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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03 08:04:2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合同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项目合同四篇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编号:

  公司名称:

  乙方:

  身份证编号: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是一家专门从事工程装饰类的施工单位,为扩大甲方的业务需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业务经理,专门为甲方联系工程项目,以甲方名义和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使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业务成功是指在乙方的促使下与建设单位就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洽谈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招待费用由甲方负责。招待款项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百分之一,超出部分有乙方负责。

  2、若业务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若业务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提成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中标通知书,

  合同条件,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等,同时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乙方在代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必要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3、乙方根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负责联系建设单位索要工程进度款,并保证工程进度款的及时回笼。

  四、业务提成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报酬为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总款的百分之十,若未及时支付,则每越一日,由甲方按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至-----------------------------本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甲方:

  年月日 (盖章)乙方: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 个

  2、农户 户,其中贫困农户 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 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八、资金到位后,乙方、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并实行报帐制。若经费超支,由乙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 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进入开发区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生产规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3、经济效益:首期实现年销售收入(营业额)___万元,年创利税____万元(详见附件2)。

  4、投产(经营)后,首期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第二期(最终)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___个。

  5、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首期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详见附件5)其中设备_____万(美)元、厂房_____万(美)元、公用设施及其他______万(美)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募股)____万(美)元、贷款____万(美)元、其他融资_____万(美)元。

  7、项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设用地

  8、乙方项目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拟申请建设用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合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_项目建设(经营)。该宗土地位于商河县经济开发区,西临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如项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线为地界。如相邻单位已构筑界墙,需支付已构筑界墙款的一半购买共用界墙权,否则将无权拥有界墙的任何产权。(以实际丈量为准,详见附件3)

  9、乙方如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每亩土地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万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乙方如租赁该宗土地,每亩土地每年租金800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于租赁年度初月交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该宗土地从事三产及房地产开发的,须在符合甲方规划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0、乙方承诺:该方项目申请的建设用地仅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科研、办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如需要职工生活设施,须另行申请进入园区生活规划区建设。

  11、乙方承诺:自本合同书正式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按本协议第5、7款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建成投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由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拆除,则视为自愿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在此期间(自签约之日至土地使用权收回之日)造成厂区全部或者部分闲置的(指未作工业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约定建成投产),违约方须按每季度400元/亩的标准,根据土地闲置时间,承担土地闲置损失。

  12、厂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低于45%,且每亩土地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

  三、配套设施

  13、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排水、电力、建设等的增容费、贴费、开户费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须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35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5、乙方生产用水,原则上也要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6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应量时,经甲方同意并经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可打自备井,但要装表计量,并交纳水资源费(现价0.4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6、电费、通讯费、燃气费、闭路电视费、治安费、公共卫生费、垃圾清运处理费、物业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开征的除外)等由用户按物价部门的核准的价格交纳。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7、为保证零星用工的规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劳务(如搬运、保洁、保安、建筑等工种)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经乙方委托,甲方还可为乙方招收并培训职工,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证用工管理规范、价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准确可靠。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有权执行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及产业政策,并依据乙方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对乙方厂区内建设物有放线及验线权。未经甲方放线和验线,乙方不得单方面开工建设。

  19、甲方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权,有权对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环境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进行管理。

  20、执行商政发[XX]12号文件(详见附件1),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按乙方实际贡献地方财政的数额,实行前两年等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21、乙方项目入园后,甲方负责将电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讯等接通至乙方厂区以外规划红线处。

  22、负责协调县招商局为乙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

  23、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外来投资企业(本县)通行证》,以保证在商河境内车辆通畅。

  24、负责维持园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乱”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5、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商河县注册,首期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美)元,其中:中方____万(美)元,外方____万(美)元,并有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供____万元保证金(乙方项目首期占地面积×800元/亩)给甲方。如乙方按本协议第11条要求如期开工建设并投产,则该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利息)如数退还乙方;如不能如期开工建成投产,则甲方有权扣缴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以弥补土地闲置损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协调土地,致使乙方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以相同数额赔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产、照章纳税的前提下,有权依据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享受包括商政发[XX]12号文件在内的税收减免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经营)。

  28、乙方申请建设用地前,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议书(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由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机构所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和附有文字说明的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为厂区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根本依据予以执行。

  29、如乙方投资项目为特殊行业或有污染可能的行业,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详见附件6、7)并保证安全与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30、乙方保证厂区沿路院墙采用铁制透明栅栏,且正门一线栅栏以内15米不得构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及生产经营报表并保证其全面、真实、准确。

  32、项目竣工后十年内,乙方不得自行将该项目整体变卖、转移或者转让。

  33、乙方要实行安全生产、治理污染、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并接受甲方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乙方承诺,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则上委托甲方统一安排,工资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商定,同时保留用工自主权。在投产招工后至少为甲方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对于录用职工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按期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

  六、保密条款

  35、自本合同书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书内容以及与之有关的以文字、图像、软件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资料。保密期内双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泄密,致使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泄密方须向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以书面形式为正式交流方式。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部门投递的信件发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八、文本与币种

  37、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本合同书仅采用中文简体。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手工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经特别注明,本合同书所涉及的货币仅指人民币。

  九、违约责任

  39、双方应该严格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如一方构成违约(除不可抗力之外),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0日内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则

  40、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商河县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附件

  42、经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附件均真实有效,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发[XX]12号文件

  (2)《__________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__________厂区建设用地四至图》

  (4)《__________厂区建设规划详图》(附建设进度及文字说明)

  (5)《__________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6)《__________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此项仅要求特种行业提供)

  (7)《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XX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镇政府旁龙天地产开发项目 (下简称本案)项目事宜现就有关细节,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代理权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之国内物业销售独家总代理。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由甲方提供,若需修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6月10日止。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第三条:代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部分为本案之全部住宅楼及车位。

  第四条:售楼款之收取

  诚意金、正式定金、售房款均由甲方收取。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请佣之条件所指之售出,包括以下情形

  1、 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售出着。

  2、 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售出着。

  3、 买方与乙方签定预约单后,除买方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六条:银行按揭

  1、甲方承诺给予买方总价款40%-70%之1至30年银行按揭,非经甲、乙双方书面换文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店面、车位亦应享有总价款50%以上之1至20年银行按揭。

  第七条:本案约定买方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约付90%,交房前15日付10%。)

  2、住宅首付30%至6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70%至40%。店面、车位首付5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50%。

  第八条:广告费支出

  1、本案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

  2、本案之总广告预算以物业总值的0.8%为准,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实品屋装修、家具、设备及房展会参展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及销售的政府文件,甲方保证乙方按

  甲方委托进行的所有销售均系符合政府有关的.合法行为。

  2、 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文件并就上述图纸文件的有效

  性、真实性负责,供乙方向客户推广时使用。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甲方得80%溢价,乙方得20%溢价。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3、本合同签定后从乙方销售人员正式进场起前三个月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超过三个月未开盘,则乙方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甲方按每个月叁万陆仟元人民

  币整补贴给乙方,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视为成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否则,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结算佣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之法院为诉讼单位。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立合同之: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帐号:1313-5101-0400-20236(福州农行晋安之行)

  20xx年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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