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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合同

时间:2023-05-02 14:25:40 合同 我要投稿

承诺合同锦集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诺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诺合同锦集9篇

承诺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河口县在水一方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 甲方提供该项目所知道的工程信息并协助乙方与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提供服务。

  2. 确保该项目立项的真实性,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必须全程跟踪对建设等单位协调,至到工程竣工。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 积极提供给甲方自己的真实信息与能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3. 乙方是在自己认可的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同条款下(或由甲方介绍乙方与业主直接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甲方帮助乙方拿到该项目,乙方必须认可所有约定的合同条款,不得中途借故提出其他无理要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4. 工程的赢亏与甲方无关。

  5. 防水、窗、外墙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

  三、报酬支付

  1. 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目工程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合同价的6%支付给甲方。

  2. 本项目合同签订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甲方50万元(伍拾万元正),以后甲方所得的报酬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报酬税金甲方自负。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签订前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再接受介绍任何的第三方(施工队伍)给业主。

  2. 若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3. 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合作者。

  (一)乙方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越过甲方与业主或其他中介方完成该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则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1所款约定的劳动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由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 该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资金及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借故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开工,如果乙方违约,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见证人: 电话:

承诺合同 篇2

  重庆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本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与贵司通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的劳务合同关系,为了规范双方的管理和保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本人特向贵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贵司劳务工程履约及质量保证金的缴纳规定,即:本人明确地知道,向贵司支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必须打入贵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贵司财务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及质保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本人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贵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本人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

  二、本人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贵司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贵司根据本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本人在相应劳务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贵司开具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结帐申请单、结帐单再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本人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未按贵司财务制度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我本人放弃收取该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人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结帐,否则视为本人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贵司可以不予认可。`

  四、本人明确地知道,贵司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贵司或贵司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本人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贵司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贵司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人与贵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包括相应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及其他相关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相应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本人不应再要求贵司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本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贵司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工资表必须包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贵司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贵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七、本人应加强对雇佣民工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若发生争议,本人必须正确引导民工依法解决,坚决制止民工采用爬塔吊、围攻办公室、围堵管理人员等不正当方式威胁、恐吓贵司及贵司管理人员。如民工发生上述行为,给贵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与民工承担连带责任,除赔偿贵司损失外,还应承担支付贵司5万元违约金。

  八、本人及本人雇佣民工在贵司从事劳务作业期间,因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的伤残病死,由本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贵司无关。

  九、若本人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贵司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等,所带来的损失、停工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它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本人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贵司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约定由本人承包的任何工作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本人无条件同意贵司从本人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

  特此承诺

  附件:

  一、结帐申请单:

  二、工单

  三、结帐单:

  四、内部结算付款凭证:

  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

承诺合同 篇3

  招标单位:

  我公司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

  1、 标文件中(含合同条款)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2、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

  3、 我公司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 在实施工程中,贵公司有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公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方式进行。

  5、 我公司同意并配合贵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若我公司在项目实施工程中违背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担保或履约担保。

  注:投标人必须相应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合同 篇4

  XX市XX区XXXX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合同当事人双方 (招标单位名称) 和 (中标单位名称) 就 (工程名称) 合同签订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内容未存在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的地方。如合同签订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招标单位: 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签字)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中标单位: 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签字)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合同 篇5

  1、我方同意甲方在总价不变情况下,对我方投标单价中存在的不平衡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2、我方同意根据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情况,在保持分包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按甲方认可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我方无条件接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进行调整的挖、填方区位置。若涉及到运距变化,则按分包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结算;

  2、我方保证接到进场通知后,按合同文件和进场通知书的要求,配备全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对本工程全面管理,满足相关部门履约检查,保证全部工程不分包、不转包;同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验收。如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接受贵方解除合同的处理,自身承担一切责任。

  3、我方承诺进场的设备型号确保满足招标强制性要求,主要施工设备自有率不低于60%。若因设备数量达不到投标规定而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我单位退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

  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4、我方承诺任何情况下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自行采购“甲方供应材料价格表”中约定的甲供材料。

  5、我方保证满足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连续三周或累计五周达不到贵单位要求的`进度计划,贵单位有权要我单位退场并解除分包合同,并承诺不得以此向贵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且应承担贵方因此增加的其他费用。我单位全部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退场后,方按贵方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及分包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

  6、我方保证随时接受地方政府及贵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接受奖罚。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贵方,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抢救,并独自承担一切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7、我方承诺确保达到贵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环境目标。因未达到环保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我方承担。

  8、我方承诺签订合同后,将及时为我方全部人员、财产、机械设备向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我单位将按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不论理赔金额

  多少,保证不再要求贵方承担经济损失补偿。

  9、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承诺合同 篇6

致: (招标人)

  我们在此再次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拟参加本合同工程的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等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并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在评标期间发现我们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们同意业主将我们的标书作废标处理,没收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我们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们的合同履约担保金。若发生上述任一情况时,我们同意按投标人须知3.9条规定处理。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和内容派往实施本合同的人员、试验仪器及设备等,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则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业主另选中标单位,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更换人数不超过30%,否则我们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若有人员、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业主的要求予以更换,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承诺合同 篇7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孙某与20xx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劳动合同承诺书。孙某工作期间,该公司每月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xx年1月20日,孙某以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同月25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离开公司,20xx年3月,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20xx年2月到12月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庭审过程中,某公司处以一份由孙某于20xx年4月1日书写的《声明》,表明某公司已向孙某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文本,由于孙某原因不愿意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孙某对该《声明》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某公司据此以孙某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请求驳回孙某的仲裁请求,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承诺书》。

  争议焦点

  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达成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方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作“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履行了订立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因劳动者自身原因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简单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是错在劳动者。因此孙某的仲裁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而笔者认为,应当支持孙某的仲裁请求。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单位应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应当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等程序。其次,法律并未强调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过错,没有区分是谁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予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与孙某终止劳动关系,反而以孙某“声明”为依据,规避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并非为考虑因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权利,即单方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补偿金的。因此,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使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怠于行使此权利而导致的劳动关系在未签劳动合同下进行的不良后果时,应有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合同 篇8

  当事人订立合同,都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关于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①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②要约的效力。《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③要约的失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a.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能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④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邮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要约缴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c.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关于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①承诺的条件:a.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这意味着,非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的意民表示并非承诺,而是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b.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为新要约。我国合同法对承诺与要约内容的一致性原则作了灵活处理,允许承诺作出大量实质性变更。c.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②承诺迟到的效力。a.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约。《合同法》

  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地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b.因非由于承诺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合同法》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铲。”

  ③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④承诺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所做的答复不发生法律效力:a.承诺撤回。承诺人可以发出承诺后又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承诺逾期,要约方没有认可其为承诺。

承诺合同 篇9

  为了更好的完成计划合同部的工作,现就计划合同部工作做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主管承发包管理、合同管理、成本核算、变更索赔、验工计价等工作。

  2、认真做好劳务承发包管理工作,选用“三证一书”齐全的队伍,并要求提供“三证一书”原件及其与民工签订合同的`复印价。

  3、认真做好劳务合同的报审、签订、备案等工作,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研究,避免出现合同纠纷;零散用工(包括项目部临时用工)合同,分别与每个人签订合同,并扫描身份证,存档。

  4、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每月月底组织、协调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能比较准确的反应当期的盈亏情况。

  5、认真做好变更索赔工作,对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变更索赔资料进行汇总,编制、报送变更索赔的书面材料,并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联系,全过程跟踪变更索赔事宜。

  6、认真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

  ①每月23日前计划合同部将验工计价申请报表(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驻地工程师审核;

  ②建立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

  ③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保证变更和索赔事件的时效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

  ①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计划合同部必须于下月2日前,验工计价完成。经项目经理批准、各部室会签后,由计划合同部递交给财务部入帐。

  ②验工计价应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已完工程不拖延计价,未完工程严禁超前计价。

  ③严格按照劳务合同单价、实际施工数量、劳务单位计价,不得超出合同范围予以计价,发生变更和索赔情况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生效后予以计价。

  ④建立验工计价台帐,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以上为计划合同部工作承诺,工作中由于计划合同部原因未能达到以上承诺要求的,请项目部领导酌情加以处罚。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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