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夫妻忠诚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夫妻忠诚协议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系夫妻关系,为了共同维护良好、和谐的婚姻关系,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一方的电话,但能证明由于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发生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另一方的电话的情形后,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电话一方必须在发现发生相关情形后3小时内向另一方说明(说明方式包括电话、短信、留言等),双方应在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11点期间尽量保持手机随身携带并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第三条 甲乙双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断绝与婚外异性频繁联系但能证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联系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电话、短信、邮件、书信、qq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晚11点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晚上11点之前无法回到家中,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说明情况(说明方式包括电话、短信、留言等)。
第五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过错方自愿放弃包括房子、车子、其他债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过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承诺不因婚后无子女作为吵架甚至离婚的借口。
第七条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支付另一方精神补偿金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两页,请逐页签字)。
第十二条 解释:本协议所称“频繁联系”是指每日联系3次以上或单次联系超过5分钟;本协议所称“不正当男女关系”是指与婚外异性保持暧昧关系、男女朋友关系、性关系等。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时间:
夫妻忠诚协议2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为兑现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促进婚姻家庭关系之和谐。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 双方均知悉以下事实:__________婚后女方无过错,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出现过精神出轨行为。
二、 以上事实给女方带来了巨大伤害。为挽救婚姻家庭,男方做出如下保证:
1、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删除第三者的所有联系方式,断绝与第三者的所有往来;
2、 不得有任何赠与第三者钱财和物品的行为;
3、 不得再有任何出轨(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行为;
4、 在发生家庭纠纷时理智应对,积极维护女方尊严及合法权益。
三、双方自婚姻关系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续期间,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为之一,视为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与异性的偶然的性行为;
2、与异性的长期通奸、同居行为;
3、出现非双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缘关系子女。
四、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为对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例如接吻、拥抱等;
2、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3、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5、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另一方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五、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对待彼此,不得欺骗对方感情。男方保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实施暴力、虐待等有损对方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行为。
六、若男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男方应同时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1、 男方婚前购买的机动车归女方所有;
2、 男方给付女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万元,离婚损害赔偿人民币5万元;
3、 其它共同财产女方占 _____%份额,男方占 _____%份额;
4、 本协议签订之后新增财产仍参照本协议进行处理。
七、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
1、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凡处置超过0.5万元价值以上的'钱或物时,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男女双方如有需要将数额达0.5万元的钱出借或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同意,属共同债权。
3、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共同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家庭共同财产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女方有告之的义务,男方有知情的权利。
4、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①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按个人债务约定处理;
②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5、对于共同财产用于投资的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所有投资,都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若出现亏损、负债,由过错方一人承担;如有盈利,则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八、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九、其它
1、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3、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字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夫妻忠诚协议3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小单元,每一个家庭的和睦都反应也影响着社会大家庭的发展。而婚姻,作为一切家庭亲属关系的源泉,维系这家庭关系的基础。随着离婚率不断攀升,婚姻保卫战的枪声亦此起彼伏。此时单纯的道德调整无法满足当事人对于夫妻忠实的要求,夫妻忠诚协议应运而生,这也折射出现代男女保护自己婚姻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
夫妻忠诚协议的概念和特点
(一)夫妻忠诚协议的概念
忠诚协议这一称呼,是媒体使用的'名词,并非法律术语,因此其并不严谨。忠诚协议,通常是指以维持男女间的感情为目的所签订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男女各方应忠于双方的感情或维系双方的关系,若一方背叛双方的感情或关系时,应向对方承担某种责任。约定责任的常见形式是支付赔偿金或者财务,也有约定违约方应当自杀、自残的,后一种约定是违法的,当然无效,因此不予讨论。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忠诚协议又分为几类,包括夫妻之间为维持夫妻感情而协商达成的夫妻忠诚协议;恋人之间为了维持恋爱关系或达到结婚目的而协商达成的恋人忠诚协议;当事人为了维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达成的忠诚协议。为了维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达成的终成协议,由于内容既违反法律又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的;对于恋人之间的忠诚协议,通常也认为其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而认定为无效;而对于夫妻忠诚协议,则存在着较多的争议,本文在此仅讨论夫妻忠诚协议的相关问题。
综上,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约定的,两人要对家庭、配偶、子女等有道德感和责任感,同时规定违背约定时承担支付赔偿金或财务等责任。
(二)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特点
首先,夫妻忠诚协议效力开始的时间,区别于普通的民间协议在协议签订的时即开始发生效力。它的特点在于,协议常常是在婚前签订的,但是协议的生效常常是以婚姻关系的成立为有效要件的,也就是说,只有到结婚以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没有结婚,即使一方出现了有违忠诚协议的行为,“夫妻忠诚协议”也不产生法律效力。由此衍伸到协议对主体的约束,即只对具有夫妻身份关系的二人产生约束力,婚前,恋人之间是否忠诚于对方受道德规范调整,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
其次,从协议发挥效力的具体内容来看。首先协议中被要求赔偿的对象只是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说,赔偿要求者不能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如“第三者”,“宾馆”,甚至配偶的其他家庭成员追究赔偿责任。另外,夫妻忠诚协议大多数都规定:若一方出现对另一方的不忠行为,将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赔偿;或在离婚时,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
但是至今为止,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学术界仍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夫妻忠诚协议4
甲方: ,女,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甲方: ,男,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协议主题:互相忠诚
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协议内容: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夫妻双方约定结婚之后互相忠诚,无论任何一方发生与婚外他人通奸或同居的情况,都愿意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处理;
2.结婚后,如果一方偶然发生婚外与他人通奸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刻离婚并得到相应的赔偿;
3.结婚后,如果一方经常与他人发生婚外通奸的行为又屡教不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离婚并得到赔偿,且婚后的'一切财产都归另一方;
4.甲乙双方应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的原则相处,互爱互谅,尊老爱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忠诚协议5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 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 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 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 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 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 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 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 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 保证条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 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 追究女方责任。
5.2 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 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违犯,按以下办法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不忠方个人财产亦归忠诚方所有。 3、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 家庭暴力参照以上办法解决。
6.2 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1款时,理当属背叛。违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①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②与异性关系暧昧。
③与异性接触频繁。
④与异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4 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 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忠诚协议6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的,旨在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以赔偿金为责任形式的协议。有关夫妻忠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问题存在极大的争论。
一种观点认为,夫妻之间订立忠诚协议,本身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夫妻忠诚协议并不违法,因为夫妻忠实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属于法律明确的要求,协议双方等于把法定的义务变成了约定的义务,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虽不违法无效,但这种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院不能赋予忠诚协议强制执行力。因为忠诚协议要获得法院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查证举证程序,法院审理这类忠诚协议案件,必然会面临一个尴尬而危险的举证困境和一系列社会负面影响,我们应当考虑赋予忠减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巨大社会成本。
有的高院在相关指导性意见中规定: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婚姻本身即契约,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成本。只是在没有具体协议约束的情况下,双方承担的是道德义务,而道德成本对于个人来说是隐性的,是不确定的。一旦签订了协议,就将隐性化的道德成本显性化了,当事人很可能就会三思而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也有观点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而非“必须忠实”,“应当”意在提倡,只有“必须”才是法定义务。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但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定人身关系。人身权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合同来调整。忠诚协议主张的侵权损害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之列。忠诚协议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不能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剥夺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这一宪法基本权利,故忠诚协议当属无效。
本人倾向于赞同对忠诚协议认定为有效,因为其符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对婚姻法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规定的具体化。也正是由于夫妻签订了具体的.协议,使得婚姻法上原则性的夫妻忠实义务具有了可诉性。婚姻法规定可以请求提起损害赔偿的范围只限定在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四种情形,而一般的通奸行为不在此列,即必须达到重婚或同居的严重程度。夫妻有关忠诚协议的约定比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宽泛,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也包括与他人的通奸行为。虽然,违反夫妻忠实规定尚未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的一方应如何承担相应责任,现行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忠诚协议的约定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相吻合,给付的金钱具有违约赔偿性质,这种协议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但这种协议也是属于可撤销的,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签订后反悔,认为该协议显失公平,或者是在对方要死要活、苦苦相逼情形下被迫无奈签订的,则可以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撤销申请。这一年时间属于除斥期间,超过一年则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并不属于交易关系,当然不应受以调整交易关系为己任的合同法调整,例如离婚协议应由婚姻法调整,一方违反该协议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亦不得基于合同法的规定而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目前许多学者认为,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排除的身份合同仅指没有财产内容的身份合同,夫妻关于财产问题的约定以财产关系为内容,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不过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等有关法律,这些法律没有规定时才可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人们对有关身份关系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只不过这种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应由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进行调整,法院在确认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效力时,首先应审查该协议是否违反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的规定。
法院对夫妻之间忠诚协议效力的肯定,并没有扩大现行婚姻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对于不构成婚外同居的一般通奸行为,法院不会主动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夫妻中通奸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赔偿,也不会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倡导性条款判令通奸一方承担违反忠实义务的责任。但是,对于夫妻双方在自觉冉愿基础上签订的忠诚协议,法院应当认定这种忠诚协议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7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1.现有房产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该房屋共计_____万由_____支付_____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_____出资。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_____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_____的手续,房屋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_____承担。
2.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第二条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_%集中存放于夫妻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______%视为个人财产,自行保管,与对方无关。
2.双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间所设立的共同账户由______方保管,并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______方有定期向______方告知的义务。
第三条双方忠诚协议
1.如果______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______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______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______方付清;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______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______方应向______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女方。
2.如果______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3.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第四条订立目的
1.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
2.协议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均清楚了解该协议内容,并表示对协议的内容无异议,愿意共同遵守约定内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忠诚协议8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增强责任感,促进夫妻关系融洽及家庭和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信的原则,在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对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必须忠诚于婚姻,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搞婚外情、外遇现象;
(2)与他(她)人同居;
(3)与他(她)人通奸;
(4)家庭暴力(例如:拳打脚踢、咬、掐、推、搡等暴力手段。);
(5)家庭虐待(例如:不例行夫妻义务、不闻不问等。);
(6)隐瞒或私藏个人收入,或有意欺骗对方;
(7)与他(她)人有One Night Sex发生(所谓One Night Sex,就是说不得与除协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发生接吻、性行为、和其它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8)遗弃或者虐待。
3、甲方保证今后决不做对不起乙方的事情,要痛改前非,决不再和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女人发生任何关系(包括电话、网络聊天、接吻、性行为、和其它不必要的身体接触等),甲方若再做出对不起乙方的事情和违反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甲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双方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另赔偿乙方50万元人民币,决不反悔。
4、甲乙双方都认为上述约定是公平的。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死亡或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夫妻忠诚协议9
甲方:刘男 身份证号:
乙方:李女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单方已于XX年3月6日办理结婚注销结为夫妻,为兑现单方百年好合之承诺,相互督促履行夫妻忠诚义务,经单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定:
一、甲乙单方该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协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化的家庭关系。
二、甲乙单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视为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应承担本协定第三条所商定之责任:
1.与某一同性的电话、邮件、短信、msn、qq等形式的联络过度频繁,每天往来超过十次,每周超过五十次。能阐明因工作缘由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与某一同性的通讯联络中出现显著的情感流露词汇超过一定次数,收到的信息超过三次(含),发出的信息中超过一次(含)。能阐明恶意骚扰的除外。
3.与某一同性的亲密照片一次以上(含),能阐明系正常的同窗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亲密的通讯联络记录的,不能以正常的同窗或同事关系相推卸。
4.无合理理由在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一周应付时间超过三次的,不能作为合理理由,仍应受处罚。
5.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亲密同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书信、包裹等)。恶作剧除外。
6.出现以上五种情形之外,在普通的伦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现本协定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方应向另一方领取精神补偿费人民币二万元。补偿应从个人财产中领取。从共同财产中领取的,应为四万元,并视为共同财产中的四万元商定为个人一切。
处罚可以溯及既往,也即预先发现以前曾有过违犯情形的,可以累加处罚。
四、本协定第二条所列明的情形,虽并不必然表明违犯一方有出轨情节。但足以阐明违犯一方未能正确解决好人际交往关系,未能留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须要。仍应受四处罚。( )
五、接受处罚后,能够谦虚承认错误,并踊跃改善夫妻关系的,可以酌情退回处罚,但不返还给个人,而是作为家庭度假基金。此条商定,并不表示鼓励犯错,只是表明单方对婚姻的珍惜态度。
六、处罚超过三次的(含三次),视为单方自愿将全部夫妻共同对产商定为另一方一切。此条商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只是单方认为违犯一方已无治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律能力。并且,不因相干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一切的商定。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视为单方赞同暂时由违犯一方保管。
七、本协定一式二份,甲乙单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能。自单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李女 身份证号:
甲方:刘男 身份证号:
夫妻忠诚协议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二、甲乙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视为对另一方的不忠实,应承担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之责任:
1、与某一异性的电话、邮件、短信、msn、qq等方式的联络过度频繁,每天往来超过十次,每周超过五十次。能说明因工作原因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与某一异性的通信联络中出现明显的情感流露词汇超过一定次数,收到的信息超过三次(含),发出的信息中超过一次(含)。能说明恶意骚扰的除外。
3、与某一异性的亲密照片一次以上(含),能说明系正常的同学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亲密的通信联络记录的,不能以正常的同学或同事关系相推脱。
4、无正当理由在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一周应酬时间超过三次的,不能作为正当理由,仍应受处罚。
5、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亲密异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书信、包裹等)。恶作剧除外。
6、出现以上五种情形之外,在一般的伦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现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补偿费人民币二万元。补偿应从个人财产中支付。从共同财产中支付的,应为四万元,并视为共同财产中的四万元约定为个人所有处罚可以溯及既往,也即事后发现以前曾有过违反情形的,可以累加处罚。
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情形,虽并不必然表明违反一方有出轨情节。但足以说明违反一方未能正确处理好人际交往关系,未能注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需求。仍应受到处罚。
五、接受处罚后,能够虚心承认错误,并积极改善夫妻关系的,可以酌情退回处罚,但不返还给个人,而是作为家庭度假基金。此条约定,并不表示鼓励犯错,只是表明双方对婚姻的珍惜态度。
六、处罚超过三次的(含三次),视为双方自愿将全部夫妻共同对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此条约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只是双方认为违反一方已无管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律能力。并且,不因相关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视为双方同意暂时由违反一方保管。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忠诚协议11
甲方: 丈夫: ,男, 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 妻子: ,女, 住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系夫妻关系,为了共同维护良好、谐和的婚姻关系,甲乙单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分歧,签订本协定,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乙单方该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协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化的.家庭关系。
第二条 甲乙单方不得无端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一方的电话,但能证实因为工作缘由或是其他缘由除外,一方发生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另一方的电话的情形后,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电话一方必须在发现发生相干情形后3小时外向另一方阐明(阐明形式包括电话、短信、留言等),单方应在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11点期间尽量保持手机随身携带并使手机处于开机形状。
第三条 甲乙单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断绝与婚外同性频繁联系但能证实是工作缘由除外(联系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电话、短信、邮件、书信、QQ等)。
第四条 甲乙单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晚11点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缘由或其他缘由导致晚上11点之前无奈回到家中,一方应及时告诉另一方并阐明状况(阐明形式包括电话、短信、留言等)。
第五条 甲乙单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同性有不合理男女关系的,过错方自愿放弃包括房子、车子、其他债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过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单方承诺不因婚后无子女作为吵架甚至离婚的借口。
第七条 如一方违犯本协定的商定,应领取另一方精神补偿金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本协定未尽事宜由单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如履行本协定发生争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经过本协定签订地法院诉讼处理。( )
第十条 本协定自单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单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注:每份两页,请逐页签字)。
第十二条 解释:本协定所称“频繁联系”是指每日联系3次以上或单次联系超过5分钟;本协定所称“不合理男女关系”是指与婚外同性保持暧昧关系、男女朋友关系、性关系等。
甲方:
乙方:
签订地:xx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夫妻忠诚协议12
甲方:______的丈夫______
乙方:______的妻子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负责,互信,互利的原则,在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共识。
1: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对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
2:夫妻双方必须真诚的善待对方,不得有意为难对方。
3:遇到问题,夫妻双方必须给对方说明情况的时间和机会,
对于在双方还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第三者。
5:甲、乙双方必须对对方绝对忠诚,不得有婚外情发生。
6:甲、乙双方不得在下班后或晚上10:00以后,再没有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单独或集体与异性在一起。
7:和其它一些为背夫妻间原则的事。
如果发现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且经经过双方协商,无法答成同识的`情况下,可按如下约定执行。
(以下,把违反规定的一方称为负责方;把另一方称为受害方)
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分得甲乙双方共同财产的85%。
若此协议仍有未仅之处,可以由双方商定后,在此协议的基础上,追加附件,
此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与此协议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xx.1.1生效)的保护
此协议经双方(及双方见证人)签字后,有效。
此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时起升效,直至双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
甲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
甲方见证人:____ 签名 ______ 乙方见证人:________ 签名: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忠诚协议13
甲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协议主题:互相忠诚
协议时间:
协议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协议内容: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夫妻双方约定结婚之后互相忠诚,无论任何一方发生与婚外他人通奸或同居的情况,都愿意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处理;
2.结婚后,如果一方偶然发生婚外与他人通奸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刻离婚并得到相应的赔偿;
3.结婚后,如果一方经常与他人发生婚外通奸的行为又屡教不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离婚并得到赔偿,且婚后的一切财产都归另一方;
4.甲乙双方应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的原则相处,互爱互谅,尊老爱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夫妻忠诚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系合法夫妻。为促进夫妻关系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本着男女平等。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忠诚协议如下:
1、夫妻间应具有:夫妻平等。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抚育孩子,共同赡养老人,共同维持家庭,待人处事要多沟通。多谅解。多协商的责任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劳动。生意经营。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但对婚外异性间的联系与交往,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能过于亲密和频繁。否则,对方有对其言行进行详细调查的权利。对违反夫妻相互忠诚协议的,过错方要给无过错方赔偿三千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精神损失抚慰金。此抚慰金的多少,由无过错方来定。
3、夫妻双方都不能以对方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为由,进而取笑。殴打。辱骂。嘲讽或挟持对方。对违反此规定者,要给受害方壹仟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无过错方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精神损害或人身伤害抚慰金的`权利。
4、夫妻关系因矛盾恶化时,均有向对方提出分居试离婚的权利。试离婚期间夫妻双方都可不尽夫妻生活义务,但要负夫妻责任,试离婚期限由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
5、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生意经营、知识产权等收益的归属,必须要有书面约定;该约定可归夫妻共同财产,也可归夫妻一方所有。或部分归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归夫妻单方所有;对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所获得的赔偿费、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夫妻单方所有;对夫或妻由单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归单方所有。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6、夫妻双方对婚后所得的共同收益资金,均无全权掌控和全权处理的权利。双方可以以一方保存密码,一方保存支票的方式,保留自己所应有的权利和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
7、对家庭日常开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由一方或双方主事进行。对超出计划外的开支项目,在无法与对方协商的条件下,可由夫或妻单方进行确定。但进行确定的后果,在对方不谅解的前提下,要由当事人自负。
8、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出面或夫妻双方知道该项债务确实用于生产和共同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由夫或妻单方出面所产生的债务,其收益归夫或妻单方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单方所有的财产偿还。第三方不知道的,也由夫或妻单方偿还。夫或妻单方所拥有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9、夫妻间应有互相帮扶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帮扶义务时,需要帮扶的一方,有权要求给付帮扶费的权利。
10、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老人,有权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遗弃家庭,遗弃孩子,遗弃老人的行为。
11、子女随父姓。夫妻双方均无更改孩子姓名的权利。违反此规定者要给对方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2、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3、违反上述协议者,过错方要赔偿给无过错方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责任。
14、夫或妻做为无过错方,有要求过错方赔偿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权利。
15、本协议也可作为家法,自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16、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公证机关备案。
夫方姓名指纹处:________妻方姓名指纹处: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夫妻忠诚协议15
甲方:刘男身份证号:
乙方:李女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XX年3月6日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二、甲乙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视为对另一方的不忠实,应承担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之责任:
1.与某一异性的电话、邮件、短信、msn、qq等方式的联络过度频繁,每天往来超过十次,每周超过五十次。能说明因工作原因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与某一异性的通信联络中出现明显的情感流露词汇超过一定次数,收到的信息超过三次(含),发出的信息中超过一次(含)。能说明恶意骚扰的除外。
3.与某一异性的亲密照片一次以上(含),能说明系正常的同学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亲密的通信联络记录的,不能以正常的同学或同事关系相推脱。
4.无正当理由在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一周应酬时间超过三次的,不能作为正当理由,仍应受处罚。
5.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亲密异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书信、包裹等)。恶作剧除外。
6.出现以上五种情形之外,在一般的伦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现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补偿费人民币二万元。补偿应从个人财产中支付。从共同财产中支付的,应为四万元,并视为共同财产中的四万元约定为个人所有。
处罚可以溯及既往,也即事后发现以前曾有过违反情形的,可以累加处罚。
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情形,虽并不必然表明违反一方有出轨情节。但足以说明违反一方未能正确处理好人际交往关系,未能注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需求。仍应受到处罚。
五、接受处罚后,能够虚心承认错误,并积极改善夫妻关系的,可以酌情退回处罚,但不返还给个人,而是作为家庭度假基金。此条约定,并不表示鼓励犯错,只是表明双方对婚姻的珍惜态度。
六、处罚超过三次的(含三次),视为双方自愿将全部夫妻共同对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此条约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只是双方认为违反一方已无管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律能力。并且,不因相关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视为双方同意暂时由违反一方保管。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李女身份证号:
甲方:刘男身份证号:
甲方:丈夫: ,男,住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妻子: ,女,住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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