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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合同

时间:2023-05-01 17:23:03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瓷砖合同汇编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瓷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瓷砖合同汇编九篇

瓷砖合同 篇1

  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供方运输,费用(含上车费)由供方承担;下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需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从提货之日起十日内,超出期限,应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

  七、结算及提货方式: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支付为定金,以后按货到工地后三天内付款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第三方支付定金后,未按合同之约定购买供方产品,供方不退还第三方定金,并按实际损失向第三方要求赔偿。

  八、违约责任:按《中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或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需方应在异议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否则,如一经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

  (1)因陶瓷烧制过程复杂,色泽版本与原版近似相同,允许稍有色差;需方应根据包装物上注明的批次、色号分别使用;不同批号、色号的产品绝不允许交叉混贴;为了双方能互利双赢,需方应随时检查所铺贴产品有无问题。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生产事故造成供方未能如期交货,供方出具有关证明通知需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3)若该合同产品分批次生产供货,除本批次合同价执行外,其余批次应根据当时原材料、能源等价格变化,供需双方应协商调整其余批次价格。

  十二、本合同自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合同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需方__

  单位名称(章):__单位名称(章):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

  委托代理人:__委托代理人:__

  电话:__电话:__

瓷砖合同 篇2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1、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2、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色差3米目测不明显为准,尺寸误差正负2毫米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货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就地卸车,运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货送到甲方工地,当场验收后付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序号 产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1

   2

  金额合计: (¥ 元)

  备注:

  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要求支付定金后再发货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后(以需方付款凭证为准)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109#/1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109#/1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xx市)。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 ㎡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供方在供货前以发函形式提醒)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由材料部根据采购量与供货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1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对公帐号:

  开 户 行:

  手 机:

  传 真: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4

  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 15 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 1 0 ‰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

  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 为收货人, 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瓷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其质量、规格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三、收货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瓷砖必须按质、按量、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甲方不提供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给乙方全部货款;乙方应按甲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收款手续,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时间提供瓷砖。

  2、送到甲方施工现场的瓷砖,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有关合格质检报告。

  3、乙方送到甲方的`瓷砖的数量,必须与乙方供货单注明的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4、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单方违约,应遵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砖合同 篇8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量标准与施工要求:

  1、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4100);特殊要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供方的特别规定或合同中另行规定;

  2、需方应按照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在包装盒内)背面的使用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条、产品包装要求:按供方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

  1、对于品种、等级、规格、数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时当场验收并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对于其他质量问题,需方应在铺贴发现问题后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需方委托送货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4、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壹年。送货约定:

  a、项目名称:奉贤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开发项目一期四标段工程

  b、送货地址:广丰路758号

  c、签收人:余绍松陆德兴

  d、运费承担方式:(请在选择的方式后面填写“是”,不选择的`方式后面填写“否”;如不在以下可选方式之列的,请在“其他”一栏注明运费承担方式。)

  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为货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内批货批清,最后一批2个月内结算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双方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法处理;

  2、需方逾期提货,逾期超过45天,供方不保证货源的原定供期,供货期另议。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壹份,需方伍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如需增补,则按照此合同单价。

  第九条预付款贰万元整。

  需方:供方:

  年月日:

瓷砖合同 篇9

  需方: 国贸中基C座精装修工程

  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x日

  供方: 北京xxx制品经销部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大写): 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基新东方C座。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 ,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

  按照国家规定 。

  七、所有权:

  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

  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 两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 9 月 27 日;合同签订地点: 北京田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

  需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供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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