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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

时间:2024-07-05 05:54:1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商务合同合集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务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商务合同合集7篇

商务合同 篇1

  摘要: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日臻成熟,世界已经步入了以IT产业为支柱的新经济时代,电子商务的浪潮已经席卷了全球。然而“网络泡沫”的出现,使得世界范围内电子商务大面积遭遇寒冬。但是,伴随着各国相继颁布法律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的规范日益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始回暖,甚至电子商务合同有取代传统纸质合同的趋势。从简单的EDI信息传输到构建数字化交易平台,从初始的E-mail身份认证到数字化签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断的促进了电子商务教育流程和交易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进而有力的推动了信息时代经济的发展。国际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为此,各国理应加紧此类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解决电子商务特殊法律障碍的法律规范的出台。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 国际合同 法律适用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国际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活动迅速兴起。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联合国贸法会会议发表的报告书,20xx年电子商务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多达四分之一,并且其发展的趋势日渐迅猛,就中国而言,今年仅“双十一”一天,淘宝网的交易额就达到191亿元人民币。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的不断扩展,一种新的和同类型——电子商务合同应运而生。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概述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合同,又称电子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

  1、电子商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

  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2、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技术化、标准化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4、合同订立的电子化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二、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概述

  (一)国际合同的概念

  所谓国际合同就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合同。这一方面说明了某个合同是否具有国际因素主要取决于是否同时有两个国家存在法律利益,而不仅仅局限于主体、客体及法律事实三个方面,因而扩大了国际合同的`情况;另一方面又说明由于两个国家或更多的国家存在法律利益,因而具有法律冲突。

  (二)国际合同法律冲突的解决

  1、分割论和单一论

  分割论既是指将合同分割为几个不同的方面,分别适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单一论就是指将合同看作一个整体,统一适用一个地方的法律。

  2、主观论与客观论

  前者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当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后者则是指应当根据合同与某个场所(或地域)之间的客观联系来确定准据法。

  (三)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私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又称“最真实联系原则”、“最强联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分析与合同或当事人有关的各种因素,推断出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予以适用的一项原则。

  三、Internet背景下国际电子商务合同对传统法律适用的挑战

  (一)国际电子商务合同对客观连接点的挑战

  国际私法中的客观连接点有合同缔结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地、惯常居住地、营业地。电子商务合同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将网络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工具来完成合同的订立,即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来传递信息,但不是在网上履行的合同,即非网上履行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合同缔结地不容易确定。传统法律上的缔结地有: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地点;受要约方的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与订约有最密切联系的地点。但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理解就可能出现问题。例如,A公司是仅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络公司,注册于甲地,其信息服务系统位于乙地,但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将无法确定其住所地,同时,又因为A公司没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所所在地也无法确定,因为从传统的角度来看,信息系统的支持设备或技术的所在地,不能看作营业地。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缔结地的确定面临很大困难。第二类是其订立和履行可以全部通过网络完成的合同,即网上履行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在这类合同中,除了合同缔结地很难确定以外,合同履行地也很难确定。根据传统国际私法,在特定场所按照特定程序缔结的合同如证券交易、拍卖等无疑应适用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网上拍卖是“悬浮”在虚拟空间的,并不与任何地域相联系,适用拍卖场所所在地法实际上无法可依。网络使得人们通常在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对方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情况下相互传递信息和进行交往。 另外,网络是一种面向任何人的独立自主的开放系统,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的计算机上订立和履行合同,国家、住所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弱的,国籍、住所这些传统连接点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意义不大。

  (二)国际电子商务合同对主观连接点的挑战

  1、当事人合意

  即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该原则被广泛的适用于涉外合同领域。由于客观性连结点缺陷的存在,人们把视角转向主观性连结点,由于当事人双方合意选择应适用的法律。通过当事人的选择,能够解决网络服务商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以及网络服务商之间发生的许多法律问题,所以该连结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点击包装合同。在网上消费交易中,供货商不是就每一笔交易都分别订立合同,而往往提前制定好格式合同,并利用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制定一些损人利己的免责条款和法律选择条款。而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只能点击“接受”或“拒绝”键,要么全部接受成立合同,要么全部不接受。这样,大大限制了合同当事人的选择权,当事人合意的连结点收到了限制。

  2、最密切联系连结点

  由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弹性特征,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因而被各国理发和司法实践所广泛采用。在合同准据法中,应适用承担特征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后惯常居所地法;如果该当事人有营业所则适用营业所所在地法。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电子合同环境中遭遇困境,主要原因还是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特征性履行因素难以确定。

  四、国际私法的应对

  (一)连接点的嬗变

  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许多客观的连接因素难以有效的运用到网络空间中。主观连接因素,特别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法律选择条款可以解决用户与ISP、用户与用户之间以及ISP之间的法律争议,使大多数法律冲突得以解决。在新的连接点尚未得到各国立法认可之前,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解决电子商务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同时,还应针对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性,减少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当然,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各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经营者通过网上格式合同或附合合同免除或限制自己责任采取规范限制的态度,如德国的《一般合同条款法》和英国的《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对涉及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同适用“直接适用的法”,否定法律选择条款的效力。

  在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按照现行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寻找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适用的连接点时,很多连接点的判定从技术上非常困难。但是,以虚拟的网络空间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合同纠纷最终是在物理空间中的法院解决。法官处理此类案件时,不可能完全抛弃传统法律意识的影响,传统的连接点仍会发生作用。但对传统连接点的含义应根据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性做扩大解释。除了在现有的连接点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合同的需要以外,可以考虑构筑新的连接点。网络空间派生的新的因素,如网址,为构筑新的连接点提供了客观基础,而且,新的连接点的形成与发展与客观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发展密切相关,比如意思自治原则就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新的连接点的形成虽然尚待时日,却是必然趋势。根据学者们的设想和构思,网络服务提供者ISP不仅仅在技术上处于一个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法律上也应被赋予新的权利、处于新的地位。用户在选择ISP的时候,可以由ISP明示应当遵守的规则。用户将制定和选择规则的权力交给ISP,选择了某一个ISP,也就意味着接受了ISP所在国的法律或该ISP选择的法律,用户在选择ISP时就能预见纠纷发生时应适用的法律。将ISP所在地作为连接点,既有灵活性,又具有可预见性,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在电子商务合同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仍然是首要的适用原则。在确立电子商务合同准据法的理论和立法实践中很多国家将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当然的适用原则。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当事人预知行为的后果,维护合同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这对于存在于虚拟空间的电子商务合同尤为重要。另外,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争议的尽快解决。

  但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具体适用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在选择法律的方式方面,由于网络证据的复杂性,只可能承认明示选择。在选择法律的范围方面,现在的趋势是根据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尽量扩大当事人的选法范围,使当事人就能够选用对电子商务关系作有规定的国家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从而避免因选择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电子合同的无效。当然,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有学者认为,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主要应局限在以下四个方面:①制止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法律。许多国家对格式合同制订有禁止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法律。如果当事人选择外国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院国法律所施加的保护措施,那么法院国就有权拒绝承认当事人合意选法的效力。②禁止滥用个人数据的规则。③反托拉斯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尽管许多国家正在积极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但如果一方当事人独占数据电文标准的使用,那么此种行为通常被认为属于托拉斯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受法律的制裁。④法院国有关公共秩序的法律。如果电子商务的应用或交换协议的内容如果违背公共秩序,法院国可以拒绝承认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或拒绝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

  前面已经提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适用受到了挑战。但是经过长期的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合同领域的适用已经比较完善,其所具有的灵活性使其在电子商务合同中仍有用武之地。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如UCITA的第109条就规定了最密切联系原则。订立于罗马的《关于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公约》规定,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国家的法律。对于电子商务,欧盟不主张建立任何新的冲突法规则,上述规定也适用于电子商务合同。可见,最密切联系原则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在确定最密切联系地时,对于网上履行合同,不能套用特征性履行方法,因为在这种合同中,几乎不能确定特征履行地。而只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连接因素来确定准据法。

商务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

  本合同所出办公室坐落在____市_____区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不锈钢防盗门,钢板楼梯,房屋楼梯下的隔断。)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求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商务合同 篇3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宁波市海曙八二易生活服务网上市场(82生活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82生活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82生活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大众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82生活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百姓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 加盟

  1、 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 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 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82生活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82生活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 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 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 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 供货程序

  1、 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 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 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 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帐户,此帐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 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 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82生活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10件为单位起算,10件(及以下)为300元/每月,半年起订。

  合同加盟期为 个月,款项共计: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 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 附则

  1、 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 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 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

  1、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合同 篇4

  法律条款主要是与强制性规范以及法律授权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条款有关。例如,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约定是否合法、争议管辖地如何约定等。商务条款则是当事人自己需要权衡和决策的问题,主要是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交易标的、价格、付款条件等条款。

  1、商务条款定义

  为商业条款。

  2、商务条款内容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法。商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商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

  (6)货物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法。商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法。

  (7)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证法。商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

  (8)货物的检验条款

  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9)不可抗力条款

  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法。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法。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

  (10)仲裁条款

  商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法。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11)法律适用条款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2)合同生效条款

  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等内容。

商务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xx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xx%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

  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

  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商务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一、总则

  (一)甲方是正式授权的行业商务互联网一级中心,是本市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运营的唯一指定城市级机构。

  (二)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互联网加盟单位资格审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想。

  (三)甲方和乙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二、释义

  (一)商标: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商标以及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和其他特殊标记。

  (二)应用费:乙方为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经营权,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授权及一级中心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三、区域服务权的授予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业商务互联网特许内容为:

  1、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相关经营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以方便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中与全国各级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标准平台”系统使用软件。

  4、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网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邮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给区域二级中心的优惠价格获得软件开发项目的技术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统一规划,在授权区域内发展区域行业商务互联网项目,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场支持内容为: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市场支持的申请,并视情况提供支持;乙方享受甲方定期传递的各区域中心的市场发展通报。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级中心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的技术热线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

  (二)本特许除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本授权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授权不得转让。

  (四)订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对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转让和转移。

  四、加盟区域和使用方法

  (一)乙方的经营区域限于_____________地区。

  (二)乙方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权进行地域性的经营活动。

  (三)乙方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超越加盟区域。

  2、将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非法拷贝、出售。

  3、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以及为第三者或帮助第三者模仿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4、损害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形象、商标、商号名称和商誉及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形象和商誉的行为。

  五、商标及商号名称的使用承诺

  (一)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依照特许合同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统一的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的登记注册、室内外装修和陈设、招牌、宣传资料及物品。

  (二)乙方承诺: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自终止日起,没有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书面授权,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并注销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及其它与行业商务互联网有关的授权内容。

  六、应用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行业商务互联网_______二级中心,可业务拓展的具体区域包括:_________________。

  加盟方式为__________加盟。(请填写年度加盟或长期加盟)。

  (二)应用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出应用费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长期加盟的二级中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余款____________万元。

  (四)除非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否则不论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终止,应用费均不再退还乙方。

  七、指导和帮助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商标、商号名称、以及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应当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以及其它法定证照。

  (三)乙方在办理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协助,甲方将尽力予以指导和协助。

  八、保密

  (一)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发展计划及提供经营指导;

  2、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3、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计划的制定;

  4、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5、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乙方职责

  1、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拓展;

  2、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3、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4、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5、区域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及维护;

  6、区域市场的监督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一)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2、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2、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的处理

  (一)双方一致同意: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和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一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北京宏运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协议类型:“轻松商务”网络系统服务安全与保密合同

  协议合同编号:hyht-easy-business

  合同有效期:壹年(年月日----年月日)

  “轻松商务”是由宏运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及网络的维护服务解决方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认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以下安全与保密服务:

  工作数据的安全与保密:

  乙方工程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拷贝甲方公司员工的工作数据(包括:word文档、excel表格、access数据库及其他资料);

  在为甲方服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甲方有用的工作数据删除;

  如果需要格式化甲方的硬盘及软件盘里,需要经过甲方当事人同意并签字确任后,方可进行操作;

  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时,如有将甲方工作数据备份到自己电脑上的情况,需要在恢复数据到甲方电脑后立即删除,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下备份;

  乙方向甲方提供备用电脑,需要将甲方的工作数据拷贝到备用电脑,当甲方的电脑维修完毕后,将工作数据恢复对甲方的电脑,需要立即将备用电脑上的相关数据删除,不得以任何理由留下备份;

  员工隐私的安全与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对方员工的.联系方式公布于众,其中包括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呼机号码、email地址;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对方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布于从,其中包括员工的家庭住址、员工的年龄、家庭状况;

  乙方工程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查看甲方工作人员的mail信件;

  双方交换文件的安全与保密:

  签约双方须对双方以书面形式指明应保密的信息内容进行保密。除非

  (1)这些信息内容已见于公共传媒。

  (2)这些信息由两方独立发展,但在合同范围之外这些信息内容通过合法渠道从第三方获得。

  合同双方须同意保密的文件及信息内容的传播范围仅限于自己的雇员和为执行合同而必须获知保密内容的第三方。合同双方须保证已方雇员和相关方获知并同意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

  合同双方还应同意在双方的要求下,乙方雇员及相关第三方切实遵守所有的保密要求遵守对方对保密材料的保安措施。

  本条款至合同终止时继续有效,对对方保密材料进行保密的义务须到合同到期后一年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双方违反合同条款,应付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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