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养殖合同四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合伙经营养殖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建设养殖场地、购买种苗资金、所有成本费用,以及负责赣州市章贡区及周边的宣传销售。乙方负责养殖场全部事宜,包括种苗的购进和培育、养殖等全部事项。
二、养殖场设立地点为 ,养殖场对外以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名义进行经营管理。
三、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间如有意退出合伙经营,需协商双方(合同签订人)达成共识后方可退出了,到期后可另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可延长经营期限。
四、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赣州市章贡区及周边的销售合伙经营养殖的成品禽类,乙方负责大余县周边的销售合伙经营养殖的成品禽类。
五、乙方必须保证种苗到成品销售之间存活率为95%,并且全部能完全通过绿色食品出口检验。
六、具体养殖操作由乙方执行,养殖种苗购入及成活率养殖等养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养殖场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纯利润部分(除去一切成本费用),双方按签订人数,每人30%比例分成,剩余10%的利润,通过双方协商分配。
八、养殖场合作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乙方不得以养殖场和合伙名义对外举债或担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处理清楚,同时,应双倍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的, 造成合伙事项损失,应予全额赔偿对方损失及承担损失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守约方可以情况解除合同,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的计算有争议的,双方约定守约方可以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酌情决定具体损失数额,违约方按照守约方在此幅度内决定的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合同的,养殖场存栏的禽类和甲方投资各项设施设备及物品,由双方在10日进行协商结算,协商不成按照本协议约定保护价50%交由甲方处理,处理所得价款,各方按协议多退少补。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任何一方的通知、函件以书面形式发送的,对方应予以签收。或者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也可按以下方式和接收系统处理和送达:
甲方联系人: 电话: ,收发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电话: ,收发电子邮箱:
以上述方式进行的送达,均可视为有效送达。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养殖合同 篇2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养殖保险__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养殖保险________险的规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标的`的保险责任,养殖保险合同样本。
业务性质: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
保险责任期限
1.自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2.本保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备注
被保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保险人:·保险公司(签章)
电话号码:
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质:
邮码:
电话:
年月日
经(副)理:__________
会计: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养殖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或等级
数 量
(千克或尾)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 (单位),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 (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 (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养殖苗种、饵料提供方式
养殖苗种由 乙方免费提供, 乙方有偿提供, 甲方自备;养殖饵料由 乙方免费提供, 乙方有偿提供, 甲方自备。乙提供养殖苗种、饵料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养殖苗种、饵料应满足的条件为: 。养殖苗种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养殖饵料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 )将所订水产品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 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 抵作收购款/ 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水产品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逾期交付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少收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水产品,按逾期接收水产品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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