙方每天按甲方代偿金额万分之一的标准累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逾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暂缓或拒绝向乙方交付其购买的商品房。

  5.乙方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以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并实际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时间作为乙方的付款时间。

  二、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补充约定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确定面积误差,并作为双方结算购房价款和处理面积误差的依据。

  2.在商品房预售后,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房屋面积测绘规范、方法、标准发生变化导致《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的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双方结算购房价款和退房标准的依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房屋面积测绘规范、方法、标准发生变化时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处理措施或结算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补充约定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九条有关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甲方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1)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或逾期交房的;

  (2)传染病或其他重大流行传染病流行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或逾期交房的;

  (3)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或施工合同中准许的顺延工期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或逾期交房的;

  (4)政府行为(如戒严、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群众集会或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等)期间的管制、防控措施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或逾期交房的;

  (5)其他不可抗拒的情形,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或逾期交房的。

  2.乙方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应当于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送达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同意继续履行《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

  3.乙方无正当理由应以书面通知的交付时间到甲方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否则,视为乙方已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但该期限内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除外。

  4.乙方委托其他人办理接房手续的,受托人应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接房授权委托书,该受托人全权代表乙方接房(包括但不限于接房、验房、结算房款、缴纳相关税费等全部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第十四条“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的补充约定

  1.因乙方未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所购房屋房款(含按揭款)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备案登记、预告登记或产权登记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法律或相关政策制度变更不再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约定办理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的,甲方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执行。

  五、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的补充约定

  乙方同意,下列规划或设计变更时甲方无需通知乙方:

  本协议签订前已发生的规划变更、设计变更。

  六、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的补充约定

  乙方应当自行向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燃气等设施的单位(部门)办理开通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七、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使用的补充约定

  1.乙方有权与本项目其他业主共同使用共有部分,但不得擅自改变楼宇结构、公共设施、外墙外貌,不得擅自拆除、更换、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包括带电梯住宅的防火门和防火固定窗)等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更改户内烟道、上下水管等与其他业主利益相关的设施,不得在楼宇的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否则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均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责令其恢复原状,且有权视情节情况建议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2.如乙方所购买房屋有露台的,乙方不得利用露台进行违规或违法搭建,如因违规或违法搭建给相关职能部门或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还应赔偿由此给相关职能部门或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的损失。

  八、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的补充约定

  业主对屋面和外墙面的使用必须符合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约定。

  九、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补充约定

  1.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重庆俊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俊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可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对本项目物业进行管理和收费。乙方同意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该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交纳相关费用。

  2.乙方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同意按照上述文件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十、对广告宣传、对外宣传、样板房等的约定

  甲方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一、对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合同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发生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条件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执行。

  (1)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配合甲方共同办理注销该房屋的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乙方逾期配合甲方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应当按照该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双方办理完毕上述注销/变更手续为止,在乙方未办理完毕上述注销/变更手续前,甲方可以暂不退还乙方购房款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后30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应当收取的款项,逾期未退还的,应当按照该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该商品房已交付乙方使用,则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还房屋,乙方未按时交还房屋的,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房屋为止;若乙方已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的装饰装修甲方不予任何赔/补偿,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饰装修费用,该费用协商不成的,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房屋后30日内将乙方应收取的款项退还乙方,逾期应按该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如损坏房屋结构的,应予恢复,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内按照总房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 对通知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列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变动一方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另一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该地址和电话适用于甲乙双方在诉讼、执行、仲裁等程序中有关司法文书的送达。

  2.双方一致确认,所有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中国邮政挂号信、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送达。

  3.乙方保证:提供的地址准确,如甲方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地址向乙方送达相应法律文件,邮件一经寄出(重庆市内寄出3日,重庆市外寄出7日)均视为已送达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甲方向乙方中任何一方发送通知或函件,视为向乙方全体人员发送通知或函件。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当由甲方加盖印章予以书面确认后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对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订立以及对于该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了解知悉。若乙方对所购房屋及其所处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由乙方在购买房屋前主动书面告知甲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满足乙方的各项要求。

  2.乙方为两人或多人时,其中一人办理以下事宜即视为乙方的全体人员授权该名人士办理该相关事宜:办理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财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票据、更换票据、交纳房款、交纳税费、退款、退税、转款等相关手续;领取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向乙方其中一人履行相关义务即视为向乙方全体履行了义务。

  3.乙方承诺: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前已经清楚知悉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房屋购买政策,保证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完全知悉并同意:

  (1)俊豪﹒文昌里项目由甲方整体开发建设,具体实施时分为二期【即俊豪﹒文昌一期、俊豪.文昌里二期】。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物业时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通道、设施设备、绿化、门厅、围/挡墙等)由俊豪﹒文昌里全体业主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2)甲方向乙方交付物业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通道、设施设备、绿化、门厅、围/挡墙等)以政府相关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或双方约定为准。

  5.本补充协议是《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6.本补充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 渡假村 组团内 楼房 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 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 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 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1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为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 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 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账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15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年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

  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

  (小区平面图应标明尺寸和比例)-------------------------------------------------------------------------------------------------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

  《房屋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 乙方本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的 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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