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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时间:2023-04-07 18:44:01 合同 我要投稿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庭居室装饰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略。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略。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略)。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0%元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略。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略),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则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装饰公司(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四、第一条第6款“总价款”是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不大。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时的依据,防止口说无凭,造成纠纷。

  五、第一条第7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无论是甲方(业主)供料或乙方(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舍价,甲方(业主)提供的材料还需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七、第互多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八、家庭装饰装修每个单项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需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装饰公司)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九、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装饰公司应向甲方(业方)提供“保修单”,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该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装饰公司必须开具统一发票。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有效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 一20___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3)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一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5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整套房子的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

  3、承包方式:

  4、开工日期:本工程从年月日至年月

  5、工程质量:按甲方施工项目施工,按相关装修标准验收。

  二、甲方工程项目清单

  1、泥工部分:餐厅、客厅、主卧、次卧、复合地板、厨房卫生间阳台墙面300×600墙面砖、地面砖300×300地砖、卫生间大便器安装。

  3、木制作部分:客厅做电视柜、空中花园做书柜、客厅过道、空中花园、阳台部分吊石膏板、客厅和空中花园做包门门套。

  4、油工部分:客厅、餐厅、电视机背景墙贴石膏线、全房内888处理打磨、木制作做清面油漆4遍。

  5、水电部分:全房水电改造,联线移位空调走专线,客厅餐厅

  三、乙方用材品牌

  1、木工制作用福湘、龙牌石膏板、雪岭乳胶,全杉木木方,面板木线封口线采用全天然标准厚度。

  2、水电:金杯、电线2.5-4㎡,天力PPR,热水家装管西蒙开关面板。

  3、油漆:华润油漆、墙漆。

  四、甲方义务及职责

  1、开工前为乙方施工进场提供水源、电源。

  2、甲方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单一项目验收。

  五、乙方义务及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保证质量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内容。

  2、乙方施工过程中保证材料、工程质量现场整洁及垃圾清运。

  3、本工程保质期为二年。

  六、工程造价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定采取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包干形式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无义务再支付任何费用。

  七、款项支付

  本工程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总工程50%,第二次付总工程25%,

  第三次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结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6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宅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需委托乙方安装并保管,应按时送达现场。同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保管费根据参考费率支付,由于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甲方未委托乙方保管或安装,则乙方不得收取保管费。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及《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的第十条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通过验收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1.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2.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2)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x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xxx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

  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

  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

  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

  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

  十:工程保修单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9

  发包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长沙市井湾子金领家族二期2栋二单元1137房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橱卫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过道吊顶制作;(3)鞋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4)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5)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6)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7)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8)室内榻榻米、地板的铺设与安装;(9)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0)其他相关业务。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大部分包料(瓷砖、板材、电线、水管、扣板等主料;水泥、木料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家电、洁具等);(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 -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1: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3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6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7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18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19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0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1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3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2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试下: a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b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c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d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e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f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g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5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预付 元材料费,第二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付 元;第三次 交付正常使用后10天内付 元;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1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泥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2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3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

  第26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7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8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2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30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31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第3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3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34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长沙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35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36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37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0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民族: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手机号: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施工队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λ、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λ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λ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β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δ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β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条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λ,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λ、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λ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λ(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附表一)

  1、3 工程承包方式:在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和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甲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一)

  乙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二)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X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X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峻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X。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附表三)。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 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查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七)。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见附表五)、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六)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几项具体规定

  9、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2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__把交给乙方的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 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11、5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姓名:

  (签章)

  代表人:

  (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市场管理办公室

  合同认证

  (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

  (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驻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合同鉴证

  (签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4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

  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及预算表)

  1.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乙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乙方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文件及办理装修相关手续。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水、电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6.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程款(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甲方工程减项在总工程款10%以内(含10%),乙方应当准许并在价款中扣减。,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10%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本项工程全部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按上述明细表及时采购材料、设备并运到施工现场,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相;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1和2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直接向乙方的指定帐户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开户名:帐号(卡号):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日付款百分之五十,即7940元。

  第二次:乙方贴砖及乳胶漆基础完成,甲方付款百分之四十,即6352元。

  第三次:乙方完工后二个工作日,甲方付款百分之十,即1588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清运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更换项目经理视为项目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双方签字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 地点________承包范围 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承包内容________

  3.工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

  附件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一)

  序号

  施工项目居室1平方米居室2平方米居室3平方米门厅平方米厨房平方米卫生间1平方米卫生间2 平方米阳台平方米四、装饰做法1.涂料2.塑料墙裙3.木踢脚4.砖踢脚5.塑料踢脚6.窗帘盒7.暖气罩8.木质阴角线9.石膏阴角线10.包门套11.包窗套12.包门13.现制门14.现制窗15.现制吊柜16.现制地柜17.现制落地柜18.包管道19.暖气移位20.管道改线21.供电改线22.作防水23.灯具安装24.洁具安装25.油烟机安装26.排风扇安装27.热水器安排28.洗手盆安装29.洗菜池安装30.拖布池安装31.防盗门安装32.铝合金门窗33.挂镜线34.饰物、镜子35.36.37.38.39.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装饰装修内容及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四) 金额单位: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单(附表八)

  序号

  主要验收项目名称验收日期验收结果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年 月 日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算单(附表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合同原金额2变更增加值3变更减值4甲方已付金额5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工程保修单(附表十)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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