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同锦集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招商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商合同 篇1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有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根据乙方《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介绍》规定,甲方必须是乙方的团体招商会员, 并符合设立招商办事处资格;甲方自愿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接受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介绍》中甲方的责任。
二、甲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按照《上海招商办事处服务内容》规定,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办事处配备专业招商人员。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为委托方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进行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 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4.为甲方提供台商及其他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
5.利用中国台商网站等专业招商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为甲方人员到上海的接站,宾馆、飞机、火车票的预定等工作。负责在华东地区为甲方代理出席相关会议、活动等工作。
五、甲方必须严格履行乙方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按时交纳会费,乙方必须按照《招商团体会员条例》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受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汇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招商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广告招商代理(非唯一代理),招商区域不限,代理权由本合同和甲方书面形式授予,代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代理权限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招商资料进行合法代理谈判,与客户确定意向后,将合同草案报甲方审核,由甲方统一与客户签订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单独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及赞助等合同,也无权单独变更、解除或终止经甲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和赞助合同。
三、诚信保证金
甲方将在乙方应得的代理费中暂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诚信保证金。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时全额无息退回暂留的诚信保证金。
四、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代理费用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乙方为甲方开据广告费或咨询服务费收据。
2、乙方招商成功的客户将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将于收到单个客户全额款项的下月_______日与乙方结算代理费(该代理费不包括客户的赔偿金或者违约金等)。甲方若收到实物赞助,双方可以按实物或出厂价折算,至活动结束后结算,按比例分成。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招商方案、广告发行计划,以便乙方开展招商工作。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交招商变更内容、广告版位等整体协调计划。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招商方便条件和相关资料。必要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招商计划,每周五向甲方提交实际完成的.招商情况。
2、乙方应对其承揽客户的信誉、资质和广告发布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研究招商资料,在代理活动中规范业务用语。
4、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招商规定,若有客户涉及与招商条件、要求不符内容及时提请甲方商定
七、保密
1、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乙方承揽的客户信息以及乙方在代理过程中获悉的其他甲方信息。
2、双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对方的保密内容。
3、双方确认,双方承担的保密义务至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八、其他
1、代理费结算方式:统一使用乙方指定账号进行收付结算。
2、甲乙之间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提交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
4、如乙方授权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乙方的授权委托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商业道德,本着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原则进行广告招商代理活动,乙方如有违法违约行为,首次违反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如有第二次违反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如代理活动中因乙方的原因被他人投诉,首次投诉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乙方如发生第二次被投诉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3、如甲方未按期支付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商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一、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委托日期: 受托日期:
招商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乙方提出关于参加第三届高校园区大学生用品展销会的参展申请有效,并就参展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参展时间:
二、 展览地点:
三、 展览区域:
四、 乙方确认租用的展位类型、面积、位置及参展费用:
(一) 展位类型:
(二) 展位面积及规格:
(三) 展位位置:
(四) 参展费用:
1 展位费用:
单价 面积(㎡): ––– 金额(RMB):空地展位 合计:人民币 元整
2 其他费用:乙方若需要甲方提供额外服务,乙方可根据服务类型支付甲方一定的报酬,在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展位的分配:甲方将依据乙方申请的展位类型、位置及面积分配展位。
(二)改变展会日期和地址:甲方保留因外部不可避免因素而改变展会地址和日期的权利,日期和地点会在展会开始的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其他协议依然有效,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三)优惠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展场和展台的卫生清洁服务
2)赠送乙方尺寸为1.5*2m的会刊广告和半小时的舞台广告,乙方须于展会开始前的三天内把广告展牌和舞台广告的书面文本交到学校组委会,过期不候。
(四)安全:甲方将会向乙方和展会参观者提供安全预防措施,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保留拒绝任何参观者进入展场的权利,因此乙方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的道具一定要按照甲方的安排才能进入展会现场,甲方安排的保安人员会在展会期间时刻巡逻会场,但对乙方工作人员受伤、展品遗失和损坏不负责任。
(五)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无法参展,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已交的展位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弥补。反之若乙方未按约定参展,则展费概不退还。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展位的使用:乙方在使用展位期间展出的商品要在大学生用品范围之内,不得向参观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侵权产品。若乙方展出的展品为规定范围以外的商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参展资格,并保留另行处理展位的权利,甲方可根据合同第七条退还乙方所交定金60%。若乙方展出的商品为侵权违法产品,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会承担。
(二)展位的搭建与装饰: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桌椅,但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展位的搭建和布置,同时不能侵犯其他的参展商的利益,否则乙方必须做出补偿。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展位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擅自转让展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参展资格,并保留另行处理展位的权利,甲方可根据合同第七条退还乙方所交定金的60%。
七、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一)乙方同意于展会开始前的一周内将合同所规定的展位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展位定金,展位及正式确定。 直接到甲方财务部缴纳或者直接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展位费用的余额及其他额外服务的费用于展销会结束前付清,甲方收到的各期付款后要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
(二)如果乙方拒绝或迟延付清展位费用的`,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展资格,并保留对上述展位重新安排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保留对其上诉的权利,且乙方已经缴纳的展位定金不予退还。
(三)所有款项由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缴纳或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交通银行
帐号:
八、免责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天气恶劣、水患、火患、流行病等的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事实,使得难以继续履行合同,或继续执行该合同将使履行成本过高,从而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继续履行会违背合同的目的,遭遇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本着最大减小损失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无需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在协商之日起三天内,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以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像是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十、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十一、合同效力与其他
(一) 合作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展销会结束之日起位置,另行约定的除外。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居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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