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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供应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资供应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布类产品购销合同,共同信守。乙方按合同内容,完成甲方布类物资的供应工作。
一、布类物资供货明细详见附件:《布类物资明细表》
二、产品价格:
乙方供应的产品:面料、规格、价格按《布类物资明细表》执行;涉及《布类物资明细表》外的新增品种及价格双方协商处理。
三、交货时间地点:每周四下午工作时间医院库房(院方不承担任何运输费用)
四、供货时间:
五、乙方承诺:遵守合同约定,诚实守信,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用户满意。我公司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对客户采购的产品会定期进行售后回访,及时了解产品使用情况,确保我公司产品能满足客户使用需求。在回访客户时,如发现产品使用有问题,公司会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处理时间:2日内上门服务。
六、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本合同所涉金额的货币均以人民币计算。
七、付款期限:院方先使用,后付款,货物送达医院90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款式,规格,制作产品,甲方以乙方前期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乙方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完全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样品制作,若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本着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解决合同争议。
2、也可通过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3、也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合同期限:壹年。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异议,按此合同约定,自动续签壹年。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物资供应合同2
为使物资供需双方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令法规:遵循甲方“满足顾客,保护环境,珍爱生命,用我们的承诺和智慧雕塑时代的艺术品”的管理方针,明确双方在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协议。
甲方(物资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物资供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出本协议具体要求,经协商后纳入本协议。
2、对物资供方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供方提出限期整改。
3、对拒不整改、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物资供方,将终止合作。
二、乙方责任:
1、供应甲方的物资在保证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时,还应确保产品以及相关的全部销售行为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令法规要求。
2、供应化工产品时,应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产品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资料。
3、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尽可能使用可循环材料以节约资源;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有警告标志,并在出厂前对包装严格检查,确保无滴、漏、跑、冒现象。
4、产品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有防扬尘遗洒措施。禁止漏油车辆进场、禁止车辆场内鸣笛。
5、运输危险货品应具有应急措施,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的承运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6、乙方负责所供有毒有害包装物品的回收,如:油漆桶、不可降解的化工物品等,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后的.处理。
7、乙方负责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8、乙方在运输过程和进入甲方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其他约定事项:
无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纸书写,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物资供应合同3
关键词:三峡工程业主供材制六大主材物资供应合同管理
三峡工程施工工期长,投资大,施工项目多。三峡工程的建设采取了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管理体制。
根据计算,三峡工程将耗用钢材约75万t,水泥约615万t,粉煤灰约135万t,油料约105万t,炸药约10万t,木材约25万m3。这部分主材的费用约为三峡工程建安工程总成本的30%左右。为有效实施“三控制”中成本控制的管理目标,对影响工程成本较大的钢材、水泥、粉煤灰、炸药、油料、木材(以下简称“六大主材”)实行了业主供材制,即由业主对三峡工程建设所需的六大主材的计划、订货、采购、检测、储运、配送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物流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控。
物资供应是为工程建设服务的,物资供应合同是工程建设合同的延伸。但物资供应合同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为此将三峡工程的物资供应合同主要分为3大类进行管理,即物资采购类合同、物资供应类合同和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
一、做好合同的事前管理
招标文件编制得是否细致,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规定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合同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它是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因此应认真做好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尽量避免合同的先天不足而导致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即对合同管理实施事前控制。
(一)物资采购类合同
三峡工程,“千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此对构成三峡工程主体建筑物的主要材料的采购,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编制和审查物资采购类合同时,重点突出质量,详述质量条款及违约责任,其次是价格、产量和信誉等。
(1)水泥、粉煤灰:其需用量约750万t,供应量不均衡,施工高峰年水泥和粉煤灰的需用量分别达到90万t和40万t左右,约为正常施工年的4倍和6倍,且施工高峰年主要集中在三峡二期施工期的4年时间内(1999~20xx年)。为此在三峡工程即将进入二期工程施工的1997年,业主对水泥和粉煤灰面向全国的水泥生产厂家和火电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在质量条款上,除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外,针对三峡工程的特点,对水泥的某些指标如MgO和碱含量给出了三峡工程的质量标准。为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首次在三峡工程上全面采用一级粉煤灰;考虑到每年的准确采购量未知,在采购标的上采用单价合同,要求投标人分品种和运输方式报到三峡工地综合单价。在评标中按照“产品质量、厂商信誉、运输条件、应急能力、到工地综合单价”五项原则选取了三家水泥主供厂家和五家粉煤灰主供厂家。
(2)钢材:考虑到钢材市场比较成熟,为提高厂家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并降低采购成本,对普通钢材采取每年2次(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取5~6家钢材生产厂家进行供应。对特殊钢材如压力引水管用高强钢板则面向国际市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在编制和审查招投标文件时,重在质量条款上,以确保钢材的质量。
(3)油料、木材:基本上采取与钢材类似的模式,根据三峡工程的进度和需求不定期地进行竞价采购。
(4)炸药:属于国家专控产品,主要委托公安部和国内贸易部指定的京昌公司进行供应;又委托葛洲坝易普力公司供应部分混装炸药。在委托合同中要求两家公司对所供炸药质量负全面责任。
(二)物资供应类合同
在编制物资供应类合同时重点放在物资计划、物资核销、质量争议和物资进出场管理。
物资申请计划为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重要基础,物资申请计划的准确率直接关系到物资采购供应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关系到业主采购资金的周转占用水平,仓储管理的应急能力等。为此在物资供应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对各类物资计划申报的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也规定了业主方的供应责任。考虑到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对月度施工计划除了每月22日申报下月的正式计划外,还增加了每月10日前申报当月的调整计划,以适应现场施工变更的需要,有效地提高了计划申报的准确率。
由于各施工合同项目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其六大主材供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固定单价进行供应,随着市场的变化,固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正负价差(如0#柴油标书规定的供应价格为2200元/t,20xx年二季度宜昌市场价格约2900元/t,价差约700元/t),因此如何考核各施工项目业主所供应的六大主材耗用量的合理性,保证三峡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防止六大主材价差流失,目前来看,较有效的合同措施是物资核销和物资进出场管理。通过月度和年度物资核销进行物资消耗的过程控制,通过竣工物资核销进行物资消耗的事后控制。通过物资进出场管理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三峡工程和三峡工程所用物资流出三峡。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材料质量争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
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主要包括仓库委托管理、专用设备委托维修管理以及物资中转、储存委托管理等。委托管理类合同重点在服务和安全上,受托方应承担保管和服务的责任,要防止材料的变质,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出流程并及时向委托方提出异常情况报告等;受托方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材料保管和进出的安全。
二、做好合同的过程控制
一份好的合同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但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日常性检查、分析和协调,即合同的过程控制。通过对合同的过程控制,检查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履约情况,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和协调,并对合同有关内容通过合同双方的协商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物资采购类合同
物资采购类合同的过程控制的重点是物资质量、成本、产量和物流组织。
对物资质量的控制重在检查和落实各厂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对未落实的督促其改进和落实,并协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的手段和措施。如散装水泥采购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运抵三峡工地的水泥有部分温度偏高,某些指标不能满足三峡工程的标准。为避免水泥运抵三峡工地后由于质量原因退货造成合同双方不必要的损失,经协商,双方决定委托国家水泥质检中心进驻水泥主供厂家,对运往三峡工程的水泥实行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三峡工程质量标准的水泥不准装车发运;为从源头控制水泥产品的质量,双方决定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对专为三峡工程生产的水泥进行全面质量监理(从原材料到成品水泥)。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使优质水泥用于三峡工程。
为提高三家主供水泥生产厂家的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并考虑工程施工特点,业主按工地拌合楼进行分厂供应,每座拌和楼配备一家主供水泥厂,一家辅供水泥厂。在供应过程中,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产量、物流和采购成本,对各拌合楼的主供、辅供厂家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由于原水泥采购合同无具体水泥数量,三家水泥主供厂家的合计年水泥产量又较大,而三峡工程的水泥需用量有限,为有利于生产厂家合理安排为三峡工程生产和面向市场生产,业主根据三峡工程施工的特点,对20xx年的水泥采购,按工地拌合楼实施竞价排序,将各水泥厂家对应到工地各拌合楼,从而保证了各水泥厂家有了全年的水泥基本供应量。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不仅保证了水泥的质量和数量,而且降低了水泥的综合采购成本,使合同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处于主动。
三峡工程在全国水电工程中率先全部采用一级粉煤灰,粉煤灰是火电厂的发电副产品,在粉煤灰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多的问题。由于火电厂的发电负荷由电网进行调度,加之汛期受水电站发电的影响,另外粉煤灰运输还受长江汛期航运和铁路运输的限制,因而造成粉煤灰的.质量稳定性和供应量难以保证,使供应工作十分被动。曾有一段时间,三峡工程面临粉煤灰断供的危险,不得不采用公路应急运输方式,增加了部分采购成本。对此,采取了一系列合同措施:首先,业主与粉煤灰主供厂家一道向三峡建设委员会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函,要求保证向三峡工程供灰的几家主供火电厂家的发电负荷;其次,督促粉煤灰供应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增大在厂内和宜昌的储备;最后,决定引进后备资源厂家。在1999年底,面向国内十几家大型火电厂竞价采购20xx年三峡工程所需的粉煤灰,通过实施情况来看,既保证了粉煤灰的质量和数量,同时又降低了粉煤灰的综合采购成本。20xx年底对20xx年三峡工程所需的粉煤灰又进行了一次竞价采购,进一步提高了优质一级粉煤灰的比例,同时粉煤灰的综合采购成本有了进一步降低。
对钢材采购,通过每年两次的竞价招标采购,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有些质量标准甚至超过了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如产品包装等。各钢材供应厂家都树立了质量、信誉第一的指导思想。对钢材供应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争议,除在招标文件中严格规定外,同时委托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驻三峡工地,对到达三峡工地的钢材进行质量检查;另外采取增加钢材检测数量和频率的措施。
对于木材、油料和炸药,虽不构成工程主体,但仍严格执行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退货。
(二)物资供应类合同
物资供应类合同过程控制的重点在物资计划、物资核销、质量争议和物资进出场管理。
物资计划准确率的提高是一长期的过程。经过统计,三峡一期工程计划准确率平均在65%左右,经与施工承包单位多次协商和协调,进入三峡二期工程施工后物资计划准确率在逐步提高,平均在80%左右,但各施工项目和分品种材料的计划准确率还很不均衡。物资计划准确率主要受施工计划和设计变更的影响,施工计划的完成率更受现场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如何将物资申请计划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将继续是一个难点,采取库存的方式可缓解一部分压力,但也增加了材料积压的风险。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质量争议,及时进行记录和检验,并请权威部门进行仲裁。在责任未分清前,为保证工程施工首先及时更换材料。
根据业主制定的《三峡工程主要物资核销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物资核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已为业主追回100多万元的价差损失。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物资核销标准和物资核销深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从20xx年1月开始,对进出三峡坝区的主要物资实施全面的进出场管理,通过这些合同措施,力争使优质材料用于三峡工程,并使材料消耗趋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防止业主供应的六大主材价差流失。
(三)物资委托类合同
日常性的合同检查重点在被委托方的服务和安全上。通过走访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并结合日常性的检查来了解受托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进和提高;对于安全(特别是油料仓库和炸药仓库),同坝区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安全第一。同时对合同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协商加以明确。
三、做好合同的事后分析和总结
三类物资合同数量多,合同有效期不同,各合同执行完后,应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出合同文件编写上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在新签订的物资合同中进行改进和完善,以使物资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向前迈进。如散装物料集装箱维修委托合同,重点考核指标是集装箱的完好率,但在一期委托合同中未对完好率制定出可操作实施方案,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多合同纠纷。为此,在进行二期委托合同编制时,即在对一期委托合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四、结束语
三峡工程质量鉴定的权威机构——国务院三峡工程质量专家组,通过对三峡工程的现场质量检查,得出如下结论:三峡工程所用水泥、粉煤灰和钢材等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是一流的。这正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合同措施对六大主材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结果,为三峡工程创“一流的工程质量”提供了条件。8年多来,三峡工程建设未发生一起因业主所供六大主材而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或引起工程索赔的事件。这说明三峡工程物资供应合同管理工作是成功的。
物资供应合同4
1电力物资供应的特点。
电力物资是整个电力系统运转的基础,一般包括直接物资、间接物资和辅助物资。电力物资供应时效性要求较高,对物资的质量要求也较高。无法循环使用、库存时间较短等特点使得电力物资的供应较其他一般物资显得更为特殊。国外多数国家在电力物资供应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电力物资供应的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资源配置方面较为合理。然而,国内电力物资供应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由于电力物资供应对人员素质要求高、专业性强,建立起合适的物流供应管理机构,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2电力物资供应合同的履约风险。
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各合作方之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划分,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风险,即自身准备不足、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及疏忽大意或者外界干扰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约所带来的风险。
合同风险通常表现为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平等,合同定义不明确等情况。在合同条款不全面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违约,可能会出现责任人不明确的现象,从而使电力物资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电力物资供应不及时将给电力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不利于电力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出现不平等条款风险时,中标单位往往处于劣势地位,鉴于电力物资供应处于买方市场的特点,易出现业主横行霸道、蛮不讲理的情况,中标单位在物资供应合同约束下如果没有坚持自己的原则,将给自身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合同定义不明确的风险中,中标单位同样处于劣势,由于对一些问题的定义描述不准确或者混淆,一旦出现问题,业主往往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曲解,承包商所享有的权利往往被缩小化,这就难免使中标单位的损失增大。
3合同履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物资是电力企业发展最基本的保障,也是电力系统发展和维护的基础。同时,电力物资也是一种特殊的物资,涉及范围较广、供应时间要及时、所需质量较高,因此加强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电力物资招标履约管理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3.1签订合同缺乏后续管理。
在一些电力企业中,合同订立初期人们往往比较重视,合同一旦签订,便束之高阁,至于合同中规定的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是无人问津,所以在合同履约阶段最易出现问题。部分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对合同履约情况没有进行科学和完整的分析,对合同管理的专业化不够重视。目前多数单位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甚至没有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致使合同徒有形式,难以真正施行,导致合同对工程的约束力下降,不能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管。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很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企业的损失。
3.2供应商由于各种问题不能履约。
电力物资供应商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本身可能会因为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导致无法及时保质保量地供应物资,这时如果电力企业没有对供应商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管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甚至造成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给电力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从而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阻碍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更为严重的是,虽然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能转包或违法分包,但在实际建设管理中,有的中标单位仍无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合同疏于管理,派出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当出现合同纠纷时,会使物资供应不够及时,所需物资质量难以保障,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极大地损害电力企业的利益。
3.3合同履约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沟通和监管。
一项项目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问题的发生。但是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部门各顾各,忽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在问题出现时就造成了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同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控制,使得履约过程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易出现违约现象,给电力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4合同履约管理对策。
以上种种问题使得电力物资合同违约情况时常发生,会导致电力建设和维护不能正常开展,造成了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的浪费,给整个电力系统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电力物资合同的履约管理。
4.1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对供应商的物资供应状况进行实时跟踪掌控,对在物资履约过程中发生的违约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发挥对整个物资合同履约过程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作用,要对每个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整理,并加以存档,从而为日后的招标工作提供参考。
需求单位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合同的起草、订立和签订等操作流程,熟悉合同中相关权利和义务制定的依据以及赔偿等相关知识,同时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出和早解决,从而保证合同履约过程的高效进行。
4.2供应商不能履约时要及时通知电力企业物资部门。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履约时应当及时通知电力企业物资部门,使物资部门在进行实际考察和确认后尽量减少和避免最大的损失,对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转减少不利影响。物资部门查明确因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供应商按照物资合同规定做出相应赔偿。同时,供应商应积极学习和熟悉合同条款,熟悉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分析各种违法行为和后果,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建立和健全物资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
合同履约过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健全的'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的保障。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我们唯有健全物资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为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提供约束力和依据。
(1)完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修订合同中的规定,减少死角,同时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变更意识,推动合同不断完善,为合同履约过程提供保障。
(2)健全合同履约跟踪监督制度。电力企业应当设立专人对物资供应合同的履约过程进行监督和跟踪,从而全面掌控合同履行情况。要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及时做好统计和整理,为以后的合同履约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3)提高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合同法律意识。电力企业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整个过程,离不开各级领导权力的运用,因此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和决策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加强对各级领导权力运用的监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5结语。
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建立一种科学、完整的全方位管理体系,企业的经营发展离不开企业合同的有效管理。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合同订立和签订初期的工作,更应该重视合同签订的后续管理和全面管理。只有明确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履约过程中不断变更和完善合同内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誉,有效规避和防范风险,不断提高经营水平,促进电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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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合同5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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