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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合同

时间:2024-06-28 18:45:35 合同 我要投稿

供电合同汇总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电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电合同汇总十篇

供电合同 篇1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供电合同 篇2

  本合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_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 本合约经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 《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 供电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 上述电力“供方”以_________万伏______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_______万伏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______万伏线路接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 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第一款 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 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一款 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___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 由______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___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_________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

供电合同 篇3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供电所与临时工特订立以下安全责任合同。

  1、供电所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坚持“一个活动,两个交底,三个坚持”,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2、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安规》,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识,并对习惯性违章不盲目操作。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

  3、施工应坚持“两票三制”。施工必须持有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的工作票,无票工作时,职工有权拒绝施工。

  4、在现场施工中,职工必须听从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安排,不得违章作业,更不能擅离职守。

  5、施工中必须严把车辆安全关,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专人贺驶车辆。严禁无派车单出车,无证驾车,公车私用、私车公用。

  6、在施工中,职工应互相关心施工安全,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绝缘鞋。

  7、以上各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犯,后果自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电所(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职工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电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便于合同的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内容及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地埋管,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元(大写: 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条中的工程价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总价款不发生任何变化。

  五、施工工期:

  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通电且电业局手续完备。

  六、使用材料、规格:

  本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材料规格及材质进行施工,材料规格及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市电业局送电手续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整套竣工资料及相关合格证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

  证3日内通上电能够使用;

  7.3自送电之日起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的26%,剩余4%在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经市电业局验收合格。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所用设备及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如因所供设备、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保期: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时间为准)质保期为两年。

  十、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

  1、负责协调供电相关部门的内、外部关系;在施工中,市政、绿化、村民等阻碍施 工时,由乙方为主来处理,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2、按有关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定施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 求;

  3、保证施工范围周边建筑物及原有设施的完好,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4、在工程过程中应听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协调;

  5、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押金5000元整,由甲方代乙方向缴纳;如果出

  现不文明施工现象,或者造成 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乙方缴纳5000元整,文明施工保证金不退换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者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事故处理及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其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二、成品保护及维护:

  工程施工安装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成品保护出现设备、线路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经监理、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使用条件后以书面形式交小区

  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后出现构件损坏、丢失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的设备、线路损坏等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护。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电业局之前的质量和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由于电缆线路等本工程相关部分出现丢失、损坏、质量问题等乙方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正式通电之日起两年内由乙方和电业局共同负责。若电业局不负责,由乙方负责与电业局协调,协调不成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工期约定和7.2项规定,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违约金。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电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x行政中心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电力线管非开挖110PE线管顶管工程

  2、工程地点:x行政三路

  3、承包范围:本次110PE电力穿线管顶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 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5天。即从20x年9月13日20x年9月17日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8、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9、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包干价,单价为x元/米,按水平方向直线长度结算。

  2、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1、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供电合同 篇6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机房供电设备销售暨施工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

  项目名称:_____机房供电系统整改工程

  第二条 合同内容

  1.货物清单项目所包含货物的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单价):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单位小计合计

  供电设备

  供电设备

  2.合同金额:_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合同价格包括所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保险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及税费等费用在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全包价。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培训费用及损害赔偿

  1.质量要求: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的标准执行;

  (2)按____部颁布的标准执行;

  (3)按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2.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及培训。培训内容、办法、时间、规模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培训附表。

  3.乙方本合同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包修服务并提供终生服务。

  第四条 交货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指定)。

  第五条 施工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技术人员要求,将甲方原有_____设备更换为_____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对各设备电源介入线路做重新连接部署。乙方根据甲方技术人员要求,将机房供电线路做总体改造,实现所有机柜设备由UPS直接供电。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相应设备统一部署在新购置的机柜中,做妥善存放。

  第六条 验收

  1.验收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调试运行结果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并签署“验收报告”_____。

  2.验收人员

  (1)甲方相关部门:_。

  (2)_____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办人。

  3.验收地点:施工现场。

  4.文档移交:设备清单、验收报告、最终设计方案、培训资料、系统操作说明书等。

  5.验收标准: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对前端设备和主机应仔细检查其品牌、型号、产地,防止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对本系统实行终身维护。

  2.其中硬件的免费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年内。

  3.接到服务电话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派遣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护到解决问题,市内_____个小时可以到位。

  4.如维护故障器材确有困难,可以提供同类型的产品替代使用,直至故障器材被修复。

  5.每个月定期回访用户,做日常性的检查,维护和清理服务。

  6.与工程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沟通。

  7.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结算

  结算方式:交付货物、经验收合格并经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款项的'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九条 异议期限与处理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10日内未予处理或未达到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设备品牌、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_____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超过五日的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付货款,并保留追讨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其他

  1.一方对因机房供电设备销售暨施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4.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4.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合同 篇7

  甲方:县电力公司**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20xx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台区的10KV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0.4KV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按完成售电收入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100%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100%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100%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户获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获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0%。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25%,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80%的,做待岗处理,只发300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0元;投诉到巴东县电力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现象,每户每次扣50元。

  (3)增供扩销及停电工作:用户新增容量、变更用电地址、临时用电及停电工作(事故处理按规程规范执行的除外)等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停电及开展业扩业务的,除按规定补交损失电量电费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请人代抄、代收、代维,一经发现每次扣100元,发现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岗处理。版权所有

  (5)“三乱”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每出现一次扣200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岗处理。

  (6)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责任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线下建房、被盗窃或遭破坏的电力设施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计抄见电量所收款项不得折算为电量收入,可抵台区总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经查出从月兑现工资中全额扣除,扣完为止。

  (8)安全生产:按《安全责任书》等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四、工资兑现:

  月兑现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为300元/月。

  (2)月绩效工资=售电收入工资+售电均价工资+线损工资+抄表户数工资+主营业外收入工资+维护工资。 版权所有

  (3)月实际发放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80%,其余的年终兑现。

  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巴东县电力公司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变更协议。

  3、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电合同 篇8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势下,县级供电企业必须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的“六统一”原则,做好合同审核、签订、履行等相关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完善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一、健全合同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精神,通过“以评价促落实、以检查促管理、以培训促提升、以计划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和人员落实,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制约状态。同时,要组织办公室、财务、物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清晰地划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合同检查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月评价、月通报、月考核机制的管理机制,从合同上线率、审核率、执行率、规范率、准确率、调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促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月报机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采取部门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起草、审核、签署、履行及归档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合规。

  二、完善合同过程管控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将严把合同审查关作为合同常态管理的主要内容,强化合同谈判、起草、审核、会签、委托授权、用印等全过程管理,全面实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规范合同流转程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严肃合同授权管理,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与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合同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的合同进行统一整理编号,并在ERP系统录入项目时,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个项目名称后面均有合同编号,实现项目的线上查询,项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国网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六统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为主,按《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选用相应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实用性、实效性、完整性,实现统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强统一合同文本在招标环节的应用,本着“内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文本的使用规则,确保对外部供应商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不断梳理与合同类型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加有效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实严格的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对合同进行技术、经济、法律审查,运用法律规定、技术经济手段,保证企业签订合同选择最佳方式、取得预期效益,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审查会签,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加强对重大合同审查管理,严格实行重大合同联签、备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会签程序审查、会签、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清算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投资合同;具有全局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合同及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合同等等。重点对条款完备、物资清单替代合同、乙方违约责任等情况重点审核。强化合同归档管理。合同是企业的有效凭证,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全面规范合同归档工作将有效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强化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是规范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分批分类整理合同台账及纸质文本,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强化合同方资信审查

  合同双方的资信情况是合同如期履行的关键,应按照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方资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加强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信用,过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事实等进行审核,审核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若代理人代签合同,则需要审核是否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对于资信评价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规定期限内和规定范围内不予授标,这一举措必将对各类项目的施工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发布资信评价结果,建立资信档案数据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

  四、提高合同承办人素质

  随着依法治企脚步的不断加快,合同管理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合同数量与年递增。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需定期开展合同承办人业务培训。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帮助承办人理解较为生僻的法律术语,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定。通过强化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进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总体水平,防范企业经营合同风险。

供电合同 篇9

  供电方____________用电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周休日。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团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电计量

  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团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3)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每月日定期交付。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C. 。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局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约定事项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由用电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用电方的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项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资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属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一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上述附件为本合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电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担的________________铁路简支箱梁工程在甲方管内既有线进行施工。本工程需甲方在工程配合、施工日常监控既有设备安全方面给予配合,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既有线运输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主要工作量及时间

  (1)施工地点及主要工作量

  ____线:________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线:________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结束。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____线:____公里,____线:____公里。

  2.施工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结束。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严格遵循并按照____铁师[____]____号《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应向甲方提出施工请求,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

  联系电话:甲方调度电话:____________乙方调度电话:____________

  2.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以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施工期间,每天要坚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因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列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程序及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列车事故负全面责任。

  2.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负有监护责任。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项目制定监护内容,对乙方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乙方对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列车事故的要负全面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的'监督。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六、发生责任列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施工期间,发生的责任列车事故按____铁师[____]____号文件有关条款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施工期间,涉及的配合费用按____铁师[____]____号文件有关条款办理。

  八、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时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仲裁。

  3.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并报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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