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范文
当前位置:聘大网>职场范文>合同>贵阳劳动合同

贵阳劳动合同

时间:2024-08-02 06:36:45 合同 我要投稿

贵阳劳动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贵阳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阳劳动合同

贵阳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甲方鞋店的导购员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险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工作时间

  (特定内容)提前10分钟上班、吃饭一个半小时。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店内以下几项工作:

  1、各种货品的销售;

  2、贷品的清点和验贷;

  3、各项卫生的打扫、陈列和整理。

  4、其他店内需要的工作。

  六、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元+全勤奖元+优秀卫生奖+优秀服务奖+优秀业绩奖+消售提成+年终奖。

  七、劳动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员工应遵守本店各项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本店规定的工作程序。

  2、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解雇。

  3、员工如毁坏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聚给予以补偿。

  盘点以少贷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贷品的原价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C、员工工作态度怠慢不创造效益,没有工作积极性或业绩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解除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乙方若合同期满甲方将结算清所有工资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满,应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历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应当相应地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与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专卖店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签字乙方身份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合同签署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贵阳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企业类型:

  乙方(劳动者):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住所地: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采用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种情形的规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作任务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3、如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

  4、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节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分配方式。但是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按照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的发放按照甲方的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规定予以调整。

  3、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除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之外,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甲方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6、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以及经批准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甲方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均应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乙方承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待遇福利

  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停工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2、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计发工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4、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5、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括号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八、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九、劳动纪律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2、本合同解除;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甲方应当在终止情形出面之日起7日内为乙方办理停保手续及失业缴费登记、待遇资格认定、档案移送,并告知乙方应在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因难需裁减人员,甲方应当按照《劳动法》第27条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4条规定的程序与乙方办理解除本合同的手续。

  (五)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七)甲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支付给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八)甲方依据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一并告知乙方对一并告知乙方享有的权利。

  十二、不能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三)、(四)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通报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将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通知对方,履行通知义务后,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应征入伍或上学深造等原因但仍需要保持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3、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或者乙方需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4、本合同未尽一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或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签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证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贵阳劳动合同3

  甲方单位名称:

  乙 方 姓 名:

  编 号:

  合 同 (固定期限) 书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市 县(区) 街道 居

  委会 街 号 单元 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 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根据岗位要求及工作持久稳定性确定合同时间长短)试用期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届满,乙方提出转正申请,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本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在试用期届满之时未提出转正申请,亦未明确表示解除本劳动合同,则试用期满后视为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条 甲方录用条件为 (录用条件不同于招聘条件,是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文化水平、工作技能、绩效等方面的规定,是决定试用期届满是否继续录用的一个重要考评指标。如此次空白,则不能适用本合同书第十九条第一款内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符合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如因政府行为或甲方经营需要变更工作地点的,乙方应服从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乙方周一至周五工作,每日工作时间为 8小时,周六、周日休息,具体作息时间见附件《公司管理规定》。

  2、 班制。甲方安排乙方 班 运转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七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甲方应于每月 3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元/月。(不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试用期间,乙方试用工资为 元/月。(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应扣费用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值班的,按日平均工资标准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乙方入职后,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其熟悉工作内容、工作场所,提醒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危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可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乙方协商变更劳动期限,以规避第三次续签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潜在风险)

  第十七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制度规章,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上述情形下,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试用期后合同履行期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如甲方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手段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隐瞒竞业限制义务等,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无效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七、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仅限本合同约定的工资部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四、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

  本合同或由于对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服务期条款和保密竞业限制约定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并经乙方同意,由甲方付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专指较长时间脱产学习,如学历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双方可以约定一定期限的服务期,约定的服务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变更。双方就服务期约定达成如下承诺: 第二十六条 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不得超过两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 元/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月违约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的,按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 《公司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关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鉴证日期:日年 月 日

贵阳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 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 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五)经济补偿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情形的,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十一、解除与仲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甲方经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乙方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将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对方,履行告知义务后,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应征入伍或上学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五)合同期限内,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服务期,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属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竟业限制条款,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该补充合同或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约日期:

  使 用 说 明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贵阳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身份证号码: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

  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

  起至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

  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 岗位(管

  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

  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贵阳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_______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部门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

  (三)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______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四)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七、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三)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贵阳劳动合同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________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请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任务的起始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的完成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营业员(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只是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乙方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商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确保营业工作有序开展;

  2.着装得体,仪容仪表整洁,保持标准的站姿、坐姿和步态。

  提前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离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做好库房管理,定期盘点,保证所销售产品干净,摆放有序。

  加强票据的摆放及管理,确保各类票据齐全,做好每日的结帐核算工作,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

  4.主动上前迎接顾客,帮助顾客提供的选择方案,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工时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早9:00到晚18:00,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天的带薪年假,应安排在__________进行调休。

  第八条因甲方工作性质决定店铺长年不休,因此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节假日调班,乙方以实际调班天数作为工资核算标准,可进行调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资补贴,节日期间工作的按国家标准计算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或工资卡转账发放。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转正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人民币+补助¥________人民币+保险+销售提成+年终奖: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销售指标,每月完成指标,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销售规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1.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节日工资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销售提成每月审核后发放,违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业绩指标的不予发放。具体实施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需要休息的:

  1.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60%支付乙方病举工资。

  2.甲方按乙方病举天数扣除岗位工资和补贴。

  3.乙方因病连续休病举满一整月,甲方将扣除其整月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当月工资内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辞职应提前15日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甲方辞退乙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双方违反者补偿对方1个月工资。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无法按照甲方规定的制度执行,将随时终止该合同。

  2.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

  乙方的保密范围为:一切和甲方商店运营管理相关联的产品信息,网络及系统资料和信息,供货渠道等,竞业限制的区域为上海,竞业限制期限为6个月。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贵阳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贵阳劳动合同(实用)10-09

贵阳市劳动合同04-20

贵阳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2-23

贵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3-07

贵阳市区沿街商铺出租合同05-09

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2-20

经典劳动合同04-20

劳动合同04-15

劳动合同04-12

Copyright©1998-2024pind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